疫情治理模式
Ⅰ 受疫情影響,在國際格局演變進程加速的大背景之下,中國如何以創造性的方式來應對外部環境帶來的挑戰
第一,應時勢變化選擇並實施契合本土情境的治理範式。通過梳理疫情期國際治理範式,我們發現,成功的社會治理模式是契合當地實際的治理模式。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就對治理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後疫情」時期,如何基於社會治理新要求,設計「平戰結合」的治理模式,以有效應對今後可能出現的類似公共衛生事件,是值得深入思考的社會治理實踐議題。防控實踐表明,現代化的社會治理實踐既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亦需要社會組織和市場力量的廣泛參與。
第二,社會主要矛盾演變的現實,社會治理實踐的演化趨勢以及疫情防控的成功經驗表明,政府在社會治理中既需承擔居於中心的「元治理」(Bell and Hindmoor, 2009)角色,也需積極吸納社會力量,尤其是鼓勵專業組織與專業人士參與疫情防控與社會治理。因此,在有關疫情防控等事務的社會治理路徑選擇之框架設計層面,需要打造「強政府」與「強社會」有機結合的治理框架。毋庸諱言,社會治理中的「強政府」角色容易實現,但時下「強社會」角色亟待加強。這一點可以在疫情防控中專業組織和人員力量嚴重匱乏等問題中得到充分印證。可以說,積極培育專業化社會組織,不斷提升社會力量參與治理水平,是「後疫情」時期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等類似公共衛生事件,深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亟待落實的工作之一。
第三,依據當前疫情發展實際,中國可以適當借鑒「國家中心關系型」治理模式。該模式下,國家由於其「元治理」角色,能夠通過資源配置和政策偏好影響其他治理參與者,而自然成為社會治理的核心,這在疫情防控中得到充分體現。該模式同時強調,社會、市場等非政府型治理主體也要在社會治理中扮演積極角色。在此次疫情中,大量志願者和社區網格員的參與,充分彰顯了社會力量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功能。值得注意的是,在諸多治理主體中,政府要與社會組織、市場參與者建立互動反饋的「關系型」合作機制,使後者在治理中扮演必要的角色。綜上,「國家中心關系型」的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中國國情,有助於國家、市場和社會形成一種「多元協作」的關系型治理模式,從而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疫情防護水平和社會治理水平。
第四,為保障「後疫情」時期「國家中心關系型」治理模式的有效運行,有力應對後續可能出現的類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提升社會治理水平,需要建立必要的多元化制度保障。一方面,可以通過立法等手段,在制度上保障社會、市場等力量積極有效地參與社會治理;另一方面,應轉變行政管理思維,強化多元主體參與社會治理理念,營造多方力量參與社會建設的良好氛圍,從非制度層面為社會組織和市場力量參與社會治理提供必要的氛圍支持和平台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