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財務治理
1. 急求:國泰安CSMAR或者CCER資料庫,2000、2005、2011三年的上市公司財務數據和公司治理結構數據,論文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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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市公司財務管理的內容是什麼
《上市公來司財務管理》主要內容是做自好投資決策、籌資決策、資產管理決策和股利分配決策(也有學者把股利分配政策劃為籌資決策范疇),為公司管理層做出全面經營決策提供依據和支持。 國際先進的公司財務管理理論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傳人我國,現已被廣泛運用於我國上市公司經營管理實踐。
實踐證明:國際財務管理理論對於上市公司財務管理有很大的實用價值。現在許多上市公司財務總監面臨的問題是,如何將上述財務理論與我國證券市場和上市公司實際情況相結合,以取得更好的管理績效。在我國證券市場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的重要時期,希望這部書能為廣大證券市場參與者、上市公司管理者、現代公司財務管理學者以及一切感興趣的人們提供有益的幫助,使其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
3. 關於會計類畢業論文題目
可以,你只要有思路就行.不過最好是網上好找一些的,那樣你不是省點時間嘛
會計謹慎性原則在資產計量中的應用
現金流量表的分析與運用的研究
淺談公司股利政策問題
淺談投資活動的納稅籌劃
現金流量表的分析研究
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淺析企業籌資方式
完善中小高科技企業融資機制對策分析
存貨管理方法研究
財務預測問題的淺談
對新會計准則的重大變化--公允價值的思考
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探析
變動成本法的應用研究
可持續增長率對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
關於預算管理
企業業績評價研究
股東與債權人的利益沖突及協調
我國證券市場效率分析
企業融資結構的合理性分析
管理者激勵制度研究
上市公司資金運用的合理性分析
企業價值驅動的因素分析
企業資本結構與財務業績的相關性分析
上市公司籌資方式創新研究
企業集團財務管理體制選擇
企業治理結構與財務管理目標
企業財務戰略分析
企業財務風險防範
企業現金流量管理
利潤最大化目標的質疑與完善
財務預警的應用問題研究
評判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的財務指標體系
資本結構與公司治理關系評析
透析上市公司的盈餘管理
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初探
公司治理結構下的財務導向問題研究
論審計方法的發展進程
國家審計、民間審計、內部審計的比較
由銀廣夏、藍田股份、黎明股份財務舞弊案探討分析性審計方法的運用
由***案看注冊會計師審計失敗的原因分析
論風險導向審計
國外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手段研究
公司治理結構探討
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發展進程探討
商業賄賂的識別與審計
從現金流量表看企業價值
如何加強企業成本控制
論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目標
注冊會計師審計目標的發展進程
上市公司財務舞弊分析與審計對策
如何避免審計失敗
論制度基礎審計
論經濟效益審計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論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
從世界通信公司事件看內部審計的作用
論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
論注冊會計師審計意見類型
論關聯交易及審計
論風險導向審計
淺談目標成本管理
現金管理的重要性及方法
淺談每股盈餘對公司價值的影響
企業融資[資本]結構的合理性分析
跨國公司內部轉移價格與稅收籌劃的關系研究
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關系研究
基於公司治理的財務目標的選擇
獨立董事制度在公司治理機制中的效應分析
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
4. 公司財務治理問題研究為題,5000字論文,急用
給你找了一份參考資料,但願對你有幫助:
一、我國公司財務治理存在的問題
