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創新與社會工作的發展
❶ 團體社會工作在社會工作專業體系中處於什麼地位
本文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角度說明了從傳統的、維穩取向的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的合理性;從社會工作的角度闡述了社會治理的邏輯結構:理念上的源頭治理一主體上的系統治理一機制上的綜合治理和原則上的依法治理,據此指出了社會工作參與社會治理的主要層面;總結了社會工作參與社會治理的基礎性、服務性特點,並將社會工作參與治理概括為基礎一服務型治理;認為社會治理創新首先是政府理念的創新,社會工作群體則應該通過有效服務和政策倡導來增強自己參與社會治理的能力,促進社會治理和善治。
關鍵詞:社會治理;社會工作;基礎一服務型治理
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中國特色社會工作制度和模式研究」項目號:09JZD0026),北京大學一香港理工大學中國社會工作研究中心課題「中國社會工作教育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王思斌,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100871)。
我國進人社會快速轉型的新時期、新階段後,經濟增長取得了較好成績,人民生活特別是基本民生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經濟社會持續發展也遇到新的問題。中共中央十六屆六中全會在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部署中對發展社會工作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給予的高度重視就反映了新的期待。近年來,政府十分關注社會管理,並期望社會工作能在其中發揮協同作用,十八屆三中全會創新性地提出社會治理的治國思路,社會工作必須在新的框架下找准自己服務社會、參與創新社會治理的介入點,本文在這方面做一些初步分析。
一、從社會管理走向社會治理中的社會工作
(一)從社會管理走向社會治理是治國理念的重要發展
進人新世紀以來,我國經濟仍在快速發展,但是由於國際環境壓力和國內粗放式發展方式的約束,我國經濟高速發展遇到了結構性的不可持續問題。在尋找刺激經濟高速發展新增長點的過程中,擴大內需、加大國內投資成為「理所當然」的選擇,而在此過程中追求GDP高速增長一直是各級政府和幹部的巨大內在動力。這種在一定程度上受新自由主義影響的發展政策帶來了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傷害,貧富差距持續加大,弱勢群體雖然獲得一些關照但其被邊緣化的程度在加深。隨著GDP崇拜下對城市化、土地財政思路的選擇,各種社會矛盾不斷積累,官民矛盾愈加尖銳。在這種大背景下,中共中央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再次以更加集中和突出的方式提上議事議程,社會管理這一政府日常用語也成為政府和學術界關注的核心話題。
在我國改革發展處在關鍵時期,社會利益關系更為復雜,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的基本判斷下,社會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這里傳遞的信息是社會管理就是處理各種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保持社會穩定。在維穩思路的主導下,社會管理也就成了對地方官員所認定的「破壞穩定」行為的管理和控制,尤其是對上訪、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的強制性管控。雖然社會管理也被賦予某種服務的含義,但是在許多實踐中這種服務只是加強管理的一種手段。
實際上,對社會管理一直有不同的理解:它被理解為維穩的代名詞和社會參與管理。前一種理解是強勢政府的主張,即認為政府的主要職能是對社會的管理。在征地、拆遷、失業、下崗所導致的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突發多發的情況下,政府的首要職能就是對這些事件的強有力控制和平息,以保障社會穩定。但是這只是一種治標的、甚至是基於政績目標的理解。把社會管理視為社會參與管理是一種多元的、民主的、並帶有治本追求的理解。這里所說的社會既包括人民閉體、也包括社會組織甚至廣大民眾。於是,社會管理就是相關各方共同參與的管理,其管理方式既包括強制、約束,也包括通過解決有訴求、有困難群體的問題而保持穩定,這就是服務。這樣,我們所要構建的社會管理格局中的「社會協同」就既包括一般管理,也包括服務管理。事實說明,許多問題、特別是復雜的群體性問題的出現並不都是由群眾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政府行為不當也是問題產生的重要原因。在這種情況下,向有訴求、有困難的群體提供服務就是一種重要的社會管理方式。應該說,按照對社會管理的雙重理解,通過創新社會管理實現社會和諧與穩定是可能的。社會工作作為一種新生的社會力量也是在後者(即服務)的意義上參與社會管理的(王思斌,2012)。
在現實中,在維穩任務十分繁重、政績考核日趨嚴格的情況下,許多政府官員不自覺地對社會管理理解為維穩,這也被稱為傳統的社會管理(李立國,2013)。這顯然不利於社會問題的真正解決,也不利於對和諧社會建設的推進,甚至有可能進一步激化矛盾、埋下新的不穩定根源。面對社會問題有增無減、群眾權利意識提高、網路維權作用日益增強的現實,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迫切任務,必須改變強制維穩的社會管理思路。社會治理概念和思路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為解決這一問題創造了條件、開辟了道路。
