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治理建設
『壹』 社區建設與社區治理有什麼不同
這兩者的概念是有區別的,打個不恰當的比方。
社區建設相當於你養育孩子,給他吃給他穿供他念書,
而社區治理相當於你的孩子不聽話了生病了,你得管教他帶他去看病喂他吃葯。
一個是全面的基礎工作,另一個是有針對性的階段性的帶有特定目的的工作。
『貳』 如何在社會治理新常態下推進社區社會工作
一、完善機制體制,發揮城市社區的基礎平台作用
社區是政府實施社會管理的「終端」,是傳遞黨政關愛的橋梁。各社區要切實履職盡責,完善各項體制機制,大力推進城市和諧社區建設,實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社區建設目標,進一步夯實社會管理基礎。要加強社區居委會體系建設,健全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群眾自治組織為主體、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新型城鄉社區管理機制,引導社區多元建設主體在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管理中發揮積極作用,推動政府行政管理與社區自治有效銜接、良性互動。要結合《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的實施,明確軟、硬體建設標准,積極爭取發改委和財政部門增加投入,發揮市場多元主體作用,多渠道落實資金,大力推進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增強和完善社區服務功能。要認真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精神,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全面開展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充分發揮居民會議、居民委員會、居民小組在社區管理中的主體作用,切實保障基層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要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片組戶聯系」工作,探索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的新途徑、新方法,整合社區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力量協調處理群眾利益問題,加強社區輿情掌控,強力推進網路問政,開展網路輿情監測,在城市社區建立完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和重大輿情報告、疏導與防控機制,促進社區和諧穩定。要著力加強社區黨風廉政建設,積極構建社區工作監督管理機制,圍繞人、財、物管理等關鍵環節,建立健全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資產資金資源管理制度和黨務、居務、財務公開制度等,著力形成自律與他律、要求與制度相銜接的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
二、改善民計民生,發揮社會救助的保障兜底作用
保障社會底線公平和增進國民福利是時代賦予的最緊迫任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保障基本民生最首要、最基本的任務。各社區務必高度重視,緊緊圍繞提高群眾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從改善民生入手,切實構築底線公平。要全面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醫療救助制度和臨時救助制度,做好城市低保對象調查、認定、審核、資金發放等工作,加強對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其就業及收入狀況,切實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困難群體基本生活。要制訂社區災害應急預案,建立應急處置小組和應急小分隊,組織相關應急預案演練、人員培訓和相關應急知識普及工作,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切實增強社區災害應急處置及防災減災能力。要加強轄區內流浪乞討人員勸導和生活救助,引導其到救助管理站求助,同時加強轄區內精神病人基本情況調查,逐一建卡立檔,強化監管,確保管控萬無一失。要大力組織社區黨員、志願者「攀窮親」、「結窮對」、「幫窮戶」,對社區困難群眾進行幫扶。要大力發展社區慈善事業,加強對社區捐助接收站點、「慈善超市」的建設和管理,搭建社區居民自助互助平台,增強社區扶貧濟困作用。要重視福利彩票銷售,積極配合開展福彩銷售進社區工作,大力搞好公益宣傳,樹立「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的福彩公益形象。要建立健全監督保障和工作評價體系,推行「鄉、村兩級聯查聯審制」、「城鄉低保聽證評議制」、「票決制」、監督員制度和資金發放打卡直發制度,進一步細化和規范社會救助的申請、調查、審批、公示等程序,不斷增強社會救助工作透明度,使社會救助工作真正成為陽光操作、對象准確、管理規范、社會滿意的民心工程。
三、深化服務內涵,發揮公共服務的利民惠民作用
