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包專項整治
❶ 傳播淫穢物品沒有牟利,刑法最多兩年,如果是嚴打或專項整治期間,法院是否會超越刑法判刑是否會判3-5年
不能超越刑法。
❷ 大棚房專項整治的利與弊是什麼嗎
大棚房本身就不是合法的。治理大棚房沒有弊,只有利。一些資本打著開發農業的幌子改變農業用地。必須打掉這種違法苗頭。
❸ 紀委主要領導對收受紅包人員的談話筆錄範文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我縣成立了由縣委常委、紀委書記敖春玲任組長,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為成員單位的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同時要求各單位(部門),成立由單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組成的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開展本單位(部門)的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一)及時制發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縣紀委接到通知後,高度重視整治工作,於11月28日及時制定下發《關於開展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明確了專項整治工作的對象范圍、整治時限、整治措施及整治要求。要求全縣各單位(部門)及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充分認識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對黨風和社會風氣的嚴重危害性,深刻認識整治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的極端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要以堅決的態度、嚴格的標准、務實的措施開展專項整治,持續強化「不敢腐」震懾氛圍。
(二)嚴格落實整治措施,認真開展整治工作
1.開展學習宣傳和集中警示教育。一是學習宣傳。縣委宣傳部、縣文化旅遊和廣播影視體育局在專項整治期間將利用網路和電視台開設專欄等形式集中宣傳教育;全縣各單位(部門)對嚴禁收受紅包禮金有關規定、文件進行了學習,縣委宣傳部把嚴禁收受紅包禮金有關規定列入了黨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縣委黨校把嚴禁收受紅包禮金有關規定作為今後培訓的重要內容。縣紀委監察局也將通過廉政簡訊、個別談話、組織專題學習等方式緊盯今年的元旦、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和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做到早提醒、早預防、早糾正。二是增加述職述廉內容。把各單位(部門)領導幹部遵守嚴禁收受紅包禮金規定的情況列入2015年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和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加強日常監督,切實做到監督關口前移。三是集中開展警示教育。認真落實通報曝光制度,在全縣范圍內點名道姓通報曝光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典型案件,不斷釋放執紀必嚴的信號,確保全縣每個幹部職工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築牢廉潔自律思想防線。
2.形式多樣,認真組織公開承諾。一是組織填寫承諾書。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帶頭做出公開承諾,同時督促單位其他領導幹部做出公開承諾,確保全縣所有領導幹部承諾全覆蓋。全縣填寫拒收不送紅包禮金承諾書共671人(其中縣處級52人、鄉科級及以下619人)。二公開承諾內容。通過公示欄等方式,全縣各級各單位領導幹部承諾內容及時進行了公開,主動接受了人民群眾的監督。
3.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全縣各單位(部門)嚴格對照文件要求,全面開展了自查自糾。經過認真自查,目前在全縣范圍內未發現收受紅包禮金問題。
三、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制度執行力
一是全縣各單位(部門)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研究對策措施,制定出相應的制度,從源頭治理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問題。二是強化制度執行,切實增強制度的剛性約束力,使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領導人員特別是主要領導人員帶頭執行廉潔從業有關規定,堅決抵制收受紅包禮金歪風,成為嚴格執行制度的表率。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縣將認真組織鄉(鎮)紀委、縣教育局紀檢組、縣衛生局紀檢組、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加強監督檢查和審計,一經發現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發現一起、糾正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❹ 莫視侵害群眾利益專項整治是什麼時侯開始的
漠視侵害群眾利益,整理整治的時候,到2021年開始了,要養成貪官
❺ 山西省委學習討論落實活動中部署的30項專項整治工作是哪些