公司財務治理是基於財務收支管理、財務剩餘索取、財務監督以及財務人員配置等結構性問題的制度安排,是現代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產物,其要求對企業財權進行合理配置,強調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並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實現多層次財務決策科學化等一系列程序、制度和行為設計與規范。由於我國經濟正處於轉型時期,不少上市公司由國有企業改制發展而來,公司財務治理尚不完善。第一,部分上市公司「一股獨大」,缺乏多元化股權有效制衡機制。由於我國資本市場是在公有制下產生的,國家擁有高度集中的股權,是公司最大的控股股東,這容易使董事會受大股東委派的董事控制,造成董事會結構不健全、公司財務治理制衡功能失效、「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大股東利用財務杠桿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基礎上增加自身財富,同時在享有公司重大決策權的同時並不承擔公司的全部風險,而是把剩餘風險轉嫁給債權人,從而忽視和侵犯了債權人利益。第二,國有控股公司行政干預過度。我國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原國有企業或受政府部門控制的實體重組改制而來,受國有股東代表「缺位」和過度行政干預因素影響,公司財務運行機制和運作方式並未發生根本性改善,表現在分別由國家有關行政部門等行使與國有股權密切相關的投資、經營、組織人事、利潤分配等重大決策權。這些現象將在一定時期內存在,並對公司獨立進行財務治理產生影響。第三,控股股東違規控制上市公司財務。不少上市公司與母公司僅在名義上分開,上市公司所有重大決策權特別是財權均牢固受母公司控制,部分控股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或由控股公司指派上市公司財務總監。控股母公司憑借其對上市公司的控制,將上市公司的資金、利潤等轉移至控股公司或下屬企業,造成上市公司財務治理失效。第四,債權人在公司財務治理方面的積極作用未得到充分體現。債權人特別是主要債權人必須享有企業財務治理權,這有利於形成資金良性循環,但現實中債權人在公司財務治理中卻未發揮有效作用。債權人在企業破產清算時享有優先受償權,但並不意味著債權人一旦將資金借給企業就可以放手不管。如果企業將債權人借人的資金投入到比債權人預計風險高的項目,若投資成功,企業可獲得超額利潤,但投資項目的額外風險並不能給債權人帶來任何收益,債權人只能獲得預先約定的利息與本金,這顯然違背了公平原則。第五,虛擬財務利潤,會計信息披露失真。會計信息披露是廣大利益相關者了解公司情況,進行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完善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滿足投資者對經營者的有效監管。上市公司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往往通過內幕交易牟取非法利益,非公平關聯交易、違規擔保、互保現象普遍;大股東為侵佔上市公司利益、掩蓋真實經營狀況而做假賬,或以公司機密等為借口進行不充分的信息披露,使公司股票價格嚴重背離企業實際價值。第六,缺少職業經理人。職業經理人是企業管理的專家,特別是CEO和CFO應具有豐富的企業管理知識和經驗。而我國上市公司的總經理、財務總監或總會計師多在計劃經濟體制人事錄用方式下產生,或由原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充任(如部分民營企業),甚至是控股股東或母公司高管人員的直系親屬等,而真正有能力、專業的職業經理人才往往不能進入上市公司的最高管理層。第七,企業缺乏風險管理。一是對風險管理認識不全面,風險管理觀念淡薄,表現為重經營輕管理,導致企業風險管理基礎工作薄弱;二是風險管理程序不科學,風險責任不明確,公司權力機構間缺乏有效制衡,缺乏系統化、科學化的風險管理制度,風險管理手段簡單,制度得不到真正或有效地執行;三是缺乏風險管理統一控制標准、資源調劑和資本核算機制,導致風險信息得不到有效利用;四是缺少健全的風險管理組織機構,管理過程中監管缺失,企業風險管理過程中缺乏有效的激勵或嚴格的懲罰;五是風險管理理論研究與應用相對滯後;六是風險管理專業人才缺乏,風險管理職能得不到有效發揮,致使企業遭受經濟損失或增加風險成本。
二、完善我國公司財務治理的對策
