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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微治理

發布時間: 2021-01-13 12:14:35

Ⅰ 如何做好新時期的信訪維穩工作

一、信訪維穩問題產生的主要因素

1、歷史遺留問題較多。信訪問題的出現,多數是在特定時期累積的歷史遺留問題。這些信訪問題時間跨度大,個性特徵強,歷史成因復雜,且基本沒有政策支持,沒有可以參考的案例和工作指引,是造成信訪問題甚至集體訪、纏訪鬧訪、重復訪的重要原因之一。

2、工作責任意識欠缺。建築企業的用工量大,工人流動性強,且建築產業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對事理理解不夠明白。另一方面,少數建築企業管理人員對員工或建築工人提出的問題政策宣傳解釋太少,或應該解決的問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員工感覺自己的切身利益沒有受得應有的保持,以致引發信訪問題甚至集體上訪事件。

二、強化責任,構建問題解決機制

1、強化領導責任。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這是做好新形勢下信訪維穩工作的根本保證。企業要始終把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創建企業內、外部穩定的環境,構建和諧社會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度重視員工群眾的來信來訪。

特別是要落實以黨委書記為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一崗雙責」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信訪維穩領導責任制。要明確企業主要領導、主管領導所承擔的責任,嚴格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制度和追責制度,建立信訪維穩工作長效機制,使更多的信訪問題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

2、強化企業責任。企業要及時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如果企業存在「等、靠」思想和「不敢辦、不會辦」的行為,信訪問題的矛盾就可能被推到本單位之外,推給了上級機關

為此,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要從強化企業的責任主體入手,在明確企業黨政主要領導的責任的基礎上,要求企業做到三同步,即信訪穩定工作必須與安全生產、與企業改革發展同步進行。

建築企業可能通過建立「企業—項目管理單位—工程項目部—班組」多級聯動的信訪組織網路體系,設立信訪聯系人接待制度,從做好信訪初訪開始,各類信訪問題能夠及早得到妥善和有效解決,切實解決矛盾和糾紛,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大局。

三、源頭防範,超前開展化解工作

對一些員工雖然未反映,但可能隨著形勢的變化引發矛盾甚至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問題,企業應堅持做到未雨綢繆,心中有數,立足早發現、早處理,及時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

一方面,企業要增強民主意識,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另一方面,要見微知著,強化矛盾排查機制,按照「排查得早、發現得了、控製得住、解決得好」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專項排查,做到排查、防範、梳理、分析、調處、化解、穩控相結合,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穩控和超前化解。

四、多措並舉,及時妥善解決問題

解決問題,是做好信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築企業,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筆者認為,要從如下幾點開展工作:

一是要深入實際,掌握實情。企業和信訪維穩工作人員對職工群眾的信訪初訪,要引起高度重視,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資料,對矛盾的實質及時做出全面客觀的判斷。

二是要明確責任,分級負責。按照「項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職工群眾反映的每一個問題,都要堅持首問負責制,實施接訪單位全程負責,直至問題徹底解決。

三是要講究工作方法。企業要加大做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加強宣揚,正面引導。信訪維穩工作人員既要文明熱情、耐心細致地宣傳政策法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又要堅持原則、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發新的矛盾。

五、教育規范,積極推動依法信訪

一要加強對信訪員工的教育引導。企業信訪工作人員要通過開展《信訪條例》宣傳和法制教育,引導員工群眾正確看待企業改制過程中利益格局的調整,正確處理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關系,自覺維護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二要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那些不依法信訪、無理取鬧的上訪人,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進行批評教育,積極推動依法信訪秩序。

六、動之以情,切實維護職工權益

「熱情」,就是要對來信、來訪的群眾滿腔熱情。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要做到熱情,首先要有感情。只有對人民群眾有深厚的感情,愛得深、理解得深,才能有熱情。處理信訪問題的過程,不僅是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過程,更是做好職工思想教育工作、密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的過程。