1、整治「文山會海」「三公」經費管理不嚴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
2、整治行政審批違規和濫用審批權問題。重點整治行政審批權力濫用、暗箱操作等問題;整治行政審批過程中的「吃拿卡要」和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整治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問題;整治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但事情仍然難辦等突出問題。
3、整治涉煤行政許可審批和行政執法突出問題。重點整治煤炭系統行政許可審批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行業歪風、庸俗習氣和潛規則等問題。
4、整治礦產資源配置突出問題。重點整治礦產資源配置管理混亂,違反「招、拍、掛」規定,「圈而不探、占而不採」等不規范行為和容易滋生腐敗的問題。
5、整治土地整治項目突出問題。全面排查近3年實施的土地整治項目,重點整治以改造坡地、荒地、荒山等土地整治項目為由,騙取、套取專項資金問題;整治在項目管理、資金使用、工程質量、項目效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6、整治交通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工程建設招投標中的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違法分包行為;整治工程建設資金管理中的隨意撥付、貪污挪用、管理不嚴問題;整治工程質量管理不科學不規范等問題。
7、整治公路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問題。重點整治執法人員無證上崗,隨意設立交通限制標志,隨意或非法攔截車輛,重復處罰問題;整治以罰代管、只罰不糾以及將罰款與收支掛鉤、收費罰款不開發票或不據實開票問題;整治徇私枉法、以權謀私,為違法車輛提供「保護傘」等問題。
8、整治房地產開發管理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在房地產開發、產權辦理、物業管理等工作中,違規調整「容積率」的問題,產權登記難的問題,住宅維修資金使用難的問題;整治建築工程招投標中虛假招標、違法分包等問題;整治規劃、建設、房地產等部門不作為、亂作為,以權設租尋租等問題。
9、整治「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執法司法領域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隨意執法、粗放執法、越權執法等執法司法不嚴的問題;整治徇私舞弊、貪贓枉法,以罰謀財、釣魚執法,花錢「撈人」、花錢買命等執法司法不公的問題;整治粗暴執法、野蠻執法,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問題;整治利用職務謀取私利,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充當司法掮客、違規說情、打探案情、辦案中跑風漏氣等突出問題。
10、整治超期羈押、超限不結、久拖不決問題。重點整治清理超審限案件、久拖未執案件;清理核查法官違法違紀線索,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辦案;治理「立案難」問題。
11、整治公安機關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執法不公、不嚴、不規范等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領導班子軟、懶、散的問題;整治紀律作風稀、拉、松的問題;整治執法和服務群眾過程中冷、硬、橫的問題;著力解決警民關系不密切、不融洽、不和諧等問題。
12、整治違法辦理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問題。對近年來辦理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案件進行全面復查復核;嚴厲查處民警在刑罰執行中的編造考核材料、組織虛假鑒定和相關評估報告等問題。
13、整治「群眾打官司難」問題。重點整治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司法鑒定、律師、公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不夠便捷高效問題;整治法律援助門檻較高問題;整治基層和偏遠地區法律服務資源匱乏、「群眾打官司難」問題;整治少數法律服務人員誠信觀念缺失、法律意識淡薄,充當司法掮客、向司法人員進行非法利益輸送等突出問題。
14、整治幼兒教育「入園難」、義務教育「擇校熱」和高中「搶生源」問題。重點整治幼兒入園存在的「上公辦園難、進民辦園貴、無證園亂」等問題;整治小學、初中入學存在的打招呼、送人情、錢學交易等問題;整治高中學校違規跨區域爭搶優質生源、亂收費問題;整治違反師德師風行為。
15、整治醫務人員收受「紅包」、開單提成問題。重點整治一些醫務人員不收斂、不收手,示意患者送「紅包」或向患者索要「紅包」、禮品等問題;整治一些醫務人員在葯品處方、醫學檢查等醫療服務中開單提成、拿回扣問題;整治一些醫務人員醫德缺失、服務態度生硬等職業道德方面存在的問題。
16、整治「非法行醫」問題。重點打擊無證行醫行為;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超出登記范圍開展診療業務,違規發布虛假醫療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17、整治「人情保」「關系保」「錯保」問題。重點整治城鄉低保工作人員徇私舞弊,講人情、講關系、優親厚友問題;整治低保管理不規范,審核審查審批不認真、不嚴格,導致「錯保」「漏保」等問題;整治專項資金管理不公開、不透明,低保金發放不按時、不足額等問題。