社會治理是相關各方在溝通、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共識而進行的對相關事務的管理,也是一種合作共治。社會治理是多方的共同治理,它強調協商、共識的達成,強調相關各方的平等參與而不是權力的行使或強制(鮑勃•傑索普,2000)。這里的「多方」不只包括在社會管理中有權力的政府部門和權力群體,也包括被治理的對象。於是,與一般行使權力的社會管理不同,社會治理希望通過相關多方協商達成共識,通過達成共識的過程和落實成為共識的解決問題的方案使復雜問題得以解決,而且是在深層次上得以解決。社會治理思路與強制性維穩在許多方面有不同。這包括:社會治理基本上不是對立沖突的思路,而是認為矛盾各方可以找到共同點予以解決;社會治理不固守有不同訴求的一方就是作對的看法,而是認為各方都有解決問題的願望;社會治理不以權力相威脅,而是以平等協商為考慮問題的基點;社會治理不是按照某一方(主要是擁有權力方)預先設計好的步驟解決問題,而是在相互討論和協商以至妥協中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社會治理不是追求問題的表面解決和沖突平復,而是通過互動、溝通、協商來達成共識,各方在認識上相互靠近,並對問題給予實質性解決。當然,即使如此,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也不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它們都是政府面對復雜的社會問題的反應措施,都是維護、實現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的措施。二者不同的是解決問題的著眼點不同,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不同,社會治理更符合現代民主國家的慣常做法。因此可以說,社會治理是社會管理的發展和「升級版」,它是與現代國家制度和現代治理方式是連在一起的。
(二)從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中社會工作地位的變化
前文說明了對社會管理的兩種理解:強力管理和服務性管理。在強力管理模式下,以服務困難群體、弱勢群體為直接目標的社會丁作幾乎沒有發揮作用的空間,因為社會管理者的強力控制與社會丁作的服務觀是比較對立的。可以看到某些地方政府拉著社會工作者去維穩,政府用維穩的「成果」來考核社會丁作機構,社會工作成了政府維穩的丁具,社會工作者不可能用自己的專業方法去從事服務,社會工作被異化。據說某負責社會建設的官員向負責維穩(社會管理)的上級介紹社會工作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後者基本不理解、不知所雲。在第二種理解下,社會管理被認為是社會參與的管理,這樣社會工作作為社會力量的組成部分,其基本角色是協同。這里的協同是指對政府社會管理的協同。在這里,管理是明確的目標,社會工作服務只是協同的手段。政府在社會管理中是主導者,社會工作只是次要的協助者、協同者,二者的地位是明顯不同的。
當向社會治理模式轉變時,由於社會治理強調多元主體、平等協商、合作共治,所以社會工作的角色和地位也會發生明顯變化,社會工作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將會增強。
二、社會工作在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中的地位
(一)社會治理的基本理念和邏輯結構
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創新社會治理體製做了全面的闡述,包括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等重要方面。由於社會治理涉及到多元責任主體和眾多方面,各個主體的工作領域、內容和方法有不同,因此不同主體參與社會治理的內容、角度和方法也會有不同。社會工作參與社會治理體系的建構與它的獨特的價值觀、工作領域和方法有關,與它的具有社會合法性的職能有關。社會工作是秉持助人自助的價值觀、用科學的方法幫助有需要的、遭遇生活困境的人士,解決其基本生存問題、調適其與環境的關系、促進社會正義和社會進步的活動。從社會工作的角度看社會治理體制,對社會治理的理念、方式、目標如下述理解:社會治理的基本理念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並由政府主導社會秩序建設。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提法,社會治理的方式包括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下,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的系統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的依法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的綜合治理; 以及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的源頭治理。
如果從切實改善民生、實現社會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的社會發展目標來看,社會治理也有自己的邏輯結構:這就是理念上的源頭治理、主體上的系統治理、機制上的綜合治理和原則上的依法治理。
首先是源頭治理。過去多年以維穩為目的的社會管理(有時也稱治安綜合治理)是救火式的和基於政績壓力的,目的不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是要盡快平復問題,將問題壓下和不擴散,以達到維穩指標。社會治理雖然也注重治標,但更注重治本,即通過服務、「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解決問題。實際上,不樹立從源頭解決問題的基本理念,就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就會滋生各種政績行為,就會有隻看眼前「成績」不顧長遠後果的「挖坑」行為,就會出現拆西牆補東牆的機會主義行為,最後會釀成更大、更嚴重的損害民生和社會秩序的後果。因此,從制度理念上看,堅持源頭治理是第一位的。
其次是系統治理。過去的綜合治理和社會管理是政府系統各部門之間的協同,以及在政府主導下單位組織、社區的配合。現在的系統治理強調政府的主導作用,同時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很明顯,隨著社會問題和社會結構的復雜化,只靠政府系統解決問題已變得越來越不可行。在解決民生問題、解決社會沖突、社會矛盾等方面,必須依靠多元主體,其中包括各種社會組織的作用,甚至包括發揮當事人的正面的積極作用。
