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的綜合治理
A. 如何做好社區綜治工作
社區綜治工作總結
根據XX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為做好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轄區實際情況,我社區綜治領導班子在黨支部的帶領下研究制定了2005年綜合治理工作計劃,完善了各項組織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責任分工明確,做到了工作有計劃、有落實、完成了上級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對照今年綜合治理工作目標責任狀,將2005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齊抓共管把社區治安作為社區建設的保證:
1、認真落實「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加強社區治安防範措施的落實,增強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作用,切實落實「屬地管理」的原則,積極推動社區建設綜合治理工作。
2、進一步加大創建平安社會活動的宣傳力度,提高全民參與意識,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治安志願者的活動中。社區動員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和居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在主要街道、居民住宅區懸掛、張貼宣傳橫幅、標語和黑板報,使我們的創建平安社會活動宣傳教育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3、完善組織網路和規章制度,積極開展群防群治工作。社區群防群治工作組織健全,今年全年,我社區共出動義務巡邏隊7000多人次,社區工作人員每天佩戴義務巡邏袖章下戶巡邏已形成制度化。社區還給義務巡邏隊配備了小喇叭,通過播放喊話錄音提醒居民加強防範,社區居民群眾防範意識明顯提高,防範力量建設顯著增強,刑事案件發案率得到有效遏制,社區居民群眾安全感顯著提高,社會秩序良好,人民安居樂業。
4、2005年度XX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規定今年各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要把工作重點放在群防群治工作上,我社區為了更好地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降低發案率,保證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想方設法對轄區內居民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對沒有圍牆的小區要修建圍牆,沒有安裝防盜門的單元樓要做好住戶的思想工作,爭取在單元樓的樓梯口統一安裝防盜門。XX一區啟用義務巡邏隊員在小區門口值守,阻止閑雜人員進入小區,小區治安狀況大大好轉,車輛失竊現象減少,中午休息時間也沒有收廢舊的噪音出現,居民反映很好。6月份起,我社區義務巡邏隊員開始在巡邏過程中運用小喇叭播放喊話錄音,並在各居民樓張貼倡議書,號召居民們行動起來,爭取統一在單元樓樓梯口安裝防盜門,齊心協力創建平安社會、平安社區。這一倡議逐漸深入到居民當中,起到了很好的宣傳動員作用。至今年11月為止,我社區已有49個單元樓安裝了防盜門,占轄區單元總數的28%。
5、今年10月,我社區在XX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全民動員,在轄區范圍內廣泛開展「壓案」專項行動。我們將社區原有的兩隊低保巡邏隊做出安排,要求他們分區分片負責治安巡邏,並發動居民小組長率領本組居民也共同參與。我們還為參加巡邏的巡邏隊員配備了紅袖章、哨子、棍子和小喇叭。與此同時,社區工作人員還做好了值班安排,每天分班分組地按照預定時間、班次、巡邏路線進行巡邏,保證24小時都有人值班,24小時都有人巡邏,並做好巡邏記錄。同時與派出所加強聯系,打防結合,保一方平安。自開展「壓案」行動以來,我社區治安、刑事案件的發案率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和75%,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B. 什麼是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有那幾個方面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1、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和前提條件。要堅持經常性打擊和集中打擊相結合、集中打擊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的方針,深入持久地開展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動。
2、防範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要廣泛發動和組織群眾,採取各種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隱患。特別要大力疏導、調解各種社會矛盾和民間糾紛,避免矛盾激化。加強居民區樓院的安全防範設施。廣泛組織黨員、幹部和群眾參與居住地的治安防範,健全群防群治機制。
3、教育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礎工作和戰略性措施。要在人民群眾中廣泛深入、扎實開展普法教育和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使廣大群眾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共青團、工會、婦聯、青少年保護辦公室要與學校、家庭密切結合,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尤其是做好後進青少年、輕微違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
4、管理是堵塞犯罪空隙、減少社會治安問題、建立良好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認真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管理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對廢舊物品收購、旅店、娛樂場所等行業的管理,對集貿市場的管理和對金庫、重要物資倉庫等要害部門的管理。
5、建設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關健。要大力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群眾中去。要建立健全各種治安防範制度。特別是要普遍推行各種形式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6、改造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
C. 社區綜合治理主要干什麼
信訪工作、平安建設、消防安全及安全生產、調解矛盾糾紛、幫教工作、流動人口排查等 我社區主要也就是平安創建工作,平常不檢查也沒什麼事
D. 社區綜合治理具體做什麼
社區綜合治理其主要職責任務是:
1、法制宣傳。