職工上訪,一方面說明我們的工作還沒有做好,員工還有不滿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職工對我們還充分信任,希望並依靠我們給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我們只要堅持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的為職工群眾著想,真正把他們的困難當作自己的困難,把他們的呼聲當作自己的責任,把他們的合理願望和訴求當作自己努力的目標,從思想上、行動上落實,千方百計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才能贏得廣大職工群眾對我們企業的支持和信任。

從筆者多年從事建築企業信訪維穩工作的經驗來看,對待上訪人員必須有濃厚的感情,要堅持做到「三心」。

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絕大多數職工群眾,無論職工群眾一時的情緒多麼激動,言語多麼尖銳,我們都要以平和的心態,做好耐心的安撫勸導工作,堅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其次要有恆心。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無論有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難,我們也要想方設法為其解決,要讓職工群眾看到信訪人員為解決問題而付出的努力。

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群眾的角度,充分考慮他們的難處,在具體生活、生產上給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幫助。總而言之,要堅持帶著感情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把辦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的過程,變成疏導安撫職工情緒的過程,變成為職工群眾排憂解難的過程,變成密切聯系群眾的過程。

(1)信訪微治理擴展閱讀

基層信訪維穩工作人員是企業開展信訪工作的骨幹力量,他們對企業、對項目的基本情況相對比較了解,在化解矛盾糾紛,針對性地做好職工群眾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有比較明顯的優勢。

因此,基層單位的領導幹部和信訪維穩工作人員要站在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主動承擔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切實關心職工群眾尤其是困難家庭、困難職工的工作、生活,准確把握隊伍思想脈搏,及時跟進做好思想工作,力爭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

在新時期新的形勢下,信訪維穩工作人員既肩負著維護企業和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使命,又擔負著宣傳國家政策、教育引導職工群眾的政治責任。

要做好建築企業的信訪維穩工作,必須始終保持政治敏銳性和清醒頭腦,緊跟發展形勢和時代要求,學習掌握好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養、政策理論和業務知識水平,並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深入基層,調查了解職工群眾思想情況,掌握動態信息,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為企業生產經營發展創造良好、穩定的環境,保持企業穩健持續實現新的發展。

參考資料:中國期刊網-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的幾點思考

Ⅱ 如何做好農村信訪維穩工作 對策及建議

一、捨得投入,健全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是維護穩定的前提。 當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治安形勢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特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有力舉措,是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建設、鞏固政權基石的有效手段,而綜治維穩中心,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鄉鎮維穩的中心,切實加強其規范化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現在雖然設立了綜治維穩中心,但作用發揮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是認識上出現了偏差,綜治維穩中心現在是處於「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地位。同時也還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綜治維穩人員很多時間往往被安排參與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綜治維穩工作上,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工作人員不到位;二是按照有關文件對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人員的規定: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幹部是專職專編制,納入專編管理,但由於各鄉鎮普遍存在受編制數的制約,現只能由現有其他崗位工作人員來兼職,這就嚴重影響了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針對此問題,中央印發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指出了加強基層綜治維穩中心規范化建設重大意義,正確的決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須要有人來抓落實,有良好的工作作風來保證其貫徹落實,基層組織建設好了,基礎工作做扎實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是鄉鎮必須配齊配強1—2名專職幹部,落實好人員編制、待遇問題,讓工作人員無後顧之憂;二是當前要堅持人力、物力、財力向基層傾斜,緊緊圍繞「領導、編制、人員、經費、工作」五落實的要求,加強基層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真正做到有人辦事,有人抓事。

