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時間
⑴ 是否知道當前全國正在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活動針對三年專項整治,企業在
先說下水。
再說水垢
- 水垢(水鹼)是一種在水壺和鍋爐以及保養不好的熱水中央加熱系統內壁中堅硬的,灰白色或黃白色的白堊沉積物。在老的水管的內表面和其他硬水蒸發的表面也可以發現類似的沉積物。
- 由於不同的來源,水垢的類型也有不同。
- 在熱水器等的加熱元件上沉積的水垢的類型的主要成份是由(熱)水中沉澱下來的碳酸鈣。硬水含有鈣(通常也有鎂)的碳酸鹽, 以及/或者類似的鹽。
- 碳酸鈣的情況比較少見,它在熱水裡的溶解度比冷水裡的溶解度低,這會導致碳酸鈣會沉積在那些加熱水的地方。當水被加熱時,局部的沸騰熱點也會產生,造成水中的其他鹽被集中和沉積。
- 硬水中的鈣離子也可以和肥皂結合,肥皂可以正常地在軟水中溶解。這種結合通常會形成浮渣,浮渣會在浴缸,水池和排水管道的內表面上沉澱並形成薄的薄膜。肥皂通常含有來自中和了的脂肪酸或類似化合物的陰離子。這些陰離子的鈣鹽在水中的溶解度比較低。
- 在炊具,水龍頭和浴室瓷磚上的水垢類型含有碳酸鈉,以及在蒸發前,溶解在水中的所有其他鹽。 [1]
水可以分為「硬水」(Hard water)和「軟水」(Soft water)。
其中,「軟水」為流經酸性火成岩地質含鹽分低、碳酸氫鹽含量小於25 mg/L(CaCO3)、硬度小於50 mg/L(CaCO3) 的水。比如雨水和雪水,還有蒸餾水。
「硬水」為流經石灰岩含大量鹼性物質、碳酸氫鹽含量大於100 mg/L(CaCO3)、硬度大於150 mg/L(CaCO3) 的水。比如江、河、湖、海、井、泉、自來水「一般」都是硬水。
水垢一般為硬水所產生。
水燒開後,蒸發了一部分水,硫酸鈣因為不易溶解而沉澱下來。原來溶解的碳酸氫鈣和碳酸氫鎂,在沸水中分解放出二氧化碳,變成難溶解的碳酸鈣、氫氧化鎂,它們同樣不易溶解,於是同樣沉澱下來。所以就形成了水垢。
⑵ 最高罰3萬!兩軸車首當其沖!多地嚴查貨車超載 「大噸小標」
【第一商用車網 原創】
不知不覺間,距離去年「5·21」事件已經過去了一年多,曾經鬧得沸沸揚揚的「大噸小標」現象,在這一年間是否有所改善?
前不久,在國務院安委會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中,計劃2年內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和百噸王等違法違規突出問題。國務院發話後,各地政府紛紛響應。近日,寧夏、河北、廣東、湖南等全國多個省市的交管部門先後啟動「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針對貨車「大噸小標」現象的超限超載治理行動。
北京:兩軸車按行駛證查核載 超載一次罰1800元扣6分
6月8日起,北京延慶區開展治理兩軸車超載超限工作,引起廣泛關注。
據悉,此前,北京市延慶區治理車輛超載超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告知書顯示:為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維護正常的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秩序,消除車輛超限超載運輸造成的安全隱患,按照交通部相關規定,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准,兩軸貨車車貨總重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延慶區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2020年6月8日9時起,延慶區嚴查所有京籍或過境兩軸貨車,兩軸車按行駛證核查超載,超出行駛證核定載質量的,一次罰款1800元,扣6分。
寧夏:開展專項行動整治貨車「大噸小標」
自6月1日至8月31日,寧夏開展為期3個月的嚴厲打擊貨運車輛非法改裝、「大噸小標」、非法生產、改裝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把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工作向縱深推進,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3月1日施行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辦法》,指使、強令貨運車輛駕駛人違法超限運輸貨物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貨運車輛駕駛人駕駛違法超載貨運車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消除違法行為,並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車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不滿30%的,處200元罰款,一次記3分;車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不滿50%的,處500元罰款,一次記6分;車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以上不滿100%的,處1000元罰款,一次記6分;車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100%的,處2000元罰款,一次記6分。
河北:基本消除貨車「大噸小標」等突出問題
