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治理
❶ 養殖場的異味該怎麼治理
一、明辨異味根源
1.臭味生成的各類地點
養雞場平日之內散出的異味,主要潛藏在如下地方:供水管路以內的漏水地表、雞舍存留著糞便的地段、進料管路及銜接的飼料槽、動物散布出來的粉塵、霉變以後的飼料存留地帶、換氣不順暢的場合、病死肉雞沒能妥善處理的那些場合。
2.臭味特有的成分
雞舍散布著的異味,被看成混合特性的氣體,可以細分出多種氣體。在這之中,帶有揮發特性的硫化物、醇類及醛類特有的物質、脂肪酸及關聯的氨氣,都佔到偏多的成分。從現狀看,封閉架構的雞舍以內,查驗得來的化合氣體,會超出170種。
3.成因分析
養雞場散布著的各類臭味,產生於偏多的地點,主要來自存留著糞便的地段。糞便特有的成分,包含沒能完全降解的、蛋白質特性的物質。肉雞排泄出來的糞便存留著氧氣,營養物質經由微生物特有的降解及代謝,被更替成硫酸鹽及偏多的硝酸產物。
二、可用的管控措施
2.培植周邊林木
養雞場散布著的臭味,很易附著於細微灰塵。為此,在雞合固有的周邊地段,培植寬葉特性的、帶有吸附屬性的林木,能過濾掉區段內的微塵,讓粉塵朝向上側去流動,限縮臭味特有的環境污染。雞舍邊緣培植起來的樹種,能限縮下方向夾帶著的微小粉末,降低了原有的異味濃度。
2.調配出最佳的飼料
調配出來的肉雞飼料,若達到預設的最佳配比,也能消除掉雞舍以內的臭味。肉雞消化道不長,經由攝入的飼料存留著的時段也很短。這樣一來,沒能被全部吸納的飼料成分,就排出肉雞體外。糞便殘存著的營養物質,比對其他范疇的家禽,會是偏多的。微生物經由發酵,會形成更厚重的異味。
3.雞舍建構的適宜地點
在安設養雞場時,要考量如下層級的要點:第一,是選取出來的建構地點,與周邊地段的居民區,要留有足量的間隔:第二,當地主導著的風向、年度以內的均衡風速、雞舍安設這一地段固有的輪廓。經由預測可得:若選取出來的建舍地點很空曠,那麼新建構起來的雞舍,距離這一區段的居民區,至少要隔離305米:若雞舍周圍培植了林木,則設定出來的最小間隔,被看成138米。安設的新場地,要處在區域以內的民宅下方。秋冬時段內的夜間,冷熱氣流慣常對流,產生出來的臭氣,會被運送至民宅區段。
❷ 如何消除畜禽養殖場的空氣污染
(1)顆粒污染物的治理技術
對大氣中的顆粒污染物的處理方式主要採取除塵方式。從廢氣中將顆粒物分離出來並加以捕集、回收的過程稱除塵。除塵裝置按主要機制可分為:機械式、過濾式、濕式、靜電除塵器等四類;按除塵效率高低分:高效、中效和低效除塵器;綜合幾種除塵機制的新型除塵器主要有聲凝聚器、熱凝聚器、高梯度磁分離器等。
(2)氣態污染物的治理技術
氣態污染物的治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吸收法。採用適當的液體作為吸收劑,廢氣中的有害物質被吸收於吸收劑中,使氣體得到凈化的方法。依據吸收質與吸收劑是否發生化學反應,可將吸收分為物理吸收和化學吸收。
②吸附法。使廢氣與大表面多孔性固體物質相接觸,將廢氣中的有害組分吸附在固體表面上,使其與氣體混合物分離,達到凈化的目的。為了回收吸收質以及恢復吸附劑的吸附能力,需設法使吸附質從吸附劑上解脫下來,再生。
③催化法。利用催化劑的催化作用,使廢氣中的有害組分發生化學反應並轉化為無害物或易於去除物質的一種方法。
④燃燒法。對含有可燃有害組分的混合氣體進行氧化燃燒或高溫分解,從而使這些有害組分轉化為無害物質的方法。分為直接燃燒、熱力燃燒與催化燃燒三種方法。
⑤冷凝法。採用降低廢氣溫度或提高廢氣壓力的方法,使易於凝結的有害氣體或蒸汽態的污染物冷凝成液體並從廢氣中分離出來的方法。
❸ 養殖場主要存在哪些環保問題
一是養殖業主環保意識薄弱,對養殖污染缺乏科學的管理。養殖業主對水產畜牧養殖業污染問題的嚴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緊迫性認識不足,重養殖輕治理,未建設有與養殖相配套的排污處理設施,污水就直接排放到外面的江河中,嚴重影響了周邊環境,沒有做到環境污染治理與養殖持續發展相協調。
二是養殖業主片面追求規模,不嚴格執行國家的環保標准。極大部分的養殖場受利益的驅動,片面追求養殖的規模,把有限的資金全部都投入到養殖生產當中,對環境污染處理設施的投入很少,沒有嚴格按照《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的要求進行養殖污染物排放,給養殖污染治理帶來了困難。
三是一些局部地方養殖過於集中,增加了污染治理的難度。江河流域、城效結合部等局部地方的養殖過於集中,排污量過大,難以治理及利用。如我區「塔山海」港城段的棚戶豬場(俗稱垃圾豬場),在不到一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建有大大小小的養殖場十多個,排放量大,治理難度高,對「塔山海」飲用水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威協。
