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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治理論

發布時間: 2020-12-21 06:19:13

⑴ 矯正社會工作這門課程第一章 矯正社會工作的思想理論淵源的知識點有哪些

矯正復社會工作這門課第一章制 矯正社會工作的思想理論淵源的知識點包含章節導引,第一節 人類社會對於犯罪原因的探究歷程,第二節 人類社會刑法觀念及其刑罰制度的歷史變遷,第三節 當今世界刑罰輕刑化和非監禁化的發展趨勢。

⑵ 兒童行為矯正的理論依據是什麼和什麼

《兒童行為矯正》包括了行為矯正概述、行為矯正的理論基礎、間歇強化(上)——維持行為的間歇強化、間歇強化(下)——減少行為的間歇強化、塑造、漸隱、鏈鎖、應答性條件反射原理的應用等。

⑶ 監獄學基礎理論中有關服刑人矯正的理解的作文

你有沒有被別人在背地裡說壞話?而且還是玩的很好的朋友?我試過,它就發生在我身邊。
阿綸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小學同學。我小學二年級轉學過來,誰都不認識,她,我覺得她很活潑,和人相處比較容易,人也不錯,我就跟她玩的最近。上了初中,她也跟我一個班,不太容易融入陌生環境的我也是選擇和阿綸玩。我們成了基友關系。可是,最近發生的事讓我不得不認識到她變了。我的同學和朋友鬧了點小矛盾,關於友誼的一些碰撞,其中是阿綸打的小報告引起的,挺容易解決的,本來是兩個人的事壯大到兩個群體的事,兩群人對立著。我和阿綸站在兩個不同的立場上,從那時開始我們沒有說過一句話,在宿舍也是誰也不理誰。我感覺到有點孤獨。我跟宿舍的人說了是阿綸打的報告才引起的這件麻煩事,整個宿舍都很沉重。
宿舍的人知道是她這樣沒有理她,她覺得很委屈,說我們宿舍人排斥她。明明沒有的好嗎。還在QQ上罵我是狗,還牽扯到宿舍,罵全宿舍是狗。我不知道她怎麼想的,但事實並沒有啊。這讓我很苦惱,五年小學同學的感情就換來這樣的友誼?小學不是關系很好的嗎怎麼現在說翻臉就翻臉?小林知道了這件事後,跟我說不要在意阿綸就是這樣,安慰我不要理她就行了,說有她和其他小學同學在背後支持我,沒必要擔心沒人跟我玩。我當時心裡就暖暖的。
是啊,有你們這些好朋友在我身邊,我還擔心沒人願意跟我玩干什麼?有了你們這些小夥伴,我不孤獨,你們的愛我感受到了,是溫暖的,友愛到處都有,只是我沒有發現,但是我現在找到了,我生活在友愛中。

⑷ 犯罪習性矯治!

暴力型罪犯心理嬌治對策探折
時奇文 李秋香
摘要
隨著社會的發展, 罪犯心理矯治成為適應斷形勢的一個重要改造手段我國幕力犯罪的數量不斷增多, 在給社會的德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威脅的同時, 也給矯治工作帶來了困難監內在鉀犯中基力型罪犯所佔的比例日趨加大, 已成為監獄改造中的突出問題對基力型罪犯進行心理矯治, 應結合其在服刑期間的心理特點採取適宜的心理嬌治模式在監獄改造工作人員的幫助下, 充分發揮暴力犯的主觀能動性, 進行積極主動的改造並且將心理嬌治與犯罪習性嬌治進行有機結合, 用正確的方式教育、引導, 消除其主觀惡性, 促使罪犯重新社會化
關鍵詞:暴力型罪犯 心理特點 矯治對策
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識:A 文章編號:1009-0592(2008)02-261-02