結合形勢和任務,充分利用會議、板報、有線廣播、宣傳櫥窗等,進行常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幹部群眾法制觀念和道德水準;
2、治安防範。
全面落實社會治安基礎防範各項措施,積極開展平安創建活動,開展治安防範工作,在轄區組織治安巡邏,落實防範措施;
3、民間糾紛調解。
學習推廣「楓橋經驗」,認真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治保調解組織作用,妥善處理群眾信訪事宜,及時化解家庭矛盾和鄰里糾紛,防止「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事件;
4、歸正人員幫教。
建立幫教小組,落實幫教責任人,對歸正人員、失足青少年、監外人員等,要認真落實安置幫教措施,做到有人管、不失控;
5、流動人口服務管理。
認真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嚴格規范出租私房和用工單位的治安管理責任,定期組織清查「三無」人員,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6、無毒害社區創建
。加大掃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的力度,堅持禁吸、禁種、禁制並舉防毒品的蔓延和危害,確保無涉毒人員;
7、消防及安全生產。
建立健全各項治安保衛制度和措施,經常進行消防、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嚴防火災事故和生產責任事故;
8、場所特業管理。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對本轄區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旅館等特種行業的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疏導、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9、協助公安政法機關辦案。
主動配合協助政法機關在本轄區內開展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和開展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和反邪教等工作;
10、及時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其他事項。
E. 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包括哪些
社區綜治站是街道綜治辦的參謀和助手,具體負責本社區及企業的平安創建和綜治工作。其主要職責任務是:
1、法制宣傳。結合形勢和任務,充分利用會議、板報、有線廣播、宣傳櫥窗等,進行常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幹部群眾法制觀念和道德水準;
2、治安防範。全面落實社會治安基礎防範各項措施,積極開展平安創建活動,開展治安防範工作,在轄區組織治安巡邏,落實防範措施;
3、民間糾紛調解。學習推廣「楓橋經驗」,認真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治保調解組織作用,妥善處理群眾信訪事宜,及時化解家庭矛盾和鄰里糾紛,防止「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事件;
4、歸正人員幫教。建立幫教小組,落實幫教責任人,對歸正人員、失足青少年、監外人員等,要認真落實安置幫教措施,做到有人管、不失控;
5、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認真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嚴格規范出租私房和用工單位的治安管理責任,定期組織清查「三無」人員,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6、無毒害社區創建。加大掃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的力度,堅持禁吸、禁種、禁制並舉防毒品的蔓延和危害,確保無涉毒人員;
7、消防及安全生產。建立健全各項治安保衛制度和措施,經常進行消防、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嚴防火災事故和生產責任事故;
8、場所特業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對本轄區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旅館等特種行業的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疏導、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9、協助公安政法機關辦案。主動配合協助政法機關在本轄區內開展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和開展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和反邪教等工作;
10、及時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其他事項。
F. 綜治工作包括哪些內容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計劃。
二、分析研判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新動向,為黨委、分局決策提供依據。
三、組織開展「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防合調解、突出問題聯合治理、重點工作聯勤聯動、基層平安聯合創建、重點人員聯合服務管理」形成常態長效機制。
四、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訴求事項依照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按照程序做好化解或組織相關部門辦理,督辦結案等工作。
五、組織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六、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治幹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等工作。
七、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基層平安創建活動。
八、督促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對綜治成員單位和農場、社區綜治工作的考核獎懲。
(6)社區的綜合治理擴展閱讀
綜治的背景:
中共中央、國務院於1991年2月19日做出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對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都做了詳細規定。