為民服務是社區建設的本質。各社區務必把為民、利民、舒民、安民、娛民作為社區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完善服務體系,拓展服務內容,深化服務內涵,努力提升社區服務水平,確保居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要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大力推進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搭建社區服務中心、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網路和社區服務熱線等服務平台,為推進社區服務奠定基礎。要健全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網路,落實促進就業服務政策,完善政府扶助、社會參與的就業技能培訓機制,對城鎮失業人員提供免費基本技能培訓服務,積極開展創造「充分就業社區」活動,促進和吸納下崗職工在社區就業。要積極開展平安社區創建活動,建立健全警察和居民自治相結合的社區治安防範體系,組織開展以社區保安、聯防隊員為主體,專職和義務相結合的巡邏守望、安置幫教、守樓護院等活動,認真做好對流動人口的登記、管理、教育和服務工作,努力打造平安社區。要著力打造宜居社區,大力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社區活動,建立健全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自治、業主管理和物業服務「三駕齊驅」的社區環境衛生治理格局,完善社區環保聽證制度和環境衛生考核評比制度,探索建立社區環境治理長效機制,為居民提供衛生環保、物業管理、日常綜合維修和綠化維護等基礎性服務,促進社區人居環境的全面改善。要切實貫徹娛民宗旨,以社區市民學校為載體,加強公民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通過文明小區、文明樓院、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進一步提升社區文明程度,努力打造文明社區。要建立社區信息網路服務平台,推行就業信息、致富信息、家政服務信息等居民需求的信息公布制度,為轄區居民提供及時的信息服務。要強化為老服務,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大力發展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為基礎,社區老年醫療保健、社區老年文化體育教育、社區老年參與社會發展等為主要內容的社區老年服務體系,為社區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向社會化、規范化、專業化方向邁進。要切實改進服務方式,大力推行「為民服務代理制」,依託社區工作站無償為群眾提供代理服務,主動為民解難,切實為群眾提供方便。要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文體和教育服務、社區公共安全和商業服務體系,支持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開展社區服務,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層次、多需求的生活服務圈,實現社區服務全覆蓋。要加強社區服務規范化建設,積極推進街道社區創先爭優活動,以「築堅強堡壘,樹先鋒形象,促科學發展」為主線,圍繞「科學發展、富民強市」的目標,從社區實際出發,大力開展黨員崗位承諾、設崗認責、志願服務等活動,推進社區服務水平的提升。
四、加強培育建設,發揮社會組織的補充協同作用
社會組織具有凝聚城鄉居民有效參與社會管理的協同作用。各社區務必大力扶持發展社區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逐步構建政府服務機制同民間服務機制互聯、政府服務功能同民間服務功能互補、政府服務力量同民間服務力量互動的公共服務網路,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參與社會管理中「反映訴求、規范行為、提供服務」的積極作用。要推行城市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備案制度,消除社區社會組織成立門檻,發展社區自治和服務多元主體,活躍社區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加強和改善社區社會組織管理。要協調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的自助和互助性服務活動;幫助部分社區社會組織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向社區居民提供服務。要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強化章程的核心地位,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提高組織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立現代組織制度,推動社會組織自身建設,努力擴大社會組織的黨組織覆蓋面,不斷提高社會組織的核心競爭力。要著力推進社會組織創先爭優,充分利用社會組織職能和資源優勢,結合「先鋒崗」、「示範崗」創建等活動,搭建服務平台,組織開展扶貧幫困活動,積極參與「志願者服務」、「慈善捐款」等公益事業,積極做好反映公眾訴求、化解社會矛盾、幫扶弱勢群體等工作,樹立「誠信自律、服務社會、開拓創新、特色品牌」四個新形象,切實提高社會組織美譽度和公信力。
