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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專項治理措施

發布時間: 2021-01-10 20:40:47

㈠ 隱患治理措施包括哪五個方面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重點行業和領域危險品生產危險品調查和管理專項行動的通知》隱患治理措施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

二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三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資金。

四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時限。

五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預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安全生產隱患調查管理專項行動,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安全監督,監督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有必要根據地區,行業和實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明確界定分工,明確責任,落實。

要認真落實政府行政主管責任制和企業法定代表制。各地區應採取措施,制定本通知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指導意見和區域安排,並落實到各生產經營單位和重點行業的其他有關單位,不得走死路。

(二)突出重點,強化督導。調查和管理隱患的特別行動應突出重點行業和高風險行業等領域的重點企業。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安全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

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政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後產能,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預防能力。

(三)廣泛發動,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動員廣大員工參與隱患的調查和管理。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緊緊依靠技術管理人員和崗位員工,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他們的知情權,參與和監督安全生產,全面組織員工,認真查找各種隱患,積極參與隱患管理。

(四)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各地區應以此隱患調查和管理專項行動為契機,推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和事故危害調查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僅要有效消除重大威脅的隱患。要安全生產,還要落實根本原因。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五)廣泛宣傳,輿論監督。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宣傳這一隱患的調查和管理專項行動,加強對輿論的監督和群眾的監督,揭露經過調查和管理的單位。

(1)瓦斯專項治理措施擴展閱讀:

隱患排查的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

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全國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穩定好轉。

隱患排查的對象和范圍

本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對象和范圍為高危行業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築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

道路交通、水運、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企業;漁業、農機、水利等單位;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其他行業和領域近年來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單位。同時,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和打擊非法建設、生產和經營的情況。

㈡ 礦井安全管理的重點是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任何時候兩個問題不能忽視

一、充分認識打好煤礦瓦斯、水害防治兩個攻堅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打好煤礦瓦斯、水害防治兩個攻堅戰是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手段。瓦斯和水害位居礦井「五大災 害」之首,是威脅煤礦生產安全的重要殺手。無論從全國還是從我市發生的煤礦事故來看,瓦斯和水害事故 都占煤礦事故總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嚴重威脅著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各級各部門和煤礦企業 務必提高對瓦斯、水害防治工作的認識,切實突出重點,抓住關鍵,齊心協力,攻堅克難,堅決打好瓦斯、 水害防治攻堅戰,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打好煤礦瓦斯、水害防治兩個攻堅戰是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迫切要求。我市煤礦企業雖然經過近年 來的專項治理整頓和資源整合,整體發展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有了明顯的好轉,但由 於我市煤礦企業地質條件復雜,相當一部分礦井受瓦斯、水患災害威脅嚴重,煤礦企業經營起點低、條件 差、整體抗禦風險能力不高,煤礦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脆弱,尤其是資源整合礦井普遍存在著地質資料不詳 等問題,受周圍關閉礦井老空水、「瓦斯罐」的威脅極大,而且隨著開采深度的增加,高沼礦井將會逐步增 多,水害治理難度將會逐步增大,安全生產工作的壓力相當沉重。因此,打好煤礦瓦斯、水害防治兩個攻 堅戰,實現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的任務十分緊迫。 打好煤礦瓦斯、水害防治兩個攻堅戰是實現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煤炭工業是我市的支柱 產業,其運行質量好壞,直接關系著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必須採取科學的手段和嚴厲的措施, 強化安全監管,嚴格瓦斯、水害防治,實現煤礦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從根本上改變我市煤礦安全基礎 薄弱的狀況,不斷促進煤炭工業持續健康發展,從而實現全市經濟的跨越式發展。

二、工作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煤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 把瓦斯、水害防治與「隱患治理年」活動結合起來,夯實基礎,遵循規律,加大安全投入,改善技術裝備, 嚴格現場管理,強化指導服務,健全完善救援體系,全面提升抗災能力,堅決打贏煤礦瓦斯、水害防治兩 個攻堅戰,堅決杜絕較大以上瓦斯、水害事故。

