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到期治理
㈠ 非煤礦山未到期關閉,政府的賠償方案
非煤礦山要到期了,國土、安監部門不給續證,只說是列為關閉對象,政府不給補償,公理何在
㈡ 礦山保全後采礦證過期是否可以辦理延續
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該條第二款明確規定,采礦權人逾期不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國土資源部關於如何確認具有采礦權問題的復函》(以下簡稱《復函》)第一條對此也作了類似的規定。其行為明顯違反了《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第三款、《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五條的規定,屬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行為,即無證開采。國土資源局按照《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和《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處以違法所得50%以下的罰款」及《復函》第三條「采礦許可證失效後,再行采礦行為應視為無證開采,采礦登記管理機關應按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對該礦非法開採煤炭資源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是正確的。另外,為確保及時制止和處罰執行到位,根據《通知》第三條第(一)項「對無證或持過期失效許可證進行勘查、開採的,公安部門不得批准其購買、使用民用爆破器材,電力部門不得供電……」的規定,該市國土資源局致函相關部門,採取停供火工用品、停供電力等措施是切實可行的。
㈢ 礦山基建期到期後。責任單位是哪個
礦山基建、生產期間主體責任都在業主單位,基建期到期要申請竣工驗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㈣ 黃金礦山許可證到期還能再審批嗎
安全復生產許可證是《安全生產許可制證條例》確定的行政許可證書。從法律范疇的角度來說,服從於《行政許可法》的范疇。該法第37條有相應的規定,即你的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材料提交、安監局受理後,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程序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具體期限,第42條有明確規定,一般來說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不應超過30個工作日。
其實現在全國各地都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時限多數都有所壓縮,具體要咨詢當地行政審批部門,例如政務大廳這樣的單位。
㈤ 采礦權到期關閉礦山的屬於政策性關閉嗎
不是,合同到期
㈥ 采礦許可證快到期了,怎麼辦理延期手續
采礦權延續需提交資料如下:
(報件份數:紙質件1套、電子報盤1份)
1、采礦權延續申請登記書;
2、原采礦許可證正、副本;
3、采礦權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工商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委託辦理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和經辦人身份證);
4、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報告;上年度《礦山儲量年報》
5、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及審查意見(原已編制過的只提交審查意見);
6、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審查意見(原已編制過的只提交審查意見);
7、土地復墾方案(含報告書、報告表和評審表。原已編制過的提交評審表);
8、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原已編制過的提交備案證明);
9、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含評審意見、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繳存憑證復印件。
原已編制提交過的,只提交評審意見復印件、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繳存憑證復印件);
10、提交采礦權繳納的"一般繳款通知書"或價款繳納收據;
11、價款計算書或價款評估(計算)備案證明;
12、80坐標核查表及測繪資質。原證為80坐標的無需提交;
13、礦山用地手續;
14、電子報盤(包含上述資料內容)。
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采礦權人逾期不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
(6)礦山到期治理擴展閱讀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按照礦山建設規模確定:大型以上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30年;中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20年;小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0年。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
登記管理機關在頒發采礦許可證後,應當通知礦區范圍所在地的有關縣級人民政府。有關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內,對礦區范圍予以公告,並可以根據采礦權人的申請,組織埋設界樁或者設置地面標志。
礦權使用費和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價款由登記管理機關收取,全部納入國家預算管理;具體管理、使用辦法,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計劃主管部門制定。
㈦ 礦山到期能否延續
你說的是什麼證件到期,安全生產許可證,還是采礦證 啊?
㈧ 采礦證到期,延續不上國家有權收回礦山嗎
采礦證延期,實際上是抄坑爹害民的買賣!
在沒有改革開放前,資源是國家的,採取企業是國家的全民的,采礦手續只是一個審批許可,之後按期審檢,不用交費,陽光操作,沒有腐敗,與國、與企、與民、都有利。
改開後,采礦是花錢買資源,所謂審檢延續采礦權就是收費與交費,而很多費用流入了辦事機關個人的腰包了。
所以,惡果出來了——黑心礦主不顧工人的死活,礦難不斷,大量的國有資源成為貪腐集團的利益鏈條,礦老闆的不良收益可以買下半個城市,等等。
我回答問題一直是很規范,而這個問題的回答我要反映一種社會問題,而這個問題是很多人不想說不敢說的。
此問題我知審核中不能不過,但不要打回,我也不改了。
㈨ 礦山生態治理可否在采礦證到期後申請
辦理抄采礦證延續!
1、先到當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局申報采礦證延續申請。(該部門會向你說清楚所需的資料、材料)及相關的辦理程序。
2、再到地(州、盟)級國土資源管理局報送縣級國土資源管理局的有關批復等文件;
3、最後,還要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國土資源管理廳辦理新的采礦證;就是所說的采礦證延續;拿到該采礦證後,就可以繼續開采。
4、一般情況下礦山開采尤其是井采(地下開采),辦理采礦證延續,是不可避免的!
㈩ 礦山開釆許可到期後還能開釆嗎
采礦回採率礦石采出量在該礦山或采礦場(礦井、採掘工作面)地質儲量中所回占的比例。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是比較采礦方法優劣、回採工作質量高低的技術經濟指標之一。式中「區域」指礦房、礦柱、采場、台階、中段、坑口、礦區,可計算總回採率,亦可分別計算回採率:「地質儲量」指開采中重新核定的儲量。其計算公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