五、夯實工作基礎,發揮社區隊伍的支持支撐作用
隊伍是事業發展的基礎。各社區務必高度重視社區工作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精神面貌好、整體素質優、工作作風實、創新能力強的社區人才隊伍,為社區建設永葆生機和活力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要加強社區幹部自身素質建設,努力提升隊伍「戰略思維、科學發展、開放創新、執行落實、溝通協調」五大能力,培育「顧全大局、真抓實干、親民愛民、勤奮學習、清正廉潔」五種作風,提高社區工作效能。要健全完善社區工作者准入制度,推進專業社會工作崗位設置和開發,加快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步伐,加大社區配備和使用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力度,積極開展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示範工作,不斷拓寬專業社會工作人才服務范圍。要普遍建立社區志願者組織,搭建社區志願服務信息平台,開辟社區志願服務基地,連通社區志願服務供需渠道,組織和指導社區志願者廣泛開展社區救助、助殘、優撫、居家養老、再就業服務、維護社區安全、科普和精神文明建設等群眾性志願服務活動。要推行社工人才和社區志願者注冊、培訓、時間儲蓄和「星級」評定表彰等管理制度,提高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要建立社區工作隊伍檔案資料庫和社區人才儲備制度,使社區幹部隊伍建設向專業化、知識化不斷邁進。要通過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和志願幫扶服務,對殘疾流浪兒童、精神病人、艾滋病病人、吸毒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特殊人群和社會功能缺失人員進行疏導和矯治,幫助他們修復功能、回歸社會。
『叄』 社區建設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社區建設的基本內容有:
一、要相信社區居民能夠依法管理好社區事務
一是治理好社區必須依靠社區居民。二是社區建設既是自治過程,也是法治過程。自治過程,就是要給居民更大的空間參與自治,處理好自身事務。三是社區機制的形成有一個過程,它需要個人堅守對集體的責任、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機構。
二、依法建立政府社區公共事務准入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過多介入社區事務是「十二五」時期各界較為關注的問題。社區公共服務事項准入范圍包括就業、救助、養老、衛生計生、文體、安全等六類服務。凡屬社區自治的事務,交由社居委自主管理凡屬有關政府事業單位職責范圍的工作任務,不得隨意下放居委會;未經批準的事務,居委會有權拒絕。
三、在社區自治中始終堅持通過法治來規范各個行為主
一是發揮鄉規民約在社區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二是在個人成長過程中,社區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區的任務之一就是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應盡的義務。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義務,在建立和諧的鄰里關系中實現個人安全、自我放鬆、家庭溫馨、鄰里和睦、共同認知。
(3)社區治理建設擴展閱讀:
如何正確處理政府與社區建設的關系:
一、進一步明確社區事務是地方政府的公共事務
一是在政府全面履行職能的過程中加強社區建設,要求中央政府把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政府管理。二是加快適合地方發展需要的人事制度的改革。
二、鼓勵地方政府立足現實發展,大膽探索社區發展
「十二五」規劃實施以來,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針對公共服務設施如何才能跟城鎮化,特別是城鎮人口保持一致,外來農民工如何通過申請租房落戶並獲得公共服務,如何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在村民生活方式轉變過程中的作用,農民工的住房保障,以及如何建立流動人口信息平台等問題。
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要與人民的「微生活」有機結合
基層社會對公共服務有著巨大需求。從有關城鄉居民社區服務需求的比較研究可看出,城鎮居民的服務需求依次是家政、就業、老年人、兒童青少年、低收入家庭服務,而農村依次是老年人、文體生活、兒童青少年、低收入家庭和殘疾人服務。這些都需要地方政府根據各地實際具體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政策加以解決。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推進「十三五」時期社區建設的三個著力點
『肆』 如何全面加強社會治理和社會建設
在當代中國基層治理體系的演進過程中,有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在不斷鞏固著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基礎,成為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石。這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就是:革命型社區精英、經驗型社區精英和知識型社區精英。