隨著社會上暴力犯罪的增多, 監獄內在押犯中暴力型罪犯所佔的比例也日趨加大。暴力型罪犯在改造中所具有的攻擊性, 正日益成為影響監管安全的主要隱患。對暴力型罪犯教育改造的好壞, 直接影響著監管改造工作能否順利進行, 也關系著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在暴力犯的改造中, 心理矯治處於主導地位和決定性作用。所以, 更有效的對暴力犯進行改造, 應首先對其心理加以矯治。罪犯心理是指那些通過一系列刑事訴訟程序, 被人民法院認定有罪並判刑,己被交付監獄、勞教場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的犯罪人的心理。加強對暴力型罪犯的心理改造, 對確保監獄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穩定, 增強教育改造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提高改造質量, 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攀力型罪犯在改造中的心理特點
(一)固執、偏激、抵觸心理強
由於暴力犯長期受不健康心理的支配, 對現實社會尤其是社會制度不滿, 在思想上表現為頑固不化、固執己見, 在行為上表現為反抗、懷疑、消極等, 因此在改造期間認罪悔罪意識差。由於認知水平低下, 對事物的全部和實質不能正確把握和認識, 辨別是非的能力差。對待和看待事物, 往往只看一點, 不計其餘。大多數暴力犯在其錯誤偏激思想的支配下, 對消極的社會現象持認同和肯定的態度他們觸犯刑律受到懲罰後, 不但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對社會、家庭和他人造成的危害反而錯誤的認為社會對自己不公平。在改造中, 排斥和抵觸監獄改造政策不服監獄千等的管教, 甚至對抗監獄的一切監管活動以致發生嚴重的反改造行為。與他人交往容易產生疏遠關系、敵對情緒, 出現心理上的距離。
(二)悲觀厭世心理表現突出
暴力型犯罪由於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大, 因此刑期一般都比較長,投入改造後, 多數罪犯因罪惡深重、刑期漫長, 表現出絕望的心態, 導致不信任、拒絕或自卑等反應。有的感到刑期漫長、前途無望, 整天悶悶不樂, 驚悸不安也有的罪犯自甘落後, 缺乏自覺改造的積極態度,破罐子破摔, 混刑度日。還有的罪犯把自己封閉起來, 拒絕與他人接觸, 表現出痴、呆、傻的「 精神病」症狀。
(三)改造意識淡薄, 功利思想突出
暴力型罪犯, 改造意識淡薄, 在改造中往往是只求過得去, 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傾向明顯。在改造過程中, 功利意識突出, 只享受權利, 不履行義務。有的罪犯甚至和監獄民苦討價還價如果沒有好處和實惠, 則消極改造。這些罪犯, 完全忘記了自己的罪犯身份和作為罪犯應履行的義務。
(四)情緒不穗定, 易激動, 易沖動, 危險性大
在暴力型罪犯中, 青壯年居多, 這些罪犯中相當一部分人, 神經系統的興奮過強, 缺乏對社會、集體、家庭和他人的責任感, 法制觀念淡薄, 遇事易沖動, 自我控制力差, 且不計後果, 突發性強, 危險性大, 在很多時候因很小的事就可能引起情緒的急劇變化, 短時間內出現激動狀態, 喪失理智。
二、暴力型罪犯心理矯治對策
(一)選擇適宜的心理矯治模式
我國監獄罪犯心理矯治在實踐中主要有四種模式發展模式、醫療模式、改造模式和全員訓導模式。發展模式以健康為向導, 專業矯治人員用發展健康的觀點看待罪犯, 注重挖掘罪犯的心理潛力, 以提高罪犯的自我認識和生活質量。醫療模式中, 專業矯治人員以醫生和專家的角色將罪犯視為病人, 注重對罪犯心理疾病的診斷和分析, 並制定治療方案。改造模式是監獄罪犯心理矯治模式中最常見的一種,它集心理咨詢、法制教育、思想教育為一體, 以心理輔導和思想教育為主導, 以咨詢、談話、教導的方式摸清罪犯的心理狀況和思想脈搏, 以促進改造的針對性這一改造模式的主體相對廣泛, 不以專業心理矯治人員為限最後一種是全員訓導模式是指全體監獄人民等察投身罪犯心理矯正工作, 著眼於對罪犯心理訓練和發展指導, 要求干替全員提高改造工作的心理策略水平, 在罪犯服刑期間和所有改造場合,全面負起對罪犯全員的心理訓導責任, 科學的將心理訓練和發展指導活動容入日常的改造工作中來。
綜觀這四種心理矯治模式的內容和特點, 結合攀力犯的心理特點, 筆者認為, 對暴力型罪犯的心理改造以發展模式和改造模式結合為宜。暴力犯比較固執偏激生活態度消極, 悲觀厭世的心理居主導地位, 抵觸心理強, 情緒極不穩定, 這些主要心理特徵決定了對暴力犯的改造不應以暴治暴。應在發現問題的基礎上, 採取平等的發展觀對待他們要具有比其他罪犯更強的耐性、寬容和親和力。
暴力型罪犯一般性格惡劣, 服刑期也較長所以對他們的心理矯治工作不可能一氣呵成。應結合其在不同時期表現出來的不同特點, 分階段的進行在將暴力犯投入監獄的初期, 應以改造模式為主因為在這一階段, 罪犯剛入獄, 監獄工作人員尚對其心理特徵沒有具體把握, 只有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 才能發現這些罪犯所普遍具有的心理特徵以及每個罪犯的個體特徵, 以增強以後矯治工作的針對性。改造模式將心理咨詢、法制教育、思想教育融為一體, 並且, 在這一矯治模式中, 矯治工作者的專業性相對較低。這種矯治模式的目的是摸清罪犯的心理狀況和思想脈絡, 這就為以後有針對性的改造和矯治打下了基礎。在這一時期, 通過對暴力犯進行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 使其得到初步改造。但是由於這一矯治模式主體的專業水平不高, 在現實的矯治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問題。如矯治人員與暴力犯進行交談過程中有時忽略了他們的感受, 尤其是與消極悲觀、易激動的罪犯談話時。還會發生沖突, 不能耐心細致的傾聽罪犯的傾訴等, 這些情況是改造模式在實際操作中常犯的錯誤。所以, 在對暴力犯進行矯治中僅采此模式是完全不夠的, 會使矯治工作失去針對性。
在改造模式進行一段時間後矯治人員已經對暴力犯的整體及個體的心理特徵有了初步的了解, 這時如果再採取改造模式已經不能實現改造的效果, 所以, 應轉變改造模式, 採用發展模式。這種發展的改造模式的專業性很強, 實施主體為專業心理咨詢員, 在矯治過程中, 以健康的心理為向導, 挖掘罪犯的心理潛力, 提高罪犯的自我認識。在這種改造模式中, 矯治人員能抓住攀力犯的心理特點和個性特徵, 能以平等的身份與罪犯建立良好的咨詢關系, 非常注重尊重罪犯的人格, 傾聽他們的傾訴, 也不會隨意給罪犯貼上有「 某某疾病」的標簽, 從而減輕了罪犯的心理負擔, 降低了他們的抵觸情緒, 能讓他們在交談過程中敞開心扉, 表薄其真實的內心世界以平等的朋友身份給其提出建議, 給他們一種內心深處的歸屬感, 反抗、抵觸情緒減弱, 有利於進一步的改造。這一矯治模式最大的特點是充分尊重暴力犯的人格,以平等身份與之交流, 矯治人員也不會將自己扮成專家、醫師或教師、父母的身份, 強行向罪犯灌輸自己的理論、看法和價值觀念。這種心理矯治模式是對暴力犯心理矯治的優化選擇, 是一種適宜的矯治方式。
(二)主動嬌治與被動矯治相結合, 以主動矯治為主
通過基力犯在服刑改造期間表現出來的心理特點, 可以看出, 在這四種主要心理的驅使下, 暴力犯很少主動去監獄的心理咨詢處尋求幫助進行心理咨詢, 悲觀厭世的心理使他們消極的對待外界的一切,演薄的改造意識使他們在獄中得過且過, 強烈的抵觸心理阻止他們與監獄工作人員交流。所以, 在這種情況下, 心理咨詢室於他們而言形同虛設。有些暴力犯在服刑期間可能會主動尋求幫助, 進行咨詢, 或者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這畢竟是少數, 日趨增株的暴力犯罪和日漸增多的暴力犯加大了監獄的改造難度, 而暴力犯的難以改造性又成為監獄安全的一大障礙因此, 對暴力犯的改造應根據其不同於其他罪犯的心理特徵, 採取適合的心理矯治方式。與社會公共准則相悖離的反社會的生活態度是暴力犯共有的本質特徵, 表現為他們低劣的思想素質, 缺乏嚴肅的生活態度缺乏社會責任感在處理個人和社會、個人與他人的關系中, 遵循自我中心的個人主義思想, 行為放盪不羈, 無視社會規范和法律, 守法意識淡薄, 一些正在服刑的犯罪人在進入監獄這一特殊環境時, 其反社會的意識並未立即消失, 而會暫時潛伏起來, 這時如不及時給予矯治, 就可能使其反社會的心理態度朝惡性方面轉化, 並逐漸膨脹。。所以, 在對暴力犯改造的初期, 監獄矯治人員要充分發揮改造的主動性, 改變以「 暴力犯走進咨詢室」為主的心理矯治方式, 而是「 咨詢員走出咨詢室」 , 讓監獄內的專業矯治人員在罪犯矯治的前期階段起主動主導作用。矯治人員根據前期改造過程中總結出來的基力犯的集體心理特徵和個性傾向對有相似或相同心理特徵的罪犯進行分組, 有針對性的根據每組罪犯的心理特點制定相應的矯治計劃矯治人員可以分組進行, 到罪犯中間去主動與他們談話交流, 挖扭他們內心向善的本質, 以利於下一步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在交流過程中, 矯治人員要注意與他們談話的語氣、語調, 認真觀察罪犯的情緒波動, 要控制他們的暴力情緒, 避免與他咐」發生沖突, 要保持充分的耐性和親和力。這時候矯治人員不適宜採用醫療模式進行矯治, 因為給他們帖上有「 某某疾病」的標簽會激化暴力犯與監獄改造工作者的矛盾, 加深他們的反抗心理, 增強改造的難度。矯治人員主動與暴力犯進行交流一段時間後某些罪犯的心理可能會有所改善, 這時應抓住他們在這一時期易動搖的心理特徵, 鼓勵他們與人交流, 讓他們自己走進心理咨詢室。在這一階段, 應以暴力犯的主動改造為主導, 專業矯治人員起配合和幫助作用, 讓罪犯發揮主觀能動性, 主動的去改造自己。在罪犯進行主動改造的過程中, 心理矯治員予以監督,以防他們在矯治過程中發生思想和行為的偏差。這一階段應是改造的主要階段, 注重以罪犯為中心, 重點把人的主觀能動性和人性放在重要位置。在此階段的教育過程中, 監獄干苦以及心理矯治員不能再扮演道德權成和說教的角色, 而是起管理者、組織者、指導者、幫助者和促進者的作用。罪犯是信息加工的主體、是意義的主動構建者, 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動接受者和被灌輸的對象。
(三)犯罪心理矯治與犯罪習性嬌治相結合, 突出心理矯治
對監獄中服刑暴力犯的矯治是通過犯罪心理矯治和犯罪習性矯治得以實現的暴力型罪犯的犯罪習性矯治也是罪犯改造過程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犯罪習性是長期或多次實施犯罪而形成的動力定型, 往往表現為慣犯、累犯的行為特徵具有犯罪習性的暴力犯在實施犯罪的場合, 不需要外界刺激等犯罪誘因的作用, 沒有明顯的意志選擇過程, 這也是暴力型犯罪數不斷增加和重新犯罪率不斷升高的重要原因。這種習性一旦形成, 暴力犯就容易保持犯罪的沖動, 他們的犯罪動型總會處於主導地位, 而罪責感、憐憫心總是難以調動。所以, 對暴力犯應將心理矯治與犯罪習性矯治進行有機結合, 以心理矯治為主, 因為如果罪犯心理得不到矯治犯罪習性也會很難改變。通過心理矯治促使暴力犯心理發生良性轉化, 形成不再犯罪的心理機制, 自我覺醒, 改變不正確的社會態度, 重塑健全人格, 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形成他們對社會的罪責感和憐憫心。在罪犯心理得以矯治的荃礎上, 改變犯罪動型佔主導地位的局面, 使其罪責感和憐憫心處於主導地位從監禁刑的封閉特點看, 罪犯被剝奪自由是一個法律事實,他們中間的大多數仍將回歸社會則是客觀結果, 。所以, 這就要求對暴力犯進行犯罪習性矯治, 在監獄中進行新的行為訓練, 如嚴格的紀律訓練、健康的集體生活訓練和精神文明訓練, 促使暴力犯培養適合需要的動力定型, 以適應社會生活。
三、我國監獄擠力犯心理矯治存在的問題和前景展望
(一)我國目前對基力犯的心理矯治忽視個體間的差異, 在理論和實踐上基本上處於引進和模仿西方模式的水平上
我們在教育改造罪犯的實踐中, 重視群體共性教育, 忽視個體間的差異, 是普遍存在的現象雖然也重視個別教育工作, 但是, 這種個別教育沒有認真系統地研究罪犯個性特徵、個體需求及價值取向, 缺少針對性的教育措施, 個別教育多半流於形式所以, 在以後對罪犯進行心理改造的過程中, 不斷增強矯治措施的針對性。我國目前在罪犯心理矯治的理論和實踐方面, 基本上處於引進和模仿西方的理論和模式的水平上。這種引進和模仿固然重要, 但要注重在引進和模仿的基礎上進行本土化。所謂「 本土化」 , 是指我們在引進國外有關心理矯治理論和方法的同時, 應考慮我國的社會背景、傳統文化、社會價值取向和中國人的人格特徵, 考慮我國罪犯改造工作的成功經驗和現實狀況, 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罪犯心理矯治的理論和方法體系嚴所以, 我國應在繼承傳統心理矯治方式的基礎上, 結合中國暴力犯的人格特點和心理矛盾, 對西方心理矯治的理論和方法加以適當的改造和調整, 總結和應用我國監獄幾十年來改造罪犯的成功經驗, 建立我國獨特的罪犯心理矯治體系和模式。
(二)我國幕力犯心理矯治工作還缺乏一支高素質的專業隊伍
目前我國監獄暴力犯心理矯治缺乏心理學專業人員, 並且是少數干替矯治少數罪犯, 心理輔導局限於專業的訓練室和咨詢室。前文提及的全員訓導模式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提出的。全員訓導模式主張將傳統經驗與心理訓導相結合, 在日常生活和平凡小事上對攀力犯進行文化滲進、潛移欺化的影響, 逐漸轉化罪犯的立場和觀點。這種罪犯心理矯治模式是我國對罪犯進行教育改造的理想模式。這一模式實現的前提是每一位監獄干苦在作為管理者、教育者的同時, 還是一名心理學專業人員。但目前我國監獄干苦的整體素質和監獄心理專業人員的數量尚不適合建立這種改造模式。所以我們應在監獄干苦中培養大量的心理矯治工作的專業人才, 壯大監獄罪犯心理矯治工作者的隊伍, 提高心理矯治工作者的素質, 以實現全員訓導這一理想的心理矯治模式