四是養殖業污染環境防治經費不足,採取措施簡單不到位。養殖業污染環境防治是一項工作難度大,資金投入多的工作。養殖業主有心無力,只能建設一些面積小的沼氣池、化糞池等處理設施,污水經簡單處理後就直接排出外面,造成了很大的環境污染。
❹ 牲畜養殖場整治後百姓得到什麼好處
牲畜養殖場整治後百姓得到 好處是少了污染多了利潤。
1、在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中,市農業局注重引導企業改造養殖場地,引導實施大家控污方式轉變,使廢棄物變廢為寶。
2、改造後的豬場以「干濕分離、雨污分流」、「無害化、沼氣化、肥料化」的「兩分三化」技術推廣為重點,建設上實施雨污分離、干濕分離,干糞經處理後變為有機肥用於出售。
3、污水通過沼氣池發酵並經沉澱池處理,有效地解決了污水問題,實現了良性發展。效地解決了污水問題,實現了良性發展。
❺ 臨沭縣關於治理養殖場的相關規定
根據《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你應該依法繳納排污費:
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當繳納排污費.
排污者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繳納排污費:
(一)依照大氣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向大氣、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繳納排污費。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繳納排污費;向水體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加倍繳納排污費。 (三)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沒有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的設施、場所,或者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的設施、場所不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繳納排污費;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
(四)依照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產生環境雜訊污染超過國家環境雜訊標準的,按照排放雜訊的超標聲級繳納排污費。 排污者繳納排污費,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賠償污染損害的責任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排污者建成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並符合環境保護標准,或者其原有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經改造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繳納排污費。
但你要注意維權,看環保部門是否是依法徵收:
負責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排污費徵收標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種類、數量,確定排污者應當繳納的排污費數額,並予以公告。排污費數額確定後,由負責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向排污者送達排污費繳納通知單。
排污者對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種類、數量有異議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可以向發出通知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核;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復核決定。
❻ 今年全國環境整治,養殖場是不是全部關閉封停養殖到多久啊跪求了
按照國務院審批以及各個地方所公布的畜牧養殖環境的落實辦法,吳少博律師總結禁養維權要點。
一、首先要考量是否納入禁養范圍。