二、不要怕事。就是遇到矛盾糾紛要敢於、並樂於直接面對,要「化」字當頭,不能「躲」字為先、「推」字為上、「拖」字為完。不要怕事,我認為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好維穩工作制度,鄉、村領導幹部要接待好來訪群眾,到群眾當中了解民情,搜集民意,不能專門坐到辦公室來聽匯報,人雲亦雲,這樣工作就會虛。二是要對群眾言而有信。一些地方「不信官言信謠言」的事例警示我們,作為一級組織也好,一位領導幹部也好,要樹立自己「值得信任」的品牌。群眾信任我們,有問題就願意找我們反映,找我們解決,發現了什麼不穩定情況就樂意向我們基層同志提供。要樹立起值得信任的品牌,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鄉、村對群眾做出的承諾要兌現。比如群眾有問題打個電話給鄉村幹部,鄉村幹部要麼說在開會,要麼就說電話上說不清楚,到鄉政府來直接談。結果群眾來了幹部自己卻走了,這樣群眾就不會相信幹部。這樣甚至會產生民怨,導致維穩工作復雜化、艱巨化。三是要善於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最有利於社會穩定,而且還會為群眾減輕經濟負擔,雙方都會感到滿意。我們遇到矛盾糾紛不要有厭煩情緒,要靜下心來找出路,要多幾個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運用調解方法化解,不要輕易把矛盾推向社會,推向法院對簿公堂,推給上級。

三、要有人做事。就是要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有責任,事事有人具體承辦落實。一是各級都要有人做事。上面千根針,下面一根線。鄉、村工作再多,人員再緊,從事維穩工作的人員不能少,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眾來訪。各村委員會要有從事維穩的幹部,各組都要有信息員。二是要開展經常性排查。排查不能走過場,不能關起門來填表,如果是這樣,就是鄉村幹部自己騙自己。開展排查工作,不是簡單地把問題查出來,而是需要經過努力思考,認真分析,想一想事情會向什麼方向發展,採取措施處理。三是要常議。鄉、村召開的各種會議上都要強調維穩工作,每次會議都要有社會穩定內容。因為維穩工作是動態的,警鍾需要天天敲。四是要常想。維穩工作不僅是書記、鄉鎮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責任和工作,不僅是分管領導的責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幹部的責任和工作。鄉、村對每一項工作都要進行穩定評估預測,要想到是否會影響社會穩定,可能會發生哪些不穩定的事情,不能不顧群眾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結果由於防範不足出問題,「問題一出來,全部都發呆」,束手無策,小事變成了大事。五是要落實責任。落實責任不能說在嘴上,還要寫到會議記錄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關鍵、最重要的是要讓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具體問題都有人處理,每一個問題都有人關注動態、負責做其工作。

四、要善於做事,要提高維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維穩工作既要做具體的處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來做保證。一是學習好業務知識。要特別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規,遇到問題要會用法律法規的尺子去量,哪裡是符合規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規定的,不能憑感覺來決定出是與否,必須依據法律規定處理問題。二是注重加強與上級的聯系溝通。村與鄉、鄉與區各部門要保持好聯系,一有情況要及時溝通,如果是緊急重大事項,則隨時續報情況。如果鄉鎮發現了異常情況或群體性事件隱患,要及時向區報告,及時傳輸相關資料,以便區職能部門採取措施做好處置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善於出面為群眾協調各方面問題。作為鄉鎮和村級來說,的確有些問題無法解??調,這樣為群眾解決不了問題,群眾還是會領情,更會記得我們政府的好。把群眾的問題處理得能經得起歷史、經得起法律法規和實踐的檢驗。不能憑我們想像中的理,要通過法理、事理解決問題。解決群眾的問題不能像擠牙膏一樣,群眾上訪到區里解決一點,到市裡再解決一點,這樣就會加速不穩定事件的發生。我們要多與群眾進行交流溝通,讓群眾不能做影響社會穩定的事,處理問題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把群眾變成自己的朋友,變成支持我們工作的積極分子。這樣就調動了各方參與維穩工作的積極性。五是要有預案。鄉、村都要有詳盡實用的預案,這樣才能有備無患。特別是要對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標,要有工作預案,確保一有問題能及時處置得好。

