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治理結果
A. 組織治理應當致力於以下哪些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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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什麼是治理結構、內部機構兩者有什麼區別
治理結構抄和內部機襲構區別:
1、公司治理結構,指為實現公司最佳經營業績,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於信託責任而形成相互制衡關系的結構性制度安排。依照擬人化原則,一個企業如同一個人,全體股東投資成立有限公司形式的企業法人,董事會是企業的「大腦」,總經理是企業的「心臟」,總經理轄制的各部門是企業的「五臟六腑及肢體器官」,監事會是企業的「免疫力系統」,公司治理結構則是企業的「神經系統」。
2、組織內部結構:指組織各要素的排列組合方式,是組織各部門、各層次所建立的一種人與人、人與事的相互關系,是組織根據其目標和規章而採用的各種組織管理形式的統稱,一般包括縱向層次結構、橫向部門結構和整體組織體制。
C. 組織結構圖與治理結構圖有什麼區別
治理結構是屬於公司體制層面,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權協調模式,包括股東會結構、董事會結構和監事會結構,側重於公司的重大決策;
組織機構是屬於公司機制層面,是經營和管理的具體模式,屬於公司的運作方式,側重於業務的開展和各部門職責的分配。
D. 聯系實際談談政府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的職責和作用。
職責:指導社區治理
作用:推動社區治理美好局面來臨
E. 當前世界經濟治理框架有哪些組織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治理」思想首次進入國家高層文件,成為引領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實現中國夢的總方針和行動綱領,意義十分重大。需要指出的是,這一總目標是由「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兩部分構成,明確和理順兩者的內在邏輯關系,是推進深化改革的邏輯起點。「治理體系」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前提和基礎,「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治理體系」的目的和結果,要想實現真正的治理能力現代化,首要任務是建立健全一套完整、合法、有效的「國家治理體系」。一般認為,國家治理體系由經濟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會治理、生態治理五大體系構成,但這種縱向治理體系的觀點,實際上是一種各自為政、部門化的思路,無法從根本上建構起系統、整體、協同的治理格局。根據全球「治理」思想精髓、世界發達國家治理實踐和中國國情相結合的視角來看,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應該包括五大基本內容。治理結構體系:「黨、政、企、社、民、媒」六位一體。治理結構解決的是「治理主體是誰」「治理主體之間是什麼關系」兩大問題。首先,要有多元化、負責任的治理主體。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結構應該包括中國共產黨(民主黨派)、國務院及各級地方政府、混合型市場企業(國有、私有;內資企業、外資企業;跨國企業、本土企業等)、各類社會組織(科技型、公益型、服務型等;全球型、本土型等)、廣大人民群眾、各類媒體(傳統媒體和新型媒體)六大主體,缺一不可。其次,要有邊界清晰、分工合作、平衡互動的多主體和諧關系。其中,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系,是多元化治理主體之間的兩大核心關系,關鍵在於釐清各自的許可權邊界,把本應該屬於市場、社會的職能,完全交給市場和社會處理,政府重點履行好宏觀調控、公共服務、維護社會規則等職能。治理功能體系:動員、組織、監管、服務、配置五大功能。功能體系解決的是「治理體系主要發揮什麼作用」的問題。這一體系主要發揮五大方面的作用:第一,社會動員功能。良好完備的治理體系,能夠有效發揮社會動員功能,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黨建等各個領域的深化改革中,取得最大的社會共識,凝聚社會合力。第二,社會組織功能。