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腐敗治理考試
1. 近幾年國內貪污腐敗、收受賄賂的典型的人和事
2017年典型貪污案例
案例1: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受賄案宣判 被判刑15年。
2017年2月15日上午9時,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受賄案,對被告人周本順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對周本順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2000年7月至2013年6月,被告人周本順利用其擔任中共湖南省邵陽市委書記,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秘書長,中央綜治委副主任、委員,中共河北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湖南同力置業有限公司、湖南鐵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銀行貸款、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2003年至2015年初,周本順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段雁秋、其子周靖非法收受上述8家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002萬余元,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周本順的刑事責任。 被告人周本順對起訴指控的受賄事實無異議,並當庭認罪悔罪。全國、福建省、廈門市三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60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案例2:阜陽市原副市長梁棟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
2017年1月23日,據安徽省紀委消息: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對阜陽市原副市長梁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梁棟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使用中違反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用人失察;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友和身邊工作人員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干預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機關辦案;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罪。 梁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安徽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梁棟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案例3:甘肅國土廳原副廳長張國華貪污腐敗被判無期徒刑。
2017年2月20日記者從省高院獲悉,省國土廳原副廳長張國華被控收受賄賂428萬余元,另有973萬余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上訴一案,已於春節前夕由省高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4月至2011年3月,張國華在任天水市副市長、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承包工程、申請銀行貸款、辦理土地使用手續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單獨或與其妻劉某共同非法收受款物共計428萬余元。此外,張國華一案涉案資產數額巨大,省檢察院在偵查階段依法扣押、凍結張國華夫婦的現金、銀行存款、房產及其他貴重物品等摺合人民幣2146萬余元、美金2萬元。扣除其合法收入後,仍有973萬余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2011年6月15日,政協甘肅省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決定,撤銷張國華的政協委員資格。2011年6月21日,張國華涉嫌受賄罪經省檢察院決定被逮捕。2012年6月13日,張國華涉嫌收受巨額賄賂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兩罪,被蘭州中院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張國華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量刑過重,自書5000餘字申辯理由,委託律師提出上訴請求。2012年8月10日,省紀委、省監察廳向羈押於看守所候審的張國華宣布了「雙開」決定。2012年底,先於張國華受審的其妻劉某,因參與其中兩起收受65萬元賄賂款,被省高院終審認定為受賄罪從犯,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5年。
案例4:河北落馬官員:「情婦門」背後有多少貪污腐敗。 北京昌平區原區長佟根柱的情婦龐建貞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其被控夥同情夫利用情夫的職務便利,在土地項目開發過程中為他人牟利收受財物1100餘萬元。庭審期間,龐建貞情緒平靜,當庭認罪。 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在許多官員的貪腐案中,常常涉及其身邊的情婦。行賄人為疏通關系,有求於官員,他們身邊的情婦們成了爭相公關的對象,除了送錢,給情婦買房買車買名表也成了常事。
案例5:博山通報四起腐敗案例一村書記貪污補償款被開除黨籍 。
今日,記者從廉政博山獲悉,日前,博山區紀委通報了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其中池上鎮店子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學明貪污「西氣東輸」補償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博山區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池上鎮店子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學明貪污「西氣東輸」補償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博山鎮朱家莊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丁同違規領取車輛補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博山鎮朱家莊東村村委委員尹青違規領取補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博山鎮朱家莊東村兩委成員、報賬員丁慎淮違規領取補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案例6:九江開發區永安鄉新民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萬興橋騙取農業技術推廣專用資金案 。經查,萬興橋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指使、夥同新民村幹部王小東等人騙取中央財政農業技術推廣專項資金50萬元;夥同村幹部呂珍珠及社會人員萬某等人在已納入徵收范圍的30畝土地上搶種樹苗,騙取土地苗木補償款11.5萬元,萬興橋、呂珍珠分別分得2.8萬元;收受新民村租地個體戶江某某「土地信息費」1萬元。 萬興橋、王小東、呂珍珠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村委會委員呂堂先、村婦女主任、計生專干王芳因企圖規避組織調查,夥同萬興橋等人串供,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中國貪污名額有哪些
