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社會治理意見
① 如何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1)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
(2)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加強對社會組織和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管理,引導它們依法開展活動。
(3)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建立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綜合機制。
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4)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葯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保障食品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嚴密防範和懲治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② 加強與創新社會治理應該怎麼做
主要應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進一步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擴大公共服務向社會資本開放。推進非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放寬市場准入,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增強多層次供給能力,滿足多樣化需求。加快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對社會資本公平開放基本公共服務准入,完善對社會資本投入的扶持和監管政策,充分發揮公共投入的引導和調控作用,逐步有序擴大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對外開放。提升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效率。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鼓勵薯鬧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強化社會公眾對公共服務供給決策及運營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發揮各類社會組織在公共服務需求表達、服務供給與監督評價等方面的作用,把適合由社會承擔的公共服務事項,以購買服務等方式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推動志願服務與政府公共服務優勢互補、有機融合,發揮慈善在基本公共服務提供和籌資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強化基層政府的社會管理服務職能。強化鄉鎮(街道)社會管理服務職責,完善政府投入和社會投入相結合的基層經費保障機制。增強城鄉社區服務功能。建立面向社區內所有常住人口的社會管理服務體制。建立健全以城鄉社區黨組織為核心、以群眾自治組織為主體、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新型城鄉社區管理服務機制。不斷深化村(居)民自治,增強基層群眾自我管理和服務能力。促進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政府及其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充分保障村(居)委會依法組織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各項權利,不強行干預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治范圍內的事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既要依法組織村(居)民開展自治活動,也要積極協助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關開展工作,推動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覆蓋到城鄉社區。還要進一步強化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社會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性作用。
三是進一步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完善管理法規和相關政策。加快完成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法規修訂工作。推進行業協會、境外社會組織代表機構管理法規研究制定。落實和完善對社會組織的財稅扶持和相關配套政策。完善工作體制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建立法律監督、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自我監督相結合的社會組織監管體系。加強分類指導和分類管理。促進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完善為社會組織履職和發展提供資金、智力、人力和信息等方面支持的政策措施,引導社會組織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誠信和自律機制。
四是進一步健全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健全群眾訴求表達機制。發揮人大、政協、人民團體、行業協會以及大眾傳媒等的社會利益表達功能。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落實信訪制度,拓寬信訪渠道,規范信訪程序,提高信訪效能,推進信訪改革,把涉法涉訴信訪從普通信訪中分離出來,符合條件的導入司法程序。健全維護群眾利益的決策機制。健全公共決策合法性審查、社會公示、公眾聽證、專家咨詢論證、民主集中等制度,完善重大事項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健全重大工程項目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完善決策效果評價、反饋糾偏和決策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建立基層調處化解矛盾綜合性平台。健全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加強政府機關反腐倡廉建設和作風建設,深入開展糾風和專項治理,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五是進一步加強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加強食品葯品安全監管。改革和健全食品葯品安全監管體制,完善食品葯品安全標准,深入推進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加快轉變食品葯品監管方式,加快形成符合國情、科學合理的食品葯品安全監管體系,健全食品葯品安全應急體系。嚴格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政府和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安全管理和監督;突出重點行業領域,深褲空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入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強化科技支撐作用,加強安全生產標准化胡手瞎建設,增強事故應急救援能力,著力構建安全防範體系;嚴格查處並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及時、准確公布事故信息和調查處理情況,主動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把專項整治和整體防控有機結合起來,狠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組織開展社會治安整治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治安排查整治行動,及時消除各類治安盲點;積極穩妥地改革勞教制度,嚴格落實對特殊人群的教育、幫扶、矯治、管理措施,加強對重點物品的安全監管,全面強化重點場所部位安全防範,有效整治公共安全隱患;加強互聯網管理,營造良好網路環境,搭建現實社會與虛擬社會有機銜接的防控網路,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動。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和工作機制,確保國家安全。加快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③ 創新社會治理的原則和措施有哪些