對於現代國家來說,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國家中的村落、社區乃至一基層組織的治理,都不是像傳統社會那樣,是在封閉的「封建化城堡」中獨自運行的。無論是奉行自治原則的基層治理還是與國家政權體系相勾連的基層治理,都是作為現代國家建設的基石而擁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與作用。
基層治理與上層治理、國家政權的內部治理又是有區別的。基層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作為國家與社會的交接點而存在的。這樣就決定了基層治理既要依靠基層政府、法律、選舉等正式的制度要素,又要依靠基於信任、熟悉程度以及社區認同而形成的非正式制度要素。使基層治理體系得以運轉的是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的融合。這樣,一個極為重要的要素就進入了我們的視野,這就是社區精英。基層治理要過得硬,僅僅依靠地方政府正式的公務人員是永遠無法奏效的。這是基層治理的特性和邏輯所決定的。因此,要想提高基層治理的質量與水平,就得依靠一支特殊的隊伍。這支隊伍就是在社區擁有強勁影響力的「社區精英」。
一般來說,社區精英的成熟度與基層治理的質量呈現出明顯的正相關關系。完善的基層治理體系得益於基層政府管理人員與社區精英的支持與合作。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如何培養社區精英,如何提高社區精英的影響力,如何配置與基層治理要求、基層治理特性相匹配的社區精英,都決定著基層治理的水平與質量。
在當代中國基層治理體系的演進過程中,有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在不斷鞏固著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基礎,成為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石。這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就是:革命型社區精英、經驗型社區精英和知識型社區精英。以上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都是與特定時代的邏輯和特色聯系在一起的。
(一)革命型社區精英與基層治理的鞏固
革命型社區精英孕生於新中國建立初期,在此後一段很長的歷史時期內,革命型社區精英在基層治理體系中都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新中國城鄉社會的整合、國家政權末梢的鞏固都是與革命型社區精英的誕生與成長密不可分的。在新中國建立之後,城市和鄉村基層社會盡管都經歷了被正式體系不斷吸納的過程,但國家對社會的吸納並沒有導致基層管理人員百分之百的官僚化、脫社會化或脫社區化。以居委會為載體的城市社區精英和以村委會為載體的鄉村社區精英,都在國家與社會的連接點上發揮了極其重要的溝通價值和整合作用。大量的口述史材料已經證明,盡管革命型社區精英所使用的管理工具與國家政權所使用的管理工具有著很大的相同性,但其管理成效的取得更要依靠個人魅力、人際信任、服務精神等生活化的管理要素。這恰恰說明了基層治理有著獨特的邏輯、路徑和成效標准。
(二)經驗型社區精英與基層治理的重構
經驗型社區精英是在改革開放時期,伴隨著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單位體制的鬆懈以及國有企業的轉制等結構性、體制性和政策性變動而逐漸孕育出來的。就城市基層治理而言,大量國有企業的中層管理者因為企業的轉制而脫離原有組織。在隨後的歷程中,他們被吸納到社區之中,從國有企業脫胎而來的管理者們在其原有職業生涯中積累的管理經驗迅速轉化為支撐社區治理的寶貴資源。由此塑造了特有的經驗型社區精英隊伍。他們對改革開放時期國家治理體系的鞏固和中國共產黨執政基礎的夯實產生了極為巨大的影響。就是在今天,很多城市的基層治理還不得不依賴於這一類型的社區精英以及他們在社區共同體中所締造的制度傳承與文化傳承。就農村基層治理而言,在改革開放中誕生的經濟能人等填補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推行之後所產生的精英真空。農村新型社區精英的成長既內嵌於農村權力和經濟利益結構之中,又與正式的國家政權體系相嫁接,成為農村社會重塑基層治理體系的重要依託。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由於年齡等諸多原因,因特殊人生經歷和特殊轉型時期而誕生出來的經驗型社區精英,即將退出基層治理的舞台。中國基層社會社區精英的代際更替能否順利完成,將決定著國家治理的基石是否能夠依然堅不可摧、固若金湯。諸多跡象表明,新型社區精英的培育和成長已經成為當下中國重構基層治理體系所面臨的緊迫使命。
(三)知識型社區精英與基層治理的走向
伴隨著經驗型社區精英的隱退,一種新型的社區精英正在成長,這就是知識型社區精英。農村中的「村官」、城市社區中年輕的社區總支書記和居委會(社區)主任,已經成為當下社區治理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在我們的調查中,農村社區基層治理中擔當大任者往往是有知識(很多是高中畢業)、有見識(很多都有外出打工的經歷)的年輕人。他們與早期革命型社區精英以及後來的部隊轉業型社區精英,在其成長路徑、個人特質、管理方法和視野上都有了顯著的不同。知識型社區精英的誕生,已經證明中國基層社會的社區治理在經歷著社區精英替代進程。