⑸ 如何利用兒童心裡發展理論矯正幼兒行為

一、兒童說謊行為的原因分析 (一)、因為兒童的認知能力與思維能力都未發育完善,而容易導致模仿心理。 這是指在幼年的孩子身上,由於認知能力和思維能力都未發育完善而分不清自我與環境,以及事物的真偽。例如,3歲的麗麗上了幼兒園,她總是把自己喜歡的玩具偷偷拿回家。當老師和父母發現後,麗麗大哭大叫說:「這是...我的玩具!」麗麗當著老師家長的面還撒謊。這一事例表明由於認知水平和語言能力的局限,對於發生的事情表達不準確,或者對物品的歸屬概念模糊,認為自己喜歡的東西就是自己的,他出於無意會造成許多說謊的假象。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對事實和虛構的界線分不清,逼真的想像力會令孩子對事情誇大其辭編造謊話。正因如此在兒童期間,他們很容易就產生了模仿的心理。兒童最喜歡模仿的對象大都是他們心中最重要的人物,比如老師、家長、親人等等。他們也喜歡模仿與他同性別的玩伴。兒童的模仿性很強,父母老師的一些行為不經意就會對孩子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二) 因害怕教師和家長的訓斥、打罵而說謊 兒童對周圍的一切事物都感覺非常好奇,尤其是他們在家裡時,剛買回來的東西時,好奇心重的他們 非要自己親自動手拿一拿,仔細看看、玩玩,往往一不小心就會弄壞了東西。這時由於兒童內心緊張而產生了恐懼心理,害怕受到父母的訓斥和打罵,而不知不覺地開始說謊。因為有些家長和教師,經常對犯錯誤的兒童打罵、訓斥,久而久而,兒童心理就會產生恐懼,而想迴避教師的訓斥,家長的打罵,他們就自然會有說謊來蔽示自己的錯誤。這也就要求我們教師、家長應該正確的對待兒童犯錯誤時的教育方式,不能只是一味的以打罵、訓斥來解決。 (三) 因教師和家長的教育不當,使兒童有自私、報復、反叛心理而說謊。 說謊是一種不誠實的行為,而發現兒童說謊時,做為教師和家長這第一監護人應該及時教育,以便改正兒童的這種錯誤行為。但是有時造成兒童說謊的原因,往往就是得到教師和家長的教育不當而導致的。有些兒童說謊的目的就是為了得到教師和家長的同情和支持,以便滿足自己的報復慾望。如小明學生本來是因為發生矛盾,自己先動手打人,但吃了虧卻在教師和家長面前說是別人先打他的,指望師長去懲罰對方。還有些兒童對某人產生敵對情緒就用說謊來底毀他人,甚至嫁禍他人。比如自己打破了的東西,卻指責是別人做的等等。也有兒童為了對抗父母的監護和干涉,以保護自己的內心世界,也常發生說謊與欺騙的行為。以上所說的都是指兒童有報復,反叛心理而說謊的兒童。因自私而說謊的兒童如有些兒童由於環境及教養因素,使之可以從說謊中得到益處,常採用說謊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和願望。比如孩子想要一雙溜冰鞋等體育用具,回家卻說是體育老師要求買的,家長因為支持孩子努力學習,時而會滿足孩子的要求,孩子們的自私心理自然就得到滿足,這也是常見的說謊原因之一。 (四) 因某種願望而說謊,主要從虛榮心、好奇心、自尊心這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兒童做為自己的一個獨立個人,一定會有一些自己的想法、願望,從而為滿足自己某方面的要而說謊,第一為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說謊的,孩子把說謊作為獲取他人注意或贊賞的手段,認為謊話能提高自己在同伴心目中的地位,他們並沒有想過後果會是怎樣。比如有的孩子會無中生有,說某個假期自己去過某地旅遊,怎麼樣好玩,做了多麼開心的事,使同夥羨慕他,從而樹立在同伴們心中的地位。有的孩子會誇張的描述自己家裡如何的有錢,父母是如何的政府領導等等。都只是孩子的虛榮心在作怪。第二,有些兒童因為好奇心強而說謊。有的兒童覺得騙人很好玩,便經常捉弄人。如有些孩子對同伴說「老師叫你去那裡」或「你媽來找你」,等等;有的孩子甚至這樣騙家長教師。其實好奇心強的他們並沒有惡意。第三種因兒童的自尊心而說謊的。因為自己做了某件難看的事,或者做錯事,擔心說了事實會被別人嘲笑,瞧不起,就產生了說謊的念頭。例如,孩子在上課時看小說書被老師罰,可在同學面前說書老師借走了,他沒有被罰等等話語。有的孩子父母作風敗壞,可當同學說起父母時,他總是以假話來隱瞞事實,有的孩子在學校淘氣和同學打架,臉上受傷,回家騙家長說是自己不小心碰的等。 (五) 因怕不受信任、被誤解而說謊 有時父母和教師會對孩子說的話表示懷疑,經過幾次後,孩子怕自己會受到誤解,不信任,就寧願以謊話來代替。特別是在心裡反抗期尤為突擊。例如一個平時成績較差的學生通過努力,在一次測試中獲得不錯的成績,而老師就質問孩子,懷疑孩子這次成績有作弊行為的,使孩子心裡產生很大的陰影。還有的孩子平時很調皮,經常喜歡拿別人的東西,當老師發現某同學東西不見時,就誤解孩子,久而久之,他們就會用欺騙的手段來跟老師對話,以便老師相信. 二、兒童說謊行為的矯正方法 (一)、對待兒童說謊行為進行矯正必須要以預防為主的原則。 兒童說謊的因素有很多,但總的來說兒童的說謊行為是可以在發生之前就可以改正的。所以這就要求父母和老師對兒童說謊行為有個清楚的認識,不要認為兒童說謊不是什麼嚴重的問題,也不能認為兒童說謊和大人的行為無關,從而聽之任之,不管不問。兒童時期,孩子們思想都很單純,就像一些白紙,可塑造性很強,這就要我們教師家長要在孩子平時就灌輸正確的思想,令孩子們可以健康快樂的成長。兒童時期如果養成了說謊的習慣,那麼長大後就很難糾正,而且在這種行為的基礎上,可能會演變成嚴重的罪行。毫無疑問,兒童說謊行為的預防是多麼的重要。兒童的認知能力差,模仿性強,兒童說謊並無惡意,可謊話成為習慣,後果不堪設想。在認清孩子們的說謊行為後,再針對各種原因進行講解、糾正。說謊是孩子們必犯的一種不好的行為,做為教師和家長就必須正確面對兒童說謊這種行為,要做好教導做用,教育兒童做個誠實的好孩子,養成說真話,有良好習慣的好孩子,從而預防孩子說謊。 (二) 教師和家長要做好榜樣,減少孩子仿效的機會。 家長和教師做好孩子最為親近的人,都必須要講老實話,辦老實事,有了缺點和錯誤要大膽承認,認真改正,為孩子樹立誠實的好榜樣,時時處處都要以身作則,做到「言出必行,行必果」提高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不要輕易許諾,哄騙孩子。古羅馬教育家昆體良說:「經由訓誨的途徑是長遠困難的,經由榜樣的途經是簡短能行的。」年幼的孩子處於心理發展上的「圖譜」時期,孩子把成人的行為表現看成是一些「圖譜」,按照「圖譜」模式來調整自己的行為,因此老師和家長都應注意起好示範帶頭作用。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老師的一言一行對學生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要求學生做到的老師必須自己先做好。正如德國教育家第斯多惠所說:「教師本人是最直觀的最有教益的模範,是學生最活生生的榜樣。」而孩子進行優良傳統教育的時候,家長也必須加強自身道德修養,以身作則,言行一致,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在孩子面前信守諾言,說話算話,否則有句古話叫「己不正,何以正人」 (三) 營造良好的環境與氛圍,養成孩子有說真話做誠實人的好習慣。 孩子年幼,自己無力創造良好的環境,只能在成人提供的環境中活動。兒童說謊跟環境有關密切的關系,現在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父母因忙於工作,經常留給孩子一個人在家,或者把孩子放在外婆家,因老人們非常溺愛孩子,聽之任之,很容易導致孩子養成環習慣。一般來說,孩子年齡越小,越會把自己所想的,所做的如實告訴家長、教師。但有很多時候孩子會帶來壞消息,而這是家長、教師所不願聽到的,比如「他在外面打架了」,「考試成績差」,「

