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欠薪治理
❶ 如何建立健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
一,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二,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督促各類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
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
三,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推動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
四,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機制。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路,依託基層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路化管理平台的工作人員和基層工會組織設立的勞動法律監督員,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並要求其定期申報。
五,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在建築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逐步將實施范圍擴大到其他易發生拖欠工資的行業。建立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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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建設領域市場秩序不規范。工程項目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墊資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問題仍大量存在,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包工頭」帶隊伍參加施工的現象比較普遍,導致建設單位與農民工之間形成了很長的「債務鏈」,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難以落實。
二是建設領域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不規范。施工企業普遍採取平時只給農民工發基本生活費,工程竣工後或春節前結清工資等做法,將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捆綁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極易導致欠薪。同時,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流動性大,使農民工在追討工資時往往缺乏證據。
三是當前一些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業、煤炭等行業的企業生產經營遇到困難,逐步成為新的欠薪風險源。四是保障工資支付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執行剛性不足,發揮作用不到位。企業拖欠工資的違法成本過低,最高罰款不超過2萬元,與用人單位動輒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拖欠工資數額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
❷ 國家加大力度整治欠薪問題
國家治理欠薪問題,
一直都在努力。
雖然現在還有欠薪現象,
跟前幾年相比,
已經好很多了。
國家制定政策涉及千家萬戶,
不是那麼簡單的。
❸ 如何治理農民工欠薪問題
以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例: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出現,其主要原因固然在於業主開發商的拖欠工程款發放,但與施工承包商自身缺乏足夠的財務風險抵禦能力也密不可分。
一旦工程擔保制度能夠發揮出有效的市場准入篩選作用:
1)一方面,通過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結果掛鉤,令不具備相應資金實力的開發商,無法獲取施工許可,在市場准入門檻上提前規避可能出現的工程款拖欠風險;
2)另一方面,通過對施工承包商資金實力、工程業績、風險應對能力等多方面的審核與評估,將出現農民工工資拖欠風險較大的企業排除市場業務范圍,從而強化建築市場中施工承包商的整體企業實力,防範和避免出現農民工欠薪問題。
綜上,對於施工單位、勞務公司、包工頭的行政司法整治活動,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這一重要的社會民生問題。只有在制度層面,通過相應的制度保障作用,才能從根源上有效防範和避免相應風險因素的出現,從而徹底解決長期困擾我國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❹ 明確欠薪案件2021年春節前動態清零,你有過欠薪經歷嗎如何維權
現在我國治理欠薪的力度非常大,我個人非常支持這種行為。因為我也曾經經歷過被欠薪。最好的辦法是去法院起訴。
而且現在如果老闆,拖欠工資的話,法院還可以直接將其定為失信執行人,這對於他自身和下一代來說都有非常大的影響。
❺ 欠薪頑疾怎麼破
「惡意欠薪入刑」的威力和無奈
2014年1月4日,盛龍和其他9名工友終於領到了10萬元的工資。按照和包工頭的約定,其餘的21.35萬元也將於近日支付給他們。