三、嚴格防控,夯實瓦斯、水害防治基礎

建立制度保障體系

1.強化組織保障。煤礦實際監控人(或控股股東)是瓦斯、水害防治的第一責任人,礦長、技術礦長(總 工程師)是瓦斯、水害防治的直接責任人(開采實體二 煤、垂深超過200 米的礦井,必須設置一名副總 工程師專抓瓦斯管理工作;受水害威脅的礦井,必須明確一名副總工程師或礦長助理擔任探放水隊長), 負責全面貫徹執行瓦斯、水害防治的有關法規、規程和標准,組織制定、落實瓦斯、水害防治兩個攻堅戰 實施方案,煤礦企業要建立健全瓦斯、水害防治機構,配齊專業技術人員,實行探放水人員工資單列(市 煤炭局監督發放)。要把瓦斯、水害防治責任逐級逐項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和各崗位人員,做到上面有人 抓,下面有人干,重大問題決策迅速、措施得力,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管理機制。

2.實行瓦斯、水害防治督察制。每個駐礦站要每礦指定一名專職駐礦員,專門負責督察煤礦探放水工作。 各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安全隱患糾察隊,抽調專門人員重點檢查瓦斯、水害防治工作。由安全礦長負責,堅 持每班必須有2—3 名專職糾察員在井下檢查監督瓦斯、水害防治措施的落實,監督安全隱患的整改,從 源頭和現場管理上把好瓦斯、水害防治關。

3.實行瓦斯、水害防治例會制度。煤礦企業每月至少由礦長主持召開一次瓦斯、水害防治工作會議,專題 研究解決瓦斯、水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制定下步工作計劃,並對辦公會決定事項形成紀 要,明確責任,抓好落實。突發異常問題,要隨時召開會議,提出防治措施,並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4.主要產煤鄉鎮政府要設立3 人以上的專家組,每月對轄區煤礦逐礦進行一次集中「會診」,重點解決瓦 斯、水害防治的技術難題。

㈢ 瓦斯區域治理工作中群監員應如何發揮作用

為落實煤礦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煤礦瓦斯事故多發的勢頭,我們在總結淮南、陽泉、平頂山、松藻等煤礦瓦斯治理經驗的基礎上,組織編寫了《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現印發你們。請你們抓緊轉發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類煤炭生產企業,供在瓦斯防治工作中參考,並結合實際,運用到治理工作當中,逐步形成適合煤礦實際的一整套瓦斯治理的經驗和措施。