⑹ 曹玉文提出的手法矯治法指的是什麼

手法矯治法,根據中醫學、西醫學治療脊柱、骨關節、肌肉組織損傷的理論和原則,在「正內牽扶正」的原則上創容立的手技正骨矯形的治療方法。手:指人的雙手;法:指法門、法術、法式、法則、法治、法度之意;矯:指矯治、矯形、矯正之意;治:指治療、治理、治病救人之意;手法:指手技與技能、技巧技法;手法矯治:指用手和相關的方式方法運用在矯治、矯正、矯形等時機操作中的治療方法。

⑺ 淺談罪犯矯治中的心理治療方法

罪犯(勞動教養人員)心理治療
罪犯心理治療是矯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難度最大、專業性極強的一項專門技術。
第一節 罪犯心理治療概述
一、概念;
專業人員運用醫學和心理學方面的理論和技術對心理障礙較為嚴重的罪犯(勞動教養人員)所進行的治療活動。
心理治療是與軀體治療相對應的一種治療方法。既然罪犯是心理障礙與其他各種精神疾患的高發人群,其犯罪心理的形成又往往與心理疾患有關,因此在其服刑改造過程中,心理治療是絕對必要的。
罪犯心理治療包括四個不可缺少的要素:
1.實施治療者——心理醫生或其他心理學工作者;
2.被治療者——罪犯中的神經症患者、人格障礙者、情緒或行為障礙者、精神活性物質(酒、鴉片類毒品、致幻劑、興奮劑、鎮靜催眠葯)成癮者或 其他心理障礙者和有變態心理者;
3.治療手段——語言、文字、表情、態度、動作、姿勢、行為、治療者形象、與被治療者人際關系、治療場所環境及裝飾等;
4.治療目的——促使心理疾患康復,消除變態心理、消極情緒和異常行為,恢復心理健康和重塑健康人格,提高社會適應能力。

二、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的區別;
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就其專業性來說,是共同的,都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操作。兩者在工作對象、工作方法也有一定重合,但有較大區別。
1.對象不同:心理咨詢對象廣泛,可以是正常人(來訪者),也可能是病人,較多的精神正常但遇到困惑、感受到困惑的人;心理治療對象主要是輕度或中度的人格障礙與精神疾病患者。
2.任務側重點不同:咨詢的任務主要促進來訪者成長,強調發展模式,幫助來訪者實現最佳潛力,為正常發展消除障礙,重在預防,在危機之前給予干預;心理治療多是幫助病人彌補過去已形成的傷害更多強調某些治療方法所針對的適應症,解決發展結構障礙的改變。
3.工作情景不同:心理治療多在臨床或醫療情景(醫院、診所)中進行;咨詢除此外范圍更廣。
4.工作方式不同:咨詢應用更多的方式介入到來訪者的生活環境中,與來訪者的家庭親友取得聯系,設計組織學習班和各種團體活動;心理治療更多為會談,有時輔用葯物治療。
5.其他不同:咨詢者稱為咨詢家,會期較短;治療者稱為治療家,會期較多,時間較長。

三、罪犯心理治療的目標
1.解除心理症狀
罪犯精神不適症狀或心理問題存在,造成了心理上的痛苦,嚴重影響了他們的學習、生活和勞動,因此通過心理治療要消除罪犯的精神痛苦和解決罪犯內心沖突,恢復其正常的社會功能。
2.疏導消極情緒
通過治療,消除罪犯的疑慮、緊張、焦慮、痛苦、悲觀、抑鬱、絕望、不滿、怨恨、敵對等消極情緒,促使罪犯恢復心理平衡,形成良好的情緒反應方式,保持積極的情緒狀態。
3.增強自我控制能力
通過治療,使罪犯能夠主動地、有效地調節情緒與行為,在遭遇劇烈的精神刺激是,不致產生情緒沖動和爆發性行為,尤其要防止激情性犯罪行為的發生。
4.消除不良行為和建立新的良好行為模式
通過治療,改變罪犯有害的行為習慣,消除罪犯存在的各種不良行為,培養罪犯形成良好的行為反應模式,增強罪犯對各種情境的行為適應能力。
5.增強社會適應能力
通過治療,增強罪犯對環境的耐受力和適應力,改變其不良人際關系,教給他們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的各種方法,避免在今後因為人際關系適應不良而產生新的違法犯罪行為。
6.重建人格系統
通過治療,幫助罪犯正確了解和認識自己的心理與行為問題及其對社會的危害和產生的原因,明確對待他們的正確方法,使罪犯重新建立起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的正確觀念,提高罪犯的認識能力,培養罪犯形成正確的思維模式,能正確對待和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促進人格成熟。

