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環保治理
重點是監管、資金和技術。宣傳教育的重點是告訴社會群眾什麼是有害的,這個我們國家的宣傳還很不夠。很多好壞都不是很客觀的,大多以訛傳訛。
Ⅱ 結合科斯定理,談談你對我國環保治理的看法
科斯定理最早是由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施蒂格勒在 產權形成在實質上是一個外在性內在化的過程。張五常和 1966 年出版的《價格理論》一書中首先提出來的。科斯在 巴塞爾論證過,經濟學意義上的產權只有當界定權利的費 其諾貝爾獎獲獎演說辭<論生產的結構》中對「科斯定 用與權利帶來收益在邊際上達到均衡時,才會產生。 這樣概括的:「在交易費用為零的世界裡,當事人各二、環境外部性問題產生的經濟制度原因——從「公 方之間的談判將會導致帶來財富的最大化的制度安排,而 共地悲劇」談起 這種狀況與權利的初始配置無關」。但我 們生活在一個「真 「公共地悲劇」是經濟學家在分析論證不具有排他性的 實的世界」里。因此「我的結論是.讓我們來研究正交易 共有資源使用效率低是用的例子。美國學者哈丁在其論文 費用的世界」。 這就是說,我們生活在一個交易成本不為 <公地的悲劇》中這樣描述:在一片公用的草原上,牧民被 零的現實世界裡,不同的權利界定會帶來不同的效率配置。 允許把自己的私有牲畜在草原上放牧。每個牧民都追求個 因此,產權的界定和交易成本的高低對市場的運行具有非 人利益最大化,因此他會盡可能的增加牲畜的數量來獲得 常重要的意義。可以講,科斯定理是產權經濟學創建和發 最大的收益,但因此帶給草原的損害卻由大家來承擔。結 展的基礎,為解決市場的外部性問題提供了全新的方法論。 果,隨著時間的流逝,牧場會退化,直至消失。這個悲劇 科斯在其不多的著述中,研究了不少「外部侵害」類的外 可以很好的來描述經濟學中所講的外部性問題。所謂外部 部性問題。如鋼廠排放的廢水對下游水域漁場的污染問題。 性就是指私人成本不等於社會成本。在公共地悲劇中,私 這些案件的一個共同點就是一個人受益或受損的權利問題 人成本低於社會成本,多出的部分由社會來承擔,即經濟 沒有解決好,也就是產權沒有界定好。出現這些問題的原 的負外部性。現實中,環境污染問題就是一個非常著名的 因在於產權界定的技術尚未發明出來,或者產權界定的成 外部性的例子。在缺乏相應約束機制的情況下,一個工廠 本太高。「產權強調的思想是,外部性是與確定、交換、監 為了私利會使他不顧污染地進行生產,因為排放的空間是 米[作者簡介]呂永慶(1979 一),男,山東德州人,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人文社科學院2003級碩士研究生,主 從事社會主義經濟與法制建設研究。245 萬方數據 共有的。亞里士多德說:「許多人公用的東西總是被關心的 需要注意的問題是,所有權不等於產權。所有權是抽象和 少,因為所有人對自己的東西關系都大於其他人共同擁有 靜止的,而產權則是豐富和運動的。產權是在所有權的基 東西」。自然資源的公有制的實現形式是我國環境污染產礎上形成的不同權利的組合,是一種權利束。所有權如同 生的重要的制度原因。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已經 一個人的骨骼,而產權則是附著在骨骼上的肌肉和血液。 e.qT我國實行的所有制結構形式的失敗。長時間以來, 我國自然資源所有權是屬於國家所有的,但長期以來人們 自然資源的公有產權歸屬模糊。雖然<憲法>第九條規定 對公有制缺乏整體的理解,甚至在今天仍然有人認為產權 了「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都屬於 就是所有權,搞產權改革就是搞「私有化」,就是搞資本主 國家所有」(我國立法中存在資源的集體所有,但在實際中 義(其實這也是國企改革步履維艱的重要原因)。長時期以 卻被國家所有權吸收,有名無實),但在實際中,這種抽象 來,在我國環境資源的利用和保護中,國家固守著「純正」 靜態的「公有權」缺乏可操作性。在地方上蛻變成了地方 的公有制,而忽視了對產權的理解和運用,缺乏高效率的 有,部門所有,條塊分割,缺乏配套的環境管理機制和資源管理體制,所有權的行使被異化。法律沒有明確中央、 力監督機制,造成監督乏力,資源被破壞性地開發和利地方政府、資源管理部門以及公民的權利義務關系,國家 用,甚至變成了權力尋租的工具。自然資源被低效率地配 所有權實際上被架空,其本應具有的排它性分散,而變成 和使用,進而造成環境的嚴重污染,在改革開放以後這了非排它性。雖然國家為了維護資源的公有性投入了大量 一惡果尤為明顯。可以說,產權的缺失是造成我國環境問 的人力和物力,但我國的環境治理現狀已經清楚地說明了 題的主要原因。同時,由於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片面理 現行管理體制的失敗。前幾年雲南玉龍雪山實行禁伐,之 解,對環境資源,尤其是礦產資源的定價極低,客觀上也 後林區發生了火災,但林區的群眾保護態度消極,見火不 成了很大的影響。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粗放型的經濟增報,造成了很大的損失以及森林的盜采盜伐,表明了國家 長方式很大程度上要歸罪於它。 