(一)清晰界定財務主體,完善股權結構公司財務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完善公司財務治理是企業經營、管理和規范運作的首要任務。企業應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等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總經理班子等治理機構,制定和完善《公司章程》及相關的工作規則,使其各司其職,建立良好的治理機制,實現財權合理配置並有效制衡。要完善公司財務治理必須清晰界定企業的財務主體。財務主體指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集團,一般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獨立的經營權和財權。要界定清晰的財務主體必須做到以下兩方面:一是政企分開。政府是整個市場經濟的管理者,它通過宏觀調控手段,按照社會福利最大化原則來推進整個經濟的平衡有序運行。二是積極推進股權主體多元化,加強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產權制度是一種確認和保障財產持有人權益的一系列契約,直接關繫到當事人的財務行為。當產權規則發生改變時,財務行為、收入分配形式、資源配置格局等也會因此改變。對上市公司而言,產權改革就是合理配置股權結構的過程。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既要保證出資人到位,又要保持公司經營的獨立性;既要實現全體股東利益,又要防止控股股東的不當干預,避免「內部人控制」、大股東損害小股東利益。可以引入戰略或機構投資者,促進股權主體多元化,優化資本結構,發揮其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只有股權結構真正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股權過於集中和流通股過於分散的現象才能得到有效緩解。研究表明,公司法人持股比例上升不僅會直接對公司價值產生積極作用,同時還可以促使公司治理狀況改進,降低代理成本。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化將對公司價值產生深遠影響。
(二)科學配置企業財權,促進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傳統觀點認為,公司財務治理主要是股東和經營者的內部財權配置。但隨著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公司治理理論的發展,企業被認為是一個專用性投資的資產和人員相機治理的集合,公司財務治理中的財權配置不僅僅是股東和經營者的內部財權配置,其擴展到包括所有利益相關者在內的、為保證實現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的財權配置的相機治理機制。良好的相機治理機制應包括:(1)出資者的財務治理。當企業出現經營危機或經理層產生侵害出資者利益的行為時,公司股東可通過監事會加以制止、通過股東會更換管理層,轉移股權或拋售股票退出企業的方式,實現財權配置與財務治理的主導作用。(2)債權人的財務治理。債權人可對企業財務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的相機治理機制。即事前與企業簽訂約束性條款,消除企業逆向選擇行為;事中通過中介機構等進行監督,防範經營管理的高風險行為;事後通過破產法庭及接管市場來更換管理層或進行財務和解及清算重組等監督,以確保債權人利益。(3)政府的財務治理。政府一般通過立法等方式對公司財務行為進行監督和約束,如制定會計法規、准則及財務制度等,加強上市資格審查、增強公司信息披露、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罰等。政府還直接參與對公司的稅務檢查、工商檢查以及委託市場監管機構、中介機構對公司的行為進行監督等,以督促公司完善財務治理。(4)員工的財務治理。員工可通過建立員工董事制度和廣大員工積極參與的企業文化控制機制影響財務決策權。當企業經營業績下降或經營者發生損害企業利益行為時,員工可採取一定措施,如要求董事會更換經理、修訂財務預算、監督和罷免劣跡經理人員等,以保證公司穩定發展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5)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財務治理。其他利益相關者,如顧客、合作者和社區等的財務治理主要是通過財務監控權的市場分享體系等外部市場來實現,顧客拒絕購買公司產品,合作者中止進一步合作,社區通過法律提出環保要求等,均可以對公司財務治理和企業的發展產生影響。
(三)構建有效的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提高職業經理人管理水平建立科學合理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是公司財務治理的重要內容。公司財務有效激勵的核心是使經營者對個人效用的追求轉化為對企業最大化利潤的追求。(1)建立財務評價機制,促進對公司高管人員的激勵。公司可以在董事會下設立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報酬委員會,該委員會可就管理高層尤其是總經理的年薪、激勵酬金、期權計劃、績效衡量等細節制定方案,及時披露並認真執行對經營者的財務評價。