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⑴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
堅持和完善中國復特色社制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是,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
(1)中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擴展閱讀: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的這個總體要求和總體目標,其顯著特點是:既高度提綱挈領,又非常簡潔鮮明。
其中,總體要求分別強調了「四個堅持」的指導思想,提出了堅持和完善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的更高要求;總體目標則分別闡明了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2035年和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堅持和完善國家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
⑵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何重大意義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味著什麼?
第一,意味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將更好轉化為管理國家的效能。
中國獨特的文化傳統、獨特的歷史命運、獨特的基本國情,註定了我們必然要走適合自己特點的發展道路,建設具有自己特色的國家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植根於中華文化沃土,反映中國人民意願,適應中國和時代發展進步要求,有著深厚歷史淵源和廣泛現實基礎,有著自己的鮮明特點和顯著優勢。
我們有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有黨和國家實行的民主集中制,有集中力量辦大事的舉國體制,有黨和政府強有力的社會動員組織能力,有全國一盤棋的互助協作機制等,這些都是我們的制度優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核心。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決不能否定和丟棄我們制度的優勢,恰恰相反,是要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把各方面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管理國家的效能。
第二,意味著我國將進一步擺脫傳統人治社會的影響,大踏步走向現代法治社會。
法治是現代國家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使我國真正實現從傳統人治社會向現代法治社會轉變,這將是意義更為深遠的歷史性轉變。
第三,意味著我們將構建起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人類社會制度文明作出更大貢獻。制度文明與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生態文明一樣,是人類文明的基本形態之一。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和完善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
我們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適應時代發展變化,既改革不適應實踐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又不斷構建新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既積極借鑒人類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又決不照搬別國制度模式,努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總起來說,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為了國家長治久安。
一、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我們所說的國家治理,就是黨領導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我們所說的國家治理體系,就是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它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這些構成了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依託。
我們所說的國家治理能力,就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能力,也就是制度執行力。這種能力體現在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治理能力的關鍵是人的素質,特別是幹部素質。提高治理能力關鍵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特別是建設適應現代化要求的高素質幹部隊伍。
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國家治理體系=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經濟制度+其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
國家治理能力=制度執行力=改革發展穩定能力+內政外交國防能力+治黨治國治軍能力等
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國家治理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依照我國憲法,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治理的主體,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黨在國家治理中發揮著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擔負著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使命,要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須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社會治理的主要方式:
一是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二是依法治理,加強法制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
三是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
四是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
⑶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哪些研究視角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作為治理體系核心內容的制度,其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但是沒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和制度體系也難以發揮作用。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1、國家治理體系:是指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2、國家治理能力:是指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3、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真正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作為治理體系核心內容的制度,其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但是沒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和制度體系也難以發揮作用。4、必須完整理解和准確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個總目標是由兩句話組成的一個整體,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前一句話是根本前提、根本性質和根本方向,就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框架內進行,必須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而不是其他什麼道路,既不能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後一句話講的是實現形式和基本途徑,就是說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須不斷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提升國家治理能力,或者說,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目的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兩句話必須一起講,如果只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講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是不完整、不全面的,就會迷失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正確方向。
⑷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什麼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新中國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內力現代化的總體目容標是,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
(4)中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擴展閱讀:
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堅持改革創新,突出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
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證。
⑸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是必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框架內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當代中國取得巨大進步的基礎是找到了一條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形成了一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總體上是好的,是適應我國國情和發展要求的。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我國政治制度的根本特徵,是我國最重要的政情,我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在這一制度框架內進行的。習強調:「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可見,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前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規定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性質和發展方向。
二是善於借鑒古今中外治國理政的經驗教訓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肯定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總體上是好的同時,也應看到其不足之處,善於借鑒古今中外治國理政的經驗教訓加以改進。歷史上諸多文明都積累了豐富的國家治理經驗,形成了大量國家治理理論。我國歷史悠久,古代政治文明中蘊含著大量治國理政的經驗和理論。西方資本主義文明在其發展過程中也積累了大量治理現代資本主義國家和社會的經驗、做法和系統理論。這些都是我們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可以對比、分析和吸收借鑒的。
三是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在實踐中探索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途徑和方法。實踐出真知。一切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都來自實踐探索。我國改革開放取得巨大歷史性成就的一條重要經驗就是解放思想、大膽探索,被實踐證明是正確的就採納,是錯誤的就馬上糾正,「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探索前進。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也應堅持改革開放的成功經驗,始終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通過解決一個個具體的治理問題,逐步積累經驗,不斷摸索規律,最終在整體上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⑹ 怎樣理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對於中國的政治發展,乃至整個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來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內涵本質
強調「國家治理」而非「國家統治」,強調「社會治理」而非「社會管理」,不是簡單的詞語變化,而是思想觀念的變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種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們黨對社會政治發展規律有了新的認識,是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的重要創新,也是中國共產黨從革命黨轉向執政黨的重要理論標志.從實踐上說,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勢必要求對國家的行政制度、決策制度、司法制度、預算制度、監督制度等進行突破性的改革.
