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治理模式
① 社會求助與貧困治理
第一,政府主導型的貧困治理。我國政府一直把反貧困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和職責。在國家層面上,國務院成立了國務院扶貧辦公室,貧困的省、區也逐級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一直延伸到縣。建立健全從中央到地方的扶貧工作領導機構,實行責任、任務、資金和權力「四個到省」的扶貧工作責任制和各級政府扶貧工作首長負責制。在民政部門,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和醫療救助制度,投入大量救助資金,保障了農村貧困群體的基本生活。通過這種組織安排可以保障機構的權威性和有效性,提高了扶貧政策和低保政策貫徹落實的效率,特別是能夠集中力量在短時間內取得明顯的扶貧效果。
第二,漸進式的貧困治理。一方面,適時調整反貧困目標和計劃。1984年發布《關於幫助貧困地區盡快改變面貌的通知》,1987年發布《關於加強貧困地區經濟開發工作的通知》,1994年制定並發布了《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1996年通過《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盡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2001年又頒布《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5年11月,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提出,確保到2020年所有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一道邁入全面小康社會,「決不能落下一個貧困地區、一個貧困群眾」。這些重大戰略規劃和相關配套政策提出是根據農村扶貧工作在各個時期突出問題而加以制定,為緩解我國貧困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② 彼得斯提出的四種治理模式是什麼
市場式、參與式、彈性化、解制型。
市場式管理:按勞取酬;運用其他私域部門的管理回技術。利用答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將企業內部上下工序之間的關系和服務與被服務之間的關系由行政關系變為等價交換的經濟往來關系。
參與式管理:全面質量管理;團隊。在不同程度上讓員工和下屬參加組織的決策過程及各級管理工作,讓下級和員工與企業的高層管理者處於平等的地位研究。
彈性化管理:管理臨時雇員。使組織系統整體能隨外界環境的改變而在一定餘地內自我調整以具有適應性。
解制型管理:更多管理自由。其基本內涵是放鬆政府規制,使政府的活動更具有創造力、效率和效能。
(2)貧困治理模式擴展閱讀
治理的任務目標:
1、治理的任務是設計和維持一種環境,使在這一環境中工作的人們能夠用盡可能少的支出實現既定的目標,或者以現有的資源實現最大的目標。
2、細分為四種情況:產出不變,支出減少;支出不變,產出增多;支出減少,產出增多;支出增多,產出增加更多。
3、這里的支出包括資金、人力、時間、物料、能源等的消耗。總之,管理基本的原則是「用力少,見功多」,以越少的資源投入、耗費,取得越大的功業、效果。
參考資料
網路-城市管理
③ 請結合國情 談談消除貧困的基本途徑和措施有哪些
1、扶貧先要扶志。
思想決定思路,思路決定出路。過去一些地方扶貧幫困過於注重物質層面,忽略精神層面的幫扶,影響了扶貧成效。實踐表明,貧困戶樹立志氣、更新觀念,對於找尋致富辦法、增添致富干勁至關重要。
這一科學觀點是對當代中國扶貧開發一系列問題的准確號脈。當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戰役已經打響,應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把發展作為解決貧困的根本途徑,既扶貧又扶志,調動扶貧對象的積極性,提高其發展能力,發揮其主體作用。
2、關鍵在於精準。
扶貧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切忌喊口號,也不要定好高騖遠的目標。精準扶貧的思想方法與工作方法,不僅強調扶貧的針對性與有效性,更強調堅持我們黨實事求是的思想傳統與工作作風。我們要打贏脫貧攻堅戰,就必須秉承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與作風。
按照「精準」要求,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以更加明確的目標、更加對路的政策、更加有力的舉措和更加扎實的行動量身定做、靶向治療、對症下葯,出實招、求實效,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真脫貧。
3、激發內生動力。
貧困群眾是扶貧攻堅的對象,更是脫貧致富的主體。政府幫扶是必要的,但脫貧解困根本上還得靠貧困群眾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來實現。做好扶貧開發工作,必須最大限度調動貧困群眾的積極性。只有貧困群眾的積極性與創造性被充分調動起來、內生動力不斷增強,脫貧才有基礎。