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
(二○○五年三月)
瓦斯綜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貫徹「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針,樹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預防和避免的」意識,實施「可保盡保、應抽盡抽」的瓦斯綜合治理戰略,堅持「高投入、高素質、嚴管理、強技術、重責任」,變「抽放」為「抽采」,以完善通風系統為前提,以瓦斯抽采和防突為重點,以監測監控為保障,區域治理與局部治理並重,以抽定產,以風定產,地質保障,掘進先行,技術突破,裝備升級,管理創新,落實責任,實現煤與瓦斯共采,建設安全、高效、環保礦區。
一、高投入
(一)瓦斯治理專項資金按噸煤15元提取。
(二)資金投入的重點是,礦井通風系統、瓦斯抽采系統、礦井防滅火系統、綜合防塵系統、安全監控系統等。
(三)堅持瓦斯抽采激勵政策(每立方米獎勵0.06元),開采保護層激勵政策(噸煤補貼工資基金10元),瓦斯抽采巷道和主要風道維修補貼政策(每米補貼2000元和3000元),地測系統創優爭先激勵政策和防止煤炭自燃發火激勵政策。
二、高素質
(四)健全「一通三防」機構,有條件的成立瓦斯和地質相結合的部門。
(五)配齊配強通風副總工程師、地測副總工程師和「一通三防」工程技術人員。「一通三防」人員最低達到技校畢業水平,數量要滿足瓦斯治理需求。
(六)礦井建立防突、抽采、通風、監測監控專業隊伍,石門揭煤工作由防突專業隊伍或石門揭煤專業化隊伍承擔。
(七)瓦斯檢測工與爆破工不得兼職。
(八)加強職業教育,辦好職業技術學院。
(九)建立安全培訓中心,安監局設置安全培訓處,礦井建立三級、四級安教室,區隊建立五級安教室,並配足師資力量。
(十)全員培訓教育實行「五個一」(一日一專題、一周一案例、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評比、一月一獎懲)和「三同時」(工人幹部同時參加培訓、同時考試、同時接受獎懲),做到班前培訓全員學,夜校培訓重點學,脫產培訓系統學。
(十一)「三大員」(安監員、瓦檢員、防突員)安全管理准軍事化,享受一線待遇,實行考核淘汰制。
(十二)生產及主要輔助單位職工未經「一通三防」專門培訓考試合格不得擔任班、隊長;特殊工種必須有兩年以上採掘工作經驗,並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十三)企業安全檢查工作做到「四個一流」(一流隊伍,一流作風,一流管理,一流素質)。
三、嚴管理
(十四)每年制定關於瓦斯綜合治理工作的決定。
(十五)堅持瓦斯治理「一礦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十六)堅持瓦斯濃度按0.8%斷電管理制度。
(十七)實行企業和礦井通風和瓦斯日報兩級審閱制、公司調度每日瓦斯牌板制、現場瓦斯異常情況實時監控制。
(十八)每周剖析一個礦的「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情況。
(十九)堅持月度「一通三防」例會、防突辦公會和礦長月度「一通三防」述職制度。
(二十)實行「一通三防」重大隱患排查制度、「一通三防」督查和防突督導制度。
(二十一)嚴格調度和監控中心值班制度,發現井下瓦斯超限必須在5分鍾內向值班領導匯報,值班領導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意見。
(二十二)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堅持瓦斯超限談話制和分級追查處理制(瓦斯濃度低於3.0%由礦總工程師或安監處長負責追查處理,3.0%及其以上由礦長組織追查處理)。
(二十三)瓦斯治理,地質、掘進工作先行。
(二十四)瓦斯治理工程做到「兩同時、一超前」(瓦斯治理工程與採煤工作面同時設計、超前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二十五)嚴格幹部跟班下井制度,保證各採掘面每班有區、隊長以上幹部跟班。
(二十六)石門揭煤和所有採煤工作面投產前,須經現場驗收,「一通三防」具有一票否決權。
(二十七)實施過地質構造、瓦斯異常帶「五位一體」現場管理措施(即地質人員加強地質預測預報,及時提供預測資料;打鑽人員在鑽進過程中發現異常時立即停機,並及時匯報;掘進施工人員發現地質、礦壓、瓦斯異常時,立即停頭;監控人員保證瓦斯超限時,立即切斷掘進巷道及其回風系統內電源;瓦檢員發現瓦斯異常時,立即撤出人員)。
四、強技術
(二十八)優化通風系統,確保通風系統穩定、可靠。
(二十九)開采布局和巷道布置合理,有突出危險採掘面的回風嚴禁直接經過其它採掘面唯一的安全出口。
(三十)通風設施可靠,永久風門聯鎖,主要風門安裝開關感測器。
(三十一)採用大功率對旋局部通風機和大直徑風筒。
(三十二)優選瓦斯抽采裝備,實現抽采系統能力最大化,做到「大流量、多抽泵,大管徑、多迴路」。地面泵實際抽采流量不小於100立方米/分鍾,井下移動泵實際抽采流量達到40~60立方米/分鍾,管路直徑超過200毫米。應選擇鑽進能力大、鑽孔直徑不小於150毫米的鑽機。
