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設中的社會治理
❶ 創新社會治理的原則和措施有哪些
一、堅持以人為本,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推進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創新,必須走群眾路線堅持以人為本。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也是社會治理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
二、堅持多方參與,努力形成社會治理的強大合力:社會治理是政府的基本職能之一,必須發揮政府在社會治理中的主導作用,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加強市場活動監管,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
三、堅持依法治理,不斷提高社會治理科學化水平:首先,要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增強以法治方式推進社會治理的思想自覺,逐步培育起全社會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堅定信仰,進一步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
(1)法治建設中的社會治理擴展閱讀
強化基層社會治理的法治保障。當前,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基層社會治理遇到不少新矛盾、新問題,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需要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執法規范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這就需要在綜治、信訪、基層自治、社會組織發展等重點領域加快立法進程。
一方面,推進基層社會治理范圍及政府職能法定,明確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程序公開、標准公開、結果公開的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另一方面,加快基層社會治理重點領域的法律制度建設,根據新型社會組織、社區自治組織等的發展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同時,注重提升群眾法治觀念,保障人民群眾在社會治理事務中依法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❷ 黨的19大報告強調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文什麼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系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
❸ 法律和道德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
就社會治理的作用而言,法律和道德多是管理社會的工具,但法律以國家的強制力保證實施內,主要表現在對容人的外在行為的約束,而道德則依賴於人的素養發揮作用,更注重表對人內在心理思想的約束,兩者從不同的方面共同維護社會秩序。在治理社會時,兩者相輔相成,道德可以促進法律的實現,社會管理可以更好的遵循法律運行。同時法律維護善良的道德,通過對道德的認可繼承和發揚優良的道德傳統。
❹ 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堅持什麼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重大任務,強調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全會精神,扎實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為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奠定堅實基礎。
❺ 如何加強法治建設的幾點思考
法治,就是依照法律法規管理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項事務。保證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為了加快法治建設進程,早日實現文明法治社會。加強法治建設要從五個方面來思考,抓住關鍵,這樣才能切實有效的加強法治建設。
第一:黨委發揮領導作用 。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各級黨委要充分發揮其領導作用,逐步做到善於把黨的方針政策變成國家意志來實現領導,善於運用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去解決矛盾和處理問題,確保法治建設有步驟、有秩序地推進。
第二:人大發揮主導作用 。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要在同級黨領導下,積極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把法治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並作為長期的戰略任務來抓,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體系也應當成為法治建設的組織實施體系。在組織協調法治日常工作和依法履行立法、監督、重大事項決定、人事任免等職權時,扎扎實實而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法治建設中充分發揮主導作用。
第三:「一府兩院」(政府、法院和檢察院)發揮執法主體作用 。行政機關是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最大,與人民群眾關系最密切,也是機構和人員最多的部門,大部分的法律法規是由行政機關執行的,行政機關在法治建設中佔有突出的重要位置,依法行政是法治的核心,是優化經濟環境、增創法治優勢的關鍵所在。而司法工作同樣是法治工作的主要環節。應該說,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在法治建設中處於執法主體的重要地位。
第四:政協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其范圍是廣泛的,可以對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協商討論和批評建議進行監督,通過會議、視察、調查、提案和建議案等多種形式監督法律、法規的執行。
第五:發揮人民群眾主力軍作用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歷史的動力。人民群眾不僅是社會物質財富和精 神財富的創造者,也是社會變革的決定力量。不論干什麼工作,搞任何事情,開展何種活動,只有群眾支持和參與,積極配合,才能取得成效。我們抓法治必須廣泛深入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真心實意地相信群眾,全心全意地依靠群眾,並把如何加強法治建設總的思路交給群眾,請群眾出主意、想辦法、提建議、獻計獻策。
拓展資料:
為了加快法治建設進程,早日實現文明法治社會。在現階段,必須通過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有效辦法,切實加強對法治工作的領導,健全和規范法治工作機制,認真搞好法制宣傳教育,強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增強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法律素質。
❻ 為什麼加強社會建設和創新社會治理需要法治保障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會文明程度的綜合體現,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版保障。眾所周知,我權國目前正處在社會轉型與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同時也是矛盾凸顯期,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社會體制、運行機制及管理方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已經不能完全適應。這就需要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為山西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試點區,我們陽泉市礦區在一年多的探索和實踐中,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中的指引和保障地位,努力實現社會治理創新的法治化。
❼ 完善什麼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制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
內容出處: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水平,就要求我們必須轉變政府包辦所有社會事務的傳統社會治理方式,要將社會治理從單一主體轉向黨和政府、社會組織、公民個體多方參與的共治形態,凡是社會能辦好的,都應交給社會承擔。比如城市綠化、社區服務、居家養老等領域,都可吸納社會組織、市場組織和個人參與。
(7)法治建設中的社會治理擴展閱讀
現代社會治理體系由組織體系、制度體系、運行體系、評價體系和保障體系構成。其中,組織體系是主體,制度體系是依據,運行體系是路徑,評價體系是標准,保障體系是支撐。它們既相對獨立,又互為一體,從而架構起治理社會的互為前提、互相制約與互相推動的社會網路,
系統工程:
首先,社會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治理如果存在短板,勢必嚴重影響國家治理體系的完備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其次,社會治理體系內部是一個相對獨立和完整系統,必須科學設計,既不能簡單拼湊,也不能抱殘守缺。