6月1日,河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河北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暨2020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情況新聞發布會。河北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總體方案4月26日印發實施,成為全國首個印發實施相關方案的省份。
道路運輸安全整治方面,河北省要深化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燈萬帶」示範工程,加快國省道穿村過鎮重點路段「一燈一帶」建設,全面清理整治農村「馬路市場」。完成19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突出問題。
山西大同:就貨車「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行為收集線索
5月29日,大同市交管部門發布《關於收集貨車非法改裝問題線索的通知》,按照公安部、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減量控大」開展貨車非法改裝聯合整治行動要求,現就貨車「大噸小標」、非法生產、改裝、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收集線索。
廣東:加強「大噸小標」輕型貨車的打擊力度
近日,在廣東省道安辦5月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針對全省貨運行業亂象問題整治工作進行通報並決定從5月起至今年年底(即8個月),以國務院督查室暗訪曝光的買賣「路牌」收取保護費、貨車超限超載現象嚴重、貨車非法改裝、非法販油肆虐、執法部門包庇縱容等貨運行業5大亂象問題為重點,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貨運行業亂象問題集中整治。
5月20日,深圳交警發布消息,為進一步加強本市道路貨車交通秩序管理,深圳交警從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市范圍內統一開展貨車超限超載整治行動。此外,深圳市將加大力度查處貨車非法改裝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大噸小標」輕型貨車的打擊力度,著力從源頭預防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
5月6日起至12月31日,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啟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貨車嚴重超限超載,非法拼裝、改裝、「大噸小標」,非法生產、改裝、銷售等違法行為。
湖南: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杜絕「大噸小標」車輛上路
日前,湖南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決定自今年5月10日至8月31日,在全省開展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措施主要有九項,即開展車輛生產、改裝企業源頭治理、落實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主體責任、落實貨物裝載地以及貨物單位責任、健全完善路警聯合執法協作機制、落實高速公路入口聯合治超、落實非法改裝聯合執法、穩步推進科技治超、嚴格落實「一超四究」、宣傳引導相關企業主動履行治超職責。
其中,各地要切實把好上牌、年檢關,杜絕「大噸小標」車輛上路,加快推動存量問題車輛退出市場。要嚴厲打擊從事車輛非法改裝的維修企業和地下窩點。要督促年貨運量20萬噸以上的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按規定配置符合標準的貨運計量稱重和監控設備,並於6月31日前完成設備安裝和檢定。
青海:杜絕「大噸小標」、非法改裝車輛登記上牌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交管局「減量控大」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切實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近期,青海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部署各項措施,全力確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緊盯重點車輛、重點駕駛人、重點企業、事故多發路段等安全隱患,集中開展排查整治。緊盯機動車登記查驗、駕駛人考試兩個關鍵,深入開展大檢查、大整治。堅決杜絕為安全性能不達標、「大噸小標」、非法改裝車輛登記上牌。針對2019年度事故多發路段,會同養護、路政等部門深入分析事故多發原因和存在的安全隱患,按照管養許可權,分級報送,督促整改治理,持續推進道路安全隱患治理。
結語
距離5·21事件已經過去一年,此次,國務院要嚴格落實治超「一超四罰」措施,深化「大噸小標」等問題的專項整治,各地政府也紛紛做出響應,加大對各地交通運輸行業違法現象的整治力度。除了上面提到的省市之外,安徽、河南、山東等地,也在嚴查貨車非法改裝、超載超限的行為。不知道這次,「大噸小標」這一頑疾能否得到根治?