(三十三)強制性開采保護層,做到可保盡保,並抽采瓦斯,降低瓦斯壓力。
(三十四)在突出煤層頂底板掘進的巷道,特別是距突出煤層法距小於20米的掘進巷道,必須採取措施嚴格控制突出煤層層位和地質構造,巷道掘進至少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質探測鑽孔控制層位,防止瓦斯異常湧出或誤穿突出煤層。
(三十五)頂、底板穿層鑽孔掩護強突出煤層掘進。
(三十六)以突出煤層瓦斯地質圖為基圖編制防突預測圖,全面反映掘進工程范圍內的煤層賦存、地質構造、瓦斯、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護設施等有關信息。
(三十七)防止突出煤層採掘面相互之間應力集中的針對性措施定量化。開采突出煤層採掘工作面設計應避免造成應力集中。一個或相鄰的兩個采區中,在同一區段的突出煤層中進行採掘作業時,相向(背向)回採和相向(背向)採掘的兩個工作面的間距均不得小於100米。相向掘進的兩個工作面間距不得小於60米,並且在小於60米以前實施鑽孔一次打透,只允許向一個方向掘進。突出煤層雙巷同向掘進的兩個工作面間的錯茬距離必須保持50米以上,一個工作面放炮時,另一工作面必須停電、撤人。突出煤層掘進工作面不得進入本煤層或臨近煤層回採工作面的采動應力集中區,不得在應力集中區和地質構造復雜區貫通。
(三十八)提前預警非突出煤層轉化為突出煤層。非突出煤層揭煤和煤巷掘進如出現吸鑽、夾鑽、噴孔、瓦斯湧出異常等情況時,必須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第26條規定收集「四項指標」資料,若全部指標達到或超過其臨界值,應進行突出傾向性鑒定。
(三十九)掘進面採用先抽後掘、邊抽邊掘技術。有突出危險掘進工作面和瓦斯絕對湧出量大於3立方米/分鍾、炮後瓦斯經常超限、有瓦斯異常湧出現象、或預測突出指標超限的掘進工作面,以及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工作面,必須實施巷幫鑽場深孔連續抽采措施,並確保掘進迎頭鑽孔每平方米不得少於2個。
(四十)採煤工作面採用綜合抽采技術。凡瓦斯絕對湧出量大於5立方米/分鍾,或者用通風方法解決瓦斯問題不合理的採煤工作面,必須採用以高抽巷或頂板走向鑽孔為主、以穿層和順層孔、上隅角采空區抽采、地面鑽井等為輔的綜合治理瓦斯措施。
(四十一)採煤工作面根據瓦斯湧出量分級選擇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湧出量在10立方米/分鍾以下的,採用上隅角埋管或局部頂板走向鑽孔抽采方法;瓦斯湧出量在20立方米/分鍾以下的,採用以頂板走向鑽孔為主,輔以埋管抽采技術;瓦斯湧出量在20~50立方米/分鍾的,應使用高抽巷,輔以埋管抽采技術;瓦斯湧出量在50立方米/分鍾以上的,應使用高抽巷、回風巷穿層孔、上隅角埋管(或外錯、內錯尾排)、尾抽、地面鑽井、工作面淺孔抽采等綜合抽采技術。
(四十二)在以下場所增設感測器:
1.採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感測器,其位置距巷幫和老塘側充填帶均不大於800毫米,距頂板不大於300毫米。
2.突出煤層掘進工作面、石門揭煤以及瓦斯絕對湧出量大於3立方米/分鍾的掘進面回風第一交匯點處。
3.長距離巷道掘進,每500~1000米巷道增設一個感測器。
4.采動卸壓帶、地質構造帶、採掘面過老巷、老空區、鑽場等處增設瓦斯感測器由礦總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十三)採用高位鑽孔注漿措施處理高溫區域。
(四十四)礦井供電設備實現無油化,並做到實時監測監控。
(四十五)保證井下局部通風的連續供電。局扇高低壓供電實現雙電源;采區變電所電源從地面變電所或井下中央變電所直供,且做到至少兩個電源;采區變電所分段運行;每一局扇都設有備用局扇,並做到主備局扇自動切換;主備局扇供電來自不同的電源。
(四十六)井下局扇供電線路、設備實行強制性停電檢修,局扇視同地面主扇進行管理。
五、重責任
(四十七)落實企業瓦斯治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級幹部「一通三防」責任制,制度牌板上牆上桌。
(四十八)堅持定期對各礦黨、政、技、安監、機電負責人和通風、地質副總工程師等安全責任考評制度。
(四十九)凡瞞報「一通三防」非人身事故、虛報瓦斯抽采量、鑽孔施工弄虛作假、瞞報瓦斯超限的,給予礦分管領導行政記大過直至撤職處分
(五十)礦井發生「一通三防」死亡事故實行安全責任追究。發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給予分管礦領導、分管副總工程師行政記過處分;發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給予礦長行政記過處分,黨委書記黨紀處分,分管礦領導、分管副總工程師免職處理;發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給予礦長、黨委書記、安監處長免職處理,或降職、撤職處分,分管礦領導、分管副總工程師撤職處分。