激勵機制不僅要適應公司當年經濟增加值的增長,還要充分考慮激勵結構的合理化,使經營者和所有者利益相統一,成為合作的利益共同體。(2)完善公司高管人員特別是CFO的產生機制。我國不少公司經理人員仍在計劃經濟體制的人事錄用方式下產生,強調政治忠誠度和群眾關系的考察,很少把經營能力等作為首要的考察因素。目前,部分國有企業開始探索黨管幹部原則與企業經營者配置市場化相結合的用人途徑,加快了用人制度改革。這種方式可以促使高級管理者在經營過程中把本人聲譽、利益與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前景緊密聯系起來,做到自我和制度雙向約束,使管理者才能和企業人力資源得到充分利用。(3)構建競爭性經理人才市場。我國目前嚴重缺乏職業經理人市場制約機制。構建競爭性經理人才市場需改變現存的經理人員行政任命體制。若企業經理人員因決策失誤或惡意損害企業利益被撤職且該信息被披露,該經理人必將受到經理人才市場約束,從而促使其努力經營企業。只有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才能不斷挖掘經營者潛力,促使其作出正確的經營決策,保證企業在瞬息萬變的市場中不斷發展。
(四)營造良好的控制環境,加強企業財務控制 健全公司財務治理需要營造良好的財務控制環境。(1)規范證券市場並發揮其有效的制約作用。財務治理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證券市場的有效性。有效的證券市場不僅能緩解信息不對稱問題,還可強化對經理人員的約束作用。通過完善證券市場可以加強信息披露、制約「內部人控制」、約束財務經理人的違規操作、降低「道德風險」、提高公司財務治理效率,有效促進企業加強財務控制。(2)加強財務治理授權控制,強化企業財務監控。有效的財務控制應是以預算控制為前提,以授權控制為主要特徵的公司財務治理權利配置的基礎。財務控制應以制度控制為基礎,以市場約束為調節手段,通過建立企業理財文化來控制企業價值觀念、行為規范及獎懲規則等。(3)營造良好的公司治理環境。主要包括公司權力機構權利有效制衡,企業資源合理利用,企業內部控制科學,生產經營效率高等。(4)強化預算管理。全面實現財務預算管理是企業實現財務治理目標的有力保證,要加強預算研究與編制、預算決策、預算調整和預算執行等環節,強化財務綜合分析,促進增收節支,提升企業內部財務控制效力。(5)健全多元化財務監督系統。建立企業內外部多元化監督是保證公司財務治理有效運轉的重要措施。充分發揮國家審計和社會中介機構監督、加強信息披露,是現代企業制度實施的有效保障;加強群眾民主和社會輿論監督,可以促使企業正確履行責任和義務,強化劣跡經理人的市場禁入。
(五)加強企業風險管理,提高風險識別和應對水平國有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應加強對高管人員進行風險管理培訓,提高其風險識別及應急處理能力;運用《企業風險管理——總體框架》進行企業風險管理,加強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反應及信息溝通與監控,增強對風險特別是對公司高管層的道德風險、執行風險、市場預測風險等的防範能力,把風險損失降到最低。通過防範或分散公司財務和經營風險,可以不斷完善公司財務治理,進一步改善企業經營與管理,促進企業健康良性發展。
5. z-scores模型只能用於財務困境的預警嗎,我准備寫公司治理對財務困境的影響可以用這個模型嗎
企業破產是市復場經濟中的普遍制現象。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因財務危機導致經營陷入困境的例子屢見不鮮。事實上,上市公司的財務風險發生總是有一個過程的,由潛伏期到爆發期需要很長時間。及時准確地發現上市公司存在的財務風險, 對其各利益相關者主體來說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建立預警系統對企業財務運營進行預測預報, 是十分必要而重要的。本文回顧了有關財務風險預警的相關理論,在介紹Altman 的Z 計分模型的基礎上,隨機抽取了深市和滬市共60隻A股股票對Z-score模型的適用性進行了實證研究:選取了30家ST公司和30家非ST公司2008年、2009年及2010年三年的相關財務數據,計算各個指標,最終得出Z值,根據Z值的大小確定Z-score模型並不能直接用於我國上市公司預警。但是,通過比較ST公司與非ST公司Z值,對Z值的波動性和各財務比率做分析,適當降低臨界點的大小,可以有效的提高准確程度。
6. 急需一篇題目為上市公司財務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對策的論文,13000字
上市公司財務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對策的文章
Q我
給寫
7. 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識別與治理 英文文獻3000字加翻譯,
樓樓你到高校譯雲上找那些大學的老師譯員幫你弄就可以了哇,英文翻譯還不簡單,他們水平高肯定譯得好
8. 請問如何在網上找到上市公司發布虛假財務報表的案例
上市公司發布虛假財務報表的案例
