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層監督
A. 簡述被審計單位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是什麼啊
被審計單位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就是: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第1151號《與治理層的溝通》,治理層對管理層編制財務報表的過程實施有效的監督。
在被審計單位治理層的監督下,按照適用的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責任。
管理層對編制財務報表的責任具體包括:
1.選擇適用的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
管理層應當根據會計主體的性質和財務報表的編制目的,選擇適用的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
2.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
3.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
財務報表中涉及大量的會計估計,如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應收賬款的可收回金額、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以及預計負債的金額等。
管理層有責任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
為了履行編制財務報表的職責,管理層通常設計、實施和維護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保證財務報表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
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的規定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注冊會計師通過簽署審計報告確認其責任。
需要強調的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只能合理保證財務報表不存在重大錯報。
治理層是指對被審計單位戰略方向以及管理層履行經營管理責任負有監督責任的人員或組織,治理層的責任包括對財務報告過程的監督。
管理層是指對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的執行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或組織,管理層負責編制財務報表,並受到治理層的監督。
不同組織形式主體的治理層:
在不同組織形式的主體中,治理層可能意味著不同的人員或組織。
1.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其治理層一般是指董事會(不設董事會時為執行董事)、監事會(不設監事會時為監事)。
在前文所述的特殊情形下,可能還涉及股東會。
對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其治理層一般為自然人股東本人,或法人股東的代表。
2.對於國有獨資公司而言,其治理層一般為董事會、監事會。
3.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治理層一般為董事會、監事會;在前文所述的特殊情形下,可能還涉及股東大會。
4.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即上市公司)而言,其治理層一般為董事會、監事會。
在前文所述的特殊情形下,可能還涉及股東大會。
上市公司董事會一般設有若干專門委員會,其中審計委員會的職責中通常包括與注冊會計師的溝通。
B. 治理層是否監督內部審計相關的人事決策 怎麼理解
(1)內部審計的[組織]地位,以及這種地位對內部審計人員保持客觀性能力的影響;內
(2)內容部審計是否向治理層或具備適當許可權的高級管理人員報告工作,以及內部審計人員是否直接接觸治理層;
(3)內部審計人員是否不承擔任何相互沖突的責任;
(4)治理層是否監督與內部審計相關的人事決策;
(5)管理層或治理層是否對內部審計施加任何約束或限制;
(6)管理層是否根據內部審計的建議採取行動,在多大程度上採取行動,以及如何採取行動。
C. 治理層是否監督內部審計相關的人事決策什麼意思
是指公司治理層(董事會、監事會)是否履行監督被審計單位內部審計人員的相關的人事決策方面的工作。
這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時候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是否可能足以實現審計目的的一個方面:
1.在確定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是否可能足以實現審計目的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
(1)內部審計的客觀性。在評價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時,注冊會計師通常考慮以下因素:
①內部審計在被審計單位中的地位,以及這種地位對內部審計人員保持客觀性能力的影響;
②內部審計是否向治理層或具備適當許可權的高級管理人員報告工作,以及內部審計人員是否直接接觸治理層;
③內部審計人員是否不承擔任何相互沖突的責任;
④治理層是否監督與內部審計相關的人事決策;
⑤管理層或治理層是否對內部審計施加任何約束或限制;
⑥管理層是否根據內部審計的建議採取行動,在多大程度上採取行動,以及如何採取行動。
(2)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
(3)內部審計人員在執行工作時是否可能保持應有的職業關注。
(4)內部審計人員和注冊會計師之間是否可能進行有效的溝通。
如果內部審計人員可以自由地與注冊會計師坦誠溝通,並滿足下列條件,則溝通可能是最有效的:
第一,雙方在審計期間內每隔一段適當的時間舉行會談;第二,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通過相關內部審計報告向注冊會計師提供建議,並允許其接觸相關內部審計報告;內部審計人員告知注冊會計師其注意到的、可能影響注冊會計師工作的所有重大事項;第三,注冊會計師告知內部審計人員可能影響內部審計的所有重大事項。
2.在確定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產生的預期影響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第一,內部審計人員已執行或擬執行的特定工作的性質和范圍;第二,針對特定類別的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第三,在評價支持相關認定的審計證據時,內部審計人員的主觀程度。