從理論上說,治理的概念不同於統治的概念,從統治走向治理,是人類政治發展的普遍趨勢.「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統治」是21世紀世界主要國家政治變革的重要特徵.從政治學理論看,統治與治理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區別.其一,權力主體不同,統治的主體是單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國家公共權力;治理的主體則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還包括企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居民自治組織等.其二,權力的性質不同,統治是強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強制的,但更多是協商的.其三,權力的來源不同,統治的來源就是強制性的國家法律;治理的來源除了法律外,還包括各種非國家強制的契約.其四,權力運行的向度不同,統治的權力運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權力運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兩者作用所及的范圍不同,統治所及的范圍以政府權力所及領域為邊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圍則以公共領域為邊界,後者比前者要寬廣得多.
在社會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種偏重於工具性的政治行為.無論在哪一種社會政治體制下,無論哪個階級行使統治,誰上台執政,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務,更多的公民支持.換言之,都希望自己執政的國家有良好的治理.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治理體制也是政治體制的重要內容.但是,歸根到底,治理是實現一定社會政治目標的手段,相對於國家的統治體制而言,治理體制更多體現工具理性.
國家治理體系就是規范社會權力運行和維護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規范行政行為、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三個最重要的次級體系.更進一步說,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體系,分別包括國家的行政體制、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有效的國家治理涉及三個基本問題:誰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樣.這三個問題實際上也就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體、治理機制和治理效果.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協調、動態和整體的制度運行系統.
國家治理的理想狀態,就是善治.善治不同於傳統的政治理想「善政」或「仁政」,善政是對政府治理的要求,即要求一個好的政府.善治則是對整個社會的要求,不僅要有好的政府治理,還要有好的社會治理.簡單地說,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過程,其本質特徵就是國家與社會處於最佳狀態,是政府與公民對社會政治事務的協同治理.作為政府與公民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合作管理,善治需要政府與公民的共同努力,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政治的進步,公民在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將變得日益重要.然而,在所有權力主體中,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均不足以與政府相提並論.政府對人類實現善治仍然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善政是通向善治的關鍵;欲達到善治,首先必須實現善政.
要實現善治的理想目標,就必須建立與社會經濟發展、政治發展和文化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現代治理體制,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是社會政治經濟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表徵.衡量一個國家的治理體系是否現代化,至少有以下五個標准.首先是公共權力運行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企業治理和社會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規范的公共秩序;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須保障主權在民或人民當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體地位;其三是法治,即憲法和法律成為公共治理的最高權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權力;其四是效率,即國家治理體系應當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和經濟效益;其五是協調,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的制度系統,從中央到地方各個層級,從政府治理到社會治理,各種制度安排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相互協調,密不可分.其中,民主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特徵,是區別於傳統國家治理體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學家通常也將現代國家治理稱為民主治理.
十八屆三中全會所說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其實指的是一個國家的制度體系和制度執行能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與增強國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過程中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有了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國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不過,影響國家治理能力除了制度因素外,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體的素質,既包括官員的素質,也包括普通公民的素質.僅以官員的素質來看,縱使有最完備的國家治理體系,如果官員素質低劣,國家的治理能力必定不強,社會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善治.提高官員的素質,要對官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民主的選拔機制,將優秀的公民遴選出來,授予他們權力,並且以制度對官員的權力進行制約.
