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貸整治
㈠ 您對整治涉賭涉的問題有什麼意見建議
如果對他們打擊這些賭博的現象,可以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是非常好的,是非常好處
㈡ 涉房貸違規屢現為什麼這么多
2018年開年,關於房地產金融風險整肅之風越發嚴厲,關於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樓市受到查處的新聞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期,海南銀監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海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口農商行」)員工梁某因違規向房地產開發商貸款遭到監管部門處罰。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銀監部門已經針對違規輸血樓市對商業銀行開出10張罰單。事實上,近年來監管部門出台系列措施加強變相輸血樓市資金的整頓檢查,但仍有機構頂風作案,分析人士表示,加強涉房貸款核查管控仍將是未來監管關注重點。
多家銀行違規被罰
經歷了2017年樓市嚴控後,2018年開年,監管部門對於房地產資金來源是否合規的檢查力度依然不小。近期,海口農商行員工梁某因違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於房地產開發的違法行為引發監管關注,當地銀監局對當事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監管部門針對違規「涉房貸款」已開出10張罰單。如1月9日中信銀行廈門分行因部分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挪用並流入房地產市場被罰款25萬元;1月11日,平安銀行廈門分行因為相同的原因被罰款25萬元;1月19日,天津濱海江淮村鎮銀行違規發放個人消費貸款用於購房被天津銀監局處以20萬元罰款,同日,廈門銀監局也對農業銀行廈門市分行罰款35萬元,處罰原因為個人消費、經營貸款資金被挪用於購房。1月23日,北京銀行上海分行因某同業投資資金投向項目資本金不到位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等原因被要求責令改正,並處罰款50萬元。2月9日,中原銀行鄭州分行因個人綜合消費貸款被挪用於「購房首付」吃監管罰單。
在這10張罰單中,有3張罰單處罰時間是在去年底,分別涉及浙商銀行杭州分行、郵儲銀行廈門分行和招商銀行杭州分行。
緣何屢禁不止
事實上,為了防範房地產市場過快上漲、抑制炒房,自2016年10月以來,樓市調控政策逐漸蔓延至全國各地,經歷了2017年一整年的樓市調控後,房地產市場的非理性投資得到明顯抑制,但違規涉房貸款卻並未銷聲匿跡。
盡管查處力度不斷加大,銀行變相「輸血」樓市資金、暗箱操作現象仍屢禁不止。對此,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總監嚴躍進表示,商業銀行貸款政策具有很強的主觀性,違規貸款資金往往會流入像房地產這類投資收益比較高的行業,這也意味著商業銀行持續看好房地產未來投資收益。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缺乏紀律性和專業風控能力,後續也需要商業銀行自身加強把控。
「對於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處罰比較多的,一是資金用於為房地產企業支付土地購置費用;二是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或者信用卡透支等資金用於購房。這兩類貸款,對於銀行而言,貸款利率更高,銀行議價能力更強,所以對於銀行而言是有利可圖。同時,對於房企支付購地款,其資金來源渠道一直比較有限,通道業務受阻後,房企的資金渠道進一步受限,所以資金需求比較大。而對於個人消費貸款流入購房,也與個人按揭貸款額度緊張有關,很多人會繞道通過消費貸款買房,所以也反映出購房需求較大與購房資金緊張。」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趙卿坦言。
信貸政策收緊環境下,開年以來,包括廣州、深圳、南京等多個城市傳出房貸收緊、首套房購房貸款利率上浮的消息。融360監測數據顯示,2018年1月全國首套房貸款平均利率為5.43%,相當於基準利率1.11倍,環比2017年12月上升0.93%;同比去年1月首套房貸款平均利率4.46%,上升21.75%。