㈣ 如何抓好2015年瓦斯治理的攻堅工作

《方案》要求:構建全面瓦斯治理責任體系;強化瓦斯治理專業隊伍建設;嚴格落實瓦斯治理資金投入;構建安全可靠合理的通風系統;實現瓦斯抽采與採掘平衡;全面落實綜合防突措施;建立科學有效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全面落實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全面落實瓦斯治理全員安全培訓;深入開展煤礦打非治違專項活動等。集團公司結合各礦實際制定出七條攻堅措施:召開煤礦瓦斯治理現場會;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集團公司成立以劉強總經理為組長的瓦斯治理攻堅領導小組,各礦相應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瓦斯治理攻堅領導小組; 深入開展煤礦安全教育實踐活動;開展瓦斯治理專項檢查;強化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攻堅活動分五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2月3日至2月28日,動員部署,制定實施方案;第二階段:3月1日至3月31日,全面自查自糾,掌握情況;第三階段:4月1日至6月30日,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實整改;第四階段:7月1日至11月30日,認真檢查評估;第五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迎接上級復查。
灣田煤業將通過開展瓦斯治理攻堅年活動,進一步更新理念,始終把瓦斯綜合治理作為安全工作的著重點長抓不懈,使瓦斯治理工作步入主動超前防範之路,推動全公司瓦斯治理水平不斷鞏固提高。

㈤ 煤礦防治瓦斯五十條經驗

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發改能源[2005]457號)

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局、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第81次常務會議和3月22日全國煤礦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煤礦瓦斯事故多發的勢頭,我們在總結淮南、陽泉、平頂山、松藻等煤礦瓦斯治理經驗的基礎上,組織編寫了《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現印發你們。請你們抓緊轉發省級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類煤炭生產企業,供在瓦斯防治工作中參考,並結合實際,運用到治理工作當中,逐步形成適合煤礦實際的一整套瓦斯治理的經驗和措施。

附件: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

(二○○五年三月)

瓦斯綜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貫徹"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針,樹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預防和避免的"意識,實施"可保盡保、應抽盡抽"的瓦斯綜合治理戰略,堅持"高投入、高素質、嚴管理、強技術、重責任",變"抽放"為"抽采",以完善通風系統為前提,以瓦斯抽采和防突為重點,以監測監控為保障,區域治理與局部治理並重,以抽定產,以風定產,地質保障,掘進先行,技術突破,裝備升級,管理創新,落實責任,實現煤與瓦斯共采,建設安全、高效、環保礦區。

一、高投入

(一)瓦斯治理專項資金按噸煤15元提取。

(二)資金投入的重點是,礦井通風系統、瓦斯抽采系統、礦井防滅火系統、綜合防塵系統、安全監控系統等。

(三)堅持瓦斯抽采激勵政策(每立方米獎勵0.06元),開采保護層激勵政策(噸煤補貼工資基金10元),瓦斯抽采巷道和主要風道維修補貼政策(每米補貼2000元和3000元),地測系統創優爭先激勵政策和防止煤炭自燃發火激勵政策。

二、高素質

(四)健全"一通三防"機構,有條件的成立瓦斯和地質相結合的部門。

(五)配齊配強通風副總工程師、地測副總工程師和"一通三防"工程技術人員。"一通三防"人員最低達到技校畢業水平,數量要滿足瓦斯治理需求。

(六)礦井建立防突、抽采、通風、監測監控專業隊伍,石門揭煤工作由防突專業隊伍或石門揭煤專業化隊伍承擔。

(七)瓦斯檢測工與爆破工不得兼職。

(八)加強職業教育,辦好職業技術學院。

(九)建立安全培訓中心,安監局設置安全培訓處,礦井建立三級、四級安教室,區隊建立五級安教室,並配足師資力量。

(十)全員培訓教育實行"五個一"(一日一專題、一周一案例、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評比、一月一獎懲)和"三同時"(工人幹部同時參加培訓、同時考試、同時接受獎懲),做到班前培訓全員學,夜校培訓重點學,脫產培訓系統學。