18、整治就業資金、社保基金管理和公共服務中的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社保待遇核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整治虛報冒領、套取騙取就業、創業、技能培訓等補貼資金以及養老金問題;整治用人單位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或欠繳、少繳、漏繳社會保險等行為;解決補繳養老保險政策不統一問題。
19、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重點整治房地產、建築、煤炭、交通等行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出問題;整治用工單位非法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工資保證金、不繳納社會保險等問題;整治用工單位扣押證件、收取抵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
20、整治涉農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重點整治以建設公益事業、提供服務、達標升級、要求贊助、教育培訓等名義向村級組織攤派和收費問題;整治面向村集體經濟組織超限額征訂報刊,面向農民專業合作社收取「技術指導費」「網路上傳費」「稅務登記證年檢費」等問題。
21、整治強農惠農富農補貼政策落實問題。重點整治種糧補貼面積核實程序不規范問題;整治隨意擴大和縮小糧食補貼范圍問題;整治未嚴格按照時限完成面積核實任務問題。
22、整治騙取、套取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問題。重點整治補貼工作審批環節過多,管理不科學、不規范問題;整治冒名申請補貼指標及騙取套取補貼資金問題;整治違規超標准辦理農機購置補貼問題;整治銷售偽劣機具坑農害農問題;嚴肅查處工作人員謀取私利問題。
23、整治制售「三無」食品和假冒偽劣葯品問題。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食品葯品行為;嚴厲打擊經營「無生產日期、無廠名廠址、無合格證明」食品葯品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葯品的「黑作坊」「黑窩點」;嚴肅查處執法監管部門失職瀆職問題。
24、整治非法集資問題。重點在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投融資中介機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網路借貸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各類投資公司、典當行等領域,開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協調有關部門加快處置一批非法集資案件。
25、整治科技資源配置「碎片化」「領導幹部承擔項目多」問題。重點整治政府有關部門科技計劃門類過多、多頭管理、定位不清,交叉重復、分散封閉、效益低下,聚焦我省戰略目標不夠的問題;整治科研項目評審立項不夠公開透明,過程監管不嚴等重立項、輕管理以及低水平重復立項的問題;整治領導幹部承擔項目多,一線科研人員立項難的問題。
26、整治環境監管執法不力、尺度不一,濫用職權、地方保護等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執行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准不嚴格,同案異罰、執法不公、選擇執法等問題;整治不履行監管職責、對執法違法行為失察或監管不力等問題;嚴肅查處出台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擾環境執法,縱容企業違法建設、違法生產和違法排污等問題。
27、整治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分配不規范問題。重點整治競爭性領域財政資金分配透明度不高、規范性不強、自由裁量空間大、行政性分配色彩重、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整治財政專項資金截留挪用的問題;整治政府采購中的違規操作等問題。
28、整治收送禮金、紅包問題。重點整治違規收送年貨節禮、購物卡、充值卡、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整治利用現代物流快遞、以禮品冊和提貨券代替實物商品、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通過電子禮品預付卡等隱匿手段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行為。此項整治工作按照《關於對違規收送禮金、紅包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的通知》(晉辦發〔2014〕68號)要求執行。
29、整治領導幹部頂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借機斂財問題。重點整治講排場、比闊氣,大操大辦和借機斂財問題;整治通過分批宴請、分地宴請等隱形方式變相大操大辦問題;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在婚喪喜慶事宜中,邀請管理、服務對象或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人員參加,以及其他違紀違規行為。
30、整治陳規陋俗問題。重點整治婚喪嫁娶中的奢侈攀比、鋪張浪費;整治喬遷新居,商鋪開業,孩子滿月、百天、12歲、上大學、當兵等擺酒設宴、請客送禮;整治社會上的求神拜佛、算命看相、打卦占卜、風水開運等封建迷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