責任編輯:韋伊琳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⑶ 今年是第幾個全國安全生產月主題是什麼
2020年是第19個全國安全生產月,主題是消除事故隱患、築牢安全防線。
2020年6月是第19個全國「安全生產月」,以「消除事故隱患,築牢安全防線」為主題,倡導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以線上線下結合、線上為主線下為輔的方式,大力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全民安全意識,凝聚安全發展共識,奏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大合唱。
生命重於泰山,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全生產的要求一以貫之,反復強調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
近期,總書記對安全生產再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層層壓實責任,狠抓整改落實,強化風險防控,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這些重要論述,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彰顯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價值取向,是新時代安全發展的科學指南和行動方略。
(3)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時間擴展閱讀
消除事故隱患,築牢安全防線,要堅持預防為主,防範化解風險隱患:
當前,安全生產面臨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季節性災害、氣溫升高「四疊加四碰頭」的嚴峻復雜形勢,防範化解風險隱患的難度和挑戰前所未有。在這個「危」「機」並存的階段,堅持預防為主,是對安全生產規律的認識,也是最經濟最有效的策略。
事故的苗頭和隱患,往往都是崗位員工首先發現的。要對照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任務要求,通過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宣傳發動基層單位、一線員工積極舉報身邊的風險隱患、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防大患於未至。
⑷ 如何寫關於汽車維修安全生產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汽車
⑸ 安全生產月的內容
安全責任 重在落實
你對違章講人情,事故對你不留情
事故不難防,重在守規章
消防設施常做檢查,消除隱患預防事故
按章操作機械設備,時刻注意效益安全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與其事後痛哭流涕,不如事前遵章守紀
疏忽帶來痛苦,安全創造幸福
簡化作業省一時,貪小失大苦一世
安全生產莫僥幸,違章操作要人命
企業效益最重要,安全防火第一條
安全就是節約,安全就是生命
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餘
安全是生命之本,違章是事故之源
求快不求好,事故常來找
按章操作莫亂改,合理建議提出來
安全生產勿僥幸,違章蠻干要人命。
安全警句千萬條,安全生產第一條。
繩索常在細處斷,事故多自粗心來。
快刀不磨會生銹、安全不抓出紕漏。
見了違章嚴批評,道是無情卻有情。
你對違章講人情,事故對你不留情。
建大橋靠打基礎,保安全靠抓班組。
與其處理事故忙,不如平日早點防。
一心一意保安全,同心同德謀發展。
安全與效益同行,事故與虧損共生。
勞動保護是把傘,職業危害靠它管。
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瞬間有餘。
安全系著你我他,幸福連結千萬家。
⑹ 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中的三下三上是什麼意思
三年行動計劃主要採取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一調、二提、三監管。「一調」就是加大煤礦產業結構調整力度。「二提」是提能力,主要是提高煤礦的機械化、信息化、自動化和智能化水平,統稱為煤礦的「四化」。「三監管」是繼續加強煤礦安全執法。
⑺ 不按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只能開罰單了
【導讀】近日,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開出一張罰款1萬元的罰單,究其原因是未按照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這也體現出了國家對於安全的重視程度,也從側面反映,安全工程師的就業前景非常不錯,安全工程師的春天已經到來。
在今年6月,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發布有關公告,提出: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規范建立安全總監運行機制:享受副職待遇、崗位風險津貼!使各類人員真正重視安全生產工作,除此之外,國家其他省市對安全問題越來越重視。
1、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
2020年4月,國務院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中明確: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按規定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
2、多省陸續發文要求企業配置注安師
目前北京市、吉林省、浙江省等多個省市連續發文,要求相關行業注冊安全工程師配備率達到100%。
3、安全總監必須有注安師資質
目前北京市、河北省、山東省、湖北省、深圳市、江蘇省等地區省份推行安全總監制,安全總監的任制要求必須是注冊安全工程師。
4、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
2019年2月1日,住建部辦公廳下發關於推廣使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標准化指導圖冊》的通知。表明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於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
5、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
2019年4月2日,應急管理部發布《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的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申請安全評價機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應具備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不得低於30%。
6、危化企業/港口危貨儲存、裝卸企業
2020年4月,國務院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提到,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按規定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
港口危險貨物儲存企業、裝卸企業主要安全管理人員中分別至少有2名、1名具有中級以上化工專業技術職稱或化工安全類注冊工程師資格,其中儲存企業主要安全管理人員中的中級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達到15%左右並逐步提高。
目前,多地發布注冊安全工程師政策,今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為2020年11月14日至15日,距離考試不到四個月,越來越多安全從業人員,開始加入注安考證大軍,早行動早受益,加油!
