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治理應堅持
Ⅰ 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內涵是什麼
我國安全生產管理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其主要內涵是:
①必須堅持以人為本;
②安全是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條件;
③把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放在安全生產工作的首位;
④要依法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1)安全生產治理應堅持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法出台的目的及意義:
《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工作格局是「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管理、企業全面負責、社會廣泛參與」。
一是明確國務院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和職能,具體體現在第一章《總則》第8、9、10、11、13、14、15條和第四章《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以及其他相關條款之中。為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為公開、公正執法提供了依據。
二是依法規范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法》對各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所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特種作業人員的資質、安全投入、安全建設工程和安全設施、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障等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做出了嚴格、明確的規定。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企業負責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三是明確了工會、村民委員會、從業人員和新聞機構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協助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查處安全違法行為。《安全生產法》專門規定了工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的權利義務,從而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監督范圍擴大到全社會,延伸到城鎮街道和農村,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工作格局。
Ⅱ 新安全《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什麼發展
應當以來人為本,堅持安全源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工作應堅持什麼方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工作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3)安全生產治理應堅持擴展閱讀: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一五」規劃《建議》,明確要求堅持安全發展,並提出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這一方針反映了我們黨對安全生產規律的新認識,對於指導新時期安全生產工作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安全第一是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統帥和靈魂,沒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預防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撐,綜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據。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徑。
只有把安全生產的重點放在建立事故隱患預防體繫上,超前防範,才能有效減少事故損失,實現安全第一。綜合治理是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手段和方法。
只有不斷健全和完善綜合治理工作機制,才能有效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真正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落到實處,不斷開創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局面。
Ⅳ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新安全法》中強調了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方針和工作機制。將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完善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進一步明確了安全生產的重要地位、主體任務和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途徑。新法提出要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了各方安全職責。
(4)安全生產治理應堅持擴展閱讀
《新安全法》的重點內容:
1、落實「三個必須」,確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門地位。按照安全生產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二是明確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三是明確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為行政執法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法律、法規、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設置、配備標准和工作職責。新法一是明確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將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設置專門機構或者配備專職人員的從業人員下限由300人調整為100人。
二是規定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管理人員的7項職責,主要包括擬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等。三是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
Ⅳ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安全生產法》頒布已經十多年了,其《安全生產法》中的安全生產方針已新增加了版「綜合治理」新的含義內容;權因此,從目前安全管理來講,應堅持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方針。
但是,在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沒有公布以前,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也可以說是正確的。
Ⅵ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嗎
錯誤,方針就只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沒有綜合治理。
Ⅶ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什麼方針和實行什麼原則( )
A、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Ⅷ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什麼,綜合治理的方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條規定: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Ⅸ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_,堅持_,堅持安全第一、_、_的方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回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答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9)安全生產治理應堅持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規劃應當與城鄉規劃相銜接。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Ⅹ 2、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工作應當堅持什麼原則
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工作應當堅持關口前移、源頭管控、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