必然要求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它是對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現代化建設成功經驗的理論總結,另一方面也是對我國在新的發展階段所面臨的各種嚴峻挑戰的主動回應.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遷,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創造了世界經濟發展史的奇跡.之所以能夠取得如此的成就,一個基本的原因就是,我們不僅對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了深刻變革,也對政治體制進行了重大變革.我國的改革開放過程,是一個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內的整體性社會變遷過程.但是,中國的政治改革不是許多西方學者理解的那種政治體制改革,這種改革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變動.如果按照多黨競爭、全民普選、三權分立的標准來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政治確實沒有什麼變化.然而,如果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那麼就會發現中國的政治生活在過去35年中也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例如,在依法治國、公民參與、民主決策、社會治理、公共服務、政府問責、政治透明、行政效率、政府審批、地方分權和社會組織發展等方面,我們都可以看到巨大的變化.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的成功,或者說,中國能夠在社會基本穩定的前提下保持經濟的長期發展,首先得益於中國治理改革的成功.
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進入到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社會中不同的利益群體已經形成,各種利益沖突日益明顯.這就意味著我們在國家治理體制和能力方面,正面臨諸多新的嚴峻挑戰.僅以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為例,我們就可以發現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包括選舉、協商、決策、監督等基本民主治理制度還不健全,公共權力還沒有得到有效的制約,公民參與的渠道還不暢通,公共利益部門化現象相當嚴重,官員的腐敗和特權屢見不鮮,政府的公共服務還相當不足,動態穩定的機制尚未完全確立,政治透明程度相對較低,行政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社會組織發育不健全,社會自治的程度相當低,主要公共權力機關之間的關系還不夠協調,等等.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說明我們現存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還相對落後,跟不上社會現代化的步伐,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需求.如果不採取突破性的改革舉措解決國家治理中存在的緊迫問題,那麼我們目前的局部性治理危機有可能轉變為全面的統治危機和執政危機.化解治理危機的根本途徑,就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必要舉措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中全會《決定》就是總的指導思想、全面改革的路線圖和重大的戰略部署.我在這里特別想強調以下六點必要舉措.
第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沖破不合時宜的舊觀念的束縛.解放思想,是一個民族保持其理論思維的先進性和激發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沖破傳統和教條的束縛,提出新的觀點和見解.治理體制的改革屬於政治改革的范疇,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們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 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永無止境」不僅指時間的維度,也包括空間的維度.從時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是一個無限的過程;從空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涉及各個領域,包括政治領域,特別是治理領域.判斷一種新的思想、觀念、制度和政策,首先應當看它是否有利於國家的富強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會的公平正義,看它是否有利於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強國.只要有利於「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新觀念和新實踐,都值得重視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縛社會政治進步的體制機制都應當破除.
第二,加強頂層設計,從戰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正如《決定》指出的,我們既要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探索;又要加強頂層設計,加強宏觀指導.國家的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系統,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個領域,必須從總體上考慮和規劃各個領域的改革方案,從中央宏觀層面加強對治理體制改革的領導和指導.碎片化、短期行為、政出多門以及部門主義和地方主義,是我國現行治理體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點,它們嚴重削弱了國家的治理能力.鑒於這樣一種現實情況,頂層的制度設計和宏觀指導,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尤其重要.應當加強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戰略研究,按照《決定》的總體目標,分階段制定國家治理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和任務表.一方面,要站在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門和地區利益,進行全局性的統籌規劃,掙脫既得利益的束縛.另一方面,既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不能草率從事,應當廣泛討論,從長計議,避免短期行為.
第三,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新經驗,及時將優秀的地方治理創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改革開放35年來,我們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可貴的探索,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然而,許多好的治理改革因為沒有上升為國家制度而被中止,或者僅在小范圍內實施.應當系統地總結各級政府的治理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的改革創新政策上升為法規制度,從制度上解決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的動力問題.從根本上說,國家治理體制改革創新的動力源自經濟發展、政治進步、人民需要和全球化沖擊,但其直接動力則是壓力、激勵和制度,其中制度是長久性的動力所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無論其效果多好,多麼受到群眾的擁護,如果最終不用制度的形式得以固定和推廣,那麼,這種創新最後都難以為繼,難免「人走政息」,成為短期行為.