⑻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為鞏固提升和哪3個階段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分別是指動員部署階段,排查整治階段,集中攻堅階段,鞏固提升階段。
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從2020年4月1日就啟動了,直到2022年12月份結束。
⑼ 安全生產月第幾個星期是應急演練周
為6月16日,第三周。
2020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將於6月1日至30日在全國范圍內統一開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緊密結合實際,採取靈活多樣形式,廣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
6月16日,在重點網站等新媒體平台開展網上「全國安全宣傳咨詢日」系列活動。協調中央主流媒體以「主播走現場」形式,走進生產廠區、化工園區等,參觀生產過程、工藝流程、裝置設備,介紹安全生產舉措,連線相關應急預案演練,搭建企業與社會公眾溝通的橋梁。
(9)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時間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月的相關要求規定:
1、2020年「安全生產萬里行」與「安全生產月」活動同步啟動,12月份結束。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緊緊圍繞《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排查整治階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宣傳推廣經驗做法,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工作。
2、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實際,採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區域行」「專題行」「網上行」等宣傳報道活動,及時報道排查整治工作進展、辦法措施、整改成效。
⑽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領導組工作職責 在市運管局安委會和縣交通局安委會的領導下,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安排全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安全監管工作的計劃、任務,指導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檢查,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安全生產領導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縣所安全監管領導組(以下稱:安監組)辦公室設在客運站,是全所安全監管領導組的辦事機構。 在安監組的領導下,承擔和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轉發和傳達上級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制定全年和階段性的工作安排和計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全宣傳、培訓;編報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具體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召開安全例會;應急救援體系。 客運管理站安全監管工作職責 (1)認真履行「三關一監督」職責,按照「誰分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一崗雙責」,按照職責范圍,結合日常工作,做好客運企業、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監管工作。 (2)負責對客運企業、汽車客運站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規定及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的監督檢查。 (3)對客運企業的安全檢查,對春運、黃金周等重要時段的安全工作做具體安排,並監督企業落實。 (4)根據所安監組指令對客運事故、旅遊客運事故和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5)按規定時間及時組織相關企業召開安全例會。 貨運管理站安全監管工作職責 (1)認真履行「三關一監督」職責,按照「誰分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一崗雙責」,認真做好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物流中心和貨物集散地的安全監管工作。 (2)負責向道路貨運企業和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物流中心宣傳貫徹安全工作、會議的精神,並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對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對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人員的各項規定,確保車輛和人員符合國家標准。- (4)負責對貨物運輸和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物流中心的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度、修改、完善。 (5)配合所安監組對道路貨運和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6)按規定時間及時組織相關企業召開安全例會。 維修管理站安全監管工作職責 (1)認真履行「三關一監督」職責,按照「誰分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一崗雙責」,做好汽車維修企業安全監管工作。 (2)負責向汽車維修企業傳達貫徹安全工作、會議的精神,並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汽車維修救援應急預案的制定、修改和汽車應急救援網路的建設。 (4)按時完成所安監組或辦公室交辦的有關工作。 駕培辦安全監管工作職責 (1)認真履行「三關一監督」職責,按照「誰分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一崗雙責」,做好駕駛員培訓企業安全監管工作。 (2)負責向駕駛員培訓企業傳達貫徹安全工作、會議的精神,並進行監督檢查。 (3)建立和完善營運駕駛員有效的安全考核、獎懲、退出制度機制,對營運駕駛員實行動態監管,提升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綜合素質。 (4)完成所安檢組和辦公室交辦的有關工作。 辦公室安全監管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 (2)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職責制度。起草安全生產監管文件,搜集上報有關安全生產相關資料; (3)負責本單位防火、防電、防盜等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4)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安全監管工作; (5)完成安監組和辦公室交辦的有關工作。 寧武縣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動態,提出安全工作要求,排除事故隱患,特製訂安全例會制度。 一、參加人員:所長、分管副所長、各科、室、中心、隊長、安全員、各企業主要領導、安全分管領導、安全員,個體旅客運輸經營戶。 會議主持:分管副所長。 二、會議時間:每月25日。 三、會議地點:運管所會議室。 