趙卿認為,從銀監會以及各地銀監局的表態來看,2018年對於房貸的信貸政策會趨嚴,特別是在去杠桿、去通道下,非標資產進入房市的資金也會受到限制,同時,對於消費信貸類資金進入房市的清理也會加強。
有需求就有市場。
㈢ 對涉毒涉貸款涉車問題的思考,「如何防、如何管
涉毒涉貨的大冂是黑勢霸道的老賴大門。他們套路引誘而入,不策手段要錢。拒之無離。向親朋好友和政府銀行借貸。
㈣ 銀監整頓網貸對於我們借貸人的影響
自從銀監會對網貸監管後,很多網貸平台已經加強了風控,對資質一般的貸款人已不再放貸,部分網貸平台只允許還款,也不再放貸,在一定程度上大多數網貸平台不能再申請多頭貸款了。
多頭借貸,指同一借貸人在2家或者2家以上的金融機構提出借貸需求的行為.一般來說,當借貸人出現了多頭借貸的情況,說明該借貸人資金需求出現了較大困難,而且存在較大的失信風險。這時銀行與網貸平台都會拒絕給該借貸人放貸。
在去年銀監會發布的一系列關於網貸的監管與整頓中,特意提到了反對多頭借貸的現象,顯現出監管部門整治網貸行業亂象,並強調放貸機構加強風控,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還款能力變化情況、借款人逾期情況等多方面進行審核,而這條新規定在某種程度上也意味著反對多頭借貸現象。
隨著銀監會對現金貸、P2P網貸的嚴格監管與整頓之後,時間不久,確實出現了對於資質一般的貸款人,在多頭借貸方面確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遏製作用,但是對於資質好的,有財力證明的貸款人,還是存在多頭借貸的現象。但是隨著合規備案的進行,很多網貸公司開始重新調整內部的策略,對於很多資質一般的借貸人一律擋在網貸門外,大多數借貸人果然不能申請多頭貸款了。
甚至有一部分P2P網貸平台,只有一個空置的軟體,信息長期不更新,出現BUG也沒有人去修復,像這類網貸平台基本是倒閉了。很多借貸人在銀監會對現金貸與P2P網貸沒有監管的時候,隨便在3-5個網貸平台均有貸款,但是經過銀監會監管之後,這些網貸平台只能還款,想要再次申請貸款基本都是秒拒。
在加上去年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第一屆常務理事會2017年第四次會議上,審議並通過了互金協會參與發起設立個人徵信機構的事項,意味著「信聯」的出現,而「信聯」是對網貸行業的多頭借貸有強烈遏製作用。
再者對於借貸人來說,多頭借貸會加重借貸人的生活負擔,一旦出現「拆東補西」不靈的時候,就是危機爆發的之時。而多頭借貸一直以來是銀監會監管的重中之重,終於,經過銀監會的整頓與監管,多頭借貸已經漸漸被遏制住了,而大多數借貸人果然也不能申請多頭貸款了。短期來看,有很多貸款人因為申請不了多頭借貸而感到煩惱,但是長遠來看是一個確實很不錯的策略。希望申請過網貸的朋友,能夠早日上岸,遠離多頭借貸~
㈤ 近期出台的資管新規和網路小貸整治策與不良資產處置有沒有關系
網路小貸主要是對現金貸的業務的重點整治,而資管新規則是對銀行非保本理財專產品
資金屬信託計劃,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貨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等的管理
不良資產處置業務主要是銀行的不良貸款處置,與前述銀行表外業務並非同一性質。
㈥ 政府為什麼不整治高利貸和非法小貸
這個本身就不合法,主要是隱蔽性高,沒有直接證據,舉報人員少不好整治
㈦ 聽說小額貸款整頓,好多倒閉了是不用還了嘛,會打聯系人電話嘛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㈧ 網貸平台怎樣清理整頓存量違規業務
一、禁止資金池模式P2P
特點: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和管理出借的資金;
法律解析:目前,大多數的P2P平台聲稱資金第三方託管,一種方式是第三方支付機構託管,平台與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為平台用戶開設託管賬戶,用戶資金充值後,直接進入自己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託管賬戶,而且享有一定的收益。但是,這里存在一個問題。用戶資金雖然由第三方支付機構託管,資金並未實現「獨立性」,平台能夠隨時管理這筆託管資金,而不需要平台用戶獨立輸入密碼。可見,用戶資金的「自由性」。當然,有的平台,用戶資金劃轉都需要獨立輸入密碼。這要看平台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具體合作協議。
另一種資金託管方式是由銀行作為託管方,合作銀行為平台每個用戶開設一個二級子賬戶,資金全部存放在銀行的二級子賬戶,每次資金劃轉都需要用戶獨立輸入密碼,平台不經手用戶資金。
