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整治地名
A. 用文化生活的知識談保護地名文化整治洋地名活功
地名是抄一種社會文化現象。作襲為表稱地點的文化符號,地名之中積淀了豐富的歷史文化內容,它從一個特定的側面記錄了人們的社會實踐活動。地名是活躍的文化細胞,組成一道道文化脈絡。地名命名打上了出生地之自然的和文化的胎記,體現了自然與人文的交融。
地名承載著人類文明發展的歷史,是國家和民族歷史的見證、文化的記憶、情感的寄託。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崇洋媚外心裡作祟,不僅熱衷於起洋地名,還亂改老地名。有的城市存在大量「曼哈頓」、「威尼斯」等洋地名,這些不規范地名的存在,不僅給群眾出行帶來不便,也丟掉了鄉愁記憶。
傳統文化是一個民族生存與發展的精神根基,是維系一個民族生存與發展的精神紐帶。地名中承載著傳統文化、歷史見證,所以要保護傳統地名。
人們文化生活中,仍然存在著落後、腐朽文化的侵蝕與污染,必須加以抵制與剔除。
B. 整治不規范地名,南京9月中旬完成
所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全國各地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的消息出來之後,老百姓紛紛加入了討論這一話題的行列。那麼,南京的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到了哪一步,接下來會怎麼做、什麼時間可以看到整治效果?更換地名後牽涉的證照費用誰來出?帶著眾多疑問,記者進行了采訪。
民政部:穩妥推進,切勿隨意擴大清理范圍
記者了解到,2018年12月10日,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委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的通知》(民發〔2018〕146號)。
民政部表示,地名是社會基本公共信息,是國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載體。自2014年7月開始的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以來,各地按照國務院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規范地名,但一些地區仍然存在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割斷了地名文脈,損害了民族文化,妨礙了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活動。
隨著全國各地整治工作如火如荼地開展,一些「需清理整治的不規范地名清單」引發熱議。針對此,6月21日,民政部在官網發文要求,各地要穩妥推進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文章指出,個別地方在推進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時,存在政策標准把握不夠准確、組織實施不夠穩妥等情況。所以,一定要嚴格按照有關法規和原則標准組織實施,防止隨意擴大清理整治范圍。
南京整治工作分五步走,後期證照變更不收費
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4月16日,江蘇省也印發了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領導(協調)小組,組建工作隊伍,尤其是專家隊伍,形成清理整治清單、制定命名更名方案。同時,各地不得收取因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產生的相關證照信息變更費用。比如,小區或者街道名稱變了,身份證、不動產登記證之類的也要變更,費用統一由地方政府承擔。」
南京的清理整治工作具體怎麼做?4月30日,南京市九個部門聯合研究制定了方案,拉開了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的大幕。概括起來講,基本分為五步:摸底排查、統計匯總、論證鑒別、社會公示、清理整治。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市已經召開過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專項會議。首先是各個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排查摸底、分類統計。舉例來說,公安部門負責門牌及地址的排查、統計,協調全市道路交通標志中標准地名的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與房產部門負責督促商品房開發企業規范用名;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整治休閑文化設施領域不規范地名和地名標志……
地名專家薛光介紹,「摸底排查和匯總統計之後,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處(地名委員會辦公室)會組織地名協會等單位的專家,進行論證鑒別,然後向社會公示,最後再進行清理整治工作。」根據計劃,全部工作將在9月中旬完成。
專家:誇大和崇洋媚外的地名應清理
早在2004年,薛光就在《行政區劃與地名》雜志發表論文,談到了他認為需要清理整治的不規范地名。
「比如一些開發商,樓盤項目動不動以洲取名,叫歐洲城、北歐印象、北美楓情、新亞洲花園等;還有一些樓盤或商家,以國家名稱、外國首都、外國著名城市、著名景點等命名的,叫雅典花園、挪威森林、楓丹白露、加州花園、東方巴黎、威尼斯水城、拉德芳斯、瑪斯蘭德、奧斯博恩、東方劍橋、東方夏威夷、塞納麗舍等;還有的名字老百姓根本看不懂,如叫托樂嘉、萬國府等,這些地名肯定都不規范。」薛光說。
對於一些看似誇大,實則有歷史背景的地名,薛光認為不應該在清理整治的范圍,「比如,南京的中央路、王府花園、皇冊家園、御道街等,都有歷史可循。」薛光介紹,「但也有一些很牽強附會,比如1912街區、1865創意產業園,說是和歷史掛鉤,卻又不是很明確,而且也沒有向地名部門申報。」
值得一提的是,還有一類名稱,老百姓叫習慣了,其實也不規范,比如南京的城東幹道(龍蟠路)、城西幹道(虎踞路)以及緯七路、經四路等,當初只是工程名。不過,這一類道路路標可以規范,但老百姓的習慣很難改變,或許只能順其自然了。
