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環保
A. 治理保護環境措施有哪些
一、水源保護
1、建設生活用水設施,生活供水系統按照衛生標准進行凈化,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的飲用水。
2、水池附近不準堆放垃圾等廢棄物,不準修建滲水坑、滲水廁所,不準鋪設污水管道,不準居住人員等。
二、施工廢水處理
1、施工場地修建截排水溝、沉沙池。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組織的排水,並採取治理措施,保證排水達標。
2、土方開挖施工過程中,保護開挖鄰近建築物和邊坡的穩定。施工機械、車輛定時集中清洗。清洗水經集水池沉澱處理後再向外排放。
3、經處理後排出的施工廢水不得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或地方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現排放污水超標,或排污造成水域功能受到實質性影響,立即採取必要治理措施進行糾正處理。
4、《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部分代替GB
8978-1996、《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皂素工業水污染排放標准》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三、生活污水處理
生活污水先經化糞池發酵殺菌後,按規定集中處理或由專用管道輸送到無危害水域。化糞池的有效容積滿足生活污水停留一天以上,並定期清理,以保證處理效果。
四、廢棄物處理
1、施工棄渣和固體廢棄物以國家《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為依據,按設計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棄渣場。
2、做好棄渣場的綜合治理,按照設計要求採取工程保護措施,避免邊坡失穩和棄渣流失。
3、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在施工區和生活營地設置足夠數量的臨時垃圾貯存設施,防止垃圾流失,定期將垃圾送至指定垃圾場,按要求進行覆土填埋。
4、遇有含鉛、鉻、砷、汞、氰、硫、銅、病原體等有害成份的廢渣,經報請當地環保部門批准,在環保人員和監理工程師指導下進行處理。
5、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在施工區和生活區設置足夠數量的臨時衛生設施,定時清除垃圾,並將其運至指定地點堆放或掩埋、焚燒處理。
6、完善渣場地表截排水規劃措施,確保開挖和渣場邊坡穩定。
五、大氣污染防治
1、機械車輛使用過程中,加強維修和保養,防止汽油、柴油、機油的泄露,保證進氣、排氣系統暢通。
2、運輸車輛及施工機械,使用0柴油和無鉛汽油等優質燃料,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排放量。
3、採取一切措施盡可能防止運輸車輛將石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區場地上,安排專人及時進行清掃。場內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暢通,並經常檢查、維護及保養。晴天灑水除塵,道路每天灑水不少於4次,施工現場不少於2次。
4、不在施工區內焚燒會產生有毒或惡臭氣體的物質。因工作需要時,報請當地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採取防治措施,在監理工程師監督下實施。
5、運輸可能產生粉塵物料的敞蓬車,車廂兩側和尾部配備擋板,控制物料的堆高不超過擋板,並用干凈的雨布覆蓋。
6、在現場安裝沖洗車輪設施並沖洗工地的車輛,確保工地的車輛不將泥土、碎屑及粉塵等類似物體帶到公共道路路面及施工場地上,在沖洗設施和公共道路之間設置一段過渡的硬地路面。
六、雜訊控制
1、加強交通雜訊的控制和管理。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避免車輛雜訊污染對敏感區影響。
2、調整施工時段:晚間控制高雜訊機械的設備運行、作業,雜訊較大的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實行輪班制,控制工作時間;並為相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配發雜訊防護用品。
3、選用低雜訊設備,加強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降低施工雜訊。
4、進入生活營地和其它非施工作業區的車輛,不使用高音和怪音喇叭,盡量減少鳴笛次數,最好以燈光代替喇叭;廣播宣傳、音響設備合理安排時間,不影響公眾辦公、學習和休息。
七、人群健康保護
遵守並執行國家或當地醫療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條例和要求,採取合理有效的預防措施預防傳染病,並定期進行滅蚊、滅鼠、滅蠅等工作。
八、綠色植被保護
1、搞好生活營地的綠化、美化工作,臨時住房、倉庫、廠房等臨時施工設施,在設計及建造時,考慮美觀和與周圍環境協調的要求。
2、在每個施工區和工程施工完成後,及時拆除各種臨時設施,施工臨時佔地及時恢復植被或本來用途。
3、按施工設計要求,認真及時地完成工地綠化工作。
九、資源保護
1、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員工加強然資源保護的宣傳教育,盡量減輕對現有生態環境的破壞,創造一個新的良性循環的生態環境,不在施工區捕撈任何水生動物。
2、在工程完工後,按要求拆除的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保留的設施外的施工臨時設施,清除施工區和生活區及其附近的的施工廢棄物,並按監理工程師批準的環境保護措施、計劃完成環境恢復。
十、水土保持措施
1、做好棄渣場的治理措施,按照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倒放棄渣阻礙河、溝等水道,降低水道的行洪能力。
2、進行土方明挖和臨時道路施工時,根據地形、地質採取工程或生物防護措施,防止邊坡失穩、滑坡、坍塌或水土流失;按設計和合同要求合理利用土地。