第二節 罪犯心理治療的主要類型和技術
心理治療的方法太多,有人總結多達400餘種,現在許多方法有相互融合的趨勢,很多方法可以互相取長補短,揚長避短。

一、認知療法(Congnitive therapy)
認知療法於20世紀60—70年代在美國產生,是根據人的認知過程影響其情緒和行為的理論假設,通過認知和行為技術來改變患者的不良認知,從而矯正適應不良行為的心理治療方法。
認知療法是根據認知影響情感和行為的理論,通過認知和行為技術來改變被治療者歪曲的、不合理的、消極的信念、認識或思想,通過認知的改變,矯正消極的情感和行為的一類心理治療方法。
認知療法是新近發展起來的一種心理治療方法,其著眼點放在患者非功能性的認知問題上,企圖通過改變患者對己、對人或對事的看法與態度來改變並改善所呈現的心理問題。
代表人物貝克(A•T•Beck)「適應不良的行為與情緒,都源於適應不良的認知,因此行為矯正療法不如認知矯正療法」
艾利斯(Ellis)認為,經歷某一事件的個體對此事件的解釋與評價、認知與信念,是其產生情緒和行為的根源。因此不合理的認知與信念
認知療法不同於傳統的行為療法,因為它不僅重視適應不良性行為的矯正,而且更重視改變病人的認知方式和認知、情感、行為三者的和諧。同時,認知療法也不同於傳統的內省療法或精神分析療法,因為它重視目前病人的認知對其心身的影響,即重視意識中的事件而不是無意識。內省療法則重視既往經歷特別是童年經歷對目前問題的影響,重視無意識而忽視意識中的事件。
認知療法的基本觀點:認知過程及其導致的錯誤觀念是行為和情感的中介,適應不良行為和情感與適應不良性認知有關。心理醫生的任務就是與病人共同找出這些「適應不良認知」,提供「學習」和訓練方法矯正這些認知,使病人的認知更接近現實和實際。隨著不良認知的矯正,病人的心理障礙逐步好轉。
由於文化、知識水平和背景的差異,人們對問題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和認知。「認知」是指一個人對一件事或某對象的認知和看法,對自己的看法,對人的想法,對環境的認識和對事的見解等。
如:同樣一所醫院,小孩可能認為是「可怕的場所」;一般人認為是「救死扶傷」之地;老年人會認為是「進入墳墓之門」,所以關鍵不在於「醫院」客觀上是什麼,而是被不同的人認知或看成什麼。不同的認知就會滋生不同的情緒,從而影響人的行為反應。「認知療法」強調一個人非適應性或非功能性心理和行為,常常是受不正確的認知而不是適應不良的行為影響。
認知療法的策略在於幫助病人重新構建認知結構,重新評價自己,重建對自己的信心,更改認為自己「不好」的認知。認知理論認為:人的情緒來自人對所遭遇的事情的信念、評價、解釋或哲學觀點,而非來自事情本身。情緒和行為受制於認知,認知是人心理活動的決定因素,認知療法就是通過改變人的認知過程和由這一過程所產生的觀念來糾正本人的適應不良的情緒或行為。治療的目標不僅僅是針對行為、情緒這些外在表現,而是分析病人的思維活動和應付現實的策略,找出錯誤的認知加以糾正。
認知療法常採用認知重建、心理應付、問題解決等技術進行心理輔導和治療,其中認知重建最為關鍵。對於如何重建人的認知結構,從而達到治療的目的,各位專家又有自己的不同看法。
由於心理困難和障礙的根源來自於異常和歪曲的思維方式,因此通過發現、挖掘這些思維方式,加以分析、批判,再代之以合理的、現實的思維方式,就可以解除患者的痛苦,使之更好地適應環境。
另外,認知療法是針對心理分析療法的缺陷發展起來,治療把著眼點放在認知上,它不必管看不到、也抓不到的潛意識,只要更正這些可用語言描述的觀念、想法、信念,處理好非功能的「認知」即可。既明顯又具體,易取得患者的理解和協作。
認知療法強調,常見的心理障礙的中心問題是某些歪曲的思維。認知治療在於向患者提供有效的方法以克服盲目、錯誤的認知。包括所有能改變錯誤認知的方法,如說明、教育、批評、促膝談心等作為一種特殊的治療手段,相應地有其特殊的方法、技術和程序。
首先,心理醫生要向患者說明一個人的看法與態度是如何影響其心情和行為的。
其次,幫助患者去檢討他所持有的對己、對人以及對四周環境的看法,從中發覺跟患者主訴的問題有密切關系的一些「看法」和「態度」,並協助患者去檢討這些看法或態度與一般現實的差距,指出其錯誤認知的非功能性與病態性。
最後,督促患者去練習更換這些看法或態度,重建功能性的、健康的看法與態度,以便藉此新的看法與態度來產生健康的心理與適應性行為。
治療過程:
1.建立求助動機。認識適應不良的認知—情感—行為類型,病人和心理醫生對其問題達成認知解釋上意見統一;對不良表現給予解釋並且估計矯正所能達到的預期效果。
2.適應不良認知的矯正。要使病人發展新的認知和行為代替適應不良的認知和行為。
3.用新的認知對抗原由的認知。讓病人將新的認知模式用到社會情境中去,取代原有的認知模式。
4.改變有關自我的認知。在此過程中,作為新認知和訓練的結果,要求病人重新評價自我效能以及自我在處理自我認識和情境中的作用。
適應:情緒障礙、抑鬱症、焦慮症、強迫症、恐怖症等。

合理情緒療法
認知療法的一種,因其採用了行為治療的一些方法,故又稱認知行為療法。
基本理論主要是ABC理論,在ABC理論中,A指誘發性事件;B指個體遇到誘發事件後相應而生的信念,即他對這一事件的看法、解釋和評價;C指特定情景下,個體的情緒及行為的結果。通常人們會認為,人的情緒和行為反應是直接由誘發性事件A引起的,即A引起了C。

A C
ABC理論指出,誘發性事件A只是引起情緒及行為反應的間接原因,而人們對誘發性事件所持的信念、看法、理解B才是引起人的情緒和行為反應的更直接的原因。

同事甲 無所謂
遇到 總經理 未理睬
同事乙 憂心忡忡

主要是由於甲乙兩者大腦中存在不同的信念,甲認為「他可能正在想別的事情沒有注意到我們。即使看到我們沒理睬也沒什麼」,而乙認為「是不是上次我頂撞了老總幾句,故意不理我了,下一步可能還要找我的岔子,太麻煩了」。前者屬於合理的信念,而後者稱之為不合理信念。合理的信念會引起人們對事物適當、適度的情緒和行為反應;而不合理的信念則相反,往往導致不適當的情緒和行為反應,人們堅持某些不合理的信念,最容易產生情緒問題,導致情緒障礙。
由於人們的情緒障礙是由人們的不合理信念所造成,因此合理情緒療法就是要以理性治療非理性,幫助患者以合理的思維方式,以合理的信念代替不合理的信念,從而最大限度減少不合理信念給情緒帶來的不良影響,通過以改變認知為主的治療方式,來幫助患者減少或消除他們已有的情緒障礙。
具體步驟:
第一,要向患者提出,他們的思維方式、信念是不合理的;幫助他們弄清楚為什麼會這樣?講清楚不合理信念與他們情緒困擾之間的關系。
第二,要向患者指出,他們的情緒困擾之所以延續至今,不是由於早年生活的影響,而是現在他們自身所存在的不合理信念所致,敢於承認。
第三,通過以與不合理信念辯論方法為主的治療技術,幫助患者認清其信念的不合理性,進而放棄這些不合理的信念,幫助患者產生某種認知層次的改變。
第四,不僅要幫助患者認清並放棄某些特定的不合理信念,而且要從改變他們常見的不合理信念入手,幫助他們學會以合理的思維方式代替不合理的思維方式,以避免再做不合理信念的犧牲。
這樣,不合理信念及由此引起的情緒困擾和障礙即將消除,患者就會已較為合理的思維方式代替不合理的思維方式,從而較少受到不合理信念的困擾。

二、行為療法(見製作課件)
即行為治療,是基於現代行為科學的一種非常通用的新型心理治療方法,是根據學習心理學的理論和心理學實驗方法確立的原則,對個體反復訓練,達到矯正適應不良行為的一類心理治療。
行為療法的代表人物沃爾普將其定義為:使用通過實驗而確立的有關學習的原理和方法,克服不適應的行為習慣的過程。
行為治療家認為適應不良性行為是通過學習和條件反射形成的不良習慣,因此可按相反的過程進行治療。
所謂適應不良性行為是不健康的、異常的行為,可以有各種不同的原因,有些是神經系統病理變化或生化系統代謝紊亂而引起的症狀,有些則是由於錯誤的學習所形成。
行為療法是運用心理學派根據實驗得出的學習原理,是一種治療心理疾患和障礙的技術,行為療法把治療的著眼點放在可觀察的外在行為或可以具體描述的心理狀態上。
行為療法主要包括滿灌療法、厭惡療法、模仿療法、放鬆療法、思維阻斷療法、生物反饋療法、系統脫敏療法等。
行為療法首先應該通過選擇,明確想更改、除去或養成的行為,如社交恐怖、焦慮症等,然後就其治療目標的行為性質,選擇一套能夠描述的擬定好的治療策略與方法進行治療。不關心潛意識或內在精神,也不理會病情發生的因果關系,而是把重點放在當前可觀察的非適應性行為上。行為療法認為只要行為改變,態度及情感也就會隨之相應改變。
與其他流派的治療方法相比,行為療法對治療過程關心得較少,心理醫生更關心設定特定的治療目標。而特定的治療目標又是心理醫生通過對患者的行為的觀察,對其行為進行功能分析後,幫助患者制定的。因此治療目標一經確定,新的以條件作用為前提的學習過程就可以開始進行了。