即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可以把個體化、原子化的社會主體(企業、個人等),融入特定類型、特定目的的各類組織體系之中(如黨組織、單位組織、社會組織、民眾自治組織等),提高國家與社會的組織化程度,謀求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和國家利益的統一。第三,監管功能。即國家治理體系在幫助實現市場和社會不斷走向自由、民主、發展的同時,需要一套完備的監督手段,對各類經濟主體、政治主體和社會主體實施宏觀監控,保持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總體和諧穩定。第四,服務功能。即順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和要求,最大程度地提供規模化、優質化、多樣化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滿足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多元化物質文化與精神需求,是國家治理體系保持長久運轉的基礎保障。第五,配置功能。即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應該實現經濟資源的市場化配置(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社會服務資源的社會化配置,通過建設科學化的資源配置機制,全面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充分挖掘國家發展的活力。治理制度體系:法制、激勵、協作三大基本制度。治理制度體系解決的是「如何保障治理結構有效運轉」的問題。建構好治理主體、明確了治理功能後,重點要有一套完備的法律和制度體系,保障治理體系的有效運轉。制度作為軟實力,在某種程度上,直接決定著國家治理體系的成敗。筆者以為,需要確立三大根本性制度體系:首先,法制體系。即在政黨建設、經濟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生態建設等領域,適時更新和建立成套的法律體系,把所有的政治活動、經濟活動、社會活動、文化活動、生態活動,全納入法律框架體系之下,嚴格執法,嚴厲杜絕非法犯罪活動的產生和蔓延。其次,激勵制度體系。通過制定科學、有效的激勵體系,最大程度地調動所有領域的多元化主體,在合法前提下,激發和釋放內在潛能和活力,促進國家各領域主體「從一般走向優秀、從優秀走向卓越」的縱向流動,協同推動個人和國家不斷走向進步。再次,協作制度體系。在強調各領域、各條線依法高效運轉的同時,強調縱橫交叉協作,是國家治理體系的根本要義。為此,大到全球治理、次區域治理,小到主體功能區治理、地方治理、城市治理、特定問題治理等,需要一套完備的國際間、政府間、部門間、公私間的跨界協作制度體系,化解沖突和矛盾,在互動合作中尋求整體利益最大化。治理方法體系:法律、行政、經濟、道德、教育、協商六大方法。治理方法體系解決的是「具體靠什麼手段進行治理」的問題。國家治理是一個綜合系統,需要多元方法和手段的協同使用。主要包括六大治理手段:第一,法律手段。這是首先需要採用的方法,對違反法律的一切行動,都要依法嚴厲打擊和制止,創建法治型國家。第二,行政手段。作為一個擁有龐大行政體系的大國,在經濟、社會等多個領域,適時採取高效的行政命令、指示、規定等措施,依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三,經濟手段。特別是在全面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的要採取財政、稅收、貨幣、價格等符合價值規律的經濟手段,引導宏觀經濟的協調高效發展。第四,道德手段。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並重,是中華五千年總結的有益經驗,我們要傳承和發揚中國傳統文化的德治精髓,加強社會公德建設,引導個體加強自我約束,實現社會和諧。第五,教育手段。除了正規的學歷和職業教育,更要強調各行各業開展繼續教育和民眾社會教育,讓每個個體與時俱進,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發揮潛能,激發活力。第六,協商手段。按照民主協商的總要求,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領域,建立健全多主體協商機制,疏通利益表達渠道,擴大民主參與,促進社會公平發展。治理運行體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橫向互動三大運行方式。治理運行體系解決的是「治理體系採取何種方式、何種路徑運轉」的問題。需要三大運作方式:首先,自上而下方式。即通常所說的頂層設計,這是大國治理必須依靠的治理方式,關鍵在於處理好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之間的權責關系,堅決貫徹落實有益政策,根除「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對抗性做法,實現政策不走樣、不變味。其次,自下而上方式。即通常所說的「摸著石頭過河」,諸多領域的改革創新,可依靠地方層面的先行先試,等掌握了規律、積累了經驗以後,再向全國推行和推廣,降低改革風險與成本。最後,橫向互動方式。即通常所說的「學習借鑒」,在不同領域、不同主體之間通過互動、走訪、學習等過程,可以實現協同效應、整合效應、創新效應。