的所有權並未得到有效的保護(即使能夠保護,鑒於我國 三、外部性問題解決的途徑——科斯定理與產權重構 幅員遼闊,那也要花費巨大的管理成本)。因此必須從產權 關於 解決環境外部性問題,經濟學家給出了很多的辦 制度人手改革現行的環境管理體制,即對資源的關心的重 法。比如徵收污染稅,財政補貼,排污總量控制下的排污 點由「國家」向「大家」轉變。產權經濟學認為,一切市 權交易等。但筆者認為,從產生環境問題的主要原因來看, 場交易都是權利的交易。權利應具有排他性和可讓渡性。 解決我國環境問題的根本途徑是進行環境產權的改革。在 這是資源進行流轉進而達到最優配置的前提條件。產權交 承認自然資源國家所有權的大前提下,大膽地進行產權重 易應當是市場完善的一個重要標志。在這個意義上講,環 構和完善。科斯定理對我國的環境資源的保護具有重要的 境問題不僅僅是市場失靈產生的,在很大程度上應該是市 導意義。首先,他告訴了我們產權的重要性。產權具有場不完善造成的,由市場失靈導致環境惡化的觀點是值得 大功能,激勵功能和約束功能。所謂激勵功能,是指產商榷的。在我國環境資源管理中,所有權的性質決定了所 的排他性可以使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市場主體得以獨有權在目前的指導思想和體制束縛下是不可能進行市場交 享有基於對物的佔有、使用和處分而產生的收益。諾斯易的。但關於資源使用權的流轉規定卻同樣是非常嚴的, 教授在其著作< 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中講到「有 目前我國僅存在土地的使用權和采礦權等極少數可以轉讓, 效率 的經濟組織是增長的關鍵因素,有效率的組織需要建 而大多數的使用權是被禁止流轉或限制的。即使是可以轉 制度化的設施,並確立財產所有權,把個人的經濟實力讓的這些使用權,由於對資源價值的片面理解和缺乏配套 不斷引向一種社會性活動,使個人的收益率不斷接近社會 的監管機制,造成了對使用權的濫用,資源被過度開采, 收益 率。」不同的產權設計會產生不同的激勵效果,也就會 嚴重地削弱了資源的經濟價值和生態價值,進而引發了一 產生不同的生產力。所謂約束功能,是指其他主體必須尊 系列的環境問題。因此建立和完善關於環境資源產權的市 重產權所有者的權利,不得侵犯其勞動成果和資產收益, 場交易制度,是進行我國環境治理的中心環節。 這也是產 權的排他性的必然結果。尤其對環境這樣外部性 產權的界定以及交易是需要成本的。產權的晃定,特 非常強的產品,產權的約束功能更是不可缺失的。環境污 別是環境資源產權的初次界定不僅需要成本,而且有時候 染長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關鍵就在於產權的約束功能沒 對界定成本、界定技術的要求是非常高的。由私人通過談 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當然在我國首先是產權的建立)。一個 判來進行權利的交易,其成本和費用是非常高昂的,這會 246 萬方數據 阻止產權交易的進行。因此必須尋找一個界定成本和費用 成本,又要實現有效率的利用。對小規模的資源,如小面 較低的方式來代替市場主體的私人談判行為。我國的歷史 積的林區、水域、小儲量的礦藏等不再界定為國家所有, 經驗表明,行政命令的成本同樣也是很高的。科斯告訴我 這樣可以降低保護和管理成本。對於大規模大儲量的自然 們,國家可以以較少的成本,通過立法的形式對產權進行 資源仍界定為國家所用,維護開發與發展的客觀均衡,實 界定。法律具有權威性、穩定性、可預期性和強制性,而 現可持續發展。筆者認為,在國家宏觀的調控以及法律和 且基於環境價值的特殊性,因此,以法律對環境資源產權 各級政府的監督下,應大膽利用立法手段設立多種形式的 進行界定是一種最佳的方式。這體現了法律外在的效率價 資源使用權制度和轉讓制度,建立和完善資源產權的初級 值。圍繞著法律對效率的促進作用,產生了經濟學的一個 配置,而不能被傳統管理體制和舊的行政性思維所束縛。 分支——法律經濟學。它研究的一個方面就是一種法律制 我們應當認識到,環境同樣也是生產力。要在環境產權方 度是否能促進效率的實現,達到資源的帕累托配置,以及 面有所創新,首先是我們的思想觀念要改變。對現行資源 如何設計一種法律制度來達到這一目標。聯繫到環境問題, 的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不是簡單的削弱其行政管理權就可 我們要做的是如何通過法律來設計產權,既實現了效率的 以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就如同國有企業改革一樣,政府 價值。又能保護環境,做到可持續發展。筆者認為,這是 要做到有進有退。政府應當認識到,市場經濟條件下,所 科斯定理對我國環境問題最大的啟迪。 有權的地位同以使用權為代表的資源的用益物權是平等的。 四、對我國環境資源產權設計的一些思考 政府不能以所有權人的身份對其他產權主體橫加干涉。政 如前面所述,我國目前關於環境資源產權的規定存府只有在出現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資源使用和轉讓的情況 著很大的問題。首先是現行關於產權的規定太過苛刻。下,才能以所有權人的身份介入。在完善的產權制度的前 其次,法律對產權的設定范圍和行使方式的規定太過狹窄。 提下。