前 言
美國自二00一年十月以來,陸續爆發安隆(Enron)的財務報表不實報導、世界通訊(Worldcom)的隱瞞虧損、線上時代華納(AOL LIME Warners)的虛報廣告營收及強生制葯(Johnson)被控隱瞞產品過失,甚至連國際知名的奇異公司(G.E.)、美國國際集團(AIG)、思科(Cisco)、摩根大通銀行及國際商業機器(IBM)等也因為可疑的會計操作實務,而讓投資人起了疑心,弊案酬聞,使得股市狂跌,造成美國自30年代經濟大恐慌以來,最大的投資信心危機。
有鑒於此,美國參議員沙班(Paul Sarbane)提出的著名的沙氏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又稱為「企業改革法」),該法案的重要項目包括:強化主管機關之監督、公司治理、會計師獨立性等,並成立公開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尤其在會計師獨立性及內部控制等議題上,明文規定會計師不得同時為同一客戶提供審計及非審計服務,並加強對公司內部稽核之監控。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功能原在賦予會計師站在保護投資大眾的立場,以稽核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資訊。然而一連串的企業丑聞案,使會計師的公信力受到懷疑,從而影響公開發行公司的財務報告、財務報導准則、會計及審計規范與管制的可靠性。
一九九七年底的亞洲金融風暴,凸顯出亞洲企業仍以家族及集團化經營為主,大陸的」老三案」(深圳原野、海南中水、長城機電)導致涉案會計師事務所解散、相關注冊會計師承受嚴厲的行政處罰;「新三案「(瓊民源、紅光實業、東方鍋爐)則是「所破人亡」,而查核銀廣夏、東方電子的注冊會計師更是鋃鐺入獄,遭受懲處 。台灣在二00四年爆發之博達、皇統、宏達科、訊碟、升技等上市公司高層人員挪用公司資金,進行股價護盤及利益輸送等情事,引發了本土性金融風暴,不僅使一般投資人蒙受重大損失,更使金融體系的資產品質惡化,投資人信心大受打擊,亦使得簽證這些公司的會計師受到輿論及法律上嚴格的譴責 。
為防範上市公司財務舞弊,如何建立一套公司治理制度以偵測舞弊,便顯得異常重要。公司治理可分為「內部監控「,及「外部治理「兩類,前者企求在公司內部,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機制,由股東會與監督機關善盡監督義務,避免公司經營者從事道德危險之行為;後者則希冀由交易相對人、債權人、市場、主管機關、證卷商、會計師、及社會大眾等共同發揮力量來監督公司經營者追求公司利益。世界銀行於一九九九年提出之公司治理架構如圖一所示:
爰此,本文乃藉由分析財務報表虛假之原因及特點,並從兩岸之經營環境與會計師之責任與獨立性規范之觀點,探求如何落實公司治理制度中,有關兩岸會計師查核簽證之一環。
一、上市公司管理舞弊之原因分析
所謂「虛假財務報告」,是指財務報告中所揭示的財務會計資訊存在嚴重不實或者財務報告的揭露存在重大遺漏。不同的企業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的動機不同,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幾個層面:
1. 股價考量
若經營高層本身就是大股東或有業績預算的壓力,為了使該公司有更高的股價,進而使自己本身持股市值增加,便有強烈的誘因趨使他對財務報表動手腳,從營業收入開始,不論是毛利率、營業費用、營業利益、業外收益等都有可用來「窗飾「財務報表。此與投資人及分析師長久以來非常重視公司的營業收入成長、毛利率變化、盈餘成長及每股盈餘等數字上,有十分密切的關系。
2. 募集資金的考量
對於有募集資金壓力的公司而言,如何從市場上募得較佳的資金條件,企業的營運獲利狀況,是關鍵性的因素,此乃經營高層要對財務報表作假的另一個重要原因。為了能夠順利地從資本市場上募集到所需要的資金,條件不佳的企業若欲配股或增發新股,就會操縱損益,發布虛假的財務報表。
3. 經營管理階層之薪酬與公司績效有連帶關系
企業管理階層之薪酬結構自1990年代發生變化,為獎勵管理階層之經營績效所發放之紅利,從過去之現金紅利制轉變成目前多數公司以股票選擇權作為員工之酬勞。根據統計,企業對於股票選擇權之發放比例在過去十年間成長三倍,其相對應之價值更是驚人,1997年全美前2000大企業所發放之股票選擇權市值約為50億美元,至2000年時,其市值已增加為162億美元,其價值短短三年間就超過三倍。兩岸上市公司的高階經營層通常不會願意自己因業績不好而下台,但在經營環境艱困時,作假帳就變成經營層要維持好獲利績效的選擇項目之一。股票選擇權誘使企業管理階層積極創造經營績效以拉抬公司股價,台灣目前常見的方式包括提早認列未實現收入、隱藏負債、使用其他新穎的會計手法等,以提高公司當年度之盈餘。大陸企業目前仍然是以國有企業為主體,上市公司大部分也是由原來的國有企業改制而成,在管理體制上還帶有原來的一些特點,有些經營管理者在上任的當年會希望公司利潤能有大幅上升,從而展現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績效。亦有部分經理人為達到此種預期,便會著手粉飾財務報告。
