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十八屆四中全會有關依法治國的新16字方針的重要意義
2014年,十八屆四中全會為建設法治中國制定了路線圖,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四大方面作出版了工作部署,形成了我權國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
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這十六字方針與34年前,即十一屆三中全會上提出的十六字方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形成回應、比照。兩者有著銜接的關系,前者是在後者基礎上的發展,豐富了後者的內涵,擴大了後者的外延,更為科學地彰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法治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