第三,社會治理體系與其他治理體系存在相互聯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的關系,必須瞻前顧後,相互配套。
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在經濟社會的發展進程中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 。
❽ 創新社會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創新社會治理的主要措施共有以下4點:
(1)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
(2)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
(3)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
(4)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葯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保障食品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
(8)法治建設中的社會治理擴展閱讀: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必須深入研究社會治理規律,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方法,增強社會治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充分把握我國社會運行條件和機制發生的變化,深刻分析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活力的因素,尋找相應的治理對策和方式方法。
從基於計劃經濟體制的社會治理轉變為面向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治理,從封閉的區域性社會治理轉向開放的系統性社會治理,從人口低流動性的社會治理轉向人口大規模快速不均衡流動的社會治理,從面對低風險的社會治理轉向應對高風險的社會治理,我們黨不斷深入研究社會治理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新挑戰,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方法,取得了明顯成效。
把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緊密結合起來,這是對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治理實踐的深刻總結,體現了標本兼治、遠近結合、局部與整體相統一的現代社會治理辯證思維。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與時俱進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❾ 為什麼加強社會建設和創新社會治理需要法治保障 簡答題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對中國的法治建設作出全面部署。在四中全會的指引下,中國的法治建設必將跨入嶄新的歷史階段。要實現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和建設法治中國的目標,必須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必須在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下,遵循法治思維,把社會治理納入法治化軌道,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和制度化。實踐證明,社會治理不能僅僅靠行政手段,而要在法治框架下實現規范運作,任何改革和創新都需要法治保障,社會治理體制改革也需要用法律手段推動改革進程、鞏固改革成果。
法治建設是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有力保障
法治是社會治理的穩定器,是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依法管理社會事務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治理中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長期性問題需要從法治層面予以解決。實行依法治國有利於維系國家長治久安和社會穩定,有效的法治是實施社會治理的重要保障。
第一,法治可以使社會治理活動更具有可操作性。通過完善社會領域的各項法律制度可以構建各類社會主體的行為規則體系。合理的法律體系和規章制度可以保證社會系統各組成部分的有效運轉,對社會治理對象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控制過程都離不開必要的法制規范。把社會治理納入法治軌道,將社會治理規范上升為法律制度就有了較強的可操作性。
第二,法治可以增強社會治理的合法性和權威性。一方面,所有的社會治理行為都不能突破法律的界限,而必須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進行,另一方面,法律的實施由國家強制力作為保證,在社會治理實踐中可以通過法律的權威性來強化社會成員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法律意識和規則意識,促使政府依法進行社會治理、提供社會服務、維護社會成員合法權益。
第三,法治使社會治理有序化、具有可預期性。良好的社會秩序既需要宗教、倫理、習慣和政策的調控,更需要法律的健全和保障,法治為控制社會無序與混亂提供了制度規范。加強法治建設可以通過增加可預期性和安全感來減少政策風險和人為風險,進而取信於民。通過法治化來明確各個社會主體的行為規范,在不同主體之間形成一種法律上的秩序,可以使各主體的行為具有可預期性。
❿ 如何理解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和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一)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1.抓「大」和抓「小」並舉,培養全民法治意識
首先,抓「大」,即注重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法治思維、法治信仰的培養。這是全民守法的前提和關鍵。其次,抓「小」,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進中小學課堂和教材。
在普法中要區分兩個重點:對公民普法要以樹立依法維權意識為重點;對公職人員普法應以嚴格依法為重點。
2.創新法治宣傳教育形式(針對以往普法的方法單一、形式主義問題)
首先,注重「參與度」與「互動性」。讓公眾參與法治各環節,在互動中放大宣傳教育效應。其次,從宣傳方式看,由單向灌輸向「整合性」「創新性」方式轉變。「整合性」即把普及法律知識與培育法治信仰、法制宣傳與法治實踐、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有機結合,重視法治示範創建活動。「創新性」增強新媒體作用,以多元、靈活方式創新普法的形式和內容。
3.以剛性約束培育法治精神
除了宣傳倡導,還須依靠剛性的約束機制和信息化手段。如通過公正宣判和以案說法等制度設計形成對全社會的威懾力和正向引導,培養全民守法意識。
(二)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是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的內在要求,法治化程度越高,社會治理越接近善治。
首先,在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各領域深化依法治理。旨在支持各類社會主體依法自我約束、自我管理。
其次,發揮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依法治理不僅要依據法律法規,也要依靠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即硬法和軟法並用。
再次,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以一個自然段的文字來闡述社會組織如何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三)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
為使公民信法、守法,就須以好的服務使民眾親法。為此要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體系,從服務層面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四)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
首先,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為最大限度預防矛盾發生,要完善兩個機制:重大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完善民主決策的法定程序機制。為了最大限度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要創新和發揚「楓橋經驗」。其次,充分發揮不同糾紛解決制度的優勢。如發揮人民調解的民間性、成本低、方便快捷等特色;發揮仲裁的中立性、保密性和專業性特點。再次,建立完善各種糾紛解決制度的有機銜接、相互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和網路來強化糾紛解決的效果。
總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需要有豐厚的法治土壤,其中應蘊藏著全民知法、信法、用法、守法的養料,這就是我們要建設的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