Ⅲ 信訪工作中為什麼要把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

這么說吧,舉個例子,古代皇帝做的不好,民不聊生時,都會出現民眾起義,如果要杜絕這種情專況,屬那麼必須是在民眾之中解決,也就是把會起義的可能扼殺在萌芽前。放回現代,沒有起義,但會有遊行示威,也就是會出現不穩定的情況,如果民眾過得不好,自然會出現各種不穩定的局面,所以要把這種可能導致不穩定的因素扼殺,防範於未然。
至於為什麼是在基層解決,那麼簡單說來就是,山高皇帝遠。中央雖然是最後拍板的,但畢竟是有很多地方顧及不到,這也是為什麼皇帝要設地方官來治理的原因。能在基層解決的事情決不可累積到了中央再來解決,否則當問題反映到中央,中央批文解決時,估計是為時已晚了。就像洪水缺堤一樣,當洪災發生,第一反應應該是在當地馬上解決,等到好不容易報告完批准時,洪水早就導致巨大災難了。
所以說要把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越快解決越好。另外,把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的另一個優勢是,可以在最短時間內看到情況的變化,畢竟計劃從來趕不上變化,直接解決在基層可以縮短計劃與變化之間的時間。
以上純粹是個人見解,有用就拿走吧

Ⅳ 信訪制度的來源、目的和意義

一、信訪制度的來源:
我國的信訪制度在成立之初就具備了作為行政性救濟制度的特徵。中國共產黨在蘇維埃政權初創時期與抗日戰爭時期,一些來信來訪是由中央領導人親自批閱和接待的,1938年,毛澤東還親自處理了一起傷員要到延安集體上訪的事件。1949年8月,中共中央正式成立了中央書記處政治秘書室,負責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新中國剛成立時,來信來訪很多,中央人民政府系統幾乎同時成立了三個單位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即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辦公廳、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秘書廳和總理辦公室。

二、信訪制度的目的:
設計信訪制度是為了設置更簡便、高效率的申訴渠道。
我國《國務院信訪條例》第二條規定,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這里的信訪是一種行政性補充救濟制度。
首先,這里的信訪制度是一種補充救濟制度。和一級政府龐雜的職能機構相比,信訪機構本身簡單的多,比如我國的國家信訪局只有辦公室、辦信司、來訪接待司、研究室、督察室等部門,並不具備處理具體問題的能力,不是日常處理糾紛的機構。從信訪制度本義上講,當事人只有在對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不滿意的時候才會到信訪機構提出意見、建議或者投訴,是對行政機關的監督,也是處理社會問題「餘量」的制度安排。
其次,這里的信訪救濟是行政救濟。信訪人向行政機關提出意見、建議和投訴請求,通常由行政機關自己、上級部門或者專門機構負責處理,屬於一種行政性的補充救濟制度。它與正式的行政復議和司法救濟不一樣,通常而言,信訪制度處理問題較司法程序更為簡便快捷節約成本。
信訪制度並非中國特有,作為一種行政性的補充救濟制度,信訪在世界范圍內廣泛存在,通常被稱為申訴專員制度、公共監察專員制度和請願制度等。
在立法、司法、行政權力分權制衡的制度已經相當完備的國家和地區為什麼還需要「信訪」制度?香港申訴專員戴婉瑩的解釋理由包括兩個方面:首先,根據香港的司法制度,法官擔當裁判的角色,法庭不會就案情進行調查,投訴方需要證據和法律支持,而且訴訟費用高昂,程序繁雜。經驗表明,很多針對政府部門的投訴交由法院以外的機構處理,將能獲得更迅速和適當的解決。其次,有些事件透過政治渠道提出投訴,也不一定是緩解不滿的最佳方法。在大多數社會里,人民代表通常都肩負多項公職。與群眾聯絡並處理群眾對政府的投訴,固然是人民代表的職責,但他們很少有充分資源,詳細調查政府的決策過程。由於上述情況,便有需要另設一些獨立的、簡便的、高效率的申訴渠道,處理一般市民的申訴。

三、研究信訪制度的意義:
信訪制度的創設,成為民意與政府間的反映溝通通道,及時將一些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信訪制度的不斷改進,解決了一些長期積累的矛盾;信訪制度的設置,及時將民意上達,解決了一部分信訪案件,但並不能解決所有訴求,因為信訪制度目前正面臨著諸多的尷尬。信訪制度創設後還需不斷改革,包括信訪制度的架構,信訪結構的治理,民意訴求渠道的理順,信訪制度在立法、司法、執法的國家權力三個基本分支中所處地位,如何更有效地發揮作用等,要研究的問題還很多。