滿灌療法
又稱沖擊療法或快速脫敏療法。是鼓勵患者直接接觸引起恐怖焦慮的情景,堅持到緊張感覺消失的一種快速行為治療法。
著名行為治療專家馬克斯指出:對患者沖擊越突然,時間持續越長,患者的情緒反應越強烈,這才能成為滿灌。迅速向患者呈現讓他害怕的刺激,並堅持到他對此刺激習以為常為止,是不同形式滿灌技術的共同特徵。
習能鎮驚是滿灌療法的治療要訣。如果患者合作,可以在幾天甚至幾周、2個月取得明顯成效。
案例:治療有不潔恐怖症和癌症恐怖症的女病人。
滿灌療法堅信:由於恐怖是經過經典條件反射

三、精神分析(心理分析)法(自由聯想法);
精神分析法又稱心理分析療法,其理論是由奧地利精神病學家弗洛伊德在1896年創立的。它不但是現代心理學中影響最大的理論之一,而且也是二十世紀內影響人類文化最大的理論之一。精神分析理論是當代心理咨詢和治療的基礎。在當今被人們採用的幾百種不同的治療技術中,絕大多數都從精神分析理論中吸取了某些基本原則、技術,或受到精神分析理論的推動。
(一)精神分析的人格理論
精神分析理論又稱心理動力學、心理動力療法,它是一種描述人的內部各種力量矛盾運動的心理學說。在弗羅伊德看來,這種對立沖突就是人格發展和神經症形成的根本原因。因此,精神分析理論力圖從人格和人性的深層次認識和理解人類。
意識—無意識理論,人格結構理論,人格動力理論,人格發展理論是精神分析理論的中心和基礎。
意識—無意識理論
弗羅伊德將人的心理結構分為三個層次,即意識、前意識和無意識(潛意識)。

意識是人能夠自知自覺的部分,人在清醒時
意識
對自身對環境的認識,注意到的心理過程屬於
前意識
前意識介於意識與無意識之間,此時意識
不到,但集中注意認真回憶,可以再現。
潛意識
潛(無)意識心理活動最深層部分
它與多種本能慾望和非道德沖動相聯系的觀念和經驗,不被意識到並不是不存在,能量並沒有消失,在無意識層中積極活動,時刻尋求滿足,在一定程度上主宰人的精神活動。
發現「無意識」心理現象並對此進行研究,是弗羅伊德的重大貢獻,它為我們開辟了理解人類深層心理的渠道,精神分析理論認為,各種神經症和精神病的症狀都有其隱意,心理疾病的致病根源是當事人自己覺察不到的,因為他們隱藏在無意識之中,如果通過分析治療,使這些隱意進入意識層次,在意識范圍內進行認知領悟,就有可能使疾病逐漸消除。
人格結構理論
按照弗羅伊德弗羅伊德的理論,人格是一個整體,這個整體包括三個成分,分別稱本我、自我和超我。人格中的三個部分彼此互相影響,在不同的時間內,對個體行為產生不同的影響支配作用。
本我是人格結構中最原始的部分,生下來即存在。構成
本我的成分是人類的基本需求,如飢、渴、餓、性等,
弗羅伊德稱其為生本能,生本能是促進個體求生活動內
在力量又稱為「力比多」(里比多)。本我內除了由基本
需求形成的生本能外,也包括著攻擊與破壞兩種原始性
的沖動,這種原始性的沖動所促進的內在力量,稱之為
死本能。本我中的需求產生時,個體要求立即滿足,故
而從支配人性的原則而言,支配本我的是快樂原則。如
嬰兒感到飢餓就會哇哇大哭,決不會考慮母親有無困難。
自我是個體出生之後,在現實環境中由本我分化發展而
產生的。本我需求在現實中不能滿足,他們就必須遷就現實的限制,並學習如何根據現有的條件和環境的許可獲得需求的滿足。支配自我的是現實原則。自我介於本我和超我之間,對本我的沖動和超我的管制具有緩沖和調節作用。
超我是人格結構中處於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是由於個體在生活中,接受社會文化道德規范的教養而逐漸形成的。超我中有兩個重要組成部分:一是自我理想,要求自己的行為符合自己理想的標准;二是良心,是規定自己的行為符合已內化了的道德准則。超我是人格結構中的道德部分,支配超我的原則是完美原則(道德原則、理想原則)。它的作用類似於一個社會道德檢察官,對個體的本能活動進行監控。
在對罪犯的人格結構分析中,能夠很清晰地認識到罪犯本我的強大,以及自我、超我的弱小。罪犯的犯罪動機大多出於本能的慾望和沖動。因自我的弱小,自我便不能很好地根據現實條件調節本我的滿足方式,不顧一切地尋找滿足本能慾望的機會;因超我的弱小,導致罪犯的道德、良知的低下,同情心極其淡薄而犯罪行為極其殘忍。
精神分析學說以潛意識理論為基點,所要探討的是「一個人為什麼是那個樣子」的真正原因,它設法將潛意識的東西進入意識中來(如採用自由聯想法),然後通過自我認識,以擺脫心理問題和不良情緒。精神分析的目的和價值在於它能夠挖掘出深藏在潛意識中的各種關系(尤其是童年的精神創傷和痛苦經歷),使之被招回到意識中來。
患者藉助於心理醫生的分析、解釋,理解這些關系,徹底頓悟和認識自己;心理醫生再加以疏導,使患者宣洩並消除隱藏在潛意識中童年的精神創傷、心理矛盾和痛苦體驗,最後矯治不良行為,達到治療目的。

自由聯想法
精神分析運用的主要方法,是打開無意識大門的鑰匙。自由聯想法就是讓來訪者在毫無拘束的情景下,把所有想到的和感覺到的毫不顧及地說出來,不論這種情緒是多麼痛苦,這種想法多麼荒誕不羈,只要想到的就說出來。自由聯想的目的就是通過在自由、寬松、無拘束的情況下,讓來訪者傾吐內心所想到的一切,來釋放被壓抑在來訪者無意識中的沖動、慾望、幻想、沖突等各種不為意識或社會認可的情感和願望,一方面可以釋放或緩解當事人內心深處的緊張和壓力;另一方面心理醫生可以獲得大量的資料和信息,了解當事人的無意識心理,為進一步治療打下基礎。

哥們,寫材料是最費腦子的。上網自己查查 找了一個不知道你能從上邊扒點不。別的也實在無能為力了。

⑻ 行為矯正法的理論基礎是什麼

是一種主要以理性行為為手段的心理治療法。這是一個自我指導的治療法(self-instructional therapy),基本上是重建認知的一種形式,重點在於改變當事人的自我暗示(self-verbalizations)。認知行為矯正技術強調求助者必須:1、打破行為的刻板定勢;2、注意到他人行為的影響力;3、注意到自己的感受和行為。
假設
1、行為改變是透過一系列的中介歷程,包括內在語言的交互作用、認知結構、行為以及因行為而產生的結果而發生的。 2、人們對自己所說的什麼話會影響(決定)他們對其它事情所採取的行動。認知機能評定的目的就是指評定人們的內部對話(internal?dialogue)是如何影響行為的、如何受到其它事件或行為過程的影響的。
內部對話的機能
1、人際語言與內在語言有著非常相似的形式,它們都為中介性行為提供了某種程度的原則和作用。因此,自我指導和人際指導的內部過程有著相似的形式。 2、內部對話還可以影響到人們對壓力的反應。人們對壓力的反應在很大程度上受人們對壓力源的評價、對自己感到的喚醒的歸因、以及對自己的應付能力的評估等因素的影響。 3、人們對於壓力情境以及自己應付能力的自我語言會影響到他們在這種情境下的行為。人們在這種情境下的焦慮水平也與這種和情境有關的自我評價有關。 4、如果個體只看重自我,他的機能上的不足及對自我的不滿等思想,他的焦慮水平就高;如果只注意到外部情境,並有較高的應付水平,這時的焦慮水平就低。 5、認知也可以影響到生理反應和情緒狀態。在心境和自我語言之間有著某種關系。思想可以影響行為。 6、人有很多行為是自動化的或由習慣產生的,在行為之前並不會先想一想(習慣經常是迅速而有效的)。要改變行為,就必須在行動之前先想一想。這樣的思想(即內部語言的產生)能使不適應行為「去自動化」,即「去習慣化」(deautomatize)並為產生新的適應性行為提供基礎。
內部對話的結構
內部語言的第二個重要的機能就是對認知結構(Cognitive?structure)的影響和改變。認知結構為一系列特殊的自我語言提供意義系統或概念系統。認知結構可控制並影響思想策略,尋找並選擇某種思想。學習新的技能需要認知結構的改變。
認知結構的改變形式
1、吸收(absorption),即新的結構吸收了原來的結構; 2、替代(displacement),即原來的結構又伴隨著新的結構一起起作用; 3、綜合(integration),即原來結構中的成份在更具理解性的新的復雜結構中仍然存在。 4、認知結構決定了內部語言的實質,而內部對話又可以改變認知結構,是個良性循環。