4. 資產重組或合並過程中的需要
企業的資產重組和合並,往往涉及很多人的利益,為了滿足不同的利益需要,企業通常會藉改制和合並之機製造虛假的財務報告。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為了維護企業在股票市場的形象,藉合並之名迷惑投資者。
隨著兩岸證券市場的發展,國家對市場的監管愈來愈趨嚴峻,上市公司發布虛假財務報告所需承擔的風險也逐漸加大,通常必須有很大的誘因,才會促使上市以司挺而走險。
二、 產生虛假財務報告的原因及理論分析
由於資訊的提供者與使用者之間存在著資訊不對稱,擁用較多資訊的一方就能夠利用資訊為自己謀利,審計的產生即為了減少資訊的不對稱。美國證管會向來以其透明的資訊揭露、嚴密的會計法規及有效率的執法機構,建置堪稱最具效率之市場規范架構。並於2000年8月訂定「公平揭露規則」 (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簡稱Regulation FD),禁止企業與證券分析師於非公開場合接觸時傳遞有關企業內部之重大未公開訊息。惟Regulation FD之實施仍無法完全解決資訊不對稱之問題,證券分析師於安隆、世界通訊案中,不但獲知企業內部之重大未公開訊息,甚至隱而未告或發布不當之研究報告以誤導投資人。致使投資人質疑證管會是否確有善盡主管機關監督之責。
產生虛假財務報告的動機,究其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利益和風險的權衡」決定了企業為什麼做虛假財務報告;二是「資訊不對稱」決定了企業為什麼能夠做虛假財務報告。
自1990年代全世界五大會計師事務所,開始就替顧客提供管理諮詢服務,即為其查帳客戶同時提供審計與非審計服務。由於管理諮詢服務之公費收入遠較查核業務為高,其潛在之市場讓五大會計師事務所除削價競爭外,對於查帳客戶偏好之會計方法,也漸選擇以默認應對。會計師就此之利益衡量,使獨立性漸受侵蝕。
企業出具虛假財務報告一旦被查出,其後果是相當嚴重的,可能造成公司經濟利益和社會形象的損害,日後成為被稽查的重點對象,造假者個人的經濟利益損失和法律責任的追究等。盡管如此,仍有企業為追求從而鋌而走險。加諸目前企業內、外部監管不力等因素,企業出具虛假財務報告被稽核的比率相當低,且對舞弊案之懲處力度不大。
三、 兩岸財務報告造假的主要手法
大陸有學者針對其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進行研究 ,本研究更加入近期台灣的舞弊造假手法加以比較。從理論上來說,舞弊最終乃須透過財務報告表達出來。表一說明了兩岸上市司財務舞弊案的造假手法。
表中列示的造假手法都是窗飾財務報告的做法。為了滿足不同的目的,會計人員會靈活採用各種不同的方法,使得財務報告符合管理階層之期望。茲將財務會計實務中,茲將常使用的財報舞弊方式說明如下:
1. 虛增銷貨收入
此乃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手法中最常採用的方法。如大陸紅光實業、黎明股份、銀廣夏等,--為了提高凈收益,從而達到配股或分紅等其他目的,管理當局於是透過製造某些虛擬的銷貨業務,從而高估其銷貨收入。
台灣2004年爆發的地雷股中,亦有多家上市公司以先設立人頭或空殼公司,再由地雷公司與這些人頭公司進行進貨及銷貨的交易,如此一來,就可「憑空創造」經營階層所要的漂亮營收數字,以近期降為全額交割股的升技為例,根據證交所資料顯示,升技2004年上半年自Top Rise等3家供應商進貨55億元,占總進貨金額之70%,同期間,銷貨至Sunfine等4家公司61億元,占總銷貨金額之71%,其中有高達41億余元無實際通關證明文件,此外,以上所提及7家進貨及銷貨公司都在香港注冊,且住址皆相同,明顯是設立來作虛灌營收的空殼公司。結果,升技2004年前3季的148億營業收入,近15億的稅後凈利及2.41元的每股稅後盈餘,絕大部份是造假作出來的。
2. 虛增應收帳款
虛增應收帳款可同時虛增銷貨收入。由於會計處理上只要有單據證明銷貨,便可認列營業收入及應收帳款,因此,某些公司為了增加營收,會刻意放寬銷貨政策,例如延長客戶付款期限、給予較多的折讓或利用有關出口貨物優惠政策,虛增收入等,使營業收入在短期間不正常地增加,這對公司的損益表有一定的美化作用。 例如,大陸51黎明弊案中,即為了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些擬銷貨業務和銷貨對象,不惜虛開銷貨發票,虛增收入。該公司所屬的營銷不能作進項抵扣的普通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2269萬元,而台灣的博達公司亦利用關系企業製造多起虛擬之交易。
表一 兩岸上市公司財務舞弊案的造假手法
虛增銷貨收入 虛增應收帳款 存貨價值的任意調整 會計政策利用 關系人或子公司交易 費用的轉移和調整
大陸紅光實業舞弊案 ★ ★ ★
大陸鄭百文舞弊案 ★ ★ ★
大陸張家界舞弊案 ★
大陸ST黎明舞弊案 ★ ★ ★ ★ ★
大陸大東海舞弊案 ★ ★
大陸銀廣廈舞弊案 ★ ★ ★ ★
大陸麥科特舞弊案 ★
台灣博達舞弊案 ★ ★ ★
台灣升技舞弊案 ★ ★ ★
台灣皇統舞弊案 ★ ★ ★ ★
台灣宏達科舞弊案 ★ ★
台灣太電掏空案舞弊案 ★ ★ ★