一、堅持以人為本,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推進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創新,必須走群眾路線堅持以人為本。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也是社會治理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
二、堅持多方參與,努力形成社會治理的強大合力:社會治理是政府的基本職能之一,必須發揮政府在社會治理中的主導作用,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加強市場活動監管,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
三、堅持依法治理,不斷提高社會治理科學化水平:首先,要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增強以法治方式推進社會治理的思想自覺,逐步培育起全社會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堅定信仰,進一步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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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基層社會治理的法治保障。當前,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基層社會治理遇到不少新矛盾、新問題,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需要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執法規范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這就需要在綜治、信訪、基層自治、社會組織發展等重點領域加快立法進程。
一方面,推進基層社會治理范圍及政府職能法定,明確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程序公開、標准公開、結果公開的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另一方面,加快基層社會治理重點領域的法律制度建設,根據新型社會組織、社區自治組織等的發展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同時,注重提升群眾法治觀念,保障人民群眾在社會治理事務中依法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④ 如何加強創新社會治理
創新
社會
治理: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
人民
根本利益
,充分發揮多元
主體
在社會治理中的
主導
、協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整合社會治理
資源
,形成多元治理結構;要把德治和
法治
有機結合
起來,讓法治在規范社會中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讓各種有利於社會穩定、
和諧社會
生長的
力量
競相迸發,全面推進
平安中國
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國家安全
和諧。社會治理主要是黨委政府和各種
社會組織
為促進
社會系統
協調運轉,以
法律
、
行政
、
道德
等
手段
,對
社會成員
的
行為
進行規范,對社會
公共事務
進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督和控制的
過程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1.創新社會治理
理念
,
重點
解決治理為了誰的問題。2.強化
政府
在社會治理中的主導作用和服務功能,解決過度治理與治理空白的問題。3.建好社會組織
平台
,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解決社會治理無資源的問題。4.建好
社區
平台,健全
新型社區
治理和服務體制,進一步加強和完善
基層
社會治理和
服務體系
。5.廣泛動員吸引
民眾
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必須廣泛動員和組織
公民
依法
理性
有序參與社會治理,引導公民認識在享有
權利
的
同時
所應承擔的
責任
和
義務
,把權利、責任與義務統一起來。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根本的就是要建立以社會為
本位
、居民
需求
為
導向
的服務
新理念
,要創造
活力
與穩定之間的新平衡,構建
政府與社會
合作共治的新
關系
。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構建
全民
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
格局
。
⑤ 創新社會治理的理念有哪些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是為了進一步調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一個重大的理論創新。
一是傳統治理主體單一化到多樣化。傳統的社會治理主體比較單一化,強調國家或政府從上至下的靜態的行政管理,亟需過渡到綜合運用法律、道德和社會信用體系為基礎的綜合治理方式。要堅持依法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保護群眾的根本利益,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同時,我們還要加強社會誠信體制建設、信息化管理、輿論引導、心理疏導、人民調解、基層社會自治等多種方式進行有效的社會治理。
二是轉變政府職能,注重從源頭上治理。社會管理不等於「維穩」。「維穩」只是社會運行出現失序狀態之後的應急管理。創新社會治理強調常規性的、基礎性的服務和管理。這就需要政府要盡快轉變職能,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需要我們樹立「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實施管理」的理念。切實轉變政府的工作作風,徹底改變過去政府部門存在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
三是激發社會組織活力,發揮其協同作用。我國改革開放的過程就是不斷調整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系的過程。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發揮著重要的協同作用,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意義重大。政府在轉變職能和簡政放權過程中,將一些民生服務項目打包向社會組織招標,購買社會組織的公共服務,改革有關社會組織的管理制度,有力地激發了社會組織活力。同時,社會組織也要加強自身服務能力建設和自律誠信機制的建設,積極主動地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治理。
