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管理治理
① 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是干什麼的單位
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復室職責
1.貫徹執行制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治建設工作部署,積極開展長安社區創建活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無邪教地區創建活動和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
2.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收集、研判社情民意和影響穩定的苗頭、動態,積極預防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事件;
3.督促轄區內各單位落實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項治安防範措施,組織開展群防群治工作;
4.做好外來人員的登記、服務、管理工作,加強出租房屋管理;
5.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社區矯正、防範與處置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動、禁毒、法制宣傳教育、國家安全宣傳教育、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
6.處理和協助處理火災、事故、公共衛生、自然災害等突發性事件;
7.發展綜治信息員隊伍,廣泛收集各類社情民意,及時上報影響穩定的苗頭和動態;
8.完成上級綜治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② 如何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請參考:
(一)完善矛排調處工作機制 努力化解社會矛盾
認真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及時化解各類矛盾。一是健全工作機制;以司法所為依託,整合力量,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系。各村(社區)要建立每季度集中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制度,實行排查調處工作零報告。二是突出工作重點;深入排查影響工程建設的矛盾糾紛,及時化解涉及重點工程的矛盾,梳理涉及企業停工破產、拆違控違等引發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和問題。 (二)加強和完善重點人群的社會管理
一是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健全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組織網路,調整充實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依託社區構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平台,配備充實協管人員。大力推進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認真開展流動人口清理登記,全面准確地掌握流動人口基本信息。堅持「以房管人」,加強對出租房屋治安檢查,解決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等突出現象。二是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和社區矯正工作。加快推進幫教安置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工作,逐步實現刑釋解教人員管理信息化。三是加強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和權益保護。綜合運用教育、服務、管理、幫教和環境優化等多種手段,堅持一般預防和重點預防相結合,努力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三)扎實推進平安建設 鞏固平安創建成果
一是推進行業平安建設。深化行業和系統平安創建活動,把平安建設向更多部門、行業延伸,不斷擴大平安建設覆蓋面,提高平安創建質量和水平。二是加強鎮維穩綜治辦建設。配齊配強綜治工作領導和專職工作人員,整合綜治、信訪、司法、民政、武裝等部門力量,成立綜治工作中心。三是推進社區維穩綜治工作站建設。配齊配強社區維穩綜治站信息員,建立社區警務室,成立專兼職群防群治隊伍。四是加強綜治規范化建設。完善工作例會、信息報送、資料台帳、考核獎懲等有關制度,規范綜治工作。
(四)加強嚴打整治體系和治安防範體系建設 始終保持對嚴重暴力犯罪及「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的高壓態勢,維護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一是完善治安形勢分析評估機制。加強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排查整治,及時分析評估治安形勢。對排查出的治安問題,登記造冊,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實工作責任。二是深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在各村(社區)大力推廣物防和技防設施,實施「平安衛士」、警連心」農村技防工程。在城區繼續推廣以電子視頻監控、防盜報警為主的技防設施,重點做好城鄉結合部和重要路段及重點場所的技防設施建設。
(五)強力推動「兩新組織」健康快速發展
推動非公有制建立健全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兩新組織」健康發展,落實非公有制組織內部安全穩定法人責任制,開展綜治進非公有制組織活動,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健全完善統一登記、分類管理、行業指導綜合監管相結合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少數民族信教群眾的服務管理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的綜合治理
進一步夯實社會管理基層基礎,加強全鎮社會管理工作網路建設,建立統一高效便民利民的綜治工作中心平台。在鎮區中市和舊縣進行社區資源整合,提升社區功能試點,建立健全新型城鄉社區管理服務機制。落實社會管理工作責任,完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組織機構,強化考核獎懲。
(七)加大維穩綜治工作的宣傳力度
一是加強綜治和平安建設宣傳工作。加強以平安建設為主題的綜治宣傳,提高平安建設的群眾知曉率和參與率。二是組織開展好綜治宣傳月活動;三是辦好《綜治工作簡報》,及時向縣綜治委上報有價值的綜治工作信息。
(八)建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制度
強化綜治責任,完善目標管理,充分發揮綜治成員單位的作用,堅持綜治委會議制度、委員述職等制度。加大綜治考評力度,將重點工作任務細化分解,設定指標,分年中、年末兩次考評,總分平均值為年終排名分值。對在年度考核最後一名的村(社區)實行「籠子」管理,連續兩年最後一名實行「一票否決」,年度考核倒數第二的村(社區)實行重點管理,連續兩年到數第二實行「籠子」管理。鎮綜治委對各成員單位和村(社區)要實行經常性督促檢查,對在上級檢查中獲得好評的村(社區)、單位,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經費支持,當年目標考評前三名的村(社區),由鎮黨委、政府給予表彰。
③ 「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工作是什麼
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治建設工作部署,積極開展長安社區創建活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無邪教地區創建活動和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
2.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收集、研判社情民意和影響穩定的苗頭、動態,積極預防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事件;
3.督促轄區內各單位落實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項治安防範措施,組織開展群防群治工作;
4.做好外來人員的登記、服務、管理工作,加強出租房屋管理;
5.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社區矯正、防範與處置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動、禁毒、法制宣傳教育、國家安全宣傳教育、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
6.處理和協助處理火災、事故、公共衛生、自然災害等突發性事件;
7.發展綜治信息員隊伍,廣泛收集各類社情民意,及時上報影響穩定的苗頭和動態;
8.完成上級綜治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④ 什麼是社會管理綜合治理
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用的同回時,組織和依靠各答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⑤ 城市綜合管理中的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是什麼
城市綜合管理的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是指從綜合規劃決策、到專業運行管理(行業發展的專業規劃、建設、運行服務與管理)、到綜合執法監察(城管綜合執法及相關綜合執法巡查監察力量、網格巡查員及協管員等輔助巡查監察力量、廣大的社會監督力量),即前端的綜合規劃決策、中段政府市場社會各方協同共治精細服務管理、後端綜合執法監察,的橄欖型城市綜合管理現代治理結構。