在機制上堅持綜合治理。社會治理的任務是解決現實的社會問題,並為形成健康的社會結構創造條件。維穩思路下的社會管理強調問題的盡快解決,在許多情況下使用強制性、懲罰性手段,眼前的問題解決了,但更深的矛盾積累了,這不符合建設和諧社會的長遠目標,更無利於現代社會建設。社會治理重視和尊重民眾的利益訴求和權益保護,強調通過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等社會性手段和措施解決社會問題。這里強調的不是強力維穩,而是充分運用協商、調節、道德約束等機制,盡量從和諧而不是對抗的角度去面對問題、處理問題,這是建設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
當然,現代社會不可能沒有法制。在社會治理問題上,依法治理是整個社會治理的基本保障和社會治理體制的原則。依法治理要求治理主體遵守法律,也要求被治理事件的當事人遵守法律。在以維穩為目標的社會管理中,常常存在不依法辦事的現象。政府官員面對來自民眾的比較強烈的權益訴求,採取超越法律的處置手段已屢見不鮮,他們常常不顧法律而「自由裁量」。問題在高壓下暫時解決了,但是不公正、甚至埋下問題根源,這也造成越維穩越不穩的現象。此外,民眾也有不依法做事的現象,我國有很多人是法盲,缺乏法律意識。也有的人「得理不讓人」,在社會學習的機制下信奉「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這些都不利於形成公平合理的處理社會問題的制度。社會治理強調依法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這是基本的社會治理原則。
最後,社會治理的目標是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創新社會治理的目的不是為了把社會控制住,不發生社會問題,而是要建構一種與現代社會相適應的有效的「自組織治理」體制機制。這里的「自組織治理」是指當社會領域甚至更寬闊領域發生問題時,政府和各種社會力量會主動啟動、協商調解、化解和解決問題。很明顯,這就是一種新型的、不同於強制維穩所形成的社會秩序,但它是更有活力和可持續的社會秩序。在這種制度形成的背景下,社會治理指向的最終目標是人民安居樂業。
按照社會制度理論,體制是較高層次的制度體系。社會治理體制是由一系列具體制度結合而成的,社會治理體制的建構還需要從一系列具體制度建設著手。另外,要建設現代社會治理體制,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發展有能力參與治理的社會組織。它們應該是有活力,良好地發揮自己的基本職能,了解社會治理的制度規則,並具有充分自主性的組織。此外並非不重要的是民眾權利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的強化。由此看來,一個支持「善治」的社會治理體制的形成還需要諸多努力。
❷ 創業對社會發展有什麼作用
創業對社會發展的作用:
創業可以推動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好的創業項目或者行業能推動整個行業的發展。
促進社會創新 進步,增加社會工作崗位,增加社會活力。
所以創業和中小企業對國家有這至關重要的的作用,是國家的新鮮血液,是國家的未來。
(2)社會治理創新與社會工作的發展擴展閱讀:
基本階段
第一階段
生存階段,以產品和技術來佔領市場,只要有想法(點子)會搞關系(銷售)就可以。
第二階段
公司化階段,規范管理來增加企業效益,這是需要創業者的思維從想法提升到思考的高度,而原先的搞關系就轉變成一個個渠道的建設,公司的銷售是依靠渠道來完成,團隊也初步形成。
第三階段
集團化階段。這時依靠的是硬實力(產業化的核心競爭力),整個集團和子公司形成了系統平台,依靠的是一個個團隊通過系統平台來完成管理,(人治變成了公司治理),銷售變成了營銷,區域性渠道轉變成一個個地區性的網路。從而形成了系統。思維從平面到三維。這時你就可以退休了,創業者就有了現金流系統(賺錢機器),它是24小時為你工作的,這就是許多創業者夢想達到的理想狀態。
第四階段
這是創業者的最高境界,集團總部階段,是一種無國界的經營,也就是俗稱跨國公司。集團總部的系統平台和各子集團的運營系統形成的是一種體系。集團總部依靠的是一種可跨越行業邊界的無邊界核心競爭力(軟實力)子集團形成的是行業核心競爭力(硬實力)這樣將使集團的各行各業取得它們在單兵作戰的情況下所無法取得業績水平和速度。思維已從三維到多維,這才是企業發展所能追求和達到的最高境界。
❸ 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
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職責:
1、負責全鎮社會保障服務工作。
2、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展失業、工傷、生育、養老、醫療保險等服務工作。
3、負責收繳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及相關信息、資料、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民政救助工作。負責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救災救濟工作,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政策。承擔優撫救濟、社會互助事務性和服務性工作。
5、負責授權范圍內各項社會救助人員調查統計、申報工作,承擔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服務工作。
6、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社會治理創新與社會工作的發展擴展閱讀:
接待困難群眾來信來訪,開展咨詢服務、徵集意見、做好信訪督辦,化解社會矛盾,暢通困難群眾訴求渠道設立信訪接待窗口。
以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和運行效率為目標,立足創新社會管理體系、打造創新型政府,建立「群眾接待中心、政務服務中心、法律服務中心、財務結算中心、惠民幫扶中心」,並引入「市場中介服務機構、企業服務機構」。
積極探索和構建包括「政府」和「市場」在內的社會事務服務網路,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一個功能完善、服務便捷、配置有效的「社會事務超市」正在逐步形成。
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要任務是:加快推進各項惠民行動,整合惠民幫扶資源,完善惠民幫扶體系,建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公共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服務體系網路。