一般情況下,禁養范圍的確定要考量當地的市、縣、區域級人民政府是否有相應的行政命令、紅頭文件、抽象性的行政行為來劃定禁養區域,「十二五」規劃和《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要求各個地方制定自己所轄區域內的禁養范圍,比如江蘇所制定的是水源保護地平均一公里半徑范圍內不能存在養殖場,湖南長沙公布的距離是五百米范圍內不能存在養殖場。各個地方劃定的范圍是不一樣的,但主要都劃在水源保護地、風景名勝區等地,這些都是禁養的主要范圍。地方人民政府都要公布、制定、實施這個規劃的實施辦法。首先要核定區縣人民政府有沒有制定規劃,如果制定了,養殖場是否劃定在禁養范圍內,如果養殖場不符合環境的要求,就要確定是否在對水源保護產生影響的范疇內。
二、從合理性講,是否達到污染搬遷必要性。
這個問題要分兩個角度來講。如果土地沒有納入禁養范圍,進行環保關停就要看有沒有搬遷關停的必要,這是從合理和部分合法的角度來說的。如果納入到了禁養的范圍內,這就不是一個重點問題了。我們代理江蘇崑山的禁養案件,首先通過查詢信息公開發現該養殖場並未納入禁養范圍,但是該養殖場確實缺乏對污染環境處理的相關設施,最後申請增加污染處理設施,進行二次處理,並且向請求環保部門以及人民政府進行批示,補辦相關證照後繼續從事養殖工作。
三、具體行政行為的落實。
關停、搬遷、關閉是具體行政行為一整套的執行程序,最早下達的關停通知的行為就是一個具體行政行為,這可能是一個具體的行政處罰行為。按照我國《行政處罰法》規定以及《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的配套規定,養殖場對行政處罰行為有復議和訴訟的權利,對是否應該實施關閉關停有納入到法律司法審查的權利。
按照《行政強製法》第44條規定,在復議、訴訟結束之後,如果關閉關停涉及到的建築物還是必須要拆除的話,才能納入到行政強拆或司法強拆的過程。現在各個地方在關閉關停的具體措施上是有出入的,有的地方是斷水斷電後置之不理,只要水電不恢復就不能進行養殖行業,養殖場只能停業。或把畜牧養殖的設備全部搬遷,把養殖的動物全部賣掉,強制拆除後完全沒有恢復生產的條件。
四、補償依據。
按照《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要給予補償,但是補償在實踐中都是偏低的。按照畜牧養殖的規模來進行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對預期利益以及現有的固定資產都沒有考量,這就是雙方的主要矛盾。養殖場只能從事養殖行業,一旦關閉關停,房屋的利用價值就沒有了。所以拆遷與否,對於養殖企業主來說都是一樣的,因為按照養殖場的方式建造的房屋不能從事其他行業了。
❼ 如何治理養殖場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提倡標本兼治,加強環境污染治理。堅持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結合地方實際,加強農村環境的綜合治理。強化鄉鎮企業的監督檢查,鞏固達標排放成果,對重點污染企業進行嚴密監控,對新建企業實行嚴格的環評審批。整治農村河溝池塘污染,保護村莊現有水源,發揮河溝池塘的自然環境凈化能力。 強化監督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把環境保護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建立和完善農村環境監測和監管體系,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重要農產品產地等的環境監測。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防止產生新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禁止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在農村立項建設。堅持「執法從嚴,處罰從重」的原則,嚴懲環境違法行為。 堅持疏堵結合,健全治理長效機制。完善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力度,清除農村衛生死角,建立長效保潔機制。開展以村莊綠化、河道凈化、衛生潔化為主題的「三化」活動。組織成立新農村建設委員會,具體負責對村莊環境整治進行長效管理,確保有人管事,有人辦事。健全環保責任制,實行環境保護轄區首長負責制,開展農村環境質量考核並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確保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責編:王宇昂
❽ 為什麼養殖業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
養殖污染主要來源是中小型的養殖戶,這類養殖戶技術實力低,資金有限,污染處理力不從心,沒有政府的引導和扶持,治理只能是關停,養殖戶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