⑼ 急急急!!!論述:刑法在司法矯治中作用

同求
一、恢復性司法與社區矯正
社區矯正的發展,與恢復性司法理念的興起有密切關系,因為"恢復性司法核心內容包含有社區矯正的諸多基礎理念"。恢復性司法是20世紀70年代盛行於歐美國家的一種全新的刑事法治模式,是指一種通過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面對面的協商,並經過專業人員或社區志願者充當的中立的第三方的調解,促進當事方的溝通與交流,並通過道歉、賠償、社區服務、生活幫助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質精神損失得到補償,使被害人的受犯罪影響的生活恢復常態,同時,也使犯罪人通過積極的負責任的行為重新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庭和社區成員的諒解,並使犯罪人重新融入社區。

恢復性司法對犯罪作出的獨特反應方式基於一種全新的思維和理念。正是基於這種全新的理念才孕育了社區矯正制度的誕生,甚至可以說,社區矯正是恢復性司法的必然。傳統的刑事司法是建立在報應正義的價值理念基礎之上的,而恢復性司法則是恢復正義或'復和正義"這一新的理念的重要實踐。復和正義是"使受害人、犯罪人及社會恢復到原來的狀態,是一個以受害者為中心的刑法公義制度",認為對犯罪的正確反應不是懲罰,而是恢復因犯罪而造成的各種損害,強調在分清是非曲直的基礎上,以"向前看"的態度,對待犯罪人過去的犯罪行為,推行"輕刑化"、"非刑罰化"和"非監禁化";恢復性司法認為犯罪就其本質而言,首先侵害的是被害人的權利,其次是侵害了社區的權利,最後才侵害了國家的法律秩序,基於這樣的犯罪觀,恢復性司法強調個人和社區在處理案件中的主導和推動作用,強調犯罪控制主要在於社會控制。在恢復性司法實際操作中,受犯罪行為所影響的各方——包括被害人、加害人、社區其他成員被賦予了重要的角色。常用的方式一是恢復性補償,即由犯罪人補償被害人因犯罪行為所受的損失。這種補償可以用金錢,也可以返還財產原物或是返還價值相當的替代物,或者直接為受害人提供某種形式的服務,二是社區服務,即要求犯罪人為慈善機構或政府機關提供無償義務勞動,也可以通過強制方式實施。由此看來,恢復性司法是社區矯正的理論淵源之一。

二、行刑社會化與社區矯正

"監獄的封閉生活造成犯罪人出獄以後難以回歸社會。尤其是在變化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與監獄的封閉性形成強烈的反差,這就增加了犯罪人再社會化的難度"。所謂行刑社會化,"是指為了避免和克服監禁刑存在的某些弊端,使刑事執行服務於罪犯再社會化的目標,而應慎用監禁刑,盡可能對犯罪人適用非監禁刑,使其在社會上得到教育改造;同時對於罪行較重有必要監禁的罪犯,應使其盡可能多地接觸社會,並使社會最大程度地參與罪犯矯正事業,從而使刑事執行與社會發展保持同步,為罪犯順利回歸社會創造有利條件。"[ii]這一定義強調了行刑手段與行刑目標的統一性,即通過社會化的行刑方式實現罪犯再社會化的行刑目標。

行刑社會化是為了配合罪犯再社會化目標而形成的行刑理念和模式,是實現罪犯再社會化的必由之路。行刑社會化不僅僅是刑事執行中的一個原則,而是作為一種代表著刑罰發展方向的刑法理念,具有刑事政策層面的意義,對於刑事立法與刑事司法都有一定的影響和促進。一方面,自由刑在當今各國刑罰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自由刑的執行構成刑事執行活動的主幹,而行刑社會化反映了現代自由刑執行的最高理念,即促使罪犯回歸社會,因而行刑社會化原則具有全局性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管制、單處罰金等非監禁刑往往是作為監禁刑的替代措施而適用的,其適用本身就體現了行刑社會化的影響,同時,非監禁刑的適用和執行在一定程度上也要考慮罪犯的再社會化問題。例如,在判處罰金刑時應適當考慮犯罪人的經濟負擔能力,沒收財產刑只適用於罪行嚴重的罪犯,尤其是應慎用沒收全部財產,這些除了人道主義的考慮外,實際上也考慮到了罪犯再社會化的需要,因為判處使犯罪人不堪重負的罰金刑或濫用財產刑,會使罪犯經濟生活面臨困境乃至絕境,這顯然不利於罪犯的再社會化。"正是基於罪犯再社會化的目標,考慮到每個犯罪人的主觀惡性大小、再社會化的難易程度不同,才有必要根據每個人具體的人格狀況的不同,進行個別化的矯正和處遇。因此,就同其他行刑原則的邏輯關系而言,除了行刑人道化之外,行刑社會化也應是一個居於前位的概念。"[iii]除了實定法意義上的法律原則的地位之外,行刑社會化更重要的價值體現在刑事政策意義上。正如大多數學者認同的那樣,行刑社會化代表著當今世界刑罰改革和發展的趨向之一。趨向並非遙遠的推測,而是一個動態的演變過程,因而這一層意義上的行刑社會化發揮著刑事政策的導向功能,積極地滲透和影響著刑事立法與司法實踐。從刑事一體化的角度看,行刑社會化不僅意味著刑事執行的社會化,實際上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也有一個社會化的問題,立法上的社會化為行刑社會化提供製度資源,司法上的社會化為行刑社會化鋪墊裁判基礎。從運作的層次看,行刑社會化更多地受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制約;但從理念的層次看,行刑社會化作為一種刑法思潮,會推動刑事立法與刑事司法的改革與改善。總之,理念層面的行刑社會化,就是作為行刑基本原則的行刑社會化,作為刑事政策思想的行刑社會化,作為刑罰發展趨向的行刑社會化。

關於我國行刑社會化的理論基礎,大致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長期實行教育改造罪犯的方針政策,是對刑罰人道化思想的貫徹和體現。刑罰人道化思想是我國教育改造罪犯、使之順利回歸社會成為守法公民所一貫遵循的原則,是行刑社會化基本的理論基礎之一。我國政府一向重視對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堅信勞動創造了人和人類世界,強制罪犯勞動、接受監督的本身就是思想教育的過程,體現了與西方國家的教育刑理論有不同之處。我國監獄法所規定的依靠社會力量改造罪犯的原則,就是行刑社會化的具體體現。通過建立監所內部與社會各方面的聯系,或依法在一定條件下將罪犯放到監所外執行刑罰,使被釋放者縮短與社會的距離,盡快適應社會,也讓社會在短期內接受被釋放者以鞏固刑罰執行的效果。

我國監獄實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以改造人為宗旨"的工作方針,"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以改造人為宗旨"的本質決定了行刑的社會化。而且犯罪是在社會多種因素支配下產生的獨特社會現象,罪犯來自社會又必須回歸社會,因而救助、矯正罪犯和教育改造罪犯,必須使其置身於由多種社會關系所構成的特定社會環境中,從事多方面社會實踐的體驗,最終融入社群生活之中。同時,監獄改造罪犯必須適應快速發展的社會,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人們的需求變化,這就需要依靠社會力量對罪犯進行教育改造和防範,在其復歸社會前後,都要堅持社會化原則。行刑社會化為罪犯提供了親自接觸社會、適應社會的機會,並能逐步使他們重新參與社會、順利地回歸社會,成為適應社會規范的勞動者。行刑社會化在這樣的情況下實際上已經成為當代社會尤其我們國家刑罰執行中的一項重要原則。