❹ 請以「如何發揮其主導作用,又能鼓勵並促進社會各方面共同參與」為主題,撰寫一份1000字左右的小論文
發揮「三社」協同作用 切實轉變社會治理方式
十八屆三中全會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出了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新觀點、新部署、新要求。民政部門作為政府履行社會治理、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部門,在轉變社會治理方式上,需充分發揮和調動「社會組織、社區和社會工作」(簡稱「三社」)的協同作用,不斷探索社會領域制度創新、社會治理創新,切實增強社會發展活力。
一、構建現代社會組織體制,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水平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進一步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為社會組織改革發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目前,河北省各級社會組織已發展到15011個,社會組織從業人員17萬多人,會員超過660萬個,初步形成了門類比較齊全、覆蓋比較廣泛(涉及全省89個廳、局)的社會組織體系。
圍繞加快推進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建設新目標,河北省民政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在登記管理制度上,實施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工作,下放審批許可權,減少審批備案事項,實行社區服務性社會組織備案制,積極探索「一業多會」,推進政社分開,改進雙重負責管理體制。在優化發展環境上,完善財稅扶持政策,建立公共財政支持獎勵機制;逐步將政府不應行使和可由社會組織承擔的工作和服務以適當方式轉移給社會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方式支持社會組織提供產品服務和社會服務,保障社會組織的民主參與權益。在加強監督管理上,建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和社會組織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引導社會組織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獨立自主、權責明確、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社會組織執法監管隊伍建設,加大聯合執法監察力度,加強誠信建設、行業自律和評估。
二、推進「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發揮城鄉社區自治功能
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民主協商,推進基層協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監督機制,促進群眾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這為全面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提供了新的發展思路。
近年來,河北省城鄉社區建設穩步發展,打造了「四有一創」社區建設經驗並在全國推廣,社區治理方式不斷創新。
面對社區建設中存在的「行政化」日趨明顯的現象,河北將進一步釐清職責,加強社區自治能力建設,推動政府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之間的有效銜接與良性互動,在管理體制上實現「還權、賦能、歸位」。進一步推進「網格化」管理,形成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居委會主導,社區公共服務機構、社區社會組織、業主組織、駐區單位和社區居民多元參與、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進一步推進社會化服務,做好河北省城鎮社區綜合信息服務系統的調研、設計工作,探索推動建立社區信息化網路平台,形成政府基本公共服務、居民志願互助服務、社會有償評價服務相銜接的服務體系,實現社區服務管理的「一網通」、「一鍵通」。
三、推動專業社會工作發展,增強社會發展活力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增強社會發展活力」,這些重要論述對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推動專業社會工作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據此,河北省將積極探索「社會組織、社區、社工」三社聯動機制,推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和服務平台建設向縱深發展。從載體上,大力培育和發展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布局合理、覆蓋廣泛的社會組織體系。從政策上,制定出台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把一些可由社會承擔的工作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公益性組織承擔。從措施上,繼續抓好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有關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計劃的實施;推進社會工作參與社區建設,通過完善城鄉社區自治機制,促進基層社區管理;不斷加大社會工作崗位開發力度,合理規范社會工作崗位設置、待遇標准、考核機制和權益保護機制,多渠道廣泛吸納社會工作人才;指導和鼓勵各地加大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培育力度,加快發展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繼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