第四,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學習借鑒國外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好經驗.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各國在這方面既有許多成功的經驗,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訓,我們應當借鑒、汲取.我們從來主張要學習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當然包括政治文明的優秀成果.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建立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方面的許多進步和成就,其實也得益於向外國的先進經驗學習.例如,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聽證制度」、公共服務中的「一站式服務」、責任政府建設的「政府問責」制度、司法實踐中的「律師制度」、政務公開中的「新聞發言人」制度、社會治理中的「參與式治理」等,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從西方發達國家引入的.我們應當具有當年鄧小平同志引入市場經濟那樣的胸懷和膽識,站在國家富強、人民幸福和民族復興的高度,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展社會活力為目標,認清世界發展潮流,立足中國國情,大膽借用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五,堅決破除阻礙社會進步的體制機制,建立和完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國家治理體制.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最重要的還是體制機制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影響國家的治理水平和效益有兩個基本因素,即治理者的素質和治理的制度,這兩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質,可以制約治理者的濫權和失職.因此,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在於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即制度的破與立.一方面,要像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那樣,「以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現存的不少治理體制機制不盡合理,有些違背了政治學的公理,有些則嚴重損害了國家和公民的利益.例如,至今仍有一些機構只有權力而幾乎不承擔責任,政出多門、職責不清、職能錯位等現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要根據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制度.例如,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根本的和基本的政治制度.然而,這兩者都遠遠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在於許多重要的制度機制或者仍然缺失,或者極不完善.憲法規定的許多公民權益,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重要的原因也在於相關執行制度的缺失.
第六,破除官本位觀念,消除官本主義流毒.就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官本位觀念和官本位現象是影響治理者素質的重要因素.官本主義是長期支配我國傳統社會的政治文化和政治體制,其實質是官員的權力本位,它與建立在公民權利本位之上的現代政治文明和現代國家治理是格格不入的,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背道而馳的.改革開放35年後,我國的民主法治取得了重大進步,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日益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認,「有權就有一切」的官本主義流毒在現實中還大量存在,在一些領域和地方,官本位現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觀念」列為改革的重要任務,可謂切中要害.一方面,我們要對廣大公民特別是各級黨政官員進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諧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破除權力崇拜,牢固樹立公民權利至上的觀念;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來遏制官本位現象,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將官員的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同時,用制度來構築保障公民權利的長城.
⑺ 治理體系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什麼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味著什麼?第一,意味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將更好轉化為管理國家的效能。中國獨特的文化傳統、獨特的歷史命運、獨特的基本國情,註定了我們必然要走適合自己特點的發展道路,建設具有自己特色的國家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植根於中華文化沃土,反映中國人民意願,適應中國和時代發展進步要求,有著深厚歷史淵源和廣泛現實基礎,有著自己的鮮明特點和顯著優勢。我們有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有黨和國家實行的民主集中制,有集中力量大事的舉國體制,有黨和政府強有力的社會動員組織能力,有全國一盤棋的互助協作機制等,這些都是我們的制度優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核心。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決不能否定和丟棄我們制度的優勢,恰恰相反,是要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把各方面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管理國家的效能。第二,意味著我國將進一步擺脫傳統人治社會的影響,大踏步走向現代法治社會。法治是現代國家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使我國真正實現從傳統人治社會向現代法治社會轉變,這將是意義更為深遠的歷史性轉變。第三,意味著我們將構建起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人類社會制度文明作出更大貢獻。制度文明與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生態文明一樣,是人類文明的基本形態之一。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和完善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我們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適應時代發展變化,既改革不適應實踐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又不斷構建新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既積極借鑒人類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又決不照搬別國制度模式,努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總起來說,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為了國家長治久安。一、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我們所說的國家治理,就是黨領導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我們所說的國家治理體系,就是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它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這些構成了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依託。我們所說的國家治理能力,就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能力,也就是制度執行力。這種能力體現在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治理能力的關鍵是人的素質,特別是幹部素質。提高治理能力關鍵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特別是建設適應現代化要求的高素質幹部隊伍。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國家治理體系=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經濟制度+其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國家治理能力=制度執行力=改革發展穩定能力+內政外交國防能力+治黨治國治軍能力等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國家治理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依照我國憲法,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治理的主體,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黨在國家治理中發揮著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擔負著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使命,要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須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社會治理的主要方式:一是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二是依法治理,加強法制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三是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四是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