在目前的體制下,掌握的權力越高,越有可能成為貪官或腐敗份子回,與其追究個人之罪,答不如追究體制之惡,改變體制才有可能杜絕以後可能不斷出現的大小貪官。
腐敗是制度的必然產物,因為官員的權力由上級賦予,討好上級是晉升的最佳途徑,只有腐敗才能給上級輸送利益,而不腐敗的官員因為手中沒有利益,盡管受到百姓的歡迎,但在官場卻得不到支持。
制度造成大面積的腐敗,官員中普遍存在的不是腐敗有或無的問題,而是多與少的問題,即使仍有良知的官員也難以抵禦集體性的腐敗的侵蝕,更何況那些品德惡劣的官員了。
反腐敗如果只反貪官,不改制度,其結果必然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希望最高當局拿出切實可行的制度出來,真正把權力關過制度的籠子里。只有這樣,才能扼制腐敗。
3. 形勢與政策課期末考試 題目:如何看待當前我國反腐力度 1、請結合自己的大學學習生活,談談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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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腐敗現象
腐敗既是一個歷史問題,又是一個現實問題, 我國正處於改革開放和社會的轉型階段,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思想觀念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社會主義市場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但適應新體制要求的具體法規制度尚不完善,在這期間,一系列不可避免的腐敗問題已屢見不鮮。
腐敗問題已成為渙散民心、削弱黨的形象和威信、阻礙社會文明進步的巨大絆腳石,直接威脅著黨的生存和國家的長治久安。
簡單的了解一下目前中國官員的腐敗現狀: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9年,公安部在案通緝的攜款潛逃的嫌犯就有4000多名,涉案金額達500多億人民幣。貪污、挪用、逃資海外、公款消費„„,光是吞噬國有資產的方式就不可勝數。這些人涉及到黨政機關各個方面,他們的職務小到科室級幹部,大到黨和國家領導人。從無形的損失來看,其社會危害性特別大,它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敗壞了社會主義聲譽,挫傷了廣大人民的積極性,是我國當前社會不穩定的主要誘因。
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黨政機關用人不透明
2、對官員的腐敗行為防範不周到
3、對官員的腐敗行為懲治不力
4、改革與社會轉型時期的體制問題
5、官員的權力缺乏科學的運行
6、中國的人事制度特點:官本位。
作為世界上腐敗比較嚴重的國家之一,官員的腐敗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這不僅在我國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且對執政黨的地位也構成嚴重挑戰。改革開放以來,由於新舊體制轉換,法制不健全,以及商品經濟大潮的沖擊,腐敗現象在中國呈現出不斷蔓延的趨勢,反腐敗成為政府的一大重要任務。
如何進一步推進反腐倡廉
權力產生腐敗,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
在黨的十七大政府報告中,胡錦濤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黨的十四大以後,黨中央提出反腐敗斗爭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近十年來,我們黨一直堅持這個方針,反腐敗斗爭在治標和治本兩個方面都取得了明顯成效,腐敗現象發展蔓延的勢頭得到了遏制。但是通過現有的那些數據,我們知道這還遠遠不夠。
對於當前社會存在的腐敗現象,要依據我國國情,實行綜合治理,制定長效防範措施,達到最終消除腐敗目的。以下,是我一些粗淺建議:
第一:加強思想道德建設
理想信念是一個人思想和行動的「總開關」。
崇高的理想信念是領導幹部安身立命之本,是推動黨和人民事業前進的力量與源泉。加強思想道德建設是搞好反腐倡廉的基礎性工作。理想信念動搖,必然導致精神貧弱、思想空虛,錯誤的觀念、腐敗的思想就會趁虛而入。現在,我們每個黨員領導幹部都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預防腐敗問題上並不存在天然的免疫力,如果放鬆了世界觀改造,就會導致群眾觀念淡薄,生活作風不檢點、不正派;就會導致精神不振,道德操守滑坡,就很容易受到腐敗病毒的感染,甚至跌入腐敗的泥坑。我們的一些領導幹部甚至高級領導幹部,那麼容易就陷入泥潭,究其根源,還是在思想上出了問題。因此,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必須把加強思想道德建設作為第一道防線。
第二:不斷健全法律體系,加強法制建設
我們現有的廉政法律體系還存在很多的漏洞和不足,而此法律體系的完善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由於反腐斗爭的形勢在發生著不斷的變化,新的樣式和類型的腐敗現象不斷產生和發現,這就需要不斷產生相應的法律條文以適應這種新形勢的發展。
鄧小平同志指出:「廉政建設,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因此,能否有一套嚴格而又較為完善的法規制度體系,是防治腐敗現象,進行反腐敗斗爭中有無強制性對策的問題。
第三:加強監督
對廉政建設和消除腐敗來說,加強監督是關鍵。如果不能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那麼就是有再健全的法律制度體系也會是一紙空文,只有做到違法必究、一查到底才能真正貫徹好指定的各項廉政法律。且法律監督體系必須有一套完整的監督程序和一個職能健全、功能強大的執法監察組織作為支撐,否則就會陷入另一種新型腐敗的泥沼。
在這里,我們必須通過專門機關(如人大、紀委、監察局等)的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途徑,運用各種制度、機制強化對公職人員的監控,監督法律法規的實施、執行,以形成嚴密的監督網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社會氛圍,從而達到消除各種腐敗現象的目的。
第四:加大懲治力度
根據2011年2月份的一項關於兩會熱點問題推出的大型網調顯示,就當前腐敗滋生的原因,77%的網友認為是懲處力度不夠。關於有效遏制腐敗的途徑,80%的被調查者認為,應加大查處和處罰力度。懲治腐敗,清正廉潔,這是古往今來廣大人民群眾對為官者最基本的要求,是人心所向的基礎。
總之,我們充分認識當前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進一步認清形勢,統一思想。相信,只要我們堅定反腐斗爭的信心和決心,堅持共產黨的領導,把科學發展觀貫徹到反腐倡廉建設中,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當今存在的貪污腐敗現象一定會得到有效控制。一個政治清廉、民主公正,國富民強的中國將不是夢想。
4. 中國反腐進入深水區遇到哪些挑戰
近年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益規范,貪官的腐敗方式也在發生變化,從赤裸裸的權錢交易,逐漸轉向隱蔽性較強的信息賄賂、期權賄賂等隱性腐敗行為。
今年5月底,廣東省紀委證實,時任中山市市長李啟紅涉嫌股票內幕交易被組織調查。李啟紅被中央紀委「雙規」之後,她的丈夫、弟弟、弟媳和妹妹都被帶走協助調查,一個依傍權力的家族企業也由此浮出水面。據透露,李啟紅家族曾從上市企業中山公用的股價14個漲停板的飆升中獲取巨大收益,積聚的財富「保守估計有20個億」。而表面上看來,這些財富的積累與李本人並無干係,李啟紅自己不從事股票交易,而是涉嫌將交易信息透露給親朋好友,曲線牟利。
如果早實施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5月26日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或許李啟紅的腐敗行為會被遏止。根據該規定,領導幹部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資金融理財產品、企業及房產的情況均應列入應報告事項。中央紀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隨著腐敗行為的日益隱蔽化,目前反腐敗工作已經不再限於對赤裸裸的權錢交易的查處,中國反腐工作進入了查處「隱性腐敗」的「深水區」。