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特點,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節奏,同樣,每個時代也有每個時代的主角。在中國基層治理的演進過程中,基層管理隊伍特別是社區精英的成長都有其賴以存在的歷史方位。任何一種類型的社區精英的成長也都有其特定的邏輯和路徑。從革命型社區精英向經驗型社區精英的轉變,既是與基層社會的世俗化運動密切相關的,又是與國家政權對基層管理人員的結構性配置、新型社會空間對基層管理人員的吸納聯系在一起的。對於目前的中國來說,知識型社區精英的成長已經是大勢所趨,但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就是,基層治理質量和水平的提高僅僅依靠知識是難以奏效的,基層治理的具體化、生活化、人際化、議題化以及應對的迅速性、及時性,都對知識型社區精英提出了新的要求。基於調查,我們的觀點是:(1)知識型社區精英的發展空間應該是開放的而不是閉合的。換言之,知識型社區精英可能不是永遠沉澱於社區之中的,他們中的佼佼者很有可能成為新型高層管理者的一員。如果說以前的高層管理者大都有管理經濟和主政一方的經歷,那麼未來部分高層管理者可能會經歷社區化的洗禮。(2)知識型社區精英的來源應該是多渠道的,學校、社會、機關都應該成為向基層社會輸送知識型社區精英的源頭。從家門到校門再到機關門的「三門幹部」只有經受社區的洗禮和鍛造,才能成為真正的頂天立地的新型管理者。(3)革命型社區精英、經驗型社區精英和知識型社區精英三者不是割裂的,其靈魂和使命是統一的、一體的、連續的。如果將以上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進行整體性的研究,總結中國基層治理的經驗,探索中國基層治理體系演進的規律,進一步鞏固社區精英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基石效應」和「基石地位」,則是中國國家治理之大幸。
『伍』 從政治生活角度,分析社區建設從行政管制向社區治理模式轉變的必要性
我國社區建設的興起,一方面是我國社會經濟、政治發展到一定階 段的必然產物;另一方面又是政府出自管理需要推動的結果,它的路徑選擇更多是自上而下,這樣就必然導致社區行政化的產生。要改變這一狀況,必須引入治理理念。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尤其是社會新舊體制轉型的不斷深人,城市基層社會結構,如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面臨改革和調整,社區建設與管理也成為各國政府行政管理的新課題。
目前中國社區管理結構、過程和方式都發生深刻的變革,社區行政化在目前及今後的社區建設中並不能起到很大作用。要走出社區行政化的困境,更多地應該引入治理觀念進行改革。
(一)實現政府管理與社區自治的良性互動 要真正解決社區行政化問題,首先要界定政府管理與社區自治的邊界。政府管理的介入應該是建立在居委會的自治運行基礎上,進行服務、協調、保障和監督上。在我國。政府與社區自治組織之間的關系尚未完全理順。社區自治組織的自治職能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實行「政社」分離,需要明確政府和社區居委會各自的職責定位,理順兩者之間的關系。政府在城市社區建設中承擔著重要的角色,其主要職責是宏觀決策、政策引導、法規規范、資源提供、協調監督。
(二)促進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發展 與傳統公共行政不同。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務理論認為,政府與社會既要分開,也要合作,公共權力部門、非政府組織和公眾都是公共事務治理主體。積極培育公民社會和社區中介組織。充分發揮社區多元主體的作用,加強政府與社區組織、社區成員的合作。建立政府、社區組織、非營利組織、社區成員單位及社區居民之間的多元互動的網路型運作模式,建立以社區共識和認同為基礎的,充分發揮社區能動性和自主性的治理模式。
(二)促進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發展 與傳統公共行政不同。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務理論認為,政府與社會既要分開,也要合作,公共權力部門、非政府組織和公眾都是公共事務治理主體。積極培育公民社會和社區中介組織。充分發揮社區多元主體的作用,加強政府與社區組織、社區成員的合作。建立政府、社區組織、非營利組織、社區成員單位及社區居民之間的多元互動的網路型運作模式,建立以社區共識和認同為基礎的,充分發揮社區能動性和自主性的治理模式。
(三)增強社區成員的參與意識和民主意識 社區參與是實現社區自治和促進公民社會發育的有效途徑,健全社區組織與管理制度,培養社區居民的民主及參與意識,為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提供製度途徑。政府、社區組織、居民、企業、非營利組織都是社區治理的參與者,通過培育居民自發性的小社團,構建社區參與網路,從而增強社區信任和合作,實現共同利益。總之。社區是城市公共物品的集體消費單元,社區行政化可以迅速填補「單位制」解體所留下的組織管理真空,但無法提供有效服務。中國城市社區建設,需要從行政化階段轉為治理階段。
『陸』 社區建設和社區治理的區別
短期與長期發展的區別;背景當然是開發商實力規劃;社區治理有學校、娛樂、市場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