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整治做法
㈠ 如何有效治理黨員幹部"不作為
要考核標准,福利與工作能力掛勾
㈡ 如何整治領導幹部的生活作風問題
㈢ 整治幹部配備「三超兩亂」有何良方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督促各地各單位嚴格按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幹部,2014年1月,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和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明確了對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的總體思路、主要任務和紀律要求。(人民網,1月5日)
「三超兩亂」是超職數配備幹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超審批許可權設置機構,擅自提高幹部職級待遇、擅自設置職務名稱的統稱。「三超兩亂」問題一直困擾著上級幹部管理部門,如何有效管理幹部,讓按職數配備幹部、按規矩辦事成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態一直是上級組織部、編辦和公務員管理局的工作重點。
「三超兩亂」為何會在上級主管部門多次出台文件的背景下仍然屢禁不止呢?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原因:一是地方職能部門、單位管理混亂,沒有認識到幹部配備「三超兩亂」的危害性,對幹部的底數不清楚,基數不明確,從而在實際幹部配備上毫無根據而言。二是許多單位部門的編制紀律意識淡化,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存在頂風作案的情況,在幹部配備上不依照相關規定,肆意為之。三是一些地方存在「新人不理舊賬」「拉長戰線搞拖延」的問題,讓此類違規行為難以找到當事責任人,難以倒查追責。
幸好乾部管理部門及時梳理出了問題,針對這些問題迅速制定了一系列規定製度,著力從根本上解決幹部配備「三超兩亂」的現象。一是強化管理,讓我們的單位、部門及時對整個幹部隊伍進行清查造冊,建立台賬,及時整治「三超兩亂」的現象。二是嚴格紀律,要求按照相關幹部管理規定選人用人,對幹部用人要嚴格審核,相關管理部門要對幹部任用嚴格把關,同時對出現的違反用人制度的單位、部門要嚴格查處,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三是明確責任,建立完善的幹部用人責任倒查機制,對出現問題的要嚴肅追究當事責任人。
筆者相信多措並舉方能解決問題,幹部隊伍的管理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工作,管理不善將可能出現賣官買官、行賄受賄的貪腐現象,因此一定要加大力度整治「三超兩亂」。(四川三台縣建平鎮 蘭飛龍)
㈣ 怎麼整治村裡幹部
農村基層幹部是中國各級組織中最基層的幹部,是直接面向群眾、面對基層工作的「村官」。村級幹部手中掌握著一些直接涉及群眾利益的權力,行使著村基層組織的一些經濟和社會事務管理權、決定權和支配權。尤其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村幹部手中掌握的資源以及各種生殺大權,實在不容小覷。
隨著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入,尤其是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的大量土地被徵用,大量建設項目也隨之擴張,導致農村基層組織管理上涌現出了不少新問題,尤其是農村基層幹部腐敗案件的不斷發生,成為新農村建設中一個非常不和諧的音符。一些村幹部在利已主義的動機和目的支配下,履行職責時濫用公共權,以謀取個人或小團體的私利。村幹部腐敗現象呈現高發態勢,其危害並不亞於其他領域的職務犯罪,其中暴露出的問題觸目驚心。一些原本名不見經傳的小村官,卻製造出令人瞠目結舌的大腐敗案件來。從東莞村支書的豪宅,到河南省魯山縣梁窪鎮南街村村主任的大型庄園,到興隆村書記的荒淫海外游,再到劉會民的有組織犯罪,小村官的「大腐敗」正是一再提醒我們應當高度警覺與重視。
相關數據顯示,在當前全國查處的基層違法違紀案件中,村幹部腐敗案佔了70﹪以上,由村幹部腐敗引發的群眾信訪和越級上訪,已經佔了農村信訪總量50﹪以上。這些腐敗案件發生在群眾的身邊,直接侵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使得國家和集體財產遭受了損失,直接危害到黨和國家的執政基礎,嚴重敗壞了黨在農村的形象,降低了廣大人民群眾對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的信任度。
治理農村基層幹部腐敗現象刻不容緩,勢在必行,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標本兼治,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清楚,查處和打擊農村基層幹部腐敗問題,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不能畢其功於一役,搞一陣風,必須常抓不懈。
一方面,要結合農村的實際情況和農村基層幹部的身份特點,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既不能放縱犯罪,也不能擴大打擊面,使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政治效果有機統一起來。
另一方面,要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和打擊力度,要採取有效監管措施,加強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堵塞管理上的漏洞;要把查處農村基層幹部腐敗作為辦案的一個重點,嚴肅查處那些以權謀私、貪污受賄、侵吞公款公物、侵犯群眾利益、涉黑涉惡等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出重拳、下猛葯集中整治,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一些重大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以震懾違法違紀者,讓其不敢腐敗。
㈤ 如何整治村幹部不勤,要具體舉措
如果你是村官的話就閉嘴,人家都在村裡混了多少年了,就是不幹活你能怎麼滴?