記者了解到,南京這次不規范地名的清理整治范圍很廣,包括居民區、大型建築物、道路和街巷以及門牌、台、站、港、場、地產廣告、戶外標牌標識等,只要是不規范的,都在整治的范圍之內。 南京晨報/愛南京記者 景正華
C. 如何看待現在整治不規范地名的熱潮
我覺得這個活動真的是有點多此一舉了,與其把精力用在清理這些地名上,不如給這些奇怪的地名附加一些有紀念意義的故事,或許更加有意思。
畢竟中國人更加註重鄉情,別等到那些想要回家的人,發現自己家鄉變得不認識了,不僅是樣貌,連名字都變了 ,才知道後悔修改這些文化。
D. 海洋與漁業局是干什麼的有什麼權力
海洋與漁業局是主管海洋與漁業工作的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職能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雙邊多邊漁業協定;承擔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具體起草工作;
(2)負責對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管理。組織擬訂全省海洋與漁業發展戰略、政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洋與漁業產業發展總體規劃、海洋功能區劃、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
(3)承擔規范管轄海域使用秩序的責任。組織實施海域使用權屬管理,按規定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監督管理海域使用論證、評估;組織實施海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
(4)負責海洋環境、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生物資源的保護工作。組織、管理海洋與漁業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污染物排海標准和總量控制制度,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負責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廢對海洋污染損害工作;
(5)負責漁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漁業生產經營許可制度;指導全省水產捕撈、養殖、加工、流通、遠洋漁業和新興漁業發展及漁業機械化工作;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品質改善和漁業產業化;
(6)承擔海洋環境觀測預報和海洋災害預警預報的責任。負責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工作,組織海洋監測觀測網路建設;組織制定海洋災害風險區劃、海洋災害防禦規劃;組織編制並實施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發布海洋災害預警報信息;
(7)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管理工作。實施管轄海域巡航執法制度;依法行使海洋監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的監督檢驗。負責職責范圍內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漁業生產安全、水產種苗及海洋與漁業資源、環境的監督管理;
(8)負責海洋與漁業的科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基礎與綜合調查;擬訂本省海洋資源管理與漁業的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辦法及地方海洋環境質量標准,實施「科技興海」、「科技興漁」戰略,組織制定海洋與漁業發展的重大技術進步措施,組織科技攻關和重大科研項目的研究;
(9)負責海洋與漁業外事、外經工作,組織開展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有關海洋與漁業經濟、技術的交流與合作。
(10)負責海洋與漁業經濟的統計及相關核算工作;指導海洋與漁業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減輕漁民負擔工作。
(4)多地整治地名擴展閱讀
根據以上職責,漁業漁政管理局設立以下機構:
(一)綜合處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擔局內外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以局名義召開的有關會議和局內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局內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3、起草局工作計劃、總結、報告及有關綜合材料;擬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4、承辦人事、宣傳、政務信息、信訪、保密、安全、辦公自動化和後勤等工作,協助黨群組織開展工作。
5、負責局內文件核稿、公文運轉、印章管理和歸檔工作。
6、承辦涉台港澳漁業事務。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1、組織開展漁業發展和漁政管理戰略、漁業經營制度、維護漁民權益和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2、承擔有關漁業法律、法規、規章的起草、預審和協調。
3、參與有關漁業行政案件復議工作。
4、承擔促進漁業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相關工作。
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漁業政務網—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