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幹部檔案造假問題的整改措施
Ⅰ 什麼行為是幹部檔案造假
在檔案中修改年齡、增刪履歷、將背景材料整體更改、虛報學歷學位證專書、虛報所獲榮譽屬證書等,都屬於幹部檔案造假的行為。
幹部檔案是記載幹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工作實績等內容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全面地考察幹部的重要依據。幹部人事檔案之所以重要就在於其具有的原始性、嚴肅性、真實性和權威性。然而,檔案造假在一些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中幾乎成為公開的秘密,一些「能人」通過幹部人事檔案造假獲取各種不正當利益。遏制幹部人事檔案造假,最根本的是,要把檔案造假納入反腐工作之列,嚴查嚴打檔案造假之人和事,對於檔案造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Ⅱ 公務員遴選面試題及答案:發現幹部檔案造假怎麼辦
先調查然後告訴直屬領導提交組織部門審查,由組織部門給出意見,服從組織安排,希望能幫上你。
Ⅲ 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發現學歷造假怎麼處理
幹部檔案學歷造假被發現會取消所擔任的職務和工作,取消相關的福利分配,已經享有的要加以索取返還,進行相應的處罰,造假行為影響到重大問題的重大失誤,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具體幹部學歷造假的造成的影響和處理結果如下:
1、取消所擔任的職務和工作 。
2、取消相關的福利分配,已經享有的要加以索取返還,拒不聽勸阻的強制執行。
3、進行相應的處罰。
4、造假行為影響到重大問題的重大失誤,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針對幹部檔案造假問題的整改措施擴展閱讀:
不少專家認為,官員學歷造假是一種不折不扣的腐敗行為,如果不加管理,將危害無窮。
「鼓勵在職幹部參加學習很有必要,但一定要從制度上預防『權學交易』。」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認為,「公示制」是解決這一問題的一個途徑。對於個人要求攻讀更高學位的,組織部門要像提拔幹部那樣進行一下篩選,主要從工作業績入手看是否有培養前途,這個篩選應該是公開的,應該有群眾投票的比例,組織部門應當公開申請者信息;
一旦入選,也必須公示,當事人必須首先辭去現任職務,並由個人支付部分費用。官員的學歷變更也要公示,把官員學歷變更的就讀院校、專業及學習年限、學習方式、證明人等內容以張貼公告的方式,在官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並設立專門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和輿論的監督。
如果說,私下交易是腐敗的一種運作方式的話,那麼公示制將可增加腐敗的壓力和成本,從而減少腐敗現象發生。
國外在懲治官員學歷造假方面,也有很多先進經驗可借鑒。比如美國國會正在考慮通過立法,正式把偽造文憑列為犯罪。在韓國,持假文憑者要被提起刑事訴訟。該國《選舉法》還明確規定:對偽造或者編造學歷的政治人士,取消其當選資格,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德國,持假文憑的人將按照欺詐罪處置,並處以1000歐元以上的罰款。在加拿大,對文憑造假採取的是「零容忍」的態度,不僅要對制假者施以法律制裁,而且也要追究購假者的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官員學歷造假帶來3大危害:影響黨風玷污高校凈土
Ⅳ 黨員幹部檔案有塗改沒有造假怎樣處理
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處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要求,堅決整治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維護幹部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嚴肅性,提升幹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對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等檔案造假行為的處理。 第三條 對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進行處理,堅持實事求是、准確定性,堅持區別情況、恰當處理,堅持寬嚴相濟、懲教結合。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幹部人事檔案造假,是指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採取篡改、偽造等手段,造成幹部信息失真失實的行為。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幹部人事檔案造假行為: (一)篡改、偽造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習經歷、工作履歷、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二)篡改、偽造公務員(幹部)、企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偽造學歷、學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偽造評(聘)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等材料的; (五)篡改、偽造加入中國共產黨或者民主黨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偽造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材料的: (七)篡改、偽造錄(聘)用、招工、入伍、轉業安置、工資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偽造考核、考察、任免、鑒定、政審等材料的; (九)篡改、偽造評先評優、獎勵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換、添加、銷毀檔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頂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學、入伍、招工、招錄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十二)存在其他篡改、偽造情形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當事人進行處理: (一)直接或者請托他人對本人檔案材料實施造假的; (二)本人親屬、特定關系人及其他有關人員對本人檔案材料實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許,或者當時不知情但知情後未及時向組織報告的; (三)對檔案中有關問題,拒不配合組織調查,不如實說明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四)存在其他違規違紀違法情形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包括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幹部工作機構、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機構的有關人員和其他參與造假人員)進行處理: (一)接受他人請托或者利用職務、工作上的便利,直接實施造假的: (二)違規查閱、借閱、轉遞檔案等,為他人造假提供方便的: (三)不認真履行職責,對發現存在明顯問題的檔案材料不及時報告、不按照規定處理的; (四)在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調查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提供虛假材料或者銷毀有關證據的; (五)存在其他違規違紀違法情形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有關領導人員進行處理: (一)授意、指使或者縱容、默許有關部門和人員實施檔案造假行為的: (二)干擾、阻撓有關部門對檔案造假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的: (三)拒不執行上級處理意見或者違規變通處理的; (四)本地區本單位檔案造假問題突出,且查處不力的; (五)存在其他違規違紀違法情形的。 第九條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所列情形的,應對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查、誡勉處理;情節較重的,給予停職檢查、調離崗位、限制提拔使用處理;情節嚴重或者幹部群眾反映強烈、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處理。 