「幫助賄賂」、「預期受賄」隱性腐敗形式多樣化
談到「隱性腐敗」,許多基層紀檢工作者一點也不陌生。江蘇省鹽城市一名紀檢幹部給記者舉了個例子:該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祁崇岳在擔任市委宣傳部長期間,一名幹部長期巴結討好祁,並不直接給其送錢物,但一直為其辦許多私事,「甚至經常給他擦背」。這名幹部來宣傳部不到5年,就從非黨員當上了正科長。祁事發後,此人也因為受案件牽連調離了宣傳部。「與傳統的物質賄賂不同,這種帶著所謂『感情色彩』的賄賂往往包著人情的外衣,打著禮尚往來的幌子,」這位紀檢幹部分析說,「但『換湯不換葯』,腐敗的本質是不變的。對於這種新的腐敗現象,紀檢監察機關一樣應予以堅決查處。」
「按照有關學者的分類,上面這個例子可以算作『幫助賄賂』,即通過幫助手握權力的人或其親屬解決相應的問題、困難來獲取以後的關照、好處等。」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介紹,除此之外,性賄賂、信息賄賂、業績賄賂、感情賄賂、替代行為賄賂、期權賄賂等多種形式的「隱性賄賂」在反腐敗過程中被紀檢監察機關陸續發現,並得到重視與查處。
浙江省平湖市委常委、紀委書記葉強對2007年發生的平湖市政協原主席郭躍榮、水利局原局長全保華受賄案至今記憶猶新。2003年至2008年期間,郭躍榮、全保華共同或單獨利用職務便利,先後為平湖市一些公司在征遷賠償、「待征借地」、治江圍塗等諸多方面謀取利益,以收現金、入乾股、低價購買店面房、「借款」等形式收受賄賂。其中郭躍榮共同或單獨收受賄賂1699萬元,既遂399萬元,實得244萬元;全保華共同或單獨收受賄賂1876萬元,既遂576萬元,實得398萬元。
「在這個案子中,郭、全兩人首次獨創了『預期受賄』這一新概念,」葉強介紹,「由於行賄人承諾的賄賂數目實在巨大,兩人都不敢直接拿。為了掩人耳目,郭和全決定等自己退下來後再拿這筆錢,商定等退休後行賄者公司有了好項目後將這筆款子入股。這種『自作聰明』的方式並不能掩蓋和減輕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他們最終仍然無法逃脫黨紀國法的制裁。」
擅打「感情牌」「溫和腐敗」的危害甚於虎
「非物質賄賂很注重『人情味』,官員極容易成為『俘虜』。在現實中,隱性賄賂者與官員不是一般關系,都是稱兄道弟的,平時就是黃段子互發、不分彼此的哥們。」廣東省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李松告訴記者,「賴昌星有句名言,『不怕領導有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他本人就是個典型的例子。非物質賄賂往往是物質賄賂的前奏,行賄者經常是多種非物質賄賂手段並用,然後物質賄賂跟進,使官員在不知不覺中突破法律底線。」
在「遠華案」之後,福建省又一次官場地震的引發者福州凱旋集團董事長陳凱,曾是福州首富,他的落馬導致8名福州高官先後被「雙規」、35名官員涉嫌受賄1000萬元。據知情者透露,陳凱有著驚人的公關能力,長期與該市的高級政要密切交往,極力溝通上層關系,精心編織社會資源網路,在福州可以做到「逢山開道,遇水搭橋」。福州原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宋立誠、福州原市委常委兼秘書長宋長明及福清原市委書記朱健三人過從甚密,號稱「三鐵哥」。陳凱為拉攏巴結他們,曾出資請三人持假護照到馬來西亞等地吃喝玩樂、豪賭。而與陳凱結交更深的是福州原公安局長徐聰榮。在福州,沒有多少人不知道徐聰榮是陳凱的「義父」。每年徐的生日,陳凱都要操辦得非常熱鬧,酒宴一直設在海山賓館。辦這些事情,陳凱比徐的兒子還要積極,而且上下事務處理得妥妥當當,而他則利用徐聰榮的生日認識不少福州官場上的人物。據介紹,福州很多機關幹部在陳凱的生意里入了空股,每年分紅,吃年飯的時候很多地方官員來捧場,在案的很多人都是在吃年飯的時候收的紅包,不少官員們就這樣被陳凱拉下了水。
「很多行賄者對官員開始都是打『感情牌』,慢慢將其落入已經設置好的圈套。」李永忠認為,「與物質賄賂相比,非物質化賄賂一是具有隱蔽性,不容易被發現,具有炮彈上的延遲引信的特點,穿透後的爆炸,破壞性更大。二是溫和性,常常帶有感情色彩和溫情面紗,一旦被腐蝕,則涉案很深。三是多次性,一旦上鉤,就被層層纏繞,環環緊扣,步步緊逼,次次中招,難以脫身。在一定程度上,看似『溫和』的非物質賄賂其社會危害性和持續性甚至超過了財物賄賂。」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國家新規劍指反腐盲區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反腐敗斗爭的過程,就是腐敗形式不斷多樣化和反腐敗手段不斷完善這樣一個拉鋸式的對抗過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認為,「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因此也就產生了賄賂的多樣性。換句話說,人的一切需求都可能成為賄賂的手段或媒介。但萬變不離其宗,說到底賄賂終究是和利益掛鉤,是行賄者用各種手段與受賄者進行利益交換的行為。目前,我國的法律僅僅將賄賂規定為財物,因此防止或遏制非物質化賄賂的一個基本途徑就是及時修訂我國的法律,擴大賄賂媒介的范圍,甚至是給人帶來利益的一切媒介。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已經加入的《國際反腐敗公約》,對賄賂的界定是『不正當好處』,其中不僅包括財物,還包括非物質利益。」
令人欣慰的是,中央和有關部門已經陸續出台若干規定,對新形勢下產生的各種「隱性腐敗」進行了界定,並規定了相應的懲處措施:
----今年1月18日,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在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等8個方面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了52個「不準」,規范了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潔從政行為;
----今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大查辦嚴重行賄犯罪力度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查辦嚴重行賄犯罪的力度,向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賄、國家工作人員為跑官買官行賄、危害民生的行賄等8類行賄犯罪案件,被列為嚴肅依法查辦的重點;
----5月,中辦、國辦先後頒布《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對加強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管理提出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
----針對日益增多的內幕交易案件,中國證監會日前透露,正在會同有關方面繼續細化、完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兩個認定指引,同時加快推進「信息披露違法案件責任認定指引」和「會計機構人員證券違法認定指引」等規則的出台。
「從治本的角度來說,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的『總病根』是鏟除腐敗滋生土壤的根本之策。」任建明指出,「腐敗難以發生,任何類型的賄賂就都沒有了土壤,隱性腐敗也一樣會銷聲匿跡。」
(2010年第18期)
5. 中國的反腐什麼時候開始
反腐,是古今中外都備受關注的話題。在中國古代,各個朝代都強調反腐,「老虎、蒼蠅一起打」,大貪小貪均不放過。古籍上記載的三大特例,堪稱古代反腐的「非常」之舉
1.反腐從官員選拔開始
貪贓枉法,受賄藏污的腐敗行為,是一種官場寄生現象。可以說,從官場誕生那天起,就出現了。西周穆王時編修的刑法《呂刑》中便指出,要防止五種執法受賄行為,即所謂「五過之疵」,可見上古三代時官場腐敗已成社會問題。
針對官員腐敗問題,歷代都曾採取不少措施和手段,從用人角度來看,首先是選出賢能的好官,建立了一套官場「准入」制度,用現代話來說,就是「注重搞好乾部隊伍建設」,古人稱之為「吏治」。
