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環境治理
A. 在經濟建設的過程中可以犧牲環境和資源,經濟發展了有了錢我們再去治理環境,這種觀點如何看待
「先發展,後治理」的路子是走不通的。
1、經濟建設的目的是什麼?版是為了生活的更安全、更舒適權、更有尊嚴。環境污染了,這一切都不復存在,因此,「後治理」與發展的目的背道而馳。
2、環境和資源,僅僅靠錢是賣不來的。許多資源不可再生;生存環境一旦被破壞,有些是無法恢復的。而且治理的成本非常大,時間相當長。
B. 如何看待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下簡稱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過繳納或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委託環境服務公司進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
第三方治理
即排污者付費、第三方治理。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排污者付費。根據污染物種類、數量和濃度,排污者承擔治理費用,受委託的第三方治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專業化治理。
2.堅持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尊重企業主體地位,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積極培育可持續的商業模式,避免違背企業意願的「拉郎配」。
3.堅持政府引導推動。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創新投資運營機制,加強政策扶持和激勵,強化市場監管和環保執法,為社會資本進入創造平等機會。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重點領域第三方治理取得顯著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社會資本進入污染治理市場的活力進一步激發。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體制改革基本完成,高效、優質、可持續的環境公共服務市場化供給體系基本形成;第三方治理業態和模式趨於成熟,涌現一批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綜合信用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環境服務公司。
C. 怎麼看待中央財政撥款50億元治理京律冀及周邊地區的環境污染
目前來看的話50億對於京津冀的污染問題,如果說單從資金量上來講是杯水車薪的,但是以中央財政這么快的速度就投入50億資金來劃撥進行大氣污染治理,給外界的解讀有這么幾個方面。
一個是目前來講中央已經把治理大氣污染作為未來的重要工作之一,也可以說是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來進行及時的,快速的反應,反映中央急迫的心情。另外一個,確實以京津冀為代表的整個中國大氣污染情況已經嚴重到了一定程度,已經讓老百姓和相關政府部門到了無法忍耐的程度,不解決它,已經無法再提經濟發展、科技創新等等,它是一個瓶頸,這是第二個。第三,我覺得這50億資金象徵意味,或者說激勵意味的成份更多一點,50億資金平灘到京津冀,每個地方可能也就是10來個億,如果再加上周圍山區等等,這六個省區每個省區不到10億,這點錢肯定是不夠的,更多的是起到中央的導向作用。
這筆50億元資金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劃撥下去,引起我們注意。我看到環保部的官員說,「以獎代補」可以理解成「地方任務完成了,中央財政就會到位,如果不完成任務就扣錢」。但是,如果污染嚴重的企業或者地方繼續污染,或者治污積極性不高,最多不領獎金就是了,不在乎這錢。這樣一來,政策效果會不會打折扣?
當然是可能會有這種情況,到年底一看PM2.5,或者其他污染物的治理是不是有成果了,我們獎勵。其實大概一個月之前國務院辦公廳同樣也是開過一個會,關於這幾個地方治理大氣污染,還提出一個罰的措施,就是比如今年冬天連續3天霧霾天氣的話,我們要對一把手進行問責。
大氣污染治理方面,不管是獎是罰都是一種手段。而且它能夠起到的效果相對來說也是比較薄弱,因為大氣污染它不是一屆政府、一個領導而決定的,而是這么多年中國經濟發展方式最終決定的,希望一屆政府或者一個地區能夠集中解決,恐怕光靠獎和罰的方式還不行,更多的是以這種方式來提高當地主政官員的環保意識,來提高當地企業的節能環保的技術革新,包括公眾的環保意識的提高,這是獎勵措施一個更多的激勵作用。
面對50億元用於京津冀大氣治污的專項資金,有人提出應該「誰污染,誰治理」,華北的大氣污染,理應由華北各省用本地財政收入來治理,用中央財政收入來治理,公平嗎?
首先我要把觀點要給大家糾正一下。第一,各省都在投入巨資治理大氣污染,不僅僅是中央財政投入,中央財政投入更多是一種獎勵和激勵的作用。而且從另外一個層面來講,中國的整體發展是一盤棋的,比如以山西為例,山西的污染嚴重跟它的煤有關,但是山西人可以說我們的煤都送到北京,送到河北去了,我們從地方支援中央了,那污染是北京出錢還是山西出錢?如果光糾結於誰出錢,我覺得並不是一個主要未來的方向,未來的方向是應該吸引更多的資金進入這個領域,讓它既有環保效益又有經濟收益,這樣才能把治理的目標最終達到。
因為珠三角、長三角也有嚴重的大氣污染,如果中央財政也撥款治理,負擔會不會太重?有專家說,大氣污染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政府財力是有限的,政府投入只是大氣治理資金來源的一小部分,更重要的是企業和社會的投入,這才是大頭。從這一點上說,我們要實現《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的目標,必須得充分調動多方面力量的積極性,形成長效機制?