三、恢復性司法和行刑社會化對社區矯正的推動

雖然對於社區矯正的性質學界有不同觀點[iv],但是官方對於社區矯正的定義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條件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願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並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執行活動。[v]

從定義上可以看出,社區矯正雖屬於傳統的刑事司法模式的范疇,仍然通過刑罰的手段來抗制犯罪和矯治罪犯,但不同於傳統的監禁矯正的是,社區矯正弱化刑罰的懲罰性而強化其教育性,通過"非監禁"的矯正處遇讓罪犯盡快適應正常的社會生活,在社區環境中利用社區資源和力量參與到罪犯的矯治活動中來,實現犯罪人、被害人、國家之間的利益平衡,要構建和諧社區,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都要求以一種妥善的方式解決國家、被害人、犯罪人以及其他受犯罪影響的主體之間的矛盾平衡問題。在非監禁刑盛行的今天,與此潮流相向而又代表和諧關系的恢復性司法自然大行其道,成為當今社區矯正領域構建和諧教育矯正關系的重要熱門話題。如我國學者指出,行刑人道主義的最高層次是使罪犯的人格得到改造並健康發展,實現其作為人的價值。[vi]

1.恢復性司法為社區矯正提供了理論基礎

在社區中要盡量減少不和諧的因素,增加和諧的因素,以構建和諧的社區。社會要和諧,就要有促進和諧的手段來處理不同方面的社會矛盾。而在多種矛盾對象當中,受到國家專政手段制裁的服刑人員無疑要受到重點對待,大多數社區服刑人員都受過國家的刑罰制裁,甚至是長期的監禁(如某些假釋罪犯、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等)。在接受矯正的過程中,即便排除在刑罰裁量和監禁行刑的過程中一些非公平正義的因素,刑罰的功能性障礙本身也使得服刑人員及其家屬不可避免地對國家刑罰權的適用帶有敵對或者抵觸的情緒。同時,在社區中,原本得以平衡的社會關系重又回到不穩定的狀態,人們認為重刑犯重新回到社會,有如"放虎歸山"之嫌。這樣旨在恢復社會關系的恢復性司法理念下的社區矯正就大大發揮作用。"恢復性司法認為,犯罪發生以後,受到損害的不僅僅是被害人,而且還包括犯罪人和社區。因此,刑事司法的任務主要不是懲罰犯罪人,而是要全面恢復犯罪人、被害人和社區因犯罪而造成的損失,以試圖達到一種'無害的正義'。'無害的正義'是恢復性司法追求的核心價值"[vii]恢復就是指根據恢復性司法、執法的理念,在社區矯正的全過程中,立足於各方權益的保障,旨在通過各方主體的主動參與來恢復因犯罪而被破壞的社會秩序。體現社區的力量,是社區矯正的本質屬性,就是要讓服刑人員在社區服刑的過程中,通過社會力量的參與,逐漸再社會化的進程。恢復性司法指引下的社區矯正在和諧社區的構建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和諧的社會關系首先表現為罪犯與被害人之間的和諧關系,其次是社區內的和諧關系,最後是國家被害人和罪犯之間的和諧關系。罪犯的再社會化與構建上述社會關系是同步進行的。社區矯正工作的核心就是矯正對象的再社會化。再社會化的實現需要平息被害人復仇的心態、獲得社區支持的生活背景、滿足百姓的民憤情緒,同時彌補因犯罪行為對原先社會關系、國家、社會帶來的損失。

恢復性司法理念下的社區矯正所追求的效果要在罪犯再社會化的過程中實現上述社會關系的和諧。恢復性司法理念本身與罪犯再社會化異曲同工,對罪犯的教育矯正起到了促進的作用。盡管恢復性司法是刑罰人道化的具體表現,"但恢復性司法理念下的社區矯正並非只是"軟"手段,社區矯正中,公益勞動體現的強制性和懲罰性能夠使被害人持續的復仇心理得以滿足,實現刑罰滿足被害人復仇心理的功能。同時通過以社區為組織實施的社區矯正,能夠使社區的安全穩定的社會狀態得以維持,也使得社區內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排除了社區公民的擔憂和恐懼心理,也能夠使罪犯回歸社會得到良好的社區基礎,使強制性的刑罰執行和社區的和諧獲得共贏。"[viii]

2.行刑社會化理論促進社區矯正制度的發展和完善

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認為:"人在其本質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犯罪並非某些人與生俱來的天性,而是在後天社會生活實踐中受到某些不良因素的刺激或熏陶而形成的。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東西,也必然能夠在社會生活實踐中消除。罪犯是可以矯正的。要矯正罪犯,必須將其置身於由各種社會關系構成的特定社會環境中,從事多方面社會實踐的體驗,最終融入正常社會生活中。而監禁刑基於報應、懲罰的思想,強調隔離,使罪犯與社會隔離孤立,無法接觸各種社會關系,每天面對著高牆鐵網或其他罪犯,與外界的聯系被完全切斷。這種監禁刑完全忽視了"人在其本質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總和"的基本哲學原理。而社區矯正是一種開放的刑罰執行方式。把罪犯置身於由各種社會關系構成的特定社會環境中,完全符合馬克思關於人的本質的哲學原理。其次,符合我國刑罰的人道性理論基礎。刑罰的人道性最主要的特徵是:把犯罪人作為人看待,不對他們進行人格侮辱,不對他們進行肉體上的折磨。我國一向重視對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堅信勞動創造了人和人類世界,強制罪犯勞動、接受監督的本身就是思想教育的過程。社區矯正就是依靠社區工作人員對矯正對象進行思想教育和通過矯正者參加社區公益勞動來引起內心的懺悔,矯正行為惡習,順利地回歸社會,重新做人。社區矯正就是建立在刑罰的人道性的理論基礎上。因此,社區矯正的實施不僅有利於貫徹刑罰的人道性,而且有利於整個社會形成溫、良、恭、儉、讓的人道主義風氣,對於構建我國和諧社會也具有重要的意義。最後,符合我國《監獄法》所規定的依靠社會力量改造罪犯的原則,通過建立監獄內部與社會各方面的聯系,或依法在一定條件下將罪犯放到監外執行刑罰,使被釋放者縮短與社會的距離,盡快適應社會,也讓社會在短期內接受被釋放者,以鞏固刑罰執行的效果。

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目標。目前,在我國部分地區開展的刑罰執行制度的改革,即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社區矯正也稱罪犯的社會內處遇,是相對於將罪犯監禁於獄中的設施內處遇而言的,簡言之,社區矯正就是將罪犯放到社會上進行教育改造的行刑制度。各國普遍適用的社區矯正的形式有緩刑制度、假釋制度等。此外,西方的社區服務、損害賠償令及新出現的"電子監視",以及我國的管制刑等,也都屬於社區矯正制度的組成部分。"作為刑罰執行方式,社區矯正反映了人類社會更理智、更人道、更高效的刑罰觀念。從刑罰的發展歷史來看,經歷了由重至輕的過程,即從古代普遍使用的肉刑和死刑過渡到近代的監禁刑。在現代社會又進一步從監禁刑為主向大量適用罰金、緩刑、社區服務等非監禁刑的發展,社區矯正制度體現了刑罰輕刑化這一發展趨勢。"[ix]我國刑事司法工作的一貫方針是專門機關與社會力量相結合。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在繼承傳統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在刑罰執行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種社會資源,特別是社區的資源,賦予社區對罪犯改造與教育功能。總之,目前在我國試點並將逐步推行的社區矯正制度,不僅符合刑罰發展的趨勢,而且能合理地整合社會上各種行刑資源、增強刑罰的效能,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

⑽ 什麼是戒毒行為矯治

行為矯治是指在專業人員的幫助、輔導下,根據行為學、認知學理論進行的一系列的行為專矯治。行為矯治過屬程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學習過程行,通過這一過程,使患者改變已有的不當行為或者矯治不良的習慣,開始新的健康的生活。目前我國的強制隔離戒毒所,都配有專業醫生對戒毒人員進行治療,同時也有專業的心理醫生和行為矯治輔導老師,根據戒毒人員具體的情況,制定治療方案、治療計劃,科學地幫助戒毒人員完成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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