市場可以自己達到對資源的最優配置,政府的介入 因此,在對環境資源立法時,必須在這兩方面有所突破。 反而會破壞效率的實現,出現「政府失靈」。政府應當基於 我國雖然規定了部分資源的使用權,但對市場轉讓卻做了 所有權人和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身份,提供高效的制度環境, 嚴格的限制,更不用說用於擔保等其他方面,造成了資源 從而實現環境資源的增值,實現資源利用的可持續發展。 的低效配置和使用。因此,必須開放資源的二級交易市場, 政府要監督環境法律法規的執行,加大環境執法的力度 允許市場對使用權和其他用益物權進行交易。同時,立法 為市場提供公平的交易環境,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可喜的 中要擴大產權的范圍和行使方式。即使是在較為完備的土 是,黨的十六界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 地制度中,我們仍缺乏如永佃權的詳細規定。再比如取水 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第一次明確的提出 權的規定,我國修改後的《水法》雖然規定了水資源所有 建立現代產權制度。<決定>指出:「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 權和取水權,但並未明確規定取水權的物權屬性,並且取 度。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內容,包括物權、債權、 水權具有十分強烈的行政色彩。我國目前的取水權的許可 股權和知識產權等各類財產權」。「要依法保護各類產權, 制度下,直接由取水權建立水市場和水權交易制度還十分 健全產權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推動產權有序流轉,保障 困難。而在排污總量控制下的排污權的交易設計,西方一 所有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當然我們還應 些國家已經證明了其可行性,我們可以適當的借鑒。從實 清醒的認識到,要實現這一目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現效率 的目的來看,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的收益屬性應 當優於其所有屬性。諸多的產權雖然基於所有權而派生
Ⅲ 我國環境保護的三大政策是什麼
1〕預防為主;2〕誰污染,誰治理;3〕強化環境管理.
中國關於環境與發展問題的十大對策:
1〕實行持續戰略;
2〕採取有效措施,防治工業污染;
3〕深入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認真治理城市"四害"(煙塵,污水,廢物和噪音〕
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結構;
5〕推廣生態農業,堅持不懈地植樹造林,切實加強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6〕大力推廣科技進步,加強環境科學研究,積極發展環保產業;
7〕運用經濟手段保護環境
8〕加強環境教育,不斷提高全民族的環境意識;
9〕健全環境法制,強化環境管理;
10)參照環發大會精神,制定我國行動計劃.
Ⅳ 我國在環境污染治理方面應該採取哪些措施
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記者招待會,國務院總理溫同中外記者見面並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溫總理在回答記者關於環保的問題時作上述表示.
溫說,確實環境污染已經成為當前中國發展中的一個重大問題.這個問題至今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如果說
我們大多數的指標都基本完成了,但是坦白地告訴大家,環境指標沒有完成.
溫表示,中國今後將至少在四個方面採取措施應對環境污染問題:普衛欣美國進口 《天 》貓
第一,我們在制定發展目標當中,不要只看經濟增長,而要看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因此,這次
,我們特別提出了兩項目標,就是在今後五年,單位GDP的增長,能源消耗要降低20%,污染物的排放要降低10%.
第二,要嚴格實行
,特別是基礎設施和企業的准入制度.那些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企業和基礎設施,一律不能搞.
第三,要加大對於環境污染的專項整治.特別是對重要的水體、空氣和土地的
,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治理.
第四,要嚴格執法,依法保護環境,這是最關鍵的,也是最難的.依法關閉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依法追究那些製造污染而給群眾、給社會帶來重大損失的企業和個人的責任.