根據最新的監管草案第十三條,該項草案直接規定由商業銀行託管,要求用戶資金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託管,而未提及第三方支付機構,目的很明顯,限制平台直接或間接控制出借人資金,保護出借人資金安全,防止資金池模式P2P,但這不符合大多數平台的資金託管方式。其可行性有待進一步商討。
平台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和管理出借的資金,會給平台無限地操作空間,有的平台捲款跑路與此有很大關聯。嚴重會觸犯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二、 禁止發放貸款
法律解析:P2P網貸平台無相關金融資質,違規放貸,涉嫌非法經營罪或者高利轉貸罪。
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2006年修正)第19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由此可見,無論公司還是個人向不特定多數人放貸屬於金融業務,從事相關的活動需要經過特別的資質批准。而P2P網路借貸平台定位於信息、交易中介性質,在工商局注冊的投資咨詢公司,金融服務公司經營范圍為投資咨詢、信息咨詢等,負責為出借人和借款人搭建起信息橋梁,在滿標以後收取信息咨詢及服務費,並不包含對外借貸等金融資質。如果面向不特定多數人放貸,輕則收到工商處罰,重則涉嫌非法經營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由此可見,P2P平台直接或者間接將公司自有資金放貸給平台用戶,牟取非法利潤,情節嚴重,會觸犯刑罪。
同時,有的P2P平台通過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平台作為借款人以其他名義低息借款,然後發放貸款給平台借款人,套取中間利差。此種模式涉嫌高利轉貸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P2P平台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轉貸給平台借款人,涉嫌高利轉貸罪。
三、 禁止將單一融資項目設立為多個項目分別獨立融資;或者將融資項目期限進行拆分;
法律解析:拆標包括金額拆分和期限拆分,易引發龐氏騙局,涉嫌集資詐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集資詐騙罪需要滿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的方法非法集資,在通常情況下,這種目的具體表現為將非法募集的資金的所有權轉歸自己所有、或任意揮霍,或佔有資金後借款潛逃等。
㈨ 「校園貸」究竟該如何整治
近年來,「校園貸」屢屢引發悲劇,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不少「校園貸」平台通過物色「代理人」在學校尋找貸款「唐僧肉」,有的詐騙分子還大力拉攏各貸款平台授信經理成為其公司的「業務員」,一起對大學生進行詐騙。
因此,許多「校園貸」的案件往往呈現涉案人數眾多的態勢。
第三,在風險處置方面,銀監會指出要形成監管合力,加大對「裸貸」等風險事件處置力度。
對「裸貸」等校園網貸風險事件,銀監會積極發揮牽頭部門作用,會同公安部、教育部等相關部門建立協調聯動監管整治工作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各部門合力出擊,及時掌握輿情動態,認真開展風險研判,防範風險蔓延與疊加。
據悉,「裸貸」事件偵查獲得突破性進展,全國首例「裸貸」放貸者已於2017年1月19日被警方成功抓獲。
㈩ 2017年12月1日起國家大力整頓網貸,網貸逾期沒還上的,網貸公司還敢暴力催收,恐嚇,爆通訊錄嗎
會,我就遇到了,就晚了一天,昨天到期,打算今天還,一早九點就來電話了,我說中午還都不行,叫我必須1個小時內還!而且威脅我,說不在這個時間內還就打爆我朋友的電話,我還奇怪他爆了那麼多電話哪來的,我沒提供啊!貸上錢這家平台!太賤了!現在所有的平台都很賤,騙你還跟你說還了提額,還了就再也拿不出來,問題是也不拒絕你,就顯示已通過,但就是錢不到賬!還有平安普惠,特別不要臉,我本期最低應還1980.我手動還了最低,又多還了2000.顯示有額度,但是提不出來,說名額已被搶,其實就是不給你!最過分的是提不出來也就算了,憑什麼我還了最低顯示我還要還1300多,我都還完了我沒錢還了,等明天他肯定打電話來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