F. 組織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的區別
企業法人產權的本質—對他人資產的支配權。企業法人產權具有獨立性。企業法人產權實質上是一種受所有者委託的對他人資產的支配權。在這種委託代理制度下,關於資產權利的職能便發生了分解,權利諸方面的主體相應出現了多元化,出現了所有者、支配者、管理者之間目標、動因、利益、權利、責任的差異,相應的產生了所有權、法人產權、管理權的矛盾因而也就要求相應的治理結構來銜接並規范諸方面的利益關系。
現代法人治理結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由高層經理人員組成的執行機構四部分組成。其中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組成董事會,並將自己的資產交給董事會託管;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結構,擁有對高層經理人員的聘用、獎懲及解僱權;股東大會同時選舉監事組成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股市的財務狀況和業務執行狀況;高層經理人員組成的執行機構在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
(1)股東大會與董事會之間的信任託管關系。在法人治理結構中,董事是股東的受託人,承擔受託責任,受股東大會的信任委託,託管公司的法人財產和負責公司的經營,這是一種信任託管關系。其特點在於:①一旦董事受託經營公司,就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股東既然將公司交由董事會託管,則不再去干預公司的管理事務。股東可以「用手投票"或「用腳投票"來表達自己的意願。②受託經營的董事不同於受雇經理人員,不兼任執行人員的董事一般不領取報酬,只領取一定的津貼。③在法人股東佔主要地位的情況下,大法人股往往派出自己的代表充當被持股公司的董事。
(2)董事會與公司經理人員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在一個信息不完備的經濟環境中,代理人並不總是以追求委託人最大利益作為自己行為的最高准則。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會產生所有者(委託人)和經營者(代理人)之間的激勵不相容、信息不對稱和責任不對等等問題。由於信息的不完備、不對稱又會產生經營者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此,受託人有必要設計恰當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以獲取更大的利益和經濟效率。下面我們將分析現代企業是如何實現對經理人員(代理人)的監督與激勵的。
G. 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准則中組織治理和社會責任條款屬於什麼類目
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准則中組織治理和社會責任條款屬於「領導」類目。
這屬於全國企業員工質量管理知識競賽題。
隨著全球競爭的不斷加劇,質量管理越來越成為所有組織管理工作的重點。ISO/TC176/SC2/WG15結合ISO9000標准2000年版制訂工作的需要,通過廣泛的顧客調查制訂成了質量管理八項原則。
為了能對質量管理原則的定義取得高度的一致,又編制了僅包含質量管理八項原則的新文件ISO/TC176/SC2/WG15/N130《質量管理原則》。在1997年9月27日至29日召開的哥本哈根會議上,36個投票國以32票贊同4票反對通過了該文件,並由ISO/TC176/SC2/N376號文件予以發布。
(7)組織治理結果擴展閱讀
質量管理八項原則——原則2領導作用
領導者建立組織相互統一的宗旨、方向和內部環境。所創造的環境能使員工充分參與實現組織目標的活動。
實施本原則要開展的活動:
1、努力進取,起領導的模範帶頭作用。
2、了解外部環境條件的變化並對此作出響應。
3、考慮到包括顧客、所有者、員工、供方和社會等所有受益者的需求。
4、明確地提出組織未來的前景。
5、在組織的各個層次樹立價值共享和精神道德的典範。
6、建立信任感、消除恐懼心理。
7、向員工提供所需要的資源和在履行其職責和義務方面的自由度。
8、鼓舞、激勵和承認員工的貢獻。