什麼樣才是算好官?古人的標准之一是有「德」,且以德為本。「清」,即廉潔,是官德的重要內容之一,廉潔的官員被古代史家稱為「循吏」。為了選到循吏這樣高素質的官員,在先秦時即出現了一種「察舉」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推薦官員。這種察舉手段,民間叫「舉賢」,到兩漢時,舉賢已成為官員的重要來源之一。而且,「察舉」也有嚴格的法規,先秦時的秦國規定,如果所推薦的官員「不善」,推薦人也要治罪,在漢代則叫「連坐」。
此後,曹魏時期出現的「九品中正制」、隋唐開始的「科舉取士制」,都是古代高層為了選拔到「好官」而採取的手段,特別是科舉制度,最為成熟,一直沿用至晚清。
在這些常規選拔制度之外,不少朝代還結合朝情,推出一些「本朝特色」官員選拔手段。如在公元十世紀的五代十國時期,便出現了一種另類絕招 「閹割」。
此手段真可謂天下奇聞。實施這種另類選官制度是南漢,地域在嶺南今廣東、廣西一帶。《新五代史·南漢世家》記載,當時的南漢皇帝叫劉鋹(後主),相當荒淫,政事全權委託當時的龔澄樞、陳延壽一班人處理。龔澄樞等人便根據劉鋹的意思,規定擬用官員均須閹割,此即史書中「至其群臣有欲用者,皆閹然後用」記載。
如此選拔官員的理論依據何在?劉鋹有這樣一番解釋:「自有家室,顧子孫,不能盡忠,惟宦者親近可任。」沒了生殖器的官員就不為子孫著想,不貪,忠心?顯然是否定的。歷史上宦官腐敗一直是官場重災區,從秦二世時的宦官趙高,到明武宗時的掌印太監劉瑾,都以斂財弄權,禍害朝政出名。
據明王鏊《震澤長語·雜論》所記,劉瑾出事後,從其家裡抄出:「金共一千二百五萬七千八百兩,銀共二萬五千九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其他大量財寶還未計算在內。所以,史書上稱劉鋹「尤愚」。
但讓官員「凈身」後上崗,也不能說對反腐沒一點用處,起碼在防止官員生活腐化、亂搞兩性關系方面,還是有作用的。
2.反腐鼓勵民間參與。
漢武帝劉徹設立「刺史」提倡「打小報告」
一個不容迴避的歷史事實是,不論古代選拔官員採取什麼樣的方法,官場腐敗仍層出不窮。於是古人在注重選拔高素質官員的同時,也想到預防腐敗這一招,各朝都成立相當於今反貪局或監察部這樣的中央監察機構。
秦朝是中國歷史第一個建立完備監察機構的朝代,此機構名叫「御史台」,一把手叫「御史大夫」。御史大史是副丞相級別,其下還有御史中丞、侍御史、監郡御史,地方郡縣也都配備了相應的監察官員。
漢代時,御史大夫被提升到丞相同一行政級別。劉恆(漢文帝)當皇帝時,鑒於當時御史監察不力的情況,臨時調派身邊可信人員到下面核查,此行為稱為「刺」。劉恆孫子劉徹(漢武帝)當皇帝後,覺得這做法好,於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正式設立「刺史」,成為中國古代反貪史一種新型的「反腐辦」。
在常規監察機構反腐外,古代還有非常手段。其中最有效的一招,是動員民間參與反腐,在「舉賢」的同時,鼓勵民間積極「舉報」。其具體操作辦法是,鼓勵越級上訪。劉徹在位時曾專門下詔,保障吏民的言論自由,即建立所謂「言事變」制度,鼓勵基層官員、民間人士越級上書、詣闕言事。這種在非正規渠道外反映情況的行為,叫「言事變」,其實就是俗話所說的「打小報告」。
南北朝時的北魏也提倡「打小報告」。《北史·魏本紀第一》記載,拓跋嗣(魏明元帝)當皇帝時,於神瑞元年(公元414年)專門下詔,鼓勵民眾舉告貪官:「守宰不如法,聽百姓詣闕告之」。
「打小報告」這種上書行為,又叫「上奏摺」。到了北宋,如此「上奏言事」備受重視,范仲淹、包拯、王安石、朱熹,都曾給皇帝寫過很多這樣反腐奏摺。《包孝肅公奏議》一書幾乎全是揭露、舉報官員腐敗的,全書187篇,有55篇直接舉報貪官污吏,當時的貪官最怕被包拯奏上一本。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明太祖)更把「打小報告」推到了極致。朱元璋除了允許越級告狀、鼓勵實名舉報外,還支持民間進京上訪。據朱元璋組織編撰的《大誥·民陳有司賢否第三十六》,不論大小官員,只要發現「私下巧立名目,害民取財」,老百姓可以聯名寫舉報信,到京城上訪。
老百姓甚至可以將貪官直接「綁縛赴京治罪」。《大誥三編·民拿害民該吏第三十四》中記載,押貪官進京途中,即使身上沒有證明信,官員也不得阻攔,關卡要「即時放行,毋得阻擋」。如果有人敢阻擋進京,「其家族誅」。
需要說明的是,古代官員一旦被查出是貪官,是別想挪個地方做官的,連其兒、孫都將被「株連」,失去當官機會。
3.反腐重在立法嚴懲
明太祖朱元璋懲貪 「梟首示眾」「剝皮實草」
「舉賢」與「舉報」,雖然可以減少官員腐敗現象,但腐敗仍無法從根本上杜絕。於是, 「制度反腐」成為一種探索。所謂「制度反腐」,古人叫「治貪用重典」。中國反腐立法時間相當早,在《呂刑》中,便有「其罪惟均」的說法,即官員貪贓枉法,與犯人同罪。
秦國有《置吏律》、《軍爵律》、《內史律》等專門針對官員的立法,嚴懲「不廉潔」的「惡吏」。特別是經濟問題的犯罪,決不手軟:「通一錢,黥城旦罪」,意思是,行賄一個錢,都要被判處在臉上刺字,再罰去修城的「黥城旦」之刑。
漢代的量刑標準是:「贓二百五十錢以上」,即免職;主政官員「盜直十金」,即判死刑「棄市」。250錢在當時還買不到一件像樣的襯衫,可見處罰之重。
隋唐時,反腐的相關立法更為縝密、規范。《唐律疏議·職制》「受人財而為請求者」條規定:一般官吏受賄,「坐贓論加二等」,「即一尺以上笞四十,一匹加一等,罪止流二千五百里」;如果是握有實權大權的「監臨勢要」,則加重處罰,「一尺以上杖一百,一匹加一等,罪止流三千里」。
宋元兩朝反腐也有特色。北宋開國皇帝趙匡胤(宋太祖),於建隆三年(公元962年)下詔,官吏盜公物,據為己有的,與其他盜竊一樣,「贓滿五貫文者處死」。五貫錢什麼概念?當時的縣令月俸料錢在10至20貫(千錢),侵吞不到半月的工資就要處死,如此反腐令人生畏。即使在後來酷刑著稱的《大明律》中,官員枉法「贓至百二十貫者」,僅「免絞充軍」。
但在事實上,明朝懲治腐敗比宋朝厲害多了,因為明朝常設「法外之法」。據清趙冀《二十二史札記》「重懲貪吏」條,朱元璋於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下詔, 「盡逮天下官吏之為民害者」。一般貪官罰到京師「築城」;貪污銀子60兩以上的,「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
60兩銀子,在當時算是筆小財。據《明太祖實錄》所記,當時1兩銀子可以買到1石米,也就是說,60兩銀子可以買60石米;這等於當時最低一個級別、從九品官的年薪(俸祿)。
為了便於操作,朱元璋下令在地方官府廣場左邊,設立一座土地廟,將腐敗官員剝皮的刑場就放在這里,民間因此稱此廟為「皮場廟」。皮剝下來後,用草填空,製成「貪官標本」並懸掛起來,「使之觸目驚心」,以此警示官員要廉潔自律。
實際上,朱元璋的反腐手段可謂無不用其極,凌遲、梟首、棄市、族誅……當時僅「空印案」、「郭桓案」兩案,朱元璋就殺了8萬多貪官,後來發現,其中有不少是冤枉的。
朱元璋如此反腐,大概只有戰國時的齊威王能與之相比。齊威王是狠君,曾將腐敗官員「一鍋煮」。《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記載了此事:齊威王「烹阿大夫,及左右嘗譽者比並烹之」。
在這點上,歷朝歷代莫過於制定採用嚴刑峻法了。法家的創始人管子就認為「法者,天下之大道也」,而嚴法反腐的典型例子就是明太祖朱元璋了。這位貧民出身的皇帝歷經寒苦,對世間的人情世故要比一般人體味得深刻得多。他曾語重心長地對大臣們說過:「朕昔在民間時,見州縣官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引酒過度。凡民之疾苦,視之漠然,心實怒之。故今嚴法禁,但遇官貪污蠹害吾民者,罰之不恕。」為震懾官吏的腐敗行為,朱元璋「刑用重典」,頒布《大明律》,之後更是制定了一系列更為嚴酷的刑律。據史記載,明代僅酷刑就有數十種之多,諸如族誅、凌遲、挑筋以及宮墨刖等等,此外,朱元璋自己還發明了不少令人發指的極刑。可見,朱元璋對官吏腐敗的深惡痛決。當然,朱元璋「刑用重典」也只是通過殺一儆百,「意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以重典為手段,其目的還是教育各級官吏和百姓民眾,使全國的臣民畏法、守法,最終形成穩定的社會秩序,維護政權。
反腐的另外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加強對官吏的嚴密監察了。
最早的監察專員應該是刺史了。西漢武帝時,全國劃分為十三個州,漢武帝為每州親自指派一名刺史,並給於他們相當大的權力,以對所轄地區的地方官員進行考察監督。武則天、朱元璋都曾鼓勵民眾赴京告奸,鼓勵打小報告,從某種意義上講,這種承認民眾擁有監督制約官官府的權力,本身就是一種進步。還有唐代的魏徵犯顏直諫,明代中後期的東西廠特務機構,這些都是各個朝代對官吏監督的不同方式。
而在監察制度建設上,做得成績突出的還得算朱元璋了。在中央,設置了與六部品秩相齊的都察院,這可是一個集組織、紀檢、公安、司法於一身的特設機構,在地方,建立了御史巡按制度。 「巡按則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劾尤專,大事奏裁,小事立斷。」正是在這種制度和機制下,監察官吏成為明朝政壇上一支活躍的重要的政治力量,涌現出不少優秀的監察官員。如洪武時期御史韓宜可劾丞相胡惟庸;嘉靖時期給事中吳時來,御史王宗茂、鄒應龍劾內閣首輔嚴嵩、嚴世藩父子;天啟時期左副都御史楊漣劾「九千歲」大太監魏忠賢,都是明代監察官彈擊奸惡中最著名的事例。