(十一)"三大員"(安監員、瓦檢員、防突員)安全管理准軍事化,享受一線待遇,實行考核淘汰制。

(十二)生產及主要輔助單位職工未經"一通三防"專門培訓考試合格不得擔任班、隊長;特殊工種必須有兩年以上採掘工作經驗,並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十三)企業安全檢查工作做到"四個一流"(一流隊伍,一流作風,一流管理,一流素質)。

三、嚴管理

(十四)每年制定關於瓦斯綜合治理工作的決定。

(十五)堅持瓦斯治理"一礦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十六)堅持瓦斯濃度按0.8%斷電管理制度。

(十七)實行企業和礦井通風和瓦斯日報兩級審閱制、公司調度每日瓦斯牌板制、現場瓦斯異常情況實時監控制。

(十八)每周剖析一個礦的"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情況。

(十九)堅持月度"一通三防"例會、防突辦公會和礦長月度"一通三防"述職制度。

(二十)實行"一通三防"重大隱患排查制度、"一通三防"督查和防突督導制度。

(二十一)嚴格調度和監控中心值班制度,發現井下瓦斯超限必須在5分鍾內向值班領導匯報,值班領導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意見。

(二十二)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堅持瓦斯超限談話制和分級追查處理制(瓦斯濃度低於3.0%由礦總工程師或安監處長負責追查處理,3.0%及其以上由礦長組織追查處理)。

(二十三)瓦斯治理,地質、掘進工作先行。

(二十四)瓦斯治理工程做到"兩同時、一超前"(瓦斯治理工程與採煤工作面同時設計、超前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二十五)嚴格幹部跟班下井制度,保證各採掘面每班有區、隊長以上幹部跟班。

(二十六)石門揭煤和所有採煤工作面投產前,須經現場驗收,"一通三防"具有一票否決權。

(二十七)實施過地質構造、瓦斯異常帶"五位一體"現場管理措施(即地質人員加強地質預測預報,及時提供預測資料;打鑽人員在鑽進過程中發現異常時立即停機,並及時匯報;掘進施工人員發現地質、礦壓、瓦斯異常時,立即停頭;監控人員保證瓦斯超限時,立即切斷掘進巷道及其回風系統內電源;瓦檢員發現瓦斯異常時,立即撤出人員)。

四、強技術

(二十八)優化通風系統,確保通風系統穩定、可靠。

(二十九)開采布局和巷道布置合理,有突出危險採掘面的回風嚴禁直接經過其它採掘面唯一的安全出口。

(三十)通風設施可靠,永久風門聯鎖,主要風門安裝開關感測器。

(三十一)採用大功率對旋局部通風機和大直徑風筒。

(三十二)優選瓦斯抽采裝備,實現抽采系統能力最大化,做到"大流量、多抽泵,大管徑、多迴路"。地面泵實際抽采流量不小於100立方米/分鍾,井下移動泵實際抽采流量達到40~60立方米/分鍾,管路直徑超過200毫米。應選擇鑽進能力大、鑽孔直徑不小於150毫米的鑽機。

(三十三)強制性開采保護層,做到可保盡保,並抽采瓦斯,降低瓦斯壓力。

(三十四)在突出煤層頂底板掘進的巷道,特別是距突出煤層法距小於20米的掘進巷道,必須採取措施嚴格控制突出煤層層位和地質構造,巷道掘進至少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質探測鑽孔控制層位,防止瓦斯異常湧出或誤穿突出煤層。

(三十五)頂、底板穿層鑽孔掩護強突出煤層掘進。

(三十六)以突出煤層瓦斯地質圖為基圖編制防突預測圖,全面反映掘進工程范圍內的煤層賦存、地質構造、瓦斯、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護設施等有關信息。

(三十七)防止突出煤層採掘面相互之間應力集中的針對性措施定量化。開采突出煤層採掘工作面設計應避免造成應力集中。一個或相鄰的兩個采區中,在同一區段的突出煤層中進行採掘作業時,相向(背向)回採和相向(背向)採掘的兩個工作面的間距均不得小於100米。相向掘進的兩個工作面間距不得小於60米,並且在小於60米以前實施鑽孔一次打透,只允許向一個方向掘進。突出煤層雙巷同向掘進的兩個工作面間的錯茬距離必須保持50米以上,一個工作面放炮時,另一工作面必須停電、撤人。突出煤層掘進工作面不得進入本煤層或臨近煤層回採工作面的采動應力集中區,不得在應力集中區和地質構造復雜區貫通。