3、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扶貧開發能不能收獲成效,成效能不能得到鞏固,「關鍵是要找准路子、構建好的體制機制」。要動員和凝聚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努力突破傳統體制機制的禁錮,盡快建立和不斷完善更加符合我國扶貧開發實際,能夠及時識貧、精準幫扶、快速脫貧並有效鞏固扶貧成果的一系列新型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
(3)貧困治理模式擴展閱讀:
貧困是一個全球性的社會問題,反貧困也一直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任務。近代以來,中國就是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之一。但新中國成立以後,特別是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以後,中國在消除貧困、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歷史性的進步。
但是,與發達國家的貧困特徵有所不同,中國屬於發展中國家,不僅絕對貧困與相對貧困並存,且以絕對貧困居多,甚至部分貧困群體還存在著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的狀況。同時,城鄉二元結構導致了農村貧困發生率高於城市,農村貧困與城市貧困共存的情況。
④ 2020年後中國農村貧困治理戰略和路徑選澤是什麼
2020年後中國農村貧困治理戰略和路徑選擇是(防止返貧的基礎上解決相對貧困問題,反貧困的主戰場依然是農村)。
2020年後的減貧戰略將由集中性減貧治理戰略向常規性減貧治理戰略轉型,由解決絕對貧困向解決相對貧困轉變,由重點解決農村貧困轉向城鄉減貧融合推進轉變,由重點解決國內貧困向國內減貧與國際減貧合作相結合方向轉變,減貧發展國際化合作將會強化。供參考。
⑤ 治理貧困說明了什麼
還真說不清楚,因為現在大多數的貧困戶都不可理喻!什麼都不願意做,懶惰,指望幫扶,靠坐享!無法說明什麼。
⑥ 西方貧困治理理論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第一章 早期管理思想
第一節 古代管理思想
第二節 中世紀的管理思想
第三節 資本主義專早期的管理思想
第四屬節 18世紀後半期到19世紀的管理思想
第二章 科學管理理論
第一節 科學管理理論的產生
第二節 科學管理理論的基本要點
第三節 泰勒的追隨者和同時代的人對科學管理理論的發展
第三章 古典組織理論
第一節 法約爾的組織管理理論
⑦ 為什麼說全球的貧困治理依然面臨巨大的挑戰
說全球的貧困治理依然面臨巨大的挑戰的原因有如下四點:
1、貧困人口規模龐大
盡管30年來貧困人口減少了70%,但剩下的30%仍然是一個不小的數字。同時也要看到,1.9美元的貧困標准並未反映貧困全貌,世界上有更多人口處於貧困之中。聯合國開發署2019年發布的 《全球多維貧困指數(MPI)》報告顯示,全球共有13億人處於「多維貧困狀態」。
2、各國貧困治理效果參差不齊,有些國家貧困人口有增無減
根據聯合國《2015年千年發展目標報告》的分析,千年發展減貧目標得以實現,主要依靠中國。中國之外的發展中國家減貧速度相當緩慢,甚至還在增加。例如,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的極端貧困人口從1990年的2.78億人,增加到2015年的4.13億人,佔世界貧困人口的一半以上。
3、全球貧困治理資金不足
解決全球貧困問題必須投入巨額資金,但目前籌集的資金遠遠不能滿足減貧需要。作為主要的多邊發展援助機構,世界銀行每年的資金承諾額維持在600億美元左右。這同廣大發展中國家減貧和發展需求有很大差距。同時,多數發達國家沒有實現官方發展援助不低於國民生產總值0.7%的承諾,在相當大程度上限制了全球貧困治理的進展。
4、發展中國家貧困治理能力不足
貧困治理需要國際國內協同。國際社會可以為減貧創造條件,但真正進行減貧工作的終究是具體的發展中國家。許多發展中國家沒有能力根據本國國情制定減貧戰略規劃,也沒有能力很好地執行減貧規劃,從而制約了減貧工作的開展。
(7)貧困治理模式擴展閱讀:
長期以來,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貧困問題,設立了專門的扶貧機構,投入大量財力物力解決貧困問題。
黨中央、國務院連續制定了《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和兩期《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等扶貧規劃,確定了開發式扶貧方針,實施精準扶貧方略,開展脫貧攻堅行動,著力消除貧困。
改革開放以來,按照世界銀行每人每天1.9美元的國際貧困標准,中國8億多貧困人口脫貧,占同期全球減貧人口總數的70%以上。這是中國對全球貧困治理的最大貢獻。
⑧ 如何治理貧困
大的問題 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解決的 這需要多數人的共同探討和研究
⑨ 我國農村扶貧治理結構包括哪些部分
一、農村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的涵義、構成與優勢:
要構建農村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包括四大核心要素:
1、明確貧困治理目標及戰略任務,形成科學的治理路徑和導向;
2、構建貧困治理體系,包括政府機構的組織管理體系、社會主體的輔助參與體系、貧困農戶的參與接受體系,形成科學的組織體系和運作系統;
3、健全貧困治理機制,包括對象識別、資金投入、項目選擇運營、監督評價機制等,形成科學的運作傳導機制;
4、完善貧困治理政策法規體系,形成科學的制度規范和激勵引導。
上述四個要素彼此相互關聯、相互推動。
二、農村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與政府扶貧機構主導下的反貧困治理結構相比,具有突出的特點和優勢:
1、強調多元反貧困主體的分工合作、功能互補。
既強調發揮政府的主導功能,突出政府在計劃決策、引導示範、組織協調、資源投入、培訓農戶、政策制定、監督評價等方面的功能優勢;又強調發揮貧困農戶的主體功能,依託貧困地區基層組織和各類農民合作組織的培育,提高貧困農戶的自組織能辦;增強其參與扶貧開發功能,特別是在貧困對象識別、扶貧項目選擇運營、扶貧資源管理、扶貧效益評價等方面的參與功能;而且,強調發揮非政府扶貧組織、骨幹企業、社會團體等的輔助功能,突出其在扶貧資源投入、貧困農戶培訓、扶貧項目運作等方面的功能優勢。
2、強調行政機制與市場機制的有機結合。
既要發揮政府的行政管理機制在扶貧開發中的組織、帶動、協調、約束功能,更要立足市場經濟體制的大背景,發揮市場機制在扶貧開發中的調節功能,特別是在產業化扶貧工作中,積極發揮龍頭企業、各類經濟合作組織等市場主體的帶動脫貧功能,使政府的政策優勢、資源優勢和市場主體的資本投入、技術服務、生產經營、市場開拓優勢結合起來,以經濟利益為紐帶,在各類市場主體和貧困群體之間建立合作雙贏的長效脫貧機制。
3、強調自上而下治理鏈條與自下而上治理鏈條的有機對接。
既強調依託各級扶貧系統進行自上而下的扶貧開發活動,又強調調動貧困地區基層組織和貧困農戶的參與積極性,打造更加順暢、充分的信息傳遞共享機制,更加高效、科學的計劃決策機制,更加寬廣的資源投入機制,更加規范的監督管理機制,充分調動不同層級、不同領域貧困治理主體的積極性,實現治理鏈條的無縫對接。
三、立足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創新治理機制。
1、創新扶貧對象識別機制,減少扶貧資源的錯配和漏出。
①結合扶貧標准上調,完善貧困人口的統計識別工作。
⑴完善扶貧機構的統計監測機制。通過逐戶摸底,規范農村貧困家庭的收入核算機制,並對貧困人口進行逐一登記造冊,建檔立卡,形成縣、鄉、村三級貧困人口檔案資料庫,搞好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的有效銜接,確保有生產能力和意願的貧困戶都能得到有效扶持。
⑵完善群眾參與識別機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村幹部操控貧困人口認定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大力規范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審批、調查登記等關鍵環節,將扶貧對象選擇納入群眾監督視野。
⑶強化動態管理機制,通過有效跟蹤,做到「應進則進,應退則退」。
②適時調整貧困縣、貧困村的認定資格,下放調整權。
為實現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及時動態調整,建議將調整權下放給省級扶貧辦,由它們定期對重點縣進行重新評定或調整,這是因為各省扶貧辦更了解區域各縣的發展狀況,更容易破解重點縣資格認定中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國務院扶貧辦可以重點調控貧困縣總量及其大區域分布,對各省調整情況進行備案、監督和審核。
而且,為真正識別出需要幫扶,又具有脫貧潛力的貧困村,應採取「自薦」和「聯評」相結合的認定方法,適度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即首先由自認為困難的村報名參與篩選,然後由扶貧辦和農辦、財政廳、農行、信用聯社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合起來,進行考察、評比、選擇。
2、創新扶貧資金投入機制,拓寬渠道、加強整合。
①建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穩定增長機制。
切實落實「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都必須把扶貧開發投入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逐年有所增加」的有關規定,中央財政扶貧投入增幅不低於一般支農投入力度,省級財政扶貧投入要提高配套比例。而且,積極完善財政扶貧資金的分配機制,按照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總體上向連片特困地區進行傾斜。
②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取消貧困地區公益設施建設的配套資金要求。