9、進行開放式的和真誠的相互交流。
10、教育、培訓並指導員工。
11、設定具有挑戰性的目標。
12、推行組織的戰略以實現這些目標。
實施本原則帶來的效應:
1、對於方針和戰略的制訂,使得組織的未來有明確的前景。
2、對於目標的設定,將組織未來的前景轉化為可測量的目標。
3、對於運作管理,通過授權和員工的參與,實現組織的目標。
4、對於人力資源管理,具有一支經充分授權、充滿激情、信息靈通和穩定的勞動力隊伍。
H. PMP如何進行組織治理
首先,要確定領導體制,設立企業管理組織機構。體制是一種機構設置、職責許可權和領導關系、管理方式的結構體系。確定領導體制,設立管理組織機構,其實就是要解決領導權的權力結構問題,它包括權力劃分、職責分工及其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在確定領導體制時,形式可以多種多樣。
三是充分發揮日事清團隊協作功能,可以滿足員工的移動辦公需求。操作簡單,布局明確。充分保障了每個部門以及每個成員的獨立辦公空間。同時方便查看交叉工作內容的進展和實施情況,便於管理者了解員工的工作飽和度。藉助於整體的力量,使局部和每個人發揮出最大的效能。
I. 腦控組織無法無天誰治理
腦組織沒有辦法控制的話,這個只能通過中西醫治療呀,可以去試試中醫的針灸啊,細的葯物什麼的都可以聯合在一起使用啊。
J. 無組織排放治理怎樣有組織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日前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由現行法的66條擴充至102條,將燃煤、機動車、工業廢氣、揚塵和惡臭等大氣污染防治內容合並,專設一章、分節規范各類污染源的防治措施,其中增加了工業、揚塵以及其他大氣污染防治3節。
作為大氣污染源,工業排放量一直牢牢占據頭把交椅。有統計表明,2012年全國產生的廢氣中,90.9%的二氧化硫、83.4%的煙塵和70.9%的氮氧化物來自工業排放。因此,徵求意見稿新增一節共7條細則專門針對工業大氣污染防治,從末端治理向源頭追溯全過程式控制制,可謂著力既准又狠。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三十四條中,徵求意見稿對工業無組織排放大氣污染有了突破性的規定:鋼鐵、水泥、有色、化工、石化、制葯、礦產開采等行業,應當加強精細化管理,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採取車間密閉、集中收集處理等方式,防止生產過程中的泄漏和排放;此外,工業生產企業應當採取密閉、及時清掃、灑水等方式,減少內部物料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
雖然以上要求正好切准目前的治理難點,但整治思路新意不大。同時,因為這些語句描述只是陳述性,並且沒有具體、有效的技術要求,可以預想,將來如果沒有強制性、約束性的技術規范予以配合,無組織粉塵治理的難度依然會相當大。
相對於排放量大的高煙囪等有組織排放源,無組織排放源極易被忽視。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幾乎所有涉及廢氣排放的工業企業都或多或少存在無組織廢氣排放,但由於無組織廢氣呈現出擴散空間范圍不大的排放特點,難以實施有效的防治措施。此外,企業對控制無組織廢氣排放不夠重視,對工業無組織源的監管還存在技術上的困難。
發生在今年8月2日的江蘇崑山粉塵爆炸事件至今歷歷在目,徵求意見稿在工業無組織排放治理法律法規上的突破可謂一場「及時雨」。
筆者認為,對無組織排放的治理應從源頭控制,在工業生產的工藝流程中控制粉塵的產生。
以上述鋼鐵、水泥、有色、化工、石化、制葯、礦產開采等無組織排放重點行業為例,首先要做的是全面了解各類重點工業的工藝流程,改變落後粗放的生產工藝;其次,要加大技術創新,研製開發並推廣新型粉塵抑制技術,如國內方興未艾的生物納膜抑塵、雲霧抑塵技術等,有效阻止末端環節可能產生的大面積多點揚塵的情況。同時,還要加強生產工藝監管,利用先進的管理手段促進點源的粉塵管理,對重點無組織源實現自動化、網路化監測。
現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和監控導則在10多年前制訂,已不能適應目前的實際監管要求,在一些具體問題上也缺乏操作性,如邊界模糊、測量方法不科學、檢測規范數值不清晰等。
因此,筆者建議,進一步強化完善監管標准,將監管邊界從廠區外延伸至車間內,追溯到具體塵源點;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成熟做法,根據不同行業生產工藝和路線制定相適應的排放標准和檢測監控手段,並確保有法可依。
總而言之,既要認識到無組織粉塵污染的嚴重性,也應將其視為一項艱巨而長期的工作去做。光有治標治本的技術還不行,還需要法律法規的完善、企業的重視以及公眾意識的提高,方能讓無組織排放治理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