這個是必須的,我們總說中央的重視、地方的投入。某種程度上講,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其實還是納稅人的錢,所以現在有一種觀點叫「小財政大金融」,就是中央的導向很明確了,污染必須治理,那麼這個政策出台之後就會有很多相關配套的政策來跟進,這些政策我們如果把它接了地氣,你會發覺它有很多的是一個環保產業的,那麼一系列的政策向它傾斜的話,這些環保產業、新興行業就會有利可圖。
所以更多的希望資本領域能夠看多這種環保產業,讓很多的企業家或者相關的機構看到環保是有利可圖的,既能有公益效益又能對企業產生經濟效益,只有這樣才能吸引更多這樣的企業進入,單靠財政撥款,單靠老百姓個人的,比如說少開一天車,少做一頓飯,我覺得那不是一個主攻的方向,應該把它做成一個整體的大產業而進行整體的布局。
D. 如何看待經濟發展與環境治理之間的關系
環境保護復與經濟發展應是並駕齊制驅的。沒有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無法實施,因為環保需要大量的資金。而只顧經濟發展,不注意環保,對人類來說只是一種自殺行為。今天我們對自然掠奪式的的索取,最終會導致資源枯竭,環境惡化嚴重,小命不保,更別提經濟發展,所以兩者應共同存在。
E. 從行政職能看待環境污染的治理
一、當前中國的環境現狀
當前中國的存在環境污染問題,包括水污染、大氣污染、土壤污染等。
(一)水污染
「我國污水、廢水排放量每天約為1×108m3之多,其中城市生活廢水約佔40%,工業廢水佔60%.水污染還會危害人體健康、降低農作物的產量和質量、影響漁業生產的產量和質量、制約工業發展,加速生態環境的退化和破壞、造成經濟損失。」①
(二)大氣污染
「大氣污染的定義起源於對有害影響的觀察,也就是說,如果大氣污染物達到一定濃度,並持續足夠的時間,達到對公眾健康、動物、材料、大氣特性或環境美學因素產生可以測量的影響,這就是大氣污染。它包括煤煙型污染、酸沉降、光化學煙霧污染。」②
(三)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是指人類活動所產生的污染物質通過各種途徑進入土壤,其數量超過了土壤的容納和同化能力,而使土壤的性質、組成及形狀等發生變化,並導致土壤的自然功能失調,土壤質量惡化的現象。」③
二、造成當前環境問題的原因
(一)公民個體
公民作為一個個體,行為會受到心理因素的支配。因此究其環境污染的本質,實為公民對愛護和保護環境的心理缺失。
現如今,社會上相當大一部分人持有人類中心主義的觀點。人類中心主義,將人類自己看成這個世界和宇宙的中心和主宰,除了人之外的生活在宇宙、世界中的萬物都是要為人們來服務的,環境也不例外。在工業上,人們會將為經過進化的工業廢氣直接排放到空氣中;在商業上,塑料袋實在進行買賣交易是不可缺少的物品,這個被人類評為最糟糕的發明,這些白色垃圾會被隨意丟棄在河流里。大量的白色垃圾扔進河流里,已經遠遠超過了河流的自凈能力;在生活上,人們為了方便會直接將人們用過的廢舊電池隨意丟棄,有些廢舊電池就會被掩埋到泥土裡,這會使得方圓10米之內寸草不生。由此可見,人類中心主義的觀點是錯誤的。同時還有破窗理論④當環境沒有在受到破壞時,沒有人會去破壞環境,可是一旦有人將環境破壞,接下來就會有人不斷的在破壞環境。深入探究破窗理論的本質,是由於群體心理學所導致的。勒龐在《烏合之眾》中曾經說過:「從心理學的角度看,『群體』一詞卻有著完全不同的重要含義。在某些既定的條件下,並且只有在這些條件下,一群人會表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它非常不同於組成這一群體的個人所具有的特點。聚集成群的人,他們的感情和思想全部轉到同一個方向,他們自覺的個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種集體心理。」⑤由於身處在集體中,會使得人們產生法不責眾的心理。所以生活在社會中的每一個公民,都要樹立一種正確的價值觀念,不可認為法不責眾,而跟隨大多數人群為所欲為,應該把保護環境為己任,只要生活在社會中的每一個公民都擁有這樣的價值觀念,環境問題會迎刃而解。
(二)政府職能部門正確引導及監管缺失
監管,是帶有中國特色的。在英文中是regulation,將其譯為中文在學術界通常是管制。在我國學者馬英娟《政府監管機構研究》一書中,「廣義的監管是指社會公共機構或私人以形成或維護市場為目的,基於法律或社會規范,對經濟活動進行干預和控制的活動;狹義的監管是指政府以矯正和改善市場機制內在問題為目的,基於法律對經濟活動進行干預和控制的活動;最狹義的監管是指政府行政組織在市場機制的框架內,為矯正市場失靈,通過設定相關規范標准,對經濟個體的活動進行的一種干預和控制。」⑥我們可以由此看出,監管的主體不僅是政府部門,同樣還有社會公共機構或私人。所以不難看出本篇論文中的監管不同於以往的監管,它限定為政府監管。「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為實現某些公共政策目標,對微觀經濟活動主體的進入、退出、資質、價格及涉及國民健康、生命安全、可持續發展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來實現。」