(三十八)提前預警非突出煤層轉化為突出煤層。非突出煤層揭煤和煤巷掘進如出現吸鑽、夾鑽、噴孔、瓦斯湧出異常等情況時,必須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第26條規定收集"四項指標"資料,若全部指標達到或超過其臨界值,應進行突出傾向性鑒定。

(三十九)掘進面採用先抽後掘、邊抽邊掘技術。有突出危險掘進工作面和瓦斯絕對湧出量大於3立方米/分鍾、炮後瓦斯經常超限、有瓦斯異常湧出現象、或預測突出指標超限的掘進工作面,以及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工作面,必須實施巷幫鑽場深孔連續抽采措施,並確保掘進迎頭鑽孔每平方米不得少於2個。

(四十)採煤工作面採用綜合抽采技術。凡瓦斯絕對湧出量大於5立方米/分鍾,或者用通風方法解決瓦斯問題不合理的採煤工作面,必須採用以高抽巷或頂板走向鑽孔為主、以穿層和順層孔、上隅角采空區抽采、地面鑽井等為輔的綜合治理瓦斯措施。

(四十一)採煤工作面根據瓦斯湧出量分級選擇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湧出量在10立方米/分鍾以下的,採用上隅角埋管或局部頂板走向鑽孔抽采方法;瓦斯湧出量在20立方米/分鍾以下的,採用以頂板走向鑽孔為主,輔以埋管抽采技術;瓦斯湧出量在20~50立方米/分鍾的,應使用高抽巷,輔以埋管抽采技術;瓦斯湧出量在50立方米/分鍾以上的,應使用高抽巷、回風巷穿層孔、上隅角埋管(或外錯、內錯尾排)、尾抽、地面鑽井、工作面淺孔抽采等綜合抽采技術。

(四十二)在以下場所增設感測器:

1.採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感測器,其位置距巷幫和老塘側充填帶均不大於800毫米,距頂板不大於300毫米。

2.突出煤層掘進工作面、石門揭煤以及瓦斯絕對湧出量大於3立方米/分鍾的掘進面回風第一交匯點處。

3.長距離巷道掘進,每500~1000米巷道增設一個感測器。

4.采動卸壓帶、地質構造帶、採掘面過老巷、老空區、鑽場等處增設瓦斯感測器由礦總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十三)採用高位鑽孔注漿措施處理高溫區域。

(四十四)礦井供電設備實現無油化,並做到實時監測監控。

(四十五)保證井下局部通風的連續供電。局扇高低壓供電實現雙電源;采區變電所電源從地面變電所或井下中央變電所直供,且做到至少兩個電源;采區變電所分段運行;每一局扇都設有備用局扇,並做到主備局扇自動切換;主備局扇供電來自不同的電源。

(四十六)井下局扇供電線路、設備實行強制性停電檢修,局扇視同地面主扇進行管理。

五、重責任

(四十七)落實企業瓦斯治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級幹部"一通三防"責任制,制度牌板上牆上桌。

(四十八)堅持定期對各礦黨、政、技、安監、機電負責人和通風、地質副總工程師等安全責任考評制度。

(四十九)凡瞞報"一通三防"非人身事故、虛報瓦斯抽采量、鑽孔施工弄虛作假、瞞報瓦斯超限的,給予礦分管領導行政記大過直至撤職處分。

(五十)礦井發生"一通三防"死亡事故實行安全責任追究。發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給予分管礦領導、分管副總工程師行政記過處分;發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給予礦長行政記過處分,黨委書記黨紀處分,分管礦領導、分管副總工程師免職處理;發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給予礦長、黨委書記、安監處長免職處理,或降職、撤職處分,分管礦領導、分管副總工程師撤職處分。