㈥ 如何有效整治基層幹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作風是一面鏡子,作風是一面旗幟。幹部作風正則干群和,干群和則社會穩,社會穩則發展快。應當說,幹部隊伍的主流是開拓進取、務實高效、勤奮敬業的,但在少數人身上也還存在著思想上自甘平庸、工作上辦事拖拉、作風上自由散漫的現象。經過調研,筆者就當前如何加強基層幹部作風建設進行簡單的分析。 一、基層幹部作風存在的突出問題 1.學習效果不明顯。一是文憑高、水平低。不少幹部一味追求高學歷,但在實踐中工作能力不高。二是制度多、落實少。各單位一般都制定了學習制度,但能夠堅持學習的很少,有的甚至根本不學。三是要求多、兌現少。各級主管部門在學習方面對下屬單位和幹部提出了很多具體要求,但督辦檢查指導較少,學習效果不夠明顯。 2.思想消極不進取。一是一些黨員幹部自認為懷才不遇,自我標榜政治上無所求,工作好壞無所謂,散布消極言論。二是好人主義嚴重,不願說真話,不敢抵制和反對歪風邪氣,不願開展相互批評,隨波逐流,明哲保身。三是對前途悲觀失望,工作沒有積極性。提拔無望的,工作得過且過;即將退位的,時時告誡自己「栽花不栽刺」。 3.工作漂浮不務實。一是誇誇其談,坐而論道。思路、計劃停留在嘴上,說起來頭頭是道,落實到實際中卻實施不起來。二是好練虛功,做表面文章。三是紙上談兵,深入基層不夠。用會議貫徹會議,就文件落實文件,平時不深入基層,而是「了解情況靠電話線,入戶調查跑沿線。」 4.紀律散漫不嚴明。一些機關管理鬆弛,幹部上班遲到、下班早退甚至不在崗,不請假不匯報就離崗;工作或開會時開小差、打瞌睡,上班時間上網聊天、購物、玩游戲、炒股票等;紀律鬆弛,辦事拖拉,敷衍塞責。 5.奢侈享樂不自律。有的地方和單位用公款相互宴請吃「磨盤餐」現象嚴重,熱衷於迎來送往,沉迷於吃喝玩樂;有的喜歡打著「招商引資」、「考察工作」的幌子,到處遊山玩水,會朋見友;有的部門單位「吃拿卡要報」,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認識上的缺乏。一些地方和單位,幹部作風建設沒有得到足夠重視。究其原因是對作風建設的認識有一定的片面性,對幹部作風的重要性和長期性缺乏正確、全面的認識。一是缺乏空杯心和進取心。二是抱有「養尊處優」的思想。當今社會競爭激烈,一些人認為機關工作相對穩定,沒什麼後顧之憂。三是存在自滿自傲的心理。機關幹部隊伍中一些黨員幹部脫離群眾,認為自己和百姓的身份地位不相同,有一種凌駕於群眾之上的心理。 2.管理監督上的缺位。一些地方和單位,幹部作風建設之所以效果不夠明顯,與管理監督上的不到位有很大關系。一是有章可循但制度滯後。近幾年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原來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和工作守則,逐步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有的沒有及時刪減、修訂和完善。二是監管制度落實不夠嚴。少數地方和部門紀律鬆弛、作風散漫,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對幹部的管理監督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沒有認真落實《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規章制度,對存在問題處置不力。三是監督管理手段較落後。有的地方和部門沒有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強化監督,在監督管理上還存在漏洞、缺口,甚至出現真空。 3.考評機制上的缺口。業績考評機制不夠健全,沒有真正地從德、能、勤、績、廉諸方面進行綜合考評。一是對作風建設考評不太注重。有的地方和單位認為具體業務才是硬指標,抓作風建設是軟指標,沒有正確處理好抓作風建設與抓中心工作的關系,片面強調客觀原因,對作風建設消極應付,沒有主動地開展工作,造成作風建設與中心工作相互脫節,形成「兩張皮」現象。二是對幹部作風建設考慮過少。從幹部考核評價上來看,對作風建設考慮過少,而且彈性較大,致使在作風建設上時間和精力投放不足,作風建設的工作思路上不清晰,工作方法上不對路,工作措施上不得力,導致作風建設成效不夠明顯。