⑦根據以上論述政府對環境的監管就是指,由政府部門出台相關的行政法規,對於公民的行為進行限制,進而防止環境污染。可是從現如今的環境狀況來看,明顯政府的環境監管不到位,有所缺失。例如: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城市化水平也越來越高,大量的農民湧入城市。由於知識水平不高,為謀生計,只能從事第三產業即服務業。街道上的小商小販,越來越多,由於政府的監管缺失產生的垃圾和污染也越來越嚴重;還有政府一味的追求GDP,追求政府績效,從而招商引資,引進了一些污染嚴重的企業,同時政府職能部門正確引導及監管缺失,使得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還有一些官商勾結的腐敗現象,一些污染嚴重卻有很高利潤的企業,會與政府勾結,答應給予某些官員一些利益,從而放鬆對其企業,以及排放物的管制。以上這些現象均是由於政府職能部門正確引導及監管缺失導致的。雖然,政府的監管是外部因素,不是內因。在全社會的公民還缺乏環境保護意識,不是每個人都能夠拋下經濟利益,以環境保護為己任的今天,政府職能部門正確引導及監管還是很重要的,要運用強制的手段將環境保護深深的印在每個公民的心中。
三、政府發揮職能,履行責任,改善環境
(一)引導公民改變人類中心主義以及群體主義的心理
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改變公民的人類中心主義以及群體主義的心理是勢在必行的。因為只有公民從根本上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樹立保護環境的觀念,從而引導公民本身做出有利於環境保護的行為才可以使得環境污染問題得到更好地解決。因此,政府的相關教育部門要讓公民認識到人類中心主義這是一種錯誤的觀念,不過也不能過於極端,將人們推向動物中心主義。與人類中心主義這種思想相對立的思想動物中心主義,認為動物是主體,人類要為其服務,顯而易見這也是不正確的,這是對人類的妄自菲薄。樹立一種正確的觀念,需要對「人類」這一詞彙有一個較為客觀、清晰的認識。人類,雖為高級動物,但也是不斷進化而來的,我們既應該抵制這種人類中心主義的思想不應該奉行動物中心主義,對這種對人類妄自菲薄的思想,我們應該借鑒、吸收孔老夫子提出的「中庸」思想,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樹立一種介於人類中心主義和動物中心主義之間的一種正確的價值觀念。政府的相關宣傳部門可以為公民召開座談會,為公民宣傳環境保護的知識及環境保護的必要性,同時利用好大眾傳媒,在公民經常利用的大眾媒體上宣傳環境保護。 (二)充分發揮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加強政府監管
政府作為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而不是各個部門的簡單疊加,只有充分的發揮好每一個部分,每一個部門的職能,才能夠達到1+1>2,實現政府效能的最大化,所以要充分的利用好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每個政府中都會有一個專門的部門來專管環境保護,可是一個部門是薄弱的,不能面面俱到。
2014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上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修訂,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本次的修訂中就突出強調了政府監管的這部分內容。在原環境保護法中關於政府責任僅有一條原則性規定,在新法中將其擴展增加為「監督管理」一章,強化監督管理措施,進一步強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環境質量的責任。並詳細說明了加強監管的具體措施。
環境污染問題的原因不僅有政府監管的缺失,同樣還有公民的人類中心主義和群體心理所導致的,所以政府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也要在改善公民心理上加大工作力度。在公民還沒有建立良好的環境保護意識的情況下,政府運用強制性手段,來彌補公民心理的問題,雙管齊下,使得環境問題得到解決。
(三)對行政主體――政府,進行橫向監督、縱向監督和輿論監督
所謂的橫向監督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在政府的內部建立相應監督部門,在政府的內部對政府的保護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制衡。二是政府與政府之間的互相監督,這樣不同的省政府之間會有一個比較和競爭,並且在無形之中還建立了一種糾錯機制,可以促進其得到長足的發展;所謂的縱向監督,就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於各級省政府的監督,可以分派常務委員指定的省份,監督其環境問題的落實和實施,同時可以將環境問題的處理情況同財政掛鉤,這樣就相當於建立了一種制衡的機制,會使環境問題得到更好的解決。