2013年,盛龍和9名工友在新疆麥蓋提縣白雲熱力公司鍋爐安裝項目幹活,工程完工後,在還剩31.35萬元工資沒有結清的情況下,「老闆」跑路了。無奈之下,盛龍等人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經查,該項目承建方新疆力威鍋爐製造有限公司包工頭王興保與另一包工頭劉某在領取工程款108.5萬元後逃逸。兩包工頭的行為已屬明顯的惡意欠薪,為此,2013年12月31日,勞動監察部門將此案移送司法機關。迫於司法震懾,兩名包工頭很快就向盛龍等農民工支付了部分工資,並承諾在短期內付清剩餘的工資。
「『惡意欠薪入刑』打擊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對惡意欠薪者起到了一定的震懾,取得了一定成效。」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監察處處長阿不力米提·買合蘇提說,2013年度自治區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24件,法院已判決了4件,一些惡意欠薪者因此鋃鐺入獄。
新疆兵團六建將某工程的部分項目兩次轉包給包工頭劉某,劉某拖欠25名農民工工資16.4萬元且拒不支付,2013年3月被移交至司法機關,2013年10月25日,劉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2萬元。
雖然有部分惡意欠薪者受到了刑法的制裁,但不容忽視的是,與2111家拖欠單位相比,符合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還是少數。「在欠薪問題上,雖然政策和法律逐年完善,但仍然管得不夠細。」新疆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彤直言不諱地說,比如在信貸上,一張信用卡如果沒有及時還,持有人不僅要付出高額透支利息和滯納金,最後還會有不良信用記錄。而動輒欠農民工上百萬上千萬元工資的企業或個人卻不會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擔憂。沒有使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懲罰,就是對違法者變相的鼓勵。
違法層層轉包為何多年無解
「經過多年治理整頓以及法律體系建設,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總體上得到遏制,但形勢依然不容樂觀。」阿不力米提·買合蘇提坦言,治理欠薪的任務還很艱巨。
據記者了解,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仍主要發生在工程建設領域,同時欠薪討薪與經濟糾紛交織。一些企業主利用解決拖欠工資問題解決經濟糾紛,以討要工資名義追討工程款,甚至因無法達成協議就故意拖欠農民工工資,以造成社會影響,逼迫發包方就範。
據新疆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副總隊長朱濤介紹,當前最常見的就是建設單位的資金沒有到位造成的拖欠。有很多工程雖然已經開工了,但是建設單位的資金卻沒有到位,有的建設單位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有些建築企業為了得到施工項目,只能墊資施工。一旦建設資金不能及時撥付到位,就會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另外,施工單位不按規定直接將工資發放到農民工手中,而是交由包工頭發放,這樣就容易發生分配不公或攜款逃逸的現象,造成農民工工資被剋扣和拖欠。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雖然有明令禁止工程轉包,但是工程項目被違法轉包或者層層分包的現象依然普遍存在。一個項目從甲方到乙方,再到「大包」、「二包」直至最底層的農民工,農民工處於金字塔的最底層,也是整個利益鏈條的末梢。層層分包、層層剝利,加大了終端施工企業的生產成本,造成終端施工企業贏利微薄甚至虧損,這就導致中間任何一個鏈條出了問題,農民工都可能會是最受傷的群體。
據業內人士介紹,建設工程項目一般按照工程進度結算工程款,許多建築施工企業只是按月發給農民工一定的生活費,工資到年底或工程完工時集中結算,並非依法按月足額發放工資,一旦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發生經濟糾紛,農民工往往「躺著中槍」。
陳彤說,從表面上看,欠薪問題是勞資問題,實際上背後牽涉到多種社會關系,涉及方方面面。項目工程層層轉包增加了法律對勞動者的保護難度。尤其是用工方的下面有很多環節,但各種規定往往只對用工方作出了約束,對下面的這些環節並沒有相應的約束。在現行的用工方式下,僅靠法律對惡意欠薪者進行制裁,並不能有效化解欠薪難題。
目前,勞動者在處理被拖欠薪金的勞動工資爭議中的權利救濟途徑有訴訟、仲裁、調解等,但由於周期長、成本高,勞動者往往在時間、精力、財力上都耗費不起。當違法成本小於違法獲利時,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就有了足夠的利益驅動力,使勞動者維權越發困難,甚至導致極端事件的出現。
❻ 十省份出手根治欠薪,具體涉及到了哪些省份,各地將會有什麼舉措
這些省份包括了遼寧省,吉林省,河南省,江蘇省,四川省,河北省,山東省寧夏以及,天津,此次10個省份聯手出台,整治欠薪的企業以及個人可以說是對打工人員以及一些私人企業最大的一次幫助,而且在這次行動當中,各個地區都將出台不同的政策以及手段和舉措,來讓這些欠薪的企業個人公司,能夠及時的把欠薪問題解決,下面就來說一說,各地都會有什麼樣的舉措。
遼寧省,河北省,以及天津市,由專業人士及有關部門嚴格制定了對欠薪企業的懲罰制度,對欠薪問題突出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地區,設立專案組設立專業人員,查清相關企業賬,然後對各行業欠薪的企業,進行關停並轉或者是以罰款的方式,來對這些企業進行懲罰。
❼ 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小程序開通,這個小程序有著怎樣的現實意義
12月14日,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開通了“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台”,藉助該平台全面的、實時的接收、處理農民工欠薪的問題。平台開通後,農民工可以通過該平台提交相關的欠薪線索,不受時間、地域的限制。平台在收到欠薪線索後,會自動將線索轉到實際欠薪發生地的人社部門進行核實並處理。那麼這個反映欠薪線索的小程序的開通,有著怎樣的現實意義呢?