接下來說說「倡廉」。儒家歷來推崇廉政,所謂「大臣法,小臣廉,官職相序,君臣相正,國之肥也。」《晉書》曰:「王道治本,經國之務,必先之以禮義,而致人於廉恥。禮義立,則君子軌道而讓於善;廉恥立,則小人謹行而不淫於制度。」所以,中國古代的吏治中,特別強調「廉者,政之本也」,因而也就形成了豐富的廉政思想。
在封建社會,國家的治亂興衰與最高統治者有著直接的關系。唐末的羅隱曾列出了明君的四大標准。第一,仁德的標准。羅隱認為,君主之所以高貴,不僅在於君主的地位和權力,更重要的是君主的仁德,君主不僅是政治權力的代表,而且應該是道德的表率。第二,奢與儉的標准。他認為,只有節儉的君主才能節制私慾,實行德政。第三,敬與慢的標准。「以敬理國則人和,以慢理國則人殆'。第四,用賢的標准。君主的個人能力是有限的,必須依賴賢臣的輔佐才能致治。從根本上講,在這種封建君主專制下,君主自身的素質就成了整個國家廉政建設的保證。
「吏不廉平則治道衰」,因此對官吏的廉政教育尤為重要。首先在官吏的考核選任上,各個朝代都很重視考核內容和選士的標准。從察舉制考核「孝廉、廉吏」等科,到九品中正制的「舉賢良方正」等等,都十分強調官吏的廉政素質的培養。以科舉制為基礎的文官選拔制度也是古代官吏選任的一大創舉。在這種考核的過程中,封建統治者始終都在給官吏灌輸著為官廉潔清明的思想。如克己奉公,慎獨自律;又如廉潔守正,淡泊物慾;再如提倡節儉,反對奢侈。正是如此的廉政文化熏陶,歷史上不乏清正廉潔的官吏。岳飛「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的信念;范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胸襟;清代廉吏於成龍,三國淡泊寧靜的諸葛亮,宋代青天包拯等等。
封建王朝的「反腐倡廉」是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解決,這是由其專制主義的制度本身決定的。「人求多聞善敗,以鑒戒也」,我們應當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為我黨新時期嚴懲腐敗行為,倡導廉政文化提供借鑒,內外兼治,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加強民主監督,最終在全社會形成廉正清明的良好氛圍。
6.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堅持什麼方針
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反腐倡廉,是我黨治國理政的生命線。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尤為重要,它關繫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建設事業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成敗。
因此,人民法院要始終堅定不移地反腐倡廉,把反腐倡廉貫徹到法院工作的每一個環節,確保公正廉潔司法,凈化執法風氣,優化司法環境,純潔司法隊伍,依法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6)中國腐敗治理考試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召開全國法院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視頻會議強調,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司法腐敗,做到查案工作無禁區、無特區、無盲區。
會議指出,必須清醒認識到當前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一些法院還不同程度存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不到位、組織紀律執行不到位、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四風」問題久禁不絕等問題,對法院幹警存在的違紀違法情況必須高度警醒。
最高法要求,要馳而不息抓好作風建設,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密切注意「四風」問題的新動向,決不讓「四風」回潮復燃。
對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以及吃拿卡要、冷硬橫推、庸懶散松等侵害群眾利益、傷害群眾感情的一律從嚴查處。
最高法同時要求,要堅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要以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的勇氣,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要突出懲治司法領域腐敗重點,繼續把查處法院領導幹部貪污受賄、失職瀆職和審判執行人員以案謀私問題作為紀律審查工作的重點,尤其要把利用腐敗潛規則進行權錢交易、在辦案法官與案件當事人之間充當訴訟掮客的法院幹警作為從嚴查處的對象。
7. 需要一篇關於反腐敗、貪污的文章
為什麼德國出不了大貪官?
2011-07-20 17:32:49
在中國經常會聽到這樣的消息:某個官員出事了,一查就發現貪污了好幾個億,某個貪官動不動就把上億的銀子捲走逃到國外,等等。
我有點小人之心,希望德國也發生類似的事情,以此證明一個道理:是人就貪,甭管什麼體制。高興的是德國還真有貪污的官員,遺憾的是德國官員貪污的數額太小了,對我們的官員來說不過是小菜一碟。
為了搜集德國官員貪污的劣跡,我在德國留學期間天天看報紙,天天上網搜。這不,還真讓我「逮住」幾個了:
德國前經濟部部長莫勒曼的小舅子是做建材生意的。莫勒曼為了給其推銷建材,用經濟部的一張信箋紙寫了一封推薦信。這件事情被媒體發現了,於是媒體質疑莫勒曼動用政府的公信力來為親戚謀私。有的媒體甚至質問:信箋紙的價值雖然不高,但那也是國家資產!在媒體的狂轟濫炸下,莫勒曼很快辭職。
德國聯邦銀行的一個行長到奧地利度假,旅館老闆知道他的身份後主動表示,讓他免費住兩個晚上。這么一件小事情也竟然被媒體知道。此君很不走運,也立即以辭職來了結。其原因是,國家公職人員占私人的便宜,今後很可能會為其謀私。
德國前總理施羅德前往西班牙參加公務活動,讓其夫人隨同前往。媒體很快對這件事情進行報道並質疑:只有總理可以享受政府的公務飛機,夫人怎麼可以乘坐公務飛機呢?施羅德只好為其夫人補交了3700歐元。為此施羅德心疼了好幾天,因為他自己因為離婚兩次而成了困難戶,在首都柏林都只能租一個兩居室的房子,在公務活動之餘只能開自己老的掉牙的大眾牌汽車。從此以後,施羅德痛下決心,但凡出國都讓妻子坐普通的民航班機隨後過來。
這些消息對我來說太不過癮了,與中國廣大的官員對比起來只能算雞毛蒜皮的小事。那麼,德國官員為什麼只能幹點小貪污的事情呢?
記得在國內工作的時候經常接待德國的政府代表團。經常陪同他們去全國各地旅遊參觀。外地的導游都不太樂意接待他們,為什麼呢?因為這種人太窮,到旅遊景點基本上不購物。看到導游拉得長長的的臉,我只好向他們賠不是並保證:今後一定帶好的團過來。
我在多特蒙德的一個好朋友格貝爾在一家葯廠做高層管理工作,他的夫人在市政府工作。我在他們家裡住了一個星期,臨別時出於禮貌邀請他們去中國旅遊。他的夫人對我說:「這要看我先生是否願意出錢了,因為我自己沒有太多的錢。」德國很多家庭夫妻收入各自保管,支出實行AA制。如果格貝爾不資助的話,他夫人就沒有辦法來中國旅遊。
所謂的高薪養廉在德國只是一個傳說而已,因為德國的公務員收入只能算是中等水平。我在德國聯邦統計局實習期間有機會看到了公務員的工資收入表,他們局級、處級官員的工資也就3000歐元左右,也不過是公司中級職員的水平。為什麼公務員的收入不高呢?原因是公務員群體都沒有太大本事,有能力的人都去做企業了。
由於他們的收入這么低,一定也想弄點灰色收入,這毫無疑問。可是這對他們來說風險太大了,只要一伸手就肯定被捉,因為德國的媒體太厲害了,可以用無孔不入來形容,什麼官員犯事都敢報道。如果一經媒體發現,這個人的一生就算完蛋了,第一是丟了工作,其次是今後沒有任何工作可以做,第三是可能要進班房。
造成德國官員普遍貧窮的根本原因還不是媒體的有效監督,而是他們掌握的資源太少了。他們沒有一簽字就可以支出幾千或幾萬歐元的權力,因為每筆支出都必須經過議會的授權、批准和監督。我估計德國官員都恨祖宗沒有把自己生在中國。記得一次我率領一個城市的政府招商引資團去德國,中國的官員問德國的市長:「您能否把德國的企業帶到中國投資?」市長回答:「我可以把您的消息發給企業,但是企業不見得會聽我的」。中國的官員很不解:企業怎麼會不聽市長的話呢?