台灣中強電子舞弊案 ★ ★
1997年度大陸上市公司61.12%的應收帳款是其關系人交易 (見表二),其中與控股公司發生的應收帳款關系人交易達95.29億元,占總額的39.71%,與同屬控股子公司、集團附屬企業和兄弟公司之間發生的應收帳款金額為75.13億元,占總額的31.31%。值得注意的是,大陸上市公司關系人交易中應收帳款金額盈餘過大,顯示操蹤現象顯著。
關系人 交易筆數 交易金額(億元) 所佔比例(%)
直(間)接控股公司 291 95.29 39.71
從屬控股子公司、集團 145 75.13 31.31
附屬企業、兄弟公司、子公司 98 26.31 10.96
聯營、參股公司 207 17.47 7.28
合資公司 11 25.79 10.74
小 計 752 239.99 100.00
資料來源:蔣義宏、魏剛著,「中國上市公司會計與財務問題研究」,東北財經大
學出版社。
3. 存貨價值的任意調整
在銷貨收入不虛增的情況下,「盈餘管理」的焦點就著中在成本及費用兩個方面。銷貨成本的調整主要集中在存貨成本的調整,而存貨所包括的層面較廣,設計方法又多,乃為財會人員提供了很多虛擬財報的管道。假若,該產品需求不錯,在通路上的貨品銷售不成問題,對該公司將不會有負面影響,但是,若該產品在通路上出現滯銷的情況,不僅公司未來業績將受影響,之前異常增加的應收帳款,也有可能會變成呆帳,若通路商要求退貨,又是另一筆退貨呆帳,二者皆可能影響公司獲利狀況,台灣多年前生產電腦顯示器的中強電子,就是因此而關門大吉。
另外,台灣2004年中股市最大地雷之一的博達案,自1999年開始,即透過國內外人頭公司,以假買賣的方式做帳達141億元,由於當時手機概念股當紅,博達即大肆宣傳其所生產的砷化鎵未來應用在手機上的商機有多大,成長性有多高,為了圓這個謊,博達透過這些人頭公司,以假銷貨單進行堆貨,在進貨方面,則另外找了7家,自設2家原料供應商配合出貨洗錢,虛灌營收手法的手法與升技案如出一轍。
大陸部分則有麥科特公司透過偽造進口設備融資租賃合約,虛列固定資產9074萬港元;採用偽造材料和產品的購銷合約、虛開進出口發票、偽造海關印章等手段,虛增收入30118萬港元,虛構成本20798萬港元,虛構利潤9320萬港元。又如例如黎明進出口公司擅自將其本應在「委託發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裝業務,通過與被委託方對開發票的形式,進行銷貨核算,以虛增888萬元之銷貨收入。
4. 會計政策利用
有時上市司也會利用會計變動或會計制度和准則的漏洞來操縱利潤,如改變短期投資處理損益法及會計原則變動等。尤其在新制度剛出爐,具體作法尚未明確規范時,被利用造假的情況最多,如當企業被允許對各種資產提列減損准備時,這類准備就成為調節利潤的主要方法,此外當制度和准則中的某些特殊情況,需要主觀判斷或估計時,也容易被造假者利用,如或有事項的可能性的判斷,企業會根據自己的需要作出是否揭露、如何揭露的決定。所以,在造假方法中,重大事項的故意遺漏也被頻繁地使用。
5. 關系人或子公司交易
上市櫃公司除了可運用關系人或子公司交易虛灌營收外,亦可與這些關系人或子公司從事財務交易,以達到增加公司獲利或圖利他人之目的。例如:台灣早期的資產股利用關系人交易買賣農地或山坡地等圖利他人。近年來台灣的太電掏空案就成為這種財務操作的代表性例子。根據檢方調查,當時太電副總經理及財務長胡洪九,在民國82年到87年間,設立包括「中俊企業」等146家虛擬企業,再以太電為這些公司作擔保,由這些虛擬企業向銀行大筆舉債,得款後將這些款項轉往海外洗錢,再把債務拋給太電,導致太電損失達新台幣200億元,若折回現值,金額高達400億,大陸部分之關系人交易則絕大部分透過應收帳款產生,如上述之第二點所述。
6. 費用的轉移和調整
所謂費用轉移,是指延遲費用與外界第三者(可能是供應商、客戶,也可能是關系人)交易的入帳時間,以增加本期損益。另外,折舊費用的任意調整,資產減損或報廢時機的選擇,也可用來操縱損益。在大陸百文管理舞弊案中,公司上市後三年運用年度截止日前後之收入、費用的操蹤方法,任意沖減成本及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以累計虛增利潤約14390萬元。
四、 公司治理對虛假財務報告的防範
虛假財務報告的審計難度很高,需要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運用高度的正直性和責任感,以保證財務報表之品質。為此,國家的監理機構也應制定完善的審計程序規范,建立責任制度,以約束審計人員的行為。同時,應建立配套的激勵機制,提高審計人員待遇,激勵他們努力提高業務能力和水準。以下乃本文針對兩岸制度之建議:
1. 建立健全的外部監管體系