Ⅳ 我國治理環境的法律有哪些
我國環境與資源保護的主要法律法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規定了環 境與資源保護。具體的法律法規:
一、環境保護方面: 包括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 治法、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
二、資源保護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農業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 水土保持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煤炭管理法。
三、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防治陸源污染 物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自然保護區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線保護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 理條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管理條例、陸生 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四、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罪》中增加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92、什麼是危害環境的犯罪?
危害環境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環境法規、污染和破壞環境造成人身健康或生 命財產的嚴重危害,應受到刑罰的行為。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將2006年世界環境日的主題確定為"沙漠和沙漠化",並提醒人們――"莫使旱地沙漠化"。2006年世界環境日中國主題為"生態安全與環境友好型社會"
Ⅵ 我國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環境保護法律的基本原則是指為我國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所確認的、體現環境保護工作基本方針、政策,並為國家環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則。具體包括:
1、環境保護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原則。環境保護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規劃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採取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這一原則和國際環境組織提出的「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一致的。
「協調發展」著重從橫向關繫上,即制約發展的基本因素的相互關繫上對發展提出要求,「可持續發展」則是從縱向歷史發展過程,即當前需要與未來需要的關繫上提出要求。兩者的目的都是為了保證社會的持續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構成危害。
2、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這是針對環境問題的特點和國內外環境管理的主要經驗和教訓提出的。這一原則在各部環境法律中均有體現。
3、鼓勵綜合利用的原則。綜合利用是指把物質生產過程和消費過程中排放的各種廢棄物最大限度地利用起來,做到物盡其用,以便使整個社會生產和消費的排泄物,減少到最低限度,從而達到最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開發者養護、污染者治理的原則。開發者養護,是指對環境和自然資源進行開發利用的組織或者個人,有責任對其進行恢復、整治和養護。污染者治理,是指對環境造成污染的組織或者個人,有責任對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環境進行治理。
(6)我國環保治理擴展閱讀
中國環境保護事業自20世紀70年代起步,其歷程可以大體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3-1993年):點源治理、制度建設
這一階段,通過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和開展重點地區污染治理,我國環境保護事業逐漸走上法制化軌道。
第二階段(1994—2004年):流域整治、強化執法
這一階段是強化執法、全面治理污染和保護生態的重要時期。在1992年開始正式編制全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的基礎上,從「九五」時期正式開始編制國家環境保護五年規劃,將環境保護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
環境保護由單純工業污染治理擴展到生活污染治理、生態保護、農村環境保護、核安全監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等各個重要領域,並逐步參與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綜合決策中。
第三階段(2005—至今):全防全控、優化增長
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確立了以人為本、環保為民的環保宗旨,成為指導我國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十一五」規劃綱要針對我國資源環境壓力不斷加大的形勢,提出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戰略任務和具體措施。
Ⅶ 國家將要怎樣治理環保問題
其實,保護環境的意識並非現在才有,我國古代就有樸素的保護環境的思想。我們要繼承古代環境保護的思想,懂得解決問題的關鍵就是保護環境,而保護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其實,我覺得很簡單的講,環境是人們賴以生存的,息息相關的。從這次氯氣泄露事件足以證明環境對我們生活的影響。保護公眾的健康,有效地利用自然資源,維護地球供養人類的能力,以及保留那些人類認為值得保留的有美學價值的或有歷史意義的地方!舉兩個例子:像美國環境管理的起源就是來源於環境惡化對人類的影響;我們產生的大量垃圾如果不收集,會影響到我們居住的環境!
目前環境保護就是這種,起點就是那種被動的、自私的動機!工業革命以來,以文明自居卻無限擴張為所欲為的人類,已經使數百種動物因過度捕殺或喪失家園而遭滅頂之災。當地球上最後一隻老虎在人工林中徒勞地尋求配偶,當最後一隻未留下後代的雄鷹從污濁的天空墜向大地,當麋鹿的最後一哨乾涸的沼澤上空回盪--人類就看到了自己的結局。環境保護對我們來說並不是一個新問題,我國政府也早就提出了明確的治理目標。
作為現實生活中的每一個普通人,雖然不可能都直接從事環保工作,但我們完全可以從小事做起,從我做起。當看到洗手間的水龍頭在滴水時,是不是能夠舉手關上呢?當電池用完後能否分類收藏處理而不是隨手扔掉呢?當購物時能否自覺不使用超薄塑料袋呢?……一件件小事雖然都很不起眼,但卻體現我們究竟具備了多少環保意識。只能是開發新技術,利用白色污染的物質製造其他的產品。現在已經出現了利用廢舊塑料等物質製作下水井蓋的技術了,還有救是回收廢舊塑料,重新融化合成。這樣可以節約能源,減少污染。
Ⅷ 「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是我國環保的基本原則。」是這樣嗎
我國環保的基本原則有4點:
1.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2.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
3.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 (這一原則,強調讓污染和破壞環境與資源這承擔責任.)
4.依靠群眾保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