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責令整改
① 要對旅館業進行停業整頓,公安機關依據的法律條款是
要對旅館業進行停業整頓,公安機關依據的法律條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旅館、飯店、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供社會公眾活動的場所的經營管理人員,違反安全規定,致使該場所有發生安全事故危險,經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日以下拘留。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六條: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接待境外旅客住宿,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送住宿登記表。
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六、十一、十二條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條款的規定,處罰有關人員。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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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不予制止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② 旅館業停業整頓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來國行政處罰法》源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責令停產停業,是行政機關要求從事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停止生產、停止經營的處罰形式。具有下列特點:
(1)責令停產停業是限制和剝奪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為能力的處罰。它要求受處罰人停止正在進行的生產經營及各種業務活動,與罰款、沒收等財產處罰不同,它限制和剝奪的是受處罰人的行為能力,是行為罰的一種。
(2)責令停產停業是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履行不作為義務的處罰。也就是說,受到該種處罰的人負有不作為的義務,即不得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責令停產停業通常附有期限要求。受處罰人在一定期限內糾正了違法行為,就可以恢復生產和經營。
③ 酒店責令暫時停止營業付工資嗎
停業期間必須發工資,如果酒店不給你發工資,你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④ 我酒店未能及時將統計局下發的統計表送達統計局,貴局責令我店寫一份整改措施書,我該咋樣寫
給你一個大綱
整改措施書
一、事件描述
二、造成原因
三、所採取的整改措施(包括對責任人的處理、制度的完善等)
四、附件(處理決定、完善的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