反觀中國的書記、市長、縣長,不僅可以調動政府資源,還可以調動企業資源。他們手中的資源太大了,大得不由讓人心動。這好比一個藏寶室的管理員,他看管的是價值連城的珍寶。絕妙的是就他一個人看管,而且沒有人來監督。如果他不想據為己有就太不正常了。
都說中國官員是一個高風險的職業。是啊,風險與收入成正比,這是多數人認可的道理,所以,盡管仕途有風險,但還是每年有上百萬的人來報考公務員。這一現實太讓人絕望了。如果哪一天出現這樣的現象:智商低於100的人報考公務員,那麼中國就有希望了。
8. 十八大以來我國反腐取得哪些成就
成就一:
高層親自推動。
成就二:
密集出拳①查辦②約談③巡視④清退會員卡⑤網路舉專報監督專屬區。
十八大以來,中紀委頻頻出手,打出一套查辦、約談、巡視、清退會員卡等環環相扣的密集組合拳,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成就三:
群眾參與,形成反腐的人民戰爭。網路反腐成效顯著。情婦反腐成為利器。實名舉報不斷涌現。中國新聞網
拓展資料:
反腐倡廉,亦稱「懲腐倡廉」。即反對腐敗,倡導廉政。政治倫理學術語,屬政治道德范疇。廉政建設的基本內容。思想道德建設的集中體現。要廉政就必須反腐,而反腐才能廉政,古今中西概莫能外。中國共產黨歷來堅持「反腐倡廉」,尤其在經濟體制轉換的改革開放的時期,更是把「反腐倡廉」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行動綱領。
2014年12月19日,由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等主辦的「漢語盤點2014」年度字詞今揭曉, 「反腐」列年度國內詞。
9. 近年來國內十大貪污腐化案件分別是什麼
http://hi..com/%D4%B6%D0%D0%CA%B9/blog/item/2a544a7a1c2260e92e73b38c.html
10. 十八大以來,我國反腐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 site:.baidu.com
在深刻總結我黨歷史上反腐敗斗爭實踐經驗、准確把握我國現階段反腐倡廉形勢任務的基礎上,黨的十七大明確把「反腐倡廉建設」與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並列,確定為黨的建設的基本任務和「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總體布局。這一重大戰略決策的提出,既體現了我國對反腐倡廉建設的堅強決心,也為黨和國家制定符合國情的防治腐敗的法規、政策和措施提供了思想理論基礎。十七大以來,反腐倡廉建設的地位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的實踐不斷深化,反腐倡廉建設的成效不斷顯現。據國家統計局和一些地方的民意調查顯示,近年來群眾對反腐敗工作成效的滿意度平穩上升,2009年群眾對反腐敗工作成效的滿意度達到69.2%,比2003年提高了17.3%。當然,我國目前仍處於腐敗現象易發高發階段,反腐倡廉建設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仍然艱巨。只有正確把握「反腐倡廉建設成效明顯與問題突出並存」這一總體態勢,才能有效地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一、十七大以來我國反腐倡廉建設取得的主要成效
黨的十七大報告深刻闡述了反腐倡廉建設的重大意義和總體思路,並對如何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和新舉措。黨的十七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以深入學習和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不斷深化對反腐倡廉建設特點規律的認識,全面推進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在打擊和預防腐敗方面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
1.嚴肅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打擊和懲處腐敗的力度不斷加大
打擊和懲治腐敗是構建懲防腐敗體系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預防腐敗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的有效手段,我們黨歷來強調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絕不讓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的懲處」。黨的十七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加大查辦案件的工作力度,重點查辦了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查處了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案件,同時加大了對包括工程建設、房地產、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金融、司法、教育醫療衛生領域案件的查處力度,深入查辦了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葯購銷、物資采購、資源開發和經銷等六大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2009年全國檢察機關突出查辦大案要案,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18191件、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3175件;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670人,其中廳局級204人、省部級8人,查辦的省部級人數比2008年翻了一番。違法違紀大案要案的查處,有效地震懾了腐敗分子,挽回了經濟損失,教育了黨員幹部,增強了幹部群眾對反腐敗斗爭的滿意度和信心。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還進一步完善了重大案件剖析和通報制度,有效發揮了查辦案件的懲戒功能和治本功能,有力推動了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
2.各項預防腐敗的措施有序展開,治本抓源頭的預防工作穩步推進
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是我國新時期反腐倡廉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三個「更加註重」(即「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要求,我國的反腐倡廉建設在堅決懲治腐敗分子的同時,逐步加大了治本抓源頭的力度。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積極開展預防腐敗工作,抓住腐敗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針對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環節,著力推進一批改革體制機制制度的重大舉措,反腐敗治本抓源頭工作呈現出扎實有序、穩步推進的良好勢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穩步推進,由監察部牽頭建立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依據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國務院部門現有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並加強了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後續監管;行政問責製取得階段性成效,行政問責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逐步形成,各級黨委、政府把行政問責製作為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法規、紀律規定;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向縱深推進,「收支兩條線」制度得到完善;投資體制改革不斷深入,推進「小而散」項目管理方式改革,減少和下放具體管理事項,制定頒發了一系列制度規定,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管理。
3.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更加明確
只有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才能進一步密切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更好地體現我們黨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十七大以來,我國在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工作取得新成效。中央紀委全會每年都要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作出工作部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集中開展專項治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行為。近年來重點治理了教育亂收費、醫葯購銷中的不正之風,堅決糾正土地徵收、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中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認真開展安全生產、食品葯品安全、企業違法排污和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部開通了政風行風熱線,市(地)一級的開通率達到94%,2008年全國糾風工作的重點就被鎖定在了「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中央紀委監察部還出台了《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在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中做好相關工作的意見》,嚴肅查處隱藏在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問題。積極協助黨委、政府依法查處生產安全事故,嚴肅查處事件背後的失職瀆職和腐敗問題,維護了社會穩定。此外,一些地方還開辦了「民心網」,專門受理群眾舉報投訴的問題,並針對教育、醫療、侵害農民利益等方面的不正之風開展專項治理,用實際成果取信於民。
4.依靠制度打擊和預防腐敗的思路更加清晰,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不斷向縱深發展