為增強貧困地區的投入建設能力,應加大一般性財政轉移和專項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特別是由於國家在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發展中,常常要求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自籌配套資金,但貧困地區財力薄弱,很難滿足配套要求。因此,建議國家逐步取消貧困縣乃至連片特困地區的自籌資金要求,通過加大上級財政投入,協調銀行政策性信貸、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等多元渠道,彌補資金缺口。
③加強專項扶貧與行業扶貧的資源整合。
實現扶貧辦與行業部門的合理分工,將專項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扶貧產業培育及產業設施建設、貧困農戶培訓和轉移就業、異地搬遷扶貧等領域,而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則更多依靠相關行業職能部門的資源投入。應強化地方領導一把手負責制,由一把手牽頭制定區域發展和扶貧攻堅規劃,協調各部門的項目規劃、資金安排,以縣為單元,加強資源整合,在貧困地區集中力量實施一批教育、衛生、文化、就業、社會保障等民生工程,加快區域性重要基礎設施建設步伐,解決貧困地區發展的瓶頸制約。
④完善信貸扶貧激勵政策,引導金融機構擴大信貸規模。
完善貸款貼息、稅費減免、定向補貼、增量獎勵等優惠政策,調動金融機構的扶貧積極性,研發針對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戶的更加靈活、適用的信貸產品和信貸管理方式,積極探索群眾互保、公務員擔保、企業擔保、財政資金擔保等多種擔保方式,降低貧困農戶的信貸門檻。在貧困地區優先培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農村新型金融機構;擴大貧困村村級互助金試點規模,完善小額信貸扶貧到戶形式。加大對扶貧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並健全其與貧困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通過訂單農業,在貧困村建立產業基地,為貧困農民提供技術、市場、信息服務,優先吸納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優先收購貧困農戶的農副產品等方式,帶動貧困農戶實現穩定增收。
⑤拓寬社會主體的扶貧渠道。
引導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個體經營者、經濟發達地區等多元主體參與扶貧開發,為他們進入貧困地區搭建平台,創造良好政策和社會環境。開展多形式的扶貧幫困活動,如大力支持各級團組織和婦聯組織開展希望工程,溫暖援助農村貧困單親母親等公益活動,引導社會各界人士和志願者到貧困地區開展服務,繼續動員和組織高校畢業生開展「三支一扶」活動等。
3、創新扶貧項目選擇、運營機制,提高項目瞄準率。
①在項目選擇上。
應走出扶貧辦掌握項目選擇權的誤區,充分發揮貧困農戶、扶貧龍頭企業、扶貧互助社等主體功能,政府的主導作用應體現在監督、保障扶貧效益惠及「真貧」上;
②在項目運營上。
適當降低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准入門檻;改變非貧困戶排擠貧困群體的狀態,確保最困難的農戶優先得到有效扶持,確保貧困農戶享受的政策優於一般農戶。而且,注重發揮貧困農戶互助組織的運營主體功能,提高分散農戶的組織化程度,提高參與式扶貧效益;
③在項目監測評估上。
注重發揮貧困農戶的評價功能,強調扶貧效益而非扶貧資金是否進村入戶,通過資金委託經營、合作分紅等形式,創新扶貧資金的使用方式。
4、健全扶貧資金和項目監管機制,提高貧困農戶受益率。
①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管。
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不斷創新財政扶貧資金到戶扶持機制,採取項目直補、項目覆蓋、技能培訓、移民搬遷、貸款貼息等方式,使扶貧對象直接得到有效扶持;基礎設施項目確保貧困農戶優先受益;通過龍頭企業合作組織和專業大戶實施的產業化扶貧項目,要建立健全帶動貧困農戶脫貧增收的利益聯結機制。
②加強扶貧項目監管。
做好項目庫建設和備案工作,全面推行重大扶貧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項目督查上,採取專項檢查、重大項目特派督查等靈活多樣的制度安排,強化監管
③加強審計、嚴防違規違紀。
由各級扶貧辦和審計監察部門共同構成監督體系,對扶貧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和完善扶貧資金報賬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和交接制度。實行到村扶貧項目「直通車」制度,建立「人戶項目資金登記卡」,嚴防擠占、挪用、截留、貪占等違規違紀現象。
來源:http://china.find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