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指標
『壹』 如何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隨著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提出,「國家治理」成為我國學術界研究的一個核心概念。但在我國現有政治學體系中,尚未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針對國家治理的評價標准。而從國際范圍看,這一評價標准基本上是由西方制定並壟斷的。
目前,世界上有影響的關於國家治理的指數都是由西方國家主導發布的。這些指數含有強烈的價值觀傾向。可以說,在西方的有色眼鏡之下,中國近年來的發展成就並沒有在指數排名中得到充分體現。另外,國內公眾、學術界、媒體等對西方某些指數的不客觀和不科學之處還缺乏足夠的正確認識。因此,中國學術界需要構建科學客觀、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家治理指數,突破西方國家長期主導的指數霸權和評價標准壟斷,為我國重大國際戰略的制定實施提供科學可靠的參考依據。
構建國家治理指數,能夠使「國家治理」這一概念可測量、可操作,並把我國在國家治理上取得的有益經驗以及學者對國家治理的理解反映在其中,使其在國際上產生積極的社會影響和學術影響。當前,構建國家治理指數至少有以下意義:
增強國家軟實力,形成自己的話語權。軟實力是國家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建立在文化影響力和規則影響力上,而指數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規則影響力。通過年度排名和社會發布,指數的相關信息和內涵會對別的國家產生影響,被評估的國家也會對排名的先後順序以及背後的成因進行關注。同時,一些國家也可能會參照相關指標和排名來調整治理行為。通過構建國家治理指數,可以將中國對國家治理的一些做法及經驗傳播至世界,從而形成自己的話語權。
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相關國家和地區的風險評估。「一帶一路」建設涉及60多個國家和地區。目前,我國學術界對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研究特別是比較研究還比較薄弱。在大數據時代,對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比較研究不能僅僅停留在對其一般性知識進行總結的定性判斷上,而需要建立在跨國大數據的採集和挖掘之上。在大數據採集的基礎上,國家治理指數可以為「一帶一路」所涉及國家和地區的投資風險評估提供支撐。
對國家治理指數的設計可分成三個級別,各級指標具有逐級的覆蓋性,第三級指標具有直接的可測量性和數據可得性。一級指標由設施、秩序、效率、法治和創新構成。前三項屬於「基礎指標」,後兩項屬於「優化指標」。五項一級指標是相互聯系的統一體。設施是第一位的基礎項條件,保證人與人、人與物之間的一種臨近性和便利性。沒有基礎設施保障,國家治理便是空談。秩序可以保障人、設施以及社會的穩定運行。在設施和秩序的基礎上,效率便是國家治理的核心。法治是前三項基礎性條件長期有效運行的制度化保障,而創新則是國家治理持久發展的動力。在五項一級指標之下,再分別設二級和三級指標。
在國家治理指數指標體系的基礎上,可以形成年度排名、年度報告等相關產品,並通過逐年累積形成關於國家治理指數的歷史資料庫,為建立中國自己的話語權提供必要的前提和支撐。
『貳』 反映農村社會治理體系指標有哪些
以優先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為取向,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創新社會管理首先要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服務,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改善民生。我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內容很多,根本性的標志之一就是改革現行的公共財政結構,加大社會發展投入在政府整個預算中的比重。看一個政府的社會管理體制,看一個政府是不是真正地轉向公共服務型政府,要看它的財政結構的變化。如果我們的財政支出大部分還是用於生產性投資,而不是公共服務型政府的支出,那麼就不是公共服務型政府。所以,社會管理體制改革首先要改革我們的公共財政體制,特別是改革跟社會發展有關的公共財政。政府財政支出要從一般性競爭領域退出,公共財政對於社會發展的支出內容必須以「市場失靈」和「公共產品和服務」為標准,嚴格界定,嚴格規范。加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等領域的投入,加大社會保障支出。完善公共財政體制,調整支出結構,投入更多的資金支持社會建設;引導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參與社會建設,多渠道籌集社會建設資金;放寬准入,為社會資本開辟更大的投資空間,利用社會資金加快社會事業發展。突出重點,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和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將政府財力更多地向農村、不發達地區和困難群體傾斜,辦好社會發展急需、人民群眾盼望的大事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