綜上,欠薪小程序的開通,可以讓原本可能面臨狀告無門的農民工們將事實直達負責部門,而人社部以及各省級的人社部門也將通過這個平台對欠薪問題的處理進行監督和督促,確保欠薪問題可以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
❽ 10省份出手根治欠薪,能夠有效保障人們的薪資嗎
距離2020年結束還剩不到40天的時間,在今年最後的這段時間,到2021年的春節前,10個省份開展了根治欠薪的行動。
通過這次專項整治活動,其主要目的為了保障農民工的權益,讓他們能夠拿到薪水高高興興回家過年。
在我個人看來,通過這樣的行動,能夠有效的保障工人們的薪資。使得在年底回家時候,都能夠順利地拿到工錢,心情愉快的返鄉過年。
正是有了這些制度的保障,才使得現在的工人工資拖欠問題,得到了很好的解決。而工人們也能夠在辛苦一年之後,高興平安的返鄉和家人團聚。
❾ 如何從源頭治理欠薪
如何從源頭治理欠薪
國務院近日發布《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出了明確要求。《意見》首次提出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模式,落實責任主體。就改革的意義和亮點,記者21日采訪了權威專家。
總承包負責 規范組織和管理模式
據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研究員劉軍勝介紹,此次《意見》最大的亮點是強化了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改進建設領域用工方式等源頭治理措施,體現了堅持源頭治理與全過程治理相結合的理念。
「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源頭是工資支付不規范。更進一步來說,是組織和管理模式出了問題。」劉軍勝解釋,當前我國大量建設項目採取的是建立在承發包基礎上的分塊管理模式,整個建設項目是一個個獨立的、以包工頭為中心的承包單位的無序組合,這樣的組織和管理模式導致承包單位各自為政、監管失控。
為此,《意見》站在規范建設項目組織和管理模式的高度提出有關治理措施,明確了工資支付主體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負直接支付責任。
「其目的就是要使建設項目轉變為由施工總承包企業行使類似總部職能的協調有序的『總廠』。」劉軍勝指出。今後,施工總承包企業不能搞層層發包、分包、轉包,也不能以包代管,要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要配備勞資專管員,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實名制管理 保障農民工勞動權益
全民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是此次新政策又一亮點。
在建築領域,勞動合同的簽訂率低,農民工不清楚其所服務的企業的基本情況,施工企業也不掌握農民工的身份信息,一旦發生勞動糾紛,農民工的勞動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確有必要。」劉軍勝認為。按照《意見》,今後農民工的真實身份信息要在入場施工前告知施工企業,施工企業要以農民工的真實身份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的農民工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和工資結算等信息並實行電子化管理,將農民工的實名制身份信息及經農民工實名簽字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新政策還提出,要重點完善工資保證金和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工資保證金由企業繳存於某一專門賬戶,不發生所有權轉移,僅起擔保作用;應急周轉金由政府用財政資金建立;欠薪保障基金由企業繳納,發生所有權轉移,具有互濟性。
目前我國31個省份已建立工資保證金,浙江及部分地級市已建立應急周轉金,上海和深圳已建立欠薪保障基金,「三金」在我國不同地區的工資支付保障實踐中都發揮了不同程度的作用。
「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以應對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生產經營的不確定性給勞動者工資支付保障帶來的威脅,應是一種趨勢性選擇。」劉軍勝指出。
「黑名單」制度 加大拖欠工資違法成本
針對企業拖欠工資違法成本低的問題,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強調,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意見》還首次從國家層面將工資支付情況納入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范疇。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在我國之所以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社會誠信體系的缺失。」劉軍勝認為,《意見》提出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對於推動我國誠信體系建設、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意見》還提出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法律制度,在總結相關行業有效做法和各地經驗的基礎上,加快工資支付保障相關立法,為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提供法制保障。「這既是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現實要求,也是我國工資支付保障立法實踐自身發展的迫切需要,我們在實踐中要切實落實,這也是最終有效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根本保證。」劉軍勝對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