四是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在計劃經濟時代,政府是通過「單位」對社會成員進行服務和管理。但是當前普遍由「單位人」變成了「社會人」,社區成為新時期社會治理的新載體。要健全社區服務體系,包括政府的服務體系建設、市場的服務體系和社區公益服務體系。在當前,特別要加強以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組成的社區公益服務體系建設,來滿足社區不同職業、不同年齡、不同興趣居民的多元化多層次的需求。
五是積極動員公民的廣泛參與。社會治理的理念是「善治」。「善治」強調賦予公民更多機會和權利參與政府公共政策,通過溝通、協商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因此,政府要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水平,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體制和機制,問政於民,問需於民,讓公眾參與社會公共政策的討論,保證民意能夠進入到公共政策中去。
六是健全治理的體制和機制。中國的社會轉型目前進入到社會矛盾多發時期,矛盾多了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建立化解矛盾的體制和機制。社會治理創新,需要我們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事先預防社會矛盾的發生。需要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及時反映、矛盾能及時化解;同時,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和改革信訪工作制度,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有效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⑥ 創新社會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如果說工業時代的奧秘是分工,那麼互聯網時代的奧秘則是融合,是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社會合作。這就要求我們確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打造社會治理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命運共同體,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2、加強社會治理基礎制度建設
社會治理現代化中,制度建設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科學的社會治理理念和實踐經驗只有轉化為普遍適用的制度,才能成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巨大力量。
3、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
對社會治安進行綜合治理,是我國的特色,也是我國的優勢。面對社會治安新形勢,我們要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目標,以突出治安問題為導向,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提高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的能力水平。
4、健全公共安全體系
當前,我國公共安全形勢總體是好的。在我們這樣一個有著13億多人口、地域遼闊、發展不均衡的國家,能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大局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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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社會治理的原則
一是推進社會治理社會化。在充滿不確定性的現代社會,只有政府和社會攜起手來,才能建設好安全家園。要在發揮好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引導社會成員增強主人翁精神,激發社會自治、自主、能動力量,讓大眾的問題由大眾來解決。
二是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法治作為社會治理創新的最優模式,應該回應社會發展過程中面臨的種種問題。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構建社會行為有預期、管理過程公開、責任界定明晰的社會治理制度體系,善於運用法治方式把社會治理難題轉化為執法司法問題加以解決。
三是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我國傳統文化中推崇直覺、感性思維,習慣於對事物進行模糊的歸納,嚴謹、理性、體系化的實證研究不夠。這種思維方式容易導致粗枝大葉、大而化之。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就要培育以尊重事實、推崇理性。
參考資料
人民網-《人民日報: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⑦ 創新社會治理的原則和措施有哪些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主要是轉變社會治理方式,要從四個方面來著手:
第一、堅持系統治理,把社會管理從政府單向管理向政府主導、社會多元主體共同治理轉變。
第二、堅持依法治理,從治理方式、管控規制向法治保障轉變。
第三、堅持綜合治理,治理手段從行政手段為主的單一手段運用過多,向多種手段綜合運用轉變。
第四、堅持源頭治理。
⑧ 創新社會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創新社會治理的主要措施共有以下4點:
(1)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
(2)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
(3)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
(4)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葯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保障食品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
(8)創新社會治理意見擴展閱讀: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必須深入研究社會治理規律,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方法,增強社會治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充分把握我國社會運行條件和機制發生的變化,深刻分析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活力的因素,尋找相應的治理對策和方式方法。
從基於計劃經濟體制的社會治理轉變為面向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治理,從封閉的區域性社會治理轉向開放的系統性社會治理,從人口低流動性的社會治理轉向人口大規模快速不均衡流動的社會治理,從面對低風險的社會治理轉向應對高風險的社會治理,我們黨不斷深入研究社會治理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新挑戰,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方法,取得了明顯成效。
把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緊密結合起來,這是對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治理實踐的深刻總結,體現了標本兼治、遠近結合、局部與整體相統一的現代社會治理辯證思維。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與時俱進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