3、不得因堆料、運輸或臨時建築而佔用合同規定以外的土地,如情況特殊,需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申請,批准後方可使用。施工作業時表面土壤妥善保存,臨時施工完成後,恢復原來地表面貌或覆土。
4、施工活動中嚴格按合同要求採取設置截排水溝和完善排水系統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防止破壞植被和其它環境資源,造成水土流失;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防止運輸的物料進入場區道路,並安排專人及時清理。
B. 近三年 國家環保部對大氣整治有哪些行動
《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目標是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措施有:錯峰限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有超低排放,還有環保督查等
政策上除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採取的超低排放改造外,還有各省市依託整體目標出台的相應政策
C. 如何做好環保工作
1、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環境意識。
環境保護關繫到全民族的生存、發展和國家的興旺發達,保護環境實質上就是保護生產力。進一步提高對環境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廣泛普及和宣傳環境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切實增強環境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是做好此項工作的前提。
充分利用媒體宣傳環境保護的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檢舉和揭發各種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使人人了解環保,支持環保。
2、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切實增加環境保護投入。
保護環境必須充分利用法制和經濟的手段。完善並落實各項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和措施。要切實增加環境保護投入,吸引高水平的環保技術,提供社會專業的環保服務。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增加環保產業在經濟中所佔比例。
3、健全環境管理機構,加強環保隊伍建設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市場機制在經濟生活中的調節作用越來越強,企業經營機制也在發生相應變化。「經濟發展靠市場,環境管理靠政府」。
要健全和強化環境管理體系,充實環保隊伍,加強環保第一線執法力量,強化監督管理。我局在新形勢下,振奮精神,轉變作風,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積極為經濟大發展服務,以監督帶服務,以服務促管理。
(3)整治環保擴展閱讀:
做好環保工作的注意事項:
1、消費於本地,構思於全球。
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要清楚自己的每個舉動都牽扯全球。
2、節能燈。
如果真的希望為環保做點什麼,使用LED節能燈。LED照明的初期成本高,燈泡的價格是普通熒光燈的幾倍,而後期使用成本低,耗電量低壽命長。普通熒光燈則是初期成本低,壽命一般,耗電量比LED高些,比白熾燈低得多。
3、綠色出行。
如果需要開車上班的人,可以選擇排量小耗油低的汽車。但是如果能選擇公共交通,騎車,步行當然是最低碳的。很多城市公交車都有自己的車道,地鐵,BRT都設計非常合理人性化。
D. 現在環保 哪幾個省份治理的最嚴重
從2017年4月起,中央環保督察組將分兩批次,對湖南、安徽、新疆、西藏、貴州、四回川、山西、山東、答天津、海南、遼寧、吉林、浙江、上海、福建等15個以上的省(市)進行督察。
自去年的環保督查以來,中央環保督查組已經完成16個省份督查,問責6400多人。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3月19日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透露,「對於環境問題突出的地方,環保部將逐步構建以中央環保督查為主,地方環保督查為基礎,以專項督查和『回頭看』為輔的全方位、系統化督查體系,從已經督察的省市的情況來看,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
4月起,中央環保督察組將陸續進駐湖南、安徽等15省,本次即將展開的督察行動,僅構成督查組成員的地方環保人員就將達到430餘人。開展對上述省委、省政府的環保督查,時間期限為三個月,同時督查還將下沉到每個省3個左右的地級市。
E. 國家環保部出台整治水源污染的強制措施
污染環境保護自然生態環境不一樣的要追糾污然源企業。
F. 現在整治環保有哪些城市
現在沒有哪個城市不搞環保的吧,只是力度不一
G. 環保六治理是什麼
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六個治理,六個上水平"
一是堅持持續治理,攻堅破難、一抓到底,治理工作成效要上水平。
二是堅持全域治理,突出重點、拓展延伸,治理廣度深度要上水平。
三是堅持科學治理,規劃引領、建管並重,塑造特色亮點要上水平。
四是堅持常態治理,健全標准、完善機制,制度化規范化管理要上水平。
五是堅持聯動治理,整合資源、協調配合,合力推進要上水平。
六是堅持依法治理,明確責任、強化監督,保障力度要上水平。
H. 國家將要怎樣治理環保問題
其實,保護環境的意識並非現在才有,我國古代就有樸素的保護環境的思想。我們要繼承古代環境保護的思想,懂得解決問題的關鍵就是保護環境,而保護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其實,我覺得很簡單的講,環境是人們賴以生存的,息息相關的。從這次氯氣泄露事件足以證明環境對我們生活的影響。保護公眾的健康,有效地利用自然資源,維護地球供養人類的能力,以及保留那些人類認為值得保留的有美學價值的或有歷史意義的地方!舉兩個例子:像美國環境管理的起源就是來源於環境惡化對人類的影響;我們產生的大量垃圾如果不收集,會影響到我們居住的環境!