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研究基於對城市管理執法監察一體化發展歷程及機理分析並結合現代信息技術發展趨勢提出,通過深化綜合執法改革推動構建城市綜合管理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有助於推動形成法治政府、社會共治、精細管理視角下的從綜合規劃決策、到專業運行管理、到綜合執法監察的橄欖型城市綜合管理現代治理結構,有利於推動城市法治、共治、精治,有利於推動行政管理的前端決策及服務管理與後端執法監察適度分離,是實現行政決策、執行、監督三分協同治理的有效方式。
「五位一體」智慧城管基於新一代信息技術,探索基於創新2.0的公共服務模式、感知數據驅動的高峰勤務模式、「巡查即錄入、巡查即監察」的智慧城管工作模式,以執法監察一體化架構推進城市法治、共治、精治,引領了創新2.0時代物聯感知、數據驅動、眾創共治的城市治理新探索,是實現城市綜合管理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的有效模式。
《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一文中關於城市綜合管理中的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如下圖所示:
⑥ 什麼是社會管理綜合治理
就是通過綜合治理的手段來達到社會管理的目的。
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十二字方針含義
「安全第一」: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健康為代價換取發展和效益;
「預防為主」:要求把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心放在預防上,從源頭上控制、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綜合治理」:要求運用行政、經濟、法治、科技等多種手段,充分發揮社會、職工、輿論監督各個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安全第一是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統帥和靈魂,沒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預防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撐,綜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據。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徑。
(7)綜合管理治理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法出台的目的及意義:
《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工作格局是「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管理、企業全面負責、社會廣泛參與」。
一是明確國務院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和職能,具體體現在第一章《總則》第8、9、10、11、13、14、15條和第四章《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以及其他相關條款之中。為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為公開、公正執法提供了依據。
二是依法規范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法》對各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所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特種作業人員的資質、安全投入、安全建設工程和安全設施、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障等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做出了嚴格、明確的規定。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企業負責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三是明確了工會、村民委員會、從業人員和新聞機構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協助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查處安全違法行為。《安全生產法》專門規定了工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的權利義務,從而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監督范圍擴大到全社會,延伸到城鎮街道和農村,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工作格局。
⑧ 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與綜治工作有什麼區別
兩者聯系緊密,也有所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概念及定義不同。綜治(維穩)工作是新時期政府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有一個和諧安寧的生活而做的工作,它包括打黑掃黑、消化社會矛盾、反恐等工作。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是指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2、參與部門不一樣。綜治(維穩)工作僅由綜治(維穩)工作機構一家負責,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牽頭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多個部門參與,成員單位眾多,還下設辦公室及多個專項工作組。3、業務性質有所不同。綜治(維穩)工作是一個業務部門的業務工作,比較單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多項業務工作,是社會治治理的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工作。4、工作內容不一樣。綜治(維穩)工作主要有徹執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分析研判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新動向,接待群眾來信來訪,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督促檢查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考核獎懲等七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內容繁多,涉及成員單位有關業務工作。
⑨ 綜合治理包括哪些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1、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和前提條件。要堅持經常性打擊和集中打擊相結合、集中打擊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的方針,深入持久地開展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動。 2、防範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要廣泛發動和組織群眾,採取各種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隱患。特別要大力疏導、調解各種社會矛盾和民間糾紛,避免矛盾激化。加強居民區樓院的安全防範設施。廣泛組織黨員、幹部和群眾參與居住地的治安防範,健全群防群治機制。 3、教育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礎工作和戰略性措施。要在人民群眾中廣泛深入、扎實開展普法教育和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使廣大群眾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共青團、工會、婦聯、青少年保護辦公室要與學校、家庭密切結合,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尤其是做好後進青少年、輕微違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 4、管理是堵塞犯罪空隙、減少社會治安問題、建立良好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認真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管理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對廢舊物品收購、旅店、娛樂場所等行業的管理,對集貿市場的管理和對金庫、重要物資倉庫等要害部門的管理。 5、建設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關健。要大力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群眾中去。要建立健全各種治安防範制度。特別是要普遍推行各種形式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6、改造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在綜合治理的主體方面,明確了不是一個部門或一個團體,而是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和依靠各個部門和人民團體,依靠全社會的力量,發動和組織億萬群眾關心和參加社會治安工作,即全黨動手,全民動手,齊抓共管。第二,就治理方法和手段來說,要充分發揮政治、經濟、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種手段來整治社會治安。第三,就通過治理所要達到的目標來說,不但要打擊犯罪,而且要改造罪犯,挽救失足者,控制和減少犯罪的因素和條件,預防犯罪,減少犯罪,爭取社會風氣、社會治安的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