㈥ 瓦斯專項治理的內容有哪些

1、強化通風安全機構,提高職工業務素質。
認真落實「以風定產、先抽後采、監測監控」方針,礦健全瓦斯治理機構;完善裝備及各項規章制度,提升瓦斯治理水平,改善煤礦安全生產條件。逐步建立了「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
為提高從業人員素質;進一步深化瓦斯治理水平,我們還大力開展了技術培訓,對瓦斯員舉辦了脫產、業余等不同形式的業務培訓班,不僅學習了礦井通風、瓦斯、煤塵等通風安全基礎知識,還學習有關頂板、礦壓、機電、火葯及礦山安全法規等方面的知識;學習後,大家提了業務技能,增強了責任感。
2、配備有專職的防塵機構和隊伍,安裝完善礦井防塵系統,防塵灑水運轉正常,粉塵濃度符合規程規定要求,保障井下作業人員的身心健康。
3、進一步完善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掘進工作面實現「三專二閉鎖」。安全監控系統運行穩定,感測器數量充足、安裝位置正確,建立日常管理和維護、調校制度,實現安全監控系統數據准確、報警及時、斷電可靠。
4、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健全瓦斯檢查制度,審批制度。瓦斯檢查員實行井下匯報制度,每人均攜帶瓦斯檢定杖,建立瓦斯員交接班室,杜絕了空班、漏檢、假檢現象。
5、局扇管理嚴格執行通風、機電、安監三對口的管理辦法,加強對高低壓的合理整定,對井下電氣設備和電纜不定期檢查測試,杜絕無計劃停風。

㈦ 煤礦瓦斯專項治理研究課題目前有哪些

瓦斯抽放控的封堵材料,山西安明宏遠家的研究很前列

㈧ 誰能給我解讀一下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

先抽後采:先做好瓦斯和礦井水抽排工作,在保證了處分安全的工作環境後在開始進行採煤工作

監測監控:隨時做好監測瓦斯 水 地質變化 保證所有可能的事故都在監控之中

以風定產:煤礦生產過程中必須保證充分的風量供給,風是煤礦生產的先決條件,必須在滿足了井下工作環境的需要之後才可以開始採煤工作!

㈨ 煤礦治理瓦斯的五項治本之策是什麼

煤礦治理瓦斯的五項治本之策為:
1.設計是源頭。區域性瓦斯治理,應優化開采程序,從設計源頭上選擇保護層,確保保護層開采順利實施;突出礦井新水平、新采區應編制防突專項設計,防突專項設計應與新水平、新采區設計一並編制;突出礦井采區設計應堅持「四區成套三超前」,即開拓區域、准備區域、抽采區域、回採區域抽采系統成套;開拓區域超前准備區域,准備區域超前抽采區域,抽采區域超前回採區域;分別設計地面高、低濃度瓦斯抽采系統,系統設計能力是實際需要能力的3~4倍。
2.通風是基礎。有多大通風能力、抽采能力,才能安排多大產量,保證回風流瓦斯不超限;按照「大風量、大斷面、低風阻」的原則,配備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風機,巷道斷面富餘,保證風速不超限;採煤工作面採用「H」型、「Y」型、「U」型等正規通風方式,並確保風量充足。採用沿空留巷和Y型、H型通風的回採工作面,通風系統應安全、穩定、可靠,並制定後備通風預案;礦井生產水平和采區應實行分區通風,每個采區應至少設置一條專用回風巷,專用回風巷內不得安裝電器等設備,不得有人員作業,電機車不得進入回風流內;嚴禁任何兩個突出煤層採掘工作面之間串聯通風,嚴禁突出煤層突出危險區域採掘工作面回風直接切斷其他工作面唯一安全出口。采區進、回風應貫穿整個采區,采、掘工作面應實行獨立通風,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在制定措施後可採用串聯通風,但串聯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一次。
3.抽采是重點。
4.防突是關鍵。
5.監測監控是保障。建立基於網路技術的信息化系統集成的礦井監測、監控、管理一體化平台。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中心站、分站和傳輸電纜、感測器等設備齊全,安裝設置和功能符合規定。嚴禁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主、備計算機上安裝、運行與監測監控工作無關的軟體。嚴禁使用具有屏蔽、過濾數據功能的上傳程序。各礦瓦斯超限信息應在企業簡訊平台上實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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