這是中央首次以綜合治理為主題向全國發出的正式文件。同年3月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以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名義,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問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G. 社區如何有效加強社區治安綜合治理 提高居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一項事關社會經濟發展與保持社會穩定的基礎性工作。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緊緊圍繞平安和諧社區建設為目標,以深入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全民治安「活動為載體,全面提升維護轄區政治穩定、治安穩定、化解矛盾糾紛和服務居民群眾的綜合能力,著力抓好維護穩定、治安防範和普法宣傳等重點工作,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為轄區安全穩定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一、齊抓共管把社區治安作為社區建設的保證。 社區應嚴格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堅持領導班子定期研究部署綜治工作,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開展日常抽查、定期督查、半年檢查和年終考核,堅持把綜合治理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確保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認真開展普法教育和安全防範教育,提高居民群眾法律素質和防範意識。 社區以講座、宣傳欄、法制宣傳車等形式,組織轄區居民全面開展「法律進社區」宣傳活動,積極開展各項普法宣傳工作,營造轄區濃厚的法制輿論氛圍,落實社區《內部治安隊員職能考核制度》、開展「全民治安」活動等。通過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增強了轄區居民的法律知識;通過開展「全民治安」活動, 以警務區警民聯防聯動,調動轄區小區樓宇物業、商場、廠企保衛部門互動,針對性做好群防群治人防技防相結合工作,在節假日利用法制宣傳車在轄區內公共場所、治安黑點進行法制、治安防範知識宣傳,並向居民群眾派發治安防範、法制知識等宣傳單張,做好宣傳發動、全民參與、共同維護轄區的社會穩定。三、進一步建立完善維護穩定工作的制度和機制。 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建立了健全制度與機制,才能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到長治久安。因此社區應制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並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制度,社區結合實際情意制定了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成立了應急分隊,保證各類矛盾糾紛早發現、早解決。 四、開展創建「平安社區」活動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的重要載體。 創建「平安社區」活動要在社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做到「五個結合」,即創建活動與社區建設相結合,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與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基礎建設相結合,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相結合,與創建「文明社區」活動相結合,使創建活動真正成為各部門、各支部的共同任務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 五、著力抓好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 抓好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必須著力抓好基層基礎工作,重在防患於未然,夯實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基礎。 要加強流動人口管理。要把流動人口管理好,必須依靠廣大居民群眾,健全綜治信息員隊伍,針對各個地區的不同特點和暫住人口的不同類型,充實調整管理隊伍,以提高應對社區治安的突發性事件。要加強對暫住人口經常性的登記,積極協助公安部門辦證驗證,堅持做到治安聯防、四防檢查、調解糾紛、收集信息四位一體,加強與公安部門的聯系,一旦發現違法犯罪,能夠做到在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通報,強化警民聯防的機制和功能,增強社區治安的自防能力,盡量減少案件事故的發生。 六、加強對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的排查。 積極排查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按照「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各類矛盾激化」的原則,重點排查梳理轄區內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和問題,要注意及時發現、及時解決。加大信息收集和匯總、建立健全預警機制,做到及時發現,正確疏導,將矛盾糾紛控制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集體性事件的發生。 實踐證明,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綜合治理工作方針,加強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是解決社區社會治安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的有效途徑,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H. 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的措施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內容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打擊,即回打擊犯罪活動答,是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防範,即預防各種違法犯罪和治安案件的發生,這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中心環節,也是治本之道。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通過教育可以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識,從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管理,是維護社會治安的一個重要手段,通過科學、高效的管理,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構成一個有目標、有要求、有責任、有獎懲的整體系統。建設,是指加強基層組織和制度建設,是落實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保證。改造,是對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和挽救,是根本上減少和消除犯罪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