幹部人事檔案造假行為涉嫌違紀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作出結論如需進行復查復議的,適用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尚未作出結論的,如果行為發生時的規定或者政策不認為是違規的,依照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處理;如果行為發生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認為是違規的,而本辦法不認為是違規或者處理較輕的,依照本辦法規定處理。 第十條 通過幹部人事檔案造假獲取的不正當利益,經組織審查認定後,依據有關規定予以糾正、撤銷或者取消。 第十一條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應當嚴格審核幹部人事檔案,凡發現涉嫌造假的,一律暫停選任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問題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第十二條對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進行處理,應當在深入調查核實、仔細甄別鑒定的基礎上,必要時聽取本人陳述,經集體研究決定。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將篡改、偽造檔案材料的行為與「填寫不一致」「信息勘誤糾正」等情況嚴格區分開來,確保處理結果客觀公正。 第十三條 領導幹部因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的,其影響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5年11月18日起施行。
原文出自【幹部人事檔案網】: http://www.mue.com/index.aspx?lanmuid=85&sublanmuid=708&id=869
Ⅳ 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發現學歷造假怎麼處理
取消所擔任的職務和工作,取消相關的福利分配,已經享有的要加以索取回返還,拒不聽勸阻答的強制執行,進行相應的處罰,造假行為影響到重大問題的重大失誤,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Ⅵ 幹部檔案造假還有什麼不能改
近年來,各地幹部檔案造假現象屢被曝光,被群眾調侃為「年齡越填越小、工齡專越填越早、學歷越屬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
「三齡兩歷一身份」造假高發
■改「三齡」:年齡、工齡和黨齡
■改「兩歷」:履歷和學歷一些基層幹部介紹,幹部檔案在履歷和學歷上造假。
■改「身份」:騙取幹部身份專家指出,一些領導幹部為幫助其子女、親屬進入公務員隊伍,捧上鐵飯碗,往往採取「曲線救國」的三級跳。
應建立幹部檔案資料庫並全國聯網,即使幹部異地交流也能實現查詢。改變人事檔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為社會監督創造條件。同時加強對造假行為的處罰力度。
Ⅶ 幹部人事檔案中有造假,請問對檔案本人有沒有什麼影響。人在事業單位被查出有什麼後果
幹部人事檔案中有造假,一經查出要根據檔案造假的情況來進行處理。
根據中組部2015年23號文件其中第六條的要求,對存在以下情況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當事人進行處理:
一、直接或者請托他人對本人檔案材料實施造假的。
二、本人親屬、特定關系人及其他有關人員對本人檔案材料實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許,或者當時不知情但知情後未及時向組織報告的。
三、對檔案中有關問題,拒不配合組織調查、不如實說明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四、存在其他違規違紀違法情形的。
對於檔案造假行為,具體如何處理,可以參考第九條的規定,當檔案中有明確的檔案造假行為情況的,應對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
其中,1、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查、誡勉處理;
2、情節較重的、給予停職檢查、調離崗位、限制提拔使用處理;
3、情節嚴重或者幹部群眾反映強烈、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處理。
4、幹部人事檔案造假行為涉嫌違紀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5、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6、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作出結論如需進行復查復議的,適用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尚未作出結論的,如果行為發生時的規定或者政策不認為是違規的,依照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處理;如果行為發生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認為是違規的;而本辦法不認為是違規或者處理較輕的,依照本辦法規定處理。
(7)針對幹部檔案造假問題的整改措施擴展閱讀:
中組部2015年23號文關於幹部人事檔案中造假情況的處理辦法中,第五條有如下明確說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幹部人事檔案造假行為:
一、篡改、偽造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習經歷、工作履歷、民族成分等信息的。
二、篡改、偽造公務員(幹部)企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偽造學歷、學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偽造評(聘)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等材料的。
五、篡改、偽造加入中國共產黨或者民主黨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偽造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材料的。
七、篡改、偽造錄(聘)用、招工、入伍、轉業安置、工資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偽造考核、考察、任免、鑒定、政審等材料的。
九、篡改、偽造評先評優、獎勵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換、添加、銷毀檔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頂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學、入伍、招工、招錄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十二、存在其他篡改、偽造情形的。
Ⅷ 如何防範和認定幹部人事檔案造假
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至關重要,幹部人事檔案主要記載了幹部的回政治思想、工作業績、晉答升情況、業務能力、個人履歷等內容,它是單位進行幹部人員選拔的重要依據,幹部人事檔案的准確性和真實性是人事檔案的生命,是確保幹部人事檔案發揮重要作用的前提。但是,目前來看一些單位的幹部人事檔案存在一些問題,其中非常致命的一個問題就是幹部人事檔案的造假問題,主要表現為檔案中的學歷、出生時間、履歷的刪減等問題,
Ⅸ 事業單位檔案造假,被查出來會有什麼處分
處分為以下幾條:
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要求,堅決整治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維護幹部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嚴肅性,提升幹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對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等檔案造假行為的處理。
對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進行處理,堅持實事求是、准確定性,堅持區別情況、恰當處理,堅持寬嚴相濟、懲教結合。
本辦法所稱幹部人事檔案造假,是指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採取篡改、偽造等手段,造成幹部信息失真失實的行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幹部人事檔案造假行為:
(1)篡改、偽造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習經歷、工作履歷、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2)篡改、偽造公務員(幹部)、企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等材料的;
(3)篡改、偽造學歷、學位等材料的;
(4)篡改、偽造評(聘)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等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