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治理群租
Ⅰ 上海隔壁群租怎麼辦啊請問該上什麼地方舉報啊
上海治理群租熱線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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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上海市群租管理有沒有明確客廳不能隔
客廳這個原來不屬於居住空間現在成為居住空間了,就算是群租啊。符合第三條規專定里的群屬租條件了。
上海市綜治辦頒發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就應當認定為群租:
一是將單位集體宿舍設在住宅小區內;
二是將一間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分割,搭建後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三是將原始設計為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供人員居住;
四是任一出租房間的人均居住面積低於五平方米;
五是任一出租房間的居住人數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撫養義務關系的除外)。
Ⅲ 上海群租房的新規定是什麼
群租房抄在廣東等地也叫「籠屋」,二房東租下一套住宅(一些房屋業主也會對房屋進行群租),簡單間隔,擺下高低床,主攻都市「蟻族」,求職公寓、青年公寓、學生公寓,雖打著不同的招牌,實質上它們都是「籠屋」。有的公寓原先是個兩層復式套間,一樓有四房一廳,有單間、兩人間、四人間、六人間各一間;二樓則有四房兩衛一廚,公寓里的多數房間用石膏板隔開,總共設有近三十個床位。而有的籠屋的密度更大,共設有20多個床位,後者是半個月前新開的,僅一套不到100平方的住宅改造而來,則設有18個床位。其中客廳設有6個床位,只留在入口處擺下一張木沙發及電視。這些籠屋普遍是男女混住,只是女生床位集中於一兩個房間,客廳、衛生間則是公用。由於每套公寓都會有人駐點管理,對於入住者都要求查看身份證甚至大學畢業證,以保障安全。
Ⅳ 上海的群租房整治是不是有政無策,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群租房,要是真的沒了群租,那麼多的打工群住哪
治理是很不現實的
也許群租是對其他居民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但是要是不讓群租 呵呵
感覺就像 兩個人正和諧的站在一個尿池前撒尿呢
結果強制一人一池 然後兩人就為了爭奪一池 大大出手
或者 一個人讓出了池 然後實在憋不住了 找了個角落就解決了
解決的唯一辦法是再多裝點尿池 但是關鍵是沒有尿池
這個比喻有點不太恰當
但是上海的群租問題和這個是一個道理
話說回來 群租一般多的也就是3到4個
試問 誰們家沒有3到4口人
Ⅳ 上海禁止群租的問題
去年復12月,上海市出台的《關於制加強居住房屋租賃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將「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間,按小間或按床位出租或轉租」的行為定性為違規經營社會旅館,必須在限期內予以改正。
根據該規定,民房出租,一間房只能出租給一個家庭或一個自然人居住。出租給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不分門進出的客廳、廚房間、衛生間等均不得單獨出租。住宅小區居住房屋出租或轉租給單位用於員工宿舍的,也應該符合上述標准。
根據人均5平米、他們應該已經構成群租
Ⅵ 上海搞群租的規定和處罰
違反,每人面積不能少於10平米
Ⅶ 看了今天的新聞上海現在不允許群租,群租的定義指的是
群租是指出租人將房屋分別向兩個以上承租人出租,並訂有兩個以上書面租約或者口頭租約,以及承租人及二房東將承租房屋部分或者全部,再轉租給兩個以上新承租人,並有兩個以上書面租約或口頭租約。
上海市房地局頒布的「關於加強居住房屋租賃管理的若干規定」更是一份針對群租的正式管理條例。這份《規定》界定了什麼是群租,為群租的管制劃定了一條臨界線,臨界線之上的,是合法存在的;臨界線之下的,則是要依法打擊的。
比如,規定對人均承租居住面積作出了限制。「一間房間只能出租給一個家庭或一個自然人,出租給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
拓展資料:
群租把毛坯房子分割成一個個獨立的房間,再簡單裝飾裝潢一下,然後以便宜價格把房子出租給很多人的現象。2007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171個漢語新詞之一。
2013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委會同市衛生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 ,房主違規出租可罰3萬。
群租產生的原因是:一是不好租房,房源有限;二是租金很高,分租的成本相對較低。要解決多人分租的問題須對症下葯,多增加一些適合低收入人群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緩解多人分租的壓力,而不是一味地堵,這種不符合實際的「限制人數和面積的規定」只會適得其反,治標不治本。
參考資料:群租_網路
Ⅷ 我家這里 居民樓 被別人改成辦公室了 怎麼辦 上海地區 傳說中的治理群租熱線 打了有用嗎會管嗎
人是辦公,又不是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