四、會議內容、議程: 1、各科、室、中心、隊、企業匯報本季度安全生產形勢和制度執行情況,以及下季度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2、傳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 3、通報安全生產動態,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討論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4、對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提出安全防範措施和工作要求。 5、所領導布置下一階段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五、會議記錄 1、會議實行簽到制,與會人員須親筆簽到。 2、會議由所安全員進行記錄,內容應詳實、客觀。 3、與會人員應當做好會議記錄,及時傳達落實。 安全生產專項會議制度 一、參加人員:所長、分管副所長、各科、室、中心、隊長、安全員、各企業安全分管領導、安全員、其他人員另行通知確定。其中所長視情參加。 會議主持:分管副所長。 二、會議時間: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召開。 三、會議地點:運管所會議室。 四、會議內容: 1、傳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專項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 2、通報安全生產動態,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討論安全生產專項工作開展方式。 3、所領導布置安全生產專項工作任務。 五、會議記錄 1、會議實行簽到制,與會人員須親筆簽到。 2、會議由所安全員進行記錄,內容應詳實、客觀。 3、與會人員應當做好會議記錄,及時傳達落實。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增加並提高運管全體工作人員、幹部職工和運輸企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意識,特製訂本制度。 一、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針對本所實際,每年制訂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1、教育培訓對象:實行分級培訓。我所幹部職工、各企業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員以及特殊工種人員的教育培訓由上級主管部門或運管所及相關主管部門組織,各企業普通幹部職工、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由各企業自行組織。 2、教育培訓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文件;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類應急預案;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台帳管理;安全生產專項業務知識、技能。 3、教育培訓學時:教育培訓2天及以上為長訓班,由組織單位組織參訓人員進行結訓考試;教育培訓1天以下為短訓班。 二、堅持從業人員「先教育再上崗、有上崗證要求的必須持證上崗」的原則,各運輸企業應對所有從業人員實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訓。 三、教育培訓實行簽到制,參訓人員必須按時親筆簽到。 四、建立完備的安全生產培訓台帳,做到資料齊全。 五、運管所不定期對各單位的教育培訓、執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督察和考核。 安全督查(檢查)制度 為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和現場管理,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妥善加以整改,保證經營生產和管理安全,特製定本制度。 一、運管所成立安全生產督查(檢查)領導小組,所長任組長,各副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所各科室負責人組成。 二、每月組織不少於一次對各相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現場督查和不定期檢查。所長帶隊督查(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分管副所長每月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三、督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3、現場消防安全設施完好情況; 4、現場工作人員是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工作,有無違章現象; 5、駕駛員、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6、重大隱患和危險源整改、監控情況; 7、事故處理和事故隱患整改情況; 8、安全管理工作台帳、各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情況; 9、督查(檢查)有關安全生產應該督查(檢查)的有關事宜。 四、對督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事故隱患及時指出,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重大事故隱患應當開具安全事故隱患督查通知書,立即或限期整改。督查(檢查)人員、被督查(檢查)單位負責人必須在事故隱患督查通知書或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上親筆簽字。其中督查通知書一式兩份,督查(檢查)小組、被督查(檢查)單位各一份。 六、被督查(檢查)單位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對整改情況進行書面反饋;督查(檢查)人員應當對隱患整改情況及時進行復查、驗收。 七、各督查組應在每次督檢工作完成後,形成書面材料,及時進行登記匯總造冊。 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二、安全事故處理應當嚴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三、事故調查 1、本所及各企業單位發生的職工輕傷、重傷事故以及道路運輸企業發生死亡1人的運輸安全事故,由相應單位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有關人員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本所及各企業單位發生的職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運輸企業發生的死亡2人及以上的運輸安全事故,由運管所上報至上級機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4、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確定事故責任者; (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的建議; (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企業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四、事故處理 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部門負責處理。 2、在傷亡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理。 五、建立安全事故檔案,做到事故報告、事故調查、事故處理結案等記錄和內容詳實、齊全。各單位發生的重傷事故以及道路運輸企業發生的死亡1人的運輸安全事故,有關單位應當在結案後5天內把所有資料整理後報運管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