如果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是注冊會計師在確定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時考慮的因素,注冊會計師事前應與內部審計人員在有關方面達成一致意見是有益的(客觀題考點)。
(1)內部審計工作的時間安排;
(2)內部審計涵蓋的范圍;
(3)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以及實際執行的重要性;
(4)選取測試項目擬採用的方法;
(5)對所執行工作的記錄;
(6)復核和報告程序。
D. 在某些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包括部分或全部的治理層成員。那豈不是有些治理層成員既執行又監督,不會有風險
不同職能間的監督。如要完全避免,就請專業外審機構了。
E. 審計師應當從哪些方面了解被審計單位整體層面內部控制
審計師應當從以下方面了解被審計單位整體層面內部控制:
應當通過將詢問被審計單位內部人員和其他程序結合使用,評價這些控制的設計,並確定其是否得到執行。
應當了解控制環境。作為了解控制環境的一部分,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
(一)管理層在治理層的監督下,是否營造並保持了誠實守信和合乎道德的文化;
(二)控制環境總體上的優勢是否為內部控制的其他要素提供了適當的基礎,以及這些其他要素是否未被控制環境中存在的缺陷所削弱。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是否已建立風險評估過程,包括:
(一)識別與財務報告目標相關的經營風險;
(二)估計風險的重要性;
(三)評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四)決定應對這些風險的措施。如果被審計單位已建立風險評估過程,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風險評估過程及其結果。
如果識別出管理層未能識別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是否存在潛在風險,即注冊會計師預期被審計單位風險評估過程應當識別出的風險。如果存在這種潛在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風險評估過程未能識別出的原因,並評價風險評估過程是否適合具體情況,或者確定與風險評估過程相關的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要缺陷。
如果被審計單位未建立風險評估過程,或具有非正式的風險評估過程,應當與管理層討論是否識別出與財務報告目標相關的經營風險以及如何應對這些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缺少記錄的風險評估過程是否適合具體情況,或確定是否表明存在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應當從下列方面了解與財務報告相關的信息系統(包括相關業務流程):
(一)在被審計單位經營過程中,對財務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各類交易;
(二)在信息技術和人工系統中,對被審計單位的交易生成、記錄、處理、必要的更正、結轉至總賬以及在財務報表中報告的程序;
(三)用以生成、記錄、處理和報告(包括糾正不正確的信息以及信息如何結轉至總賬)被審計單位交易的會計記錄、支持性信息和財務報表中的特定賬戶;
(四)被審計單位的信息系統如何獲取除交易以外的對財務報表重大的事項和情況;
(五)用於編制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包括作出的重大會計估計和披露)的財務報告流程;
(六)與會計分錄相關的控制,這些分錄包括用以記錄非經常性的、異常的交易或調整的非標准會計分錄。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如何溝通與財務報告相關的人員的角色和職責以及與財務報告相關的重大事項。這種溝通包括:
(一)管理層與治理層之間的溝通;
(二)外部溝通,如與監管機構的溝通。應當了解與審計相關的控制活動。與審計相關的控制活動,是注冊會計師為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並設計進一步審計程序應對評估的風險而認為有必要了解的控制活動。審計並不要求了解與財務報表中每類重大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或與其每項認定相關的所有控制活動。
在了解被審計單位控制活動時,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如何應對信息技術導致的風險。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用於監督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的主要活動,包括了解針對與審計相關的控制活動的監督,以及被審計單位如何對控制缺陷採取補救措施。
如果被審計單位具有內部審計職能,應當了解下列事項,以確定內部審計職能是否可能與審計相關:
(一)內部審計職能責任的性質以及內部審計職能如何適合被審計單位的組織結構;
(二)內部審計職能已實施或擬實施的活動。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監督活動所使用信息的來源,以及管理層認為信息對於實現目的足夠可靠的依據。
F. 監事大還是副總大
按照公司章程規定處理
拓展資料:
監事(supervisor )又稱「監察人」。監察股份公回司業務執行情況的答人。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或監察委員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
總經理是公司的業務執行的最高負責人。但實際上,總經理所在的層級,還是會因公司的規模而有所不同。例如在一般的中小企業,總經理通常就是整個組織里職務最高的管理者與負責人。而若是在規模較大的組織里 (如跨國企業),總經理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旗下某個事業體或分支機構的最高負責人。
G. 什麼是內部控制三級監督檢查制度
通過看CIA的書籍,我的理解是這樣的:按照國際內部審計協會的執業指南,內部控制有三道防線:執行層、管理層和內部審計。那麼內部控制三級監督檢查制度應該是針對這三道防線的。
然後我又看了其他單位的內部控制手冊,裡面有些寫到,內控管理體系實行三級管理:執行層,決策層,監督管理層。通俗來講就是一般員工、經營管理層,以及高級管理層、治理層、內部審計機構。那麼按照這樣的話,監督檢查制度就是針對上述那些層級規定了職責、流程規范、風險控制點等。
個人理解,僅供參考。
H. 審計的基本職能有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審計員的工作內容:
1、審查企業各項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協助審計主管擬訂審計計劃或方案 2、負責完成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單項業務的審計工作
3、按照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案,獲得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為企業運營提供增長服務 4、審查財務收支項目、費用開支與報銷等工作 5、審查發票、憑證、賬冊、報表的真實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業財務制度的要求
6、檢查、復核審計證據,做出單項審計評價意見
7、針對所有涉及的審計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8、進行企業保密工作,按規定使用所獲取的財務資料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I. 董事會屬於治理層還是管理層
董事會屬於屬於治理層。
董事會,經營決策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三節的相關規定,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
治理層是指對被審計單位戰略方向以及管理層履行經營管理責任負有監督責任的人員或組織,治理層的責任包括對財務報告過程的監督。管理層是指對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的執行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或組織,管理層負責編制財務報表,並受到治理層的監督。
(9)治理層監督擴展閱讀:
一、董事會特徵
董事會是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這一權力機關的業務執行機關,負責公司或企業和業務經營活動的指揮與管理,對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所作的決定,董事會必須執行。
我國法律分別對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數作出了規定。《公司法》第44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3-13人。
《公司法》第50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或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公司法》第108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一律設立董事會,其成員為5-19人。
二、治理層職責
在作為被審計單位的企業中,編制財務報告一般是管理層的責任,其具體工作由管理層領導下的財務會計部門承擔。但是,對於財務報告的編制和披露過程,治理層負有監督職責。
治理層對財務報告過程的監督職責主要有:審核或監督企業的重大會計政策、審核或監督企業財務報告和披露程序、審核或監督與財務報告相關的企業內部控制、組織和領導企業內部審計、審核和批准企業的財務報告和相關信息披露、聘任和解聘負責企業外部審計的注冊會計師並與其進行溝通等。
因此,在審計准則中,一般採用「管理層在治理層的監督下編制的財務報表」這一提法,其目的是凸顯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以及治理層監督財務報告過程的職責。
J. 內部控制的五大要素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1、內部環境:內部環境是影響、制約企業內部控制建立與執行各種內部因素的總稱,是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內部環境主要包括治理結構、組織機構設置與權責分配、企業文化、人力資源政策、內部審計機構設置、反舞弊機制等。
2、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及時識別、科學分析和評價影響企業內部控制目標實現的各種不正確因素並採取應對策略的過程,是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環節。風險評估主要包括目標設定,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風險應對。
3、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風險應對策略採取的確保企業內部控制目標得以實現的方法和手段,是實施內部控制的具體方式。控制活動結合企業具體業務和事項的特點與要求制定,主要包括職責分工控制、授權控制、審核批准控制、預算控制、財產保護控制、會計系統控制、內部報告控制、經濟活動分析控制、績效考評控制、信息技術控制等。
4、信息與溝通:信息與溝通是及時、准確、完整地收集與企業經營管理相關的各種信息,並使這些信息以適當的方式在企業有關層級之間進行及時傳遞、有效溝通和正確應用的過程,是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條件。信息與溝通主要包括信息的收集機制及在企業內部和與企業外部有關的溝通機制等。
5、對控制的監督:監督檢查是企業對其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進行監督檢查與評估,形成書面報告並做出相應處理的過程,是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保證。監督檢查主要包括對建立並執行內部控制的整體情況進行連續性監督檢查,對內部控制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些方面進行專項監督檢查,以及提交相應的檢查報告、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等。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估是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
(10)治理層監督擴展閱讀:
五要素之間的關系:
內部環境是基礎,是企業建設內部控制的土壤,是一切內控制度、流程、控制點得以實施的根本條件。一個企業內控好壞,首先應對其內控環境進行評價,如果環境不好,就需要更仔細和深入的進行建設,換句話說,如果環境建設得好,具備良好的風險意識和內控文化,即使一些小方面存在控制不足,也並不重要。
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這是內控體系核心三個環節。監督檢查是使內部控製成為閉環的重要組成部分。缺乏這個環節內控工作就不是一個PDCA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