另外還有一篇很好的文章,可以瀏覽,但不能拿來發表(本網提示:採用本網信息,務經授權並註明本網域名)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
http://www.sass.cn/news.asp?NewsID=6088&BigClassid=9&SmallClassID=19&SpecialID=0
反思信訪困境 分解信訪功能 建設法治國家

Ⅳ 如何對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處理

一、對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理
(一)對於初次實施違法行為且違法行為輕微的,行為人經教育能夠端正認識,明確表示不再違法上訪並具結悔過
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對於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依據《信訪條例》第四十七條之規定,依法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訓誡。對經警告、訓誡或
者制止,繼續或者再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堅決依法打擊處理。
(二)對於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或已簽訂息訪協議並實際接受相應補償救
助,仍就同一信訪事項進行信訪並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曾因違法信訪行為被行政拘留2次以上或判處刑罰後屢教不改,繼續在信訪活動中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組
織、指揮、串聯、煽動、資助違法信訪活動的組織者和骨幹分子,應依法嚴懲。
二、對到有關國家機關纏訪鬧訪行為的處理

(一)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內部、周圍以及外國使領館區、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所在地非法聚集,或聚眾圍堵國家機關大門、沖擊國家機關辦公場所,打砸、故意損壞
公私財物,攔截車輛阻礙交通等擾亂辦公秩序、社會公共秩序,經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
條之規定的,以聚眾擾亂單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或者重大社會影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條之規定構成犯罪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或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在國家
機關辦公場所內部、周圍和車站、碼頭、商場、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和人員密集的道路,張貼、散發材料,呼喊口號,打橫幅,穿著狀衣,播放哀樂,出示狀紙,
或者實施跳河、跳樓、跳橋,攀爬建築物、鐵塔、煙囪、電線桿、樹木等行為製造社會影響,以及在舉辦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或國內、國際重大會議期間,
在場館周圍、活動區域或者場內實施前述行為,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之規定,以擾亂公共場所
秩序或擾亂大型活動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第二百九十一條之規定構成犯罪的,對首
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或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強
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或者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
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以阻礙執行職務、阻礙特種車輛通行、沖闖警戒帶、警戒區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
處罰;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構成犯罪的,以妨害公務罪依法追究刑事責
任。
(四)採取放火、爆炸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自傷、自殘、自殺,駕駛機動車在公共場所任意沖闖,危害公共安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犯罪的,以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笫四十三條之規定的,以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依照《中
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犯罪的,以故意傷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明知患有艾滋病或者其他嚴重傳染疾病,故意以撕咬、抓撓等方式傷害他
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犯罪的,以故意傷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
威,不聽勸阻,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的,以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舉行集會、遊行、示威
活動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或者在進行中出現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秩序情形,拒不
服從解散命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之規定構成犯罪的,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以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集會游
行示威過程中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煽動、串聯、脅迫、誘使他人採取過激方式表達訴求,擾亂信訪工作秩序,
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的,以擾亂單位秩序、聚眾擾亂單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聚眾擾亂信訪工作秩序,情節嚴
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犯罪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對正當履行信訪工作職責的工作人員謾罵、侮辱、毆打、威脅、恐嚇,或以電話、簡訊、網路、公示牌等形式對其進行詆毀、騷擾,應視情節依照《中華人民
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予以治安管理處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它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Ⅵ 如何落實集中解決疑難信訪積案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