安隆案涉及財報舞弊及資產侵佔,擔任其簽證的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Arthur Anderson Co.,)因管理諮詢之業務考量,無法客觀地從事審計工作,反倒成為經營層舞弊的馬前卒。因此美國通過沙氏法案,對會計師痛下殺手,不再信任其「自律」,改以PCAOB直接監控會計師工作品質、執行會計師之管理懲處,會計師遂落入「他律」之手。因此兩岸應建立健全審計財稅、證券等監管體系,明確劃分各部門在打擊財務報告舞弊的職能范圍,使之形成有效的監管網路。隨著大陸傳統政府審計領域逐漸向民間審計開放,在增加業務渠道的同時,也自然帶來其他政府部門的監管,例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件」規定的「委託會計師對外資金融機構審計的管理辦法」,要求外資金融機構的設立必須聘請中國會計師,由其對外資金融機構財務報表進行法定審計,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對從事此項審計業務的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品質進行調查,並擁有處罰權。台灣目前已設有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全聯會評鑒委員會(財政部)、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等,但懲戒、或訂定會計准則,多依證期局之要求,被動從事。且證期局人手不足,形成懲戒輕、會計准則訂定慢。或許,證期局應效法PCAOB,名正言順地讓會計師公會繳械,並撥補足額經費,制定財會准則、
審計准則、強力監督會計師之查核品質、速懲怠忽,才可能遠離博達風暴。
2. 內部監管
董事會被認為是解決管理階層潛在自利誘因及不適任問題之適當方法,其特色是設置獨立董事及各種不同功能之委員會。一般認為,獨立董事制度之功能有三:1.提升經營績效;2.汰換不適任之經營者;3.對違法經營或利益沖突交易等道德危險之監督。目前,美國雖僅有密西根州公司法明文規定公司應設獨立董事,但實務上美國多數大型發行公司之董事會,有半數以上之成員階為獨立董事。
因此,兩岸企業有先建立完善的董事會制度,加強公司治理機制的有效性,從而抑制虛假財務報告。如前所述,亞洲企業董事會的成員大多數是企業的經理層,內線交易現象嚴重。如何提高董事會成員的獨立性和專業性,將是兩岸企業董事會制度急需解決的問題。董事會功能的強化有助於強化企業財務報告體系及內部控制制度,從而杜絕董事會授權的虛假財務報告的發布。
其次,在健全董事會制度的基礎上,有效建立企業內部管理和會計制制度。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目前已為現代企業科學、有效管理、合法營運的重要標志。只有董事會制度的完善,內部審計才能具有其應有的獨立性,從而發揮內部監督職能,以抑制虛假財務報告的發布。
3. 會計師必須就管理當局對內部控制之評估結果出具查核意見
台灣目前系由證交法及其施行細則、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對上市(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對上市(櫃)公司重大訊息記者會作業程序」、「公開發行公司網路申報公開資訊應注意事項」等予以規范,公司應依規定須將重大訊息內容或說明輸入證交所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執系統,以減少投資人資訊不對稱現象。台灣之公開發行公司如有關系企業者,應依規定編制關系企業三書表,此外,兩岸的公開發行公司除應於財務報表揭露海外投資及大陸投資資訊外,以公司對轉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力者,再揭露其被投資公司從事資金貸放、背書保證、重大資產、交易關系人交易等資訊。
4. 同業評鑒方面
台灣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設會有業務評鑒委員會,負責評鑒規則之制定及會計師之評鑒,而評鑒委員會之組成,除會計師代表外,尚包括政府機構代表及學者專家,不會有由會計師完全主導之情況。大陸的財政部門是會計和會計師業的主管部門,有責任整頓會計秩序、加強會計監管。而大陸的會計師協會作為會計師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未來將更密切與會計師、政府等有關部門的聯系,進而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
五、 小結
當前,兩岸的市場經濟發展還不夠完善,證券市場、審計市場、經理人員都存在許多問題。在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國家審計的監管是必要的。所以,針對虛假財報告審計,應充分發揮國家審計的監督運作,利用會計師的獨立性、權威性,以維護會計資訊使用者的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做為一個優秀的會計師,必須客觀地評估所觀察的情況及搜集的證據,並對於任何潛在的負面指標或跡象,保持專業上應有的注意,以確保財務報表無重大不實的表達。對於值得懷疑的問題或線索,能鍥而不舍深入了解受查單位之經營、財務情況及產業特性,財務報表之審計目標雖為財務報表的允當性,但會計師揭露重大舞弊仍是責無旁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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