目前環境保護就是這種,起點就是那種被動的、自私的動機!工業革命以來,以文明自居卻無限擴張為所欲為的人類,已經使數百種動物因過度捕殺或喪失家園而遭滅頂之災。當地球上最後一隻老虎在人工林中徒勞地尋求配偶,當最後一隻未留下後代的雄鷹從污濁的天空墜向大地,當麋鹿的最後一哨乾涸的沼澤上空回盪--人類就看到了自己的結局。環境保護對我們來說並不是一個新問題,我國政府也早就提出了明確的治理目標。
作為現實生活中的每一個普通人,雖然不可能都直接從事環保工作,但我們完全可以從小事做起,從我做起。當看到洗手間的水龍頭在滴水時,是不是能夠舉手關上呢?當電池用完後能否分類收藏處理而不是隨手扔掉呢?當購物時能否自覺不使用超薄塑料袋呢?……一件件小事雖然都很不起眼,但卻體現我們究竟具備了多少環保意識。只能是開發新技術,利用白色污染的物質製造其他的產品。現在已經出現了利用廢舊塑料等物質製作下水井蓋的技術了,還有救是回收廢舊塑料,重新融化合成。這樣可以節約能源,減少污染。
I. 我國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環境保護法律的基本原則是指為我國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所確認的、體現環境保護工作基本方針、政策,並為國家環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則。具體包括:
1、環境保護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原則。環境保護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規劃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採取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這一原則和國際環境組織提出的「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一致的。
「協調發展」著重從橫向關繫上,即制約發展的基本因素的相互關繫上對發展提出要求,「可持續發展」則是從縱向歷史發展過程,即當前需要與未來需要的關繫上提出要求。兩者的目的都是為了保證社會的持續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構成危害。
2、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這是針對環境問題的特點和國內外環境管理的主要經驗和教訓提出的。這一原則在各部環境法律中均有體現。
3、鼓勵綜合利用的原則。綜合利用是指把物質生產過程和消費過程中排放的各種廢棄物最大限度地利用起來,做到物盡其用,以便使整個社會生產和消費的排泄物,減少到最低限度,從而達到最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開發者養護、污染者治理的原則。開發者養護,是指對環境和自然資源進行開發利用的組織或者個人,有責任對其進行恢復、整治和養護。污染者治理,是指對環境造成污染的組織或者個人,有責任對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環境進行治理。
(9)整治環保擴展閱讀
中國環境保護事業自20世紀70年代起步,其歷程可以大體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3-1993年):點源治理、制度建設
這一階段,通過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和開展重點地區污染治理,我國環境保護事業逐漸走上法制化軌道。
第二階段(1994—2004年):流域整治、強化執法
這一階段是強化執法、全面治理污染和保護生態的重要時期。在1992年開始正式編制全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的基礎上,從「九五」時期正式開始編制國家環境保護五年規劃,將環境保護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
環境保護由單純工業污染治理擴展到生活污染治理、生態保護、農村環境保護、核安全監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等各個重要領域,並逐步參與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綜合決策中。
第三階段(2005—至今):全防全控、優化增長
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確立了以人為本、環保為民的環保宗旨,成為指導我國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十一五」規劃綱要針對我國資源環境壓力不斷加大的形勢,提出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戰略任務和具體措施。
J. 治理、保護環境的措施有哪些
一、水源保護
1、建設生活用水設施,生活供水系統按照衛生標准進行凈化,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的飲用水。
2、水池附近不準堆放垃圾等廢棄物,不準修建滲水坑、滲水廁所,不準鋪設污水管道,不準居住人員等。
二、施工廢水處理
1、施工場地修建截排水溝、沉沙池。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做到有組織的排水,並採取治理措施,保證排水達標。
2、土方開挖施工過程中,保護開挖鄰近建築物和邊坡的穩定。施工機械、車輛定時集中清洗。清洗水經集水池沉澱處理後再向外排放。
3、經處理後排出的施工廢水不得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或地方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現排放污水超標,或排污造成水域功能受到實質性影響,立即採取必要治理措施進行糾正處理。
(10)整治環保擴展閱讀:
環境保護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的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保障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而採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
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術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經濟的、宣傳教育的等。
保護環境是人類有意識地保護自然資源並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環境受到污染和破壞;對受到污染和破壞的環境做好綜合的治理,以創造出適合於人類生活、工作的環境,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讓人們做到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概念。
防止污染
防止由生產和生活活動引起的環境污染、化學污染,包括防治工業生產排放的「三廢」(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放射性物質以及產生的雜訊、振動、惡臭和電磁微波輻射,交通運輸活動產生的有害氣體、液體、雜訊,海上船舶運輸排出的污染物,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品,城鎮生活排放的煙塵、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防止破壞
防止由建設和開發活動引起的環境破壞,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線、大型港口碼頭、機場和大型工業項目等工程建設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農墾和圍湖造田活動、海上油田、海岸帶和沼澤地的開發、森林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對環境的破壞和影響,新工業區、新城鎮的設置和建設等對環境的破壞和污染。
自然保護
保護有特殊價值的自然環境,包括對珍稀物種及其生活環境、特殊的自然發展史遺跡、地質現象、地貌景觀等提供有效的保護。另外,城鄉規劃,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樹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長和分布、合理配置生產力等,也都屬於環境保護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