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爆物品安全大檢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 2020-12-24 21:24:56
㈠ 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有哪些
一、人的不安全行為主要表現為:
①以不安全的方式、速度操作,如車輛超速行駛等。
②使用不安全的工具操作,如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鐵器敲擊。
③在不安全的位置操作,如在起重機臂下或無防護在高處作業等。
④在不安全的狀態下操作,如在機械轉動時清掃、修理、檢查等。
⑤進行不安全的配置、混合或接觸,如將兩種可能發生爆炸反應的化學品混存等。
⑥不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如穿工作服沒做到「三緊」、操作鑽床時帶手套等。
⑦擅自拆除安全裝置或設施。
⑧誤操作,如開錯開關或閥門等。
二、物的不安全狀態又可分為機具、材料和環境兩個方面。其主要表現如下。
(1)機具、材料方面:
①機具本身存在缺陷,如強度不夠、車輛剎車不靈、「帶病」運轉等。
②機械設備無必要的防護裝置、設施,或者雖然有但不符合安全要求。
③工件、材料、物品放置不當及物流方面的缺陷,如車間內外原材料運輸線路混亂等。
④作業方法導致的物的不安全狀態,如垂直、交叉作業等。
⑤無必要的防護器具及個人防護用品,或者雖然有但不符合合要求。
⑥使用、生產具有燃爆性、毒性、放射性及腐蝕性的材料、物料,且無防護。
(2)環境方面:
①室外不良氣候,如高溫、低溫、風、雨、雪等造成的不安全狀態。
②作業場所存在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及時間、空間方面的不安全狀態,如照明不良、溫、濕度不當、作業空間狹窄雜亂等。
不安全行為是人表現出來的,與人的心理特徵相違背的,非正常行為。職工在職業活動過程中,違反勞動紀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險性的做法,也是「三違」的部分內容。
不安全狀態,指的是在某個事件里或地方里自身忽然會感到不安,感覺似乎有危險逼近,從而進入的狀態。
心理表現:不安全狀態其實是一種心理表現,大多數人比較傾向於第六感覺——直覺,從而就有了這種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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