輿論監督,大眾輿論、社會輿論,不可忽視公眾和媒體的力量,進行公民監督和大眾媒體的監督。形成黨和政府積極領導,公民、媒體積極參與的新局面,積極發揮政府的引領和牽頭作用,充分調動公民保護環境的意識和積極性。當政府在環境問題的治理過程中若有不當行為,公民可以到政府相關部門去上訪,若沒有得到很好地改善,可以逐級上訪,直到良好解決。大眾媒體可以對於政府的不當治理行為進行曝光,政府會知道輿論的力量是強大的,從而對政府產生制約。
在建國初期,由於我們國家的經濟水平較西方國家有很大的差距,政府主張了先污染後治理的道路,為了經濟的發展,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可見導致現在的環境問題,政府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不過也不能把責任全部推給政府,這也是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沒有辦法的決定。而且造成今天環境污染的現狀,公民的人類中心主義的心理以及群體心理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環境污染問題的解決,也同樣需要政府發揮職能、履行責任,公民改變思想,付之行動,加之以建立外部的監督機制,和內部調整機制,從公民、政府以及社會輿論的三個角度出發,建立一個較為完善的監督體制,解決環境污染問題。
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和引領的功能作用,積極調動公民的保護環境意識,從心理本質上意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從而使得環境問題得到更好的解決。(
在新形勢下,人民群眾期盼更平安的社會環境。因此,做好社會治安內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長治久安,事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宏偉目標的順利實現。要加大打擊偵破各類刑事案件的力度,堅決依法從嚴懲處各類犯罪。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
G. 談談你對環境治理的看法
環境保護和治理需要長效機制。我國從參加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會議至回今已近40年時間,環保答理念幾乎與國外同步,建立了環保法規、標准、政策及必要的執法隊伍;建立了「三同時」、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總量控制、限期治理和強制淘汰等十大環保制度。對此我們不應妄自菲薄!當然,在環保制度建設和完善上我國還有大量工作要做。如不論規模要求所有企業「三同時」,既不現實也不經濟,應修改為「污染者付費」制度。好的制度必須執行,如果「束之高閣」得不到執行,比沒有制度更差。現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不僅使公眾有了知情權,也起到了很好的輿論監督作用,應堅持下去,並增加環境事件的信息披露制度。針對環境訴訟沒人受理、時有發生群眾跪求調查組的事實,應建立環境民事和行政公訴制度,使污染受害者得到應有補償,污染者受到懲罰。對於因決策失誤、監管不力等原因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應當追究責任。
H. 環境污染治理成效是通過什麼來評價的
污染治理是否成功,最重要的指標是目標污染物濃度是否已經降低至對人類、回其他生物和環境無害的水平,還答有其他輔助性指標。具體來說,有主要污染物去除效果、工藝方法的先進性、處理流程組合的合理性、處理能力、主體設備壽命、單位處理量投資、單位處理量處理成本······
參考論文:陸長清.污染治理方案論證的指標體系與評價方法.環境保護.2001,1,18-20。
I. 環境監測與評價和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的區別
環境監測與評價主要側重環境監測與管理。就業面向:環保部門及生產企業的環境監測部門從事環境監測、評價及管理工作。
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培養具有環境污染治理方面的職業技能和職業素質,能夠從事三廢處理與處置、環境監測等崗位技術工作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本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方向趨於多樣化,主要包括:(1)與大氣污染、水污染治理及監測有關的企、事業單位,大、中型企、事業單位水處理部門從事除污設備、凈化裝置的采購、安裝、調試、使用、檢修、維護等崗位。(2)環保儀器設備的製造、銷售等環境服務行業。 (3)環境監測、樣品分析和環境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