多舉措狠抓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確保實現「遏總量、減存量、不出事、防反彈」的工作目標,取得顯著成效。
——領導包案,強化責任。逐案落實包案領導,明確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化解時限、信訪人意見;重點排查梳理一批時間跨度大、超期未辦結,辦結後群眾繼續信訪的疑難復雜信訪積案,嚴格落實「一案一策」,建立積案化解台賬,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實際情況、能夠解決問題、務實管用的化解方案。
——因案施策,分類化解。按照「三到位,一處理」的工作要求,對超期未辦結、辦結後群眾繼續信訪的信訪案件實行分類化解。一是對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專題研究分析,找准問題症結、責任主體,交辦到有權處理的責任單位處理。二是積極推動按照法定途徑解決問題,按照法定程序優先的原則,引導信訪群眾通過法律渠道解決。三是對「三跨三分離」信訪案件,事發地有權處理部門是處理和化解的主辦責任主體,要主動協商有關地方和部門推動積案化解;信訪人戶籍地和常住地黨委政府承擔協辦責任,要積極配合、協助化解和穩控;主辦和協辦雙方要加強溝通配合,不推不拖、合力解決。積案分類化解情況實行掛賬動態管理和銷號制度,化解一件銷號一件。
——強化宣傳,規范秩序。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對群眾的合理訴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決,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

Ⅶ 如何做好信訪工作 推進依法治國

1、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
2、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3、信訪部門和有關各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法律和《信訪條例》,全方位落實信訪工作法治化要求。
4、加強法治的社會宣傳和自我教育。信訪部門要充分利用來訪接待場所、報刊、網路等平台和信訪工作實踐,加強對群眾和社會的法治宣傳和引導。
5、嚴格執行信訪事項受理的規定。要根據《信訪條例》的規定積極受理信訪事項。
6、認真落實依法逐級走訪的規定。《信訪條例》規定,「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
7、努力增強信訪工作的規范性和公信力。《信訪條例》是信訪工作的程序法。
8、健全無理信訪的評定和退出機制。
9、深入推進依法治理。信訪不是制度體系之外的「粥棚」。
10、切實規范信訪秩序,嚴肅處理違法上訪行為。
11、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Ⅷ 如何用法治手段開展信訪維穩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以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精神為統領,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理念,樹立依法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理念,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不斷探索新思路、新方式、新手段,進一步增強工作的前瞻性、主動性、針對性,提高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和信訪維穩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堅持深化改革,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協商、風險評估、矛盾糾紛排查、信訪與調解聯動等新機制,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要堅持問題導向,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深入推進依法逐級走訪,著力打造「陽光信訪」,扎實做好重點疑難案件化解工作,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形成解決信訪維穩突出問題的法治導向。要繼續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制度,積極推行網格化服務,善於運用信息化手段,構建常態化、長效化的聯系服務群眾機制,打牢信訪維穩工作的基層基礎。

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信訪維穩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擔負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政治責任,為做好信訪維穩工作提供堅強保證。要加強輿論宣傳,創新宣傳教育方法和輿論引導方式,做好新形勢下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強隊伍建設,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增強信訪維穩隊伍的公信力、執行力和戰鬥力。要加強檢查考核,以責任落實推動工作落實,為建設經濟文化強省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Ⅸ 智慧信訪能為社會發展帶來什麼好處

信訪的是百姓將各類問題以寫信的方式反饋給領導讓領導來幫忙解決問題,而智回慧信訪工具可以讓用戶信訪答的過程縮短時間,高效的解決問題,訴求馬上辦就是一個智慧信訪的工具,可以直接在線上寫信訪內容,將信訪內容直接專遞給領導,讓領導能更快的處理解決問題。智慧信訪能讓社會綜合治理變得更加簡單高效化。

Ⅹ 如何規范信訪秩序,依法處置非訪行為的落實措施

1、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
2、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3、信訪部門和有關各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法律和《信訪條例》,全方位落實信訪工作法治化要求。
4、加強法治的社會宣傳和自我教育。信訪部門要充分利用來訪接待場所、報刊、網路等平台和信訪工作實踐,加強對群眾和社會的法治宣傳和引導。
5、嚴格執行信訪事項受理的規定。要根據《信訪條例》的規定積極受理信訪事項。
6、認真落實依法逐級走訪的規定。《信訪條例》規定,「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
7、努力增強信訪工作的規范性和公信力。《信訪條例》是信訪工作的程序法。
8、健全無理信訪的評定和退出機制。
9、深入推進依法治理。信訪不是制度體系之外的「粥棚」。
10、切實規范信訪秩序,嚴肅處理違法上訪行為。
11、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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