制度是保障,只有建立健全嚴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才能切實提高反腐倡廉建設成效。十七大以來,我國在「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提高制度執行力,維護制度權威性」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反腐制度規章,包括重申或規定了包括「重大問題重要幹部票決」制度、「幹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信訪聯席會議制度」,「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離任審計制度」、「述職述廉制度」、「巡視巡查制度」、「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和責任追究制」等等。2009年連續出台了《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三個重要文件,中央還頒布了《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有的地區和部門還積極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確保反腐倡廉各項制度在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的貫徹執行,有的部門還把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年度檢查考核范圍,列入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重要方面,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以及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進行了重點問責,對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違反制度行為進行了嚴肅查處。
5.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制約,確保權力的規范正確行使
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制約,確保權力在陽光下規范有序運行,是我國反腐倡廉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黨的十七大以來,各地各部門緊緊抓住易於滋生腐敗的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著力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重點防範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努力形成了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除了進一步完善黨內民主,認真貫徹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和函詢等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之外,還進一步加大了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並取得了比較明顯成效。一是大力推行行政問責制,不斷擴大行政問責的范圍,特別是在重大安全事故、環境污染等方面失職瀆職或負有重要責任的一批行政官員受到責任追究,初步形成了行政問責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對於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規范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從政行為,強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從而進一步推進廉政勤政建設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二是深入推進巡視工作,加強了對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為重點的巡視;有選擇地開展對中央金融機構和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的巡視;繼續開展對中央國家機關的巡視試點;逐步開展對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巡視,不斷提高了巡視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充分發揮了巡視工作在發現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中的作用,巡視已逐漸成為紀檢監察機關獲取案件線索的一個重要手段,正如中紀委一位領導所說:「發現陳良宇、侯伍傑、徐國健、李寶金、杜世成、何閩旭、黃瑤、宋勇等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便是建立和完善巡視工作的成效。」三是進一步加強了紀檢監察機關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根據黨的十七大關於「健全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的部署,嚴格執行派駐機構直接向派出紀檢監察機關報告重要情況的規定,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近年來,絕大多數派駐機構都建立了案件線索集中管理和集體排查制度,中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
6.積極開展廉政文化建設,教育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顯現
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是築牢思想道德防線的關鍵所在,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重要途徑。按照十七大報告提出的「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的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教育作為反腐倡廉的基礎性工作,以提高教育的「有效性」為目標,繼續開展了各種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大了從實際出發用身邊人、身邊事對黨員幹部的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的力度。尤其需要提出的是,近兩年廉政文化建設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2009年中央紀委等5部委制定了《關於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意見》,各地也制定出台了廉政文化工作要點,廣泛開展了開展了一系列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廉政文化創建活動,包括開展了首批「全國廉政教育示範基地」命名工作,挖掘、整理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革命紀念地、歷史名勝中蘊含的廉政資源,開展了「揚正氣、促和諧」全國優秀廉政公益廣告展播活動,在全社會引起了強烈反響。有些地區和部門還結合基層實際積極推進廉政文化的「六進」(即廉政文化進企業、進機關、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積極調動群眾參與廉政文化建設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充分發揮廉政文化潛移默化、潤物無聲的作用,在全社會營造了「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濃厚氛圍,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7.網路反腐快速發展,科技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作用日漸凸顯
利用科技手段防治腐敗,既是反腐倡廉建設新形勢新任務的迫切需要,又是提高行政監察工作科技含量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國在反腐倡廉建設中開始把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技術、電子技術、網路技術等更加廣泛地運用到防治腐敗的各個重點領域,運用於權力監督、財政收支、行政審批、信訪舉報、投訴處理等關鍵環節,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的信息化、網路化、智能化水平。近年來,一些地區和部分相繼開發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系統軟體,建立了一套實時在線電子監察系統,使權力在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網路以其特有的互動性強、隱秘性高、速度快捷、影響深遠等優勢,正在迅速成為我國反腐倡廉建設中的一柄利器,網上舉報已經成為舉報人向紀檢監察機關提供線索的主要途徑,經由網路舉報而遭到嚴厲查辦的腐敗官員已有不在少數。為了全面加強了反腐倡廉網路信息工作,中央紀委監察部於2008年10月28日統一開通全國紀檢監察舉報網站,受理群眾對黨員、黨組織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建議,網站開通僅半年就受理舉報32500件,其中署名舉報、有效舉報比較多。目前,全國各地各部門紛紛建立了獨立域名的廉政網站,有的建立了廉政網頁,有的設立了廉政專題,還有的在全國知名的門戶網站上開辟廉政文化宣傳窗口。據不完全統計,中國現有的官方廉政網站已超過200家,基本形成了覆蓋全國的紀檢監察網路舉報體系。網路反腐易引發公眾對信息的關注度,形成強大的輿論監督力量,直接促進反腐工作同時,也明顯推動了黨政官員接受社會監督。
二、當前我國反腐倡廉建設面臨的困難與挑戰
毋庸置疑,我國的反腐倡廉建設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但同樣不可否認的是,我國當前依然處於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和思想觀念的調整變革時期,腐敗現象滋生的各種土壤和條件在短期內難以從根本上消除,特別是在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市場經濟和文化多樣性帶來的負面影響以及一些領域中制度體制機制存在的漏洞,給形形色色的腐敗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致使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大案要案、窩案串案現象仍時有發生;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依然比較突出;黨內脫離群眾、作風飄浮、奢侈浪費的不正之風仍然比較嚴重;反腐倡廉工作體制機制方面的薄弱環節依然廣泛存在。如胡錦濤指出的:「現在一些腐敗現象仍然比較突出,導致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土壤和條件還存在。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仍然是嚴峻的,反腐敗斗爭的任務仍然是繁重的。」概括起來,當前反腐敗斗爭面臨的困難和挑戰突出表現在:
1.西方腐朽的思想文化與我國傳統的封建殘餘思想相互交織,為確立反腐敗思想道德防線、營造「不願腐敗」的思想,造成了一定的障礙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西方腐朽的文化生活方式和思想價值觀念不斷侵入我國的意識形態陣地,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以及「唯利是圖」的腐化思想開始在一些領導幹部頭腦中滋長,這些思想與我國歷史上殘余的封建思想,如「官本位」思想、「人治」思想、「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封建特權思想、「官貴民賤」的潛意識等相互交織,影響著一些思想意志薄弱,政治立場不堅定的黨員幹部,成為了「個人專斷」思想、「以權侵法」行為、「任人唯親」現象等各種消極腐敗現象的誘因。目前,「千里做官為求財」、「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已成為一些人的為官之道,許多腐敗分子便是這種思想文化的殉葬品。盡管各地各部門在反腐倡廉建設中也確立了反腐敗斗爭和文化建設「兩手抓」、互相促進的觀念,但一些根深蒂固的思想觀念仍未能徹底根除,反腐倡廉建設的思想文化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
2.經濟社會轉型時期各種體制制度不完善且制度執行乏力,為確立反腐敗機制制度防線、營造「不能腐敗」的環境,增加了一定的難度
我國當前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制度不完善與制度執行乏力同時存在,雖然通過制度建設防治腐敗已被確認為我國防治腐敗的根本途徑,各單位各部門也明確提出要加強反腐制度建設和制度創新,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最大限度減少體制障礙和制度漏洞。但現實中依然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制度執行力度不徹底等問題。突出表現在適應新形勢下反腐倡廉要求的制度體系還不完備,有的制度缺乏配套和細化措施,不便於執行和操作;有的制度內容落後於實踐,需及時進行清理、廢止和修訂;有的制度沒有及時跟進罰則,導致了執行不力、落實不好,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另外,各種潛規則大行其道,迫使一些本想認真執行制度的人也不得不「入鄉隨俗」,各種人情關系盤根錯節,許多人打著走關系的幌子,行賄受賄,買官賣官,這些都成為了制度執行不力的重要原因。
3.我國在權力制約和監督方面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和弊端,對確立反腐敗監督制約防線、營造「不敢腐敗」的氛圍,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監督機制不完善,監督不到位,是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重要原因。盡管我國先後建立了各種監督機構,制定了各種監督制度,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不完善的缺陷逐漸顯現,一些部門和單位的監督意識還比較薄弱,監督制度在某些方面還缺乏科學合理的設計和安排,監督缺位或流於形式,監督工作還不得力的現象仍然存在,現實中,上級難以監督、同級不願監督、下級不敢監督、內部難以監督、外部無法監督的現象比比皆是,尤其是對各級黨政「一把手」的監督始終是一個薄弱環節。另外,在監督內容上忽略了對行為的事前和事中監督,造成監督工作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被動局面,在責任追究上存在一到關鍵利益就望而卻步的現象,害怕「查了案子亂了班子」,擔心「拔出蘿卜帶出泥」,打著保護幹部和發展穩定的幌子,能捂則捂能拖則拖,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監督的效果越來越不明顯。
4.腐敗現象發生的方式不斷翻新、領域不斷拓展,為有效打擊和預防腐敗增加了難度
從腐敗的主體看,有的地區、部門和領域已經構築成以腐敗利益為紐帶的「地方性腐敗利益共同體」、「部門性腐敗利益共同體」,一些行業腐敗甚至出現了網路化、集團化、家族化的現象,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利益集團已成為腐敗聯盟的重要載體,一些腐敗分子在權利部門內結成有領導、有分工的違法犯罪團體,有組織地濫用權利,他們在某一事項的決策過程中互相聯系,互相關照,互相利用,結伙作案;從腐敗的手段看,腐敗方式出現了名目繁多、多元滲透的勢頭,呈現出多樣化、智能化的特點,送卡、送券、送證、提成、回扣等各種商業賄賂無孔不入,一些腐敗行為的欺騙性、詭秘性、延續性特點不斷增強,用以遮蓋腐敗的外包裝更加嚴密,導致腐敗行為隱蔽性加大,潛伏期延長;從腐敗的領域看,工程建設、土地管理、礦產開發、產權交易等領域腐敗腐敗案件發生率未能有效遏制;高校、醫院等單位的案件也呈多發態勢,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管領域的案件在一些地方有所上升,另外,隨著我國城鎮化速度的加快和社會中介組織的擴張,村官腐敗和社會中介組織腐敗等問題也開始凸顯,腐敗現象呈現出向社會基層和新的領域蔓延的趨勢,使傳統反腐手段的局限性日益顯現,為有效打擊和預防增加了難度。
5.全球化背景下的腐敗現象形式更為多樣、危害更加嚴重,為查處腐敗設置了重重障礙
隨著全球化的迅猛發展,腐敗行為越來越具有「跨國性」、「國際性」特點。一方面,海外跨國公司在中國的行賄案件增多,尤其是入世以來,為了爭奪中國市場的份額並逃避中國法律的懲處,一些跨國公司往往採取十分隱蔽的行賄方式,例如:為手握重權的官員子女出國留學提供條件、與官員的親屬開的公司做生意、為官員退休後安排高薪職位等,這些隱蔽的行賄方式為司法機關追蹤、確定跨國公司的行賄行為設置了重重障礙。另一方面,跨國洗錢活動日益頻繁,貪官攜款外逃現象日趨嚴重。許多腐敗分子利用國內外市場日益密切的聯系,設法把黑錢轉移出去;一些腐敗犯罪分子後為逃避法律制裁,紛紛攜巨款潛逃海外,由於此類案件的偵破和審判存在諸多困難,使當前的反腐敗斗爭面臨嚴峻挑戰。
6.各種消極的社會心理在幹部群眾中不斷滋生蔓延,消解了社會公德,為腐敗現象的產生提供了土壤和條件
就領導幹部趨於腐敗的社會心理而言,面對當今社會形形色色的誘惑,一些私慾重膽子大的領導幹部在「心理失衡」、「為公無過」、「法不責眾」以及「僥幸漏網」等等社會心理的驅使下,把自己的地位、身份、臉面、尊嚴乃至黨性原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統統拋之腦後,紛紛做起「以權換錢」、「以錢換更大權」的名利雙收的買賣。還有一些幹部認為腐敗現象是市場經濟的「潤滑濟」,是發展經濟的「必要成本」,有的甚至還把一地的經濟後退歸結為某一反腐大案的查處,提出「查處和曝光腐敗案件過多將影響投資者信心」,認為「反腐敗影響經濟發展」、「水至清則無魚」。在上述種種錯誤思想的驅使下,一些領導幹部也開始走上腐敗道路,他們貪污腐化的過程,從偶然到習慣,從心虛到坦然,從少許到大量,從接受到索取,直至走進高牆。就群眾容忍乃至不自覺參與腐敗的社會心理而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害怕打擊報復」的社會心理以及「笑貧不笑貪」羨腐心理,無形中降低了群眾對反腐敗斗爭的參與度,提升了群眾對腐敗現象的容忍度,另外,我國傳統社會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潛規則」漸漸成為人們處事准則和生活方式,滲透到一些人的日常行為模式中。一些群眾對貪污腐敗現象雖高度關注並嚴重不滿,但在事關自己或親朋好友的前途命運時,卻往往又不自覺地參與到了行賄的腐敗行為之中,從而進一步加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難度,阻礙了反腐倡廉建設的順利展開。
總體上看,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國在實踐中初步探索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能夠有效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反腐倡廉道路,並積累了一些基本經驗:第一,必須把反腐倡廉建設作為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重要工作,擺在重要的戰略位置,作為一項經常化的工作深入持久地不斷推進,更加強調反腐倡廉建設的制度化、常態化與系統化;第二,必須堅持以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指導反腐倡廉新的實踐、必須加強黨對反腐倡廉建設的領導,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這是反腐倡廉建設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第三,必須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出發點和立足點,保持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緊緊依靠人民群眾開展反腐倡廉建設;第四,必須把反腐倡廉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寓於各項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發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把改革貫穿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整個過程和全部內容;第五,必須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既堅決懲治腐敗,又更加註重預防,系統治腐,整體推進;第六,必須堅持「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處六項工作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全方位地開展反腐敗斗爭,使反腐敗各項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從而更好地「把改革的推動力、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監督的制衡力、懲治的威懾力結合起來」;第七,必須充分發揮預防腐敗機構的職能作用,抓好預防腐敗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定,努力提高預防腐敗的能力和水平;第八,必須加強對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建設特點、規律和發展趨勢的研究,為反腐倡廉建設提供有力的理論指導,使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思路和對策更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和預見性;第九,必須不斷提高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尤其是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防治腐敗的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在防治腐敗中的作用,把電子監察、網路信息技術、新興媒體等與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為有效創新和執行制度提供科技支撐。但是,當前我國仍處於經濟和社會轉型階段,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土壤和條件在一些領域依然存在,盡管我國每年都開展反腐敗的專項斗爭,並取得一些階段性的成果,但並未有效抑制腐敗,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仍舊比較嚴峻。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有明確反腐倡廉建設取得的成就和面臨的挑戰,才能把握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建設的特點和規律,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的深層次問題,進一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