三是對考評結果運用不夠嚴格。沒有堅持把作風建設的評價結果與幹部評先評優、提拔使用以及懲戒辭退直接掛鉤,從而激發機關幹部隊伍的活力和工作熱情;沒有真正做到獎優罰劣、獎勤懲懶、優勝劣汰,以合理的獎懲促進幹部作風建設的常態化和長效化。 三、幹部作風建設存在問題解決的對策 幹部作風建設是一項長期任務,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加強基層幹部作風建設,強化思想教育是基礎,實行有效監督是關鍵,加強績效考評是保障,改革創新是時代的新要求。 1.嚴把思想教育關,抓學習提認識。一是教育內容要把握核心。要切實抓好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等為主要內容的學習教育和培訓。二是教育形式要豐富多樣。在時間上要把定期教育與不定期教育相結合,在對象上要把集中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要把教育的效果與考核掛鉤,採用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方法開展教育,致力於提高基層幹部作風建設。三是教育目的要突出重點。要加強針對性教育,尤其要加強警示教育,用腐敗墮落分子放鬆學習、忽視改造、以至於違法犯罪的案例警示教育幹部,引導幹部自覺改造主觀世界。 2.嚴把監管督查關,抓作風嚴紀律。一是要加強制度建設。對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狠抓落實,對不夠完善的制度,要進行修訂完善,增強可操作性,對沒有形成制度的,要加快建立完善,使幹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二是要完善督查機制。在採取日常督查、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充分運用發展環境監測、「百千萬」內設機構測評等督查手段的基礎上,應建立完善「電子視頻監察系統」,發揮電子監察平台的實時監控職能,利用科技手段對幹部作風進行動態監管。三是要拓寬監督渠道。把黨內監督和其他監督方式很好地結合起來,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網路;建立「自下而上的群眾監督、由外至內的紀檢監督,平等平行的內部監督」三級監督體系,擴大監督視野和范圍,形成促進幹部作風建設的監督合力。四是要嚴格問責追究。要制定出台專門針對幹部作風建設問題的《問責辦法》,對督查中發現和查實的突出問題,堅持採取高壓態勢,根據嚴重程度和有關問責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做到查實一起,問責一起,絕不姑息遷就。 3.嚴把考評獎懲關,抓兩頭促中間。一是要端正考評導向。各級黨委、政府要完善與科學發展相適應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堅持按照「突出重點、社會公認、便於操作、體現導向」的原則,健全綜合績效考評指標體系,把加強幹部作風建設工作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二是要健全考評機制。堅持多層次、多渠道、多角度評價幹部作風,制定出台《幹部作風指數評價要點》,建立幹部作風扣分台賬,把定量與定性、動態與靜態、平時與集中考核綜合起來,突出幹部作風考核的時效性、持續性和全面性。三是要嚴格結果運用。以務實促發展,以實績論優劣,將考核評價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獎勵處罰的重要依據,對考評中發現存在作風問題的機關和幹部給予一票否決,進一步增強績效考評的影響力,有效解決幹部作風「庸懶散」等突出問題。四是要引入激勵機制。依據單位職能、科室職責和個人崗位標准,形成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激勵機制,對照年度目標考核責任狀內容,加大對履職履責優秀幹部、先進典型的表彰獎勵力度,以榜樣的力量激勵幹部勤勉敬業、開拓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