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專項治理總結
❶ 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企業自查表怎麼填
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企業自查表想要更好的填寫,必須要把它所涉及到的專業內容以及事項進行真實的仔細填寫。
❷ 職業病防治常識預防粉塵危害的措施有哪些
粉塵治理技術
綜合抑塵技術主要包括生物納膜抑塵技術、雲霧抑塵技術及濕式收塵技術等關鍵技術。
生物納膜抑塵技術,生物納膜是層間距達到納米級的雙電離層膜,能最大限度增加水分子的延展性, 並具有強電荷吸附性;將生物納膜噴附在物料表面, 能吸引和團聚小顆粒粉塵,使其聚合成大顆粒狀塵 粒,自重增加而沉降;該技術的除塵率最高可達99% 以上,平均運行成本為0.05~0.5元/噸。
雲霧抑塵技術是通過高壓離子霧化和超聲波霧化 ,可產生1μm~100μm的超細干霧;超細干霧顆粒細密,充分增加與粉塵顆粒的接觸面積,水霧顆粒與粉塵顆粒碰撞並凝聚,形成團聚物,團聚物不斷變大變重,直至最 後自然沉降,達到消除粉塵的目的;所產生的干霧顆粒,30%~40%粒徑在2.5μm以下,對大氣細微顆粒污染的防治效果明顯。
濕式收塵技術通過壓降來吸收附 著粉塵的空氣,在離心力以及水與粉塵氣體混合的雙 重作用下除塵;獨特的葉輪等關鍵設計可提供更高的 除塵效率。
適用於散料生產、加工、運輸、裝卸等環 節,如礦山、 建築、採石場、 堆場、港口、 火電廠、鋼鐵 廠、垃圾回收處理等場所。
預防措施
粉塵雖然會發生爆炸,但若採取可靠的措施還是可以避免的,防範的措施應著眼於發爆的條件:控制粉塵濃度;杜絕起燃點;減低空氣中氧的濃度;採取有效降塵措施;建立預報系統;設置爆炸壓力泄放口等。此外,在管理上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落實管理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
2016年2月2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布消息稱,將在2016年3月至2017年底組織開展陶瓷生產、耐火材料製造兩類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以控制、減少和消除相關危害,嚴防塵肺病發生,切實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
❸ 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整治的重點目標四個一是什麼
關於開展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
安監總安健〔2009〕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衛生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廳(局)、總工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衛生局、勞動保障局、總工會,有關中央企業:
近年來,一些地區陸續發生了群發性職業危害事件,給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事件的發生反映出一些地方職業危害嚴重,部分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不落實,職業危害防治形勢十分嚴峻。為貫徹《職業病防治法》以及《塵肺病防治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促進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總工會(以下簡稱四部門)研究,用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促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各單位落實黨和國家關於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促進生產經營單位落實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促進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全面治理職業危害防治的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改善工作場所作業環境,提高綜合防治能力,建立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長效機制,保護從業人員健康權益,實現全國職業危害防治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范圍與內容
(一)治理范圍。
此次專項行動的范圍為工礦商貿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是礦山開采、石英砂加工、寶石加工、石材加工、冶煉、水泥製造、箱包加工、玩具製造、皮革加工、製鞋、傢具製造、五金電鍍、電子製造、裝飾材料加工等生產企業,特別是產生粉塵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業場所。
(二)治理內容。
此次專項行動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為主要內容,具體包括:
1.建立並落實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2.職業健康(衛生)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管理;
3.建立並落實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
4.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前職業健康體檢,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衛生)管理人員、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與教育;
6.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7.及時、如實申報存在的職業危害;
8.職業危害因素的監測、檢測和評價以及結果公布情況;
9.告知從業人員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危害後果,並在作業場所設置職業危害警示標識;
10.設置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情況;
11.淘汰落後,採用先進技術、工藝、材料、設備的情況;
12.職業健康防護用品配備與從業人員的管理;
13.職業危害事故的處置及報告情況;
14.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履行的其他法定義務。
三、組織與分工
為保證專項行動有序進行並取得實效,四部門聯合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楊元元同志任組長,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和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張鳴起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為四部門相關業務司局負責人。辦公室設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司,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司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為四部門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辦公室負責專項行動的具體組織實施。
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衛生)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衛生部門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的診斷與鑒定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生產經營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和簽訂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工會組織負責群眾性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安全監管、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按照以上職責分工,認真做好職業危害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8-9月)。
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專項行動組織機構、工作目標、重點任務、措施和要求,認真進行部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請於9月30日前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四部門將於9月份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專項行動做進一步部署。
(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改階段(2009年10月-2010年3月)。
各地區要組織、督促和指導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專項行動工作要求,認真進行自查,查出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人,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
(三)地方監管部門檢查復查階段(2010年4-9月)。
各地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地區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復查,對其職業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見,並對於不符合法律法規標準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同時,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對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產整頓或者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對本地區的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總結,並於2010年10月15日前將總結報告報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四部門檢查總結階段(2010年10-12月)。
四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對各地區開展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檢查。對組織領導不力、專項行動走過場、治理效果不明顯的,要予以批評。同時,對此次專項行動進行全面總結,並將專項行動情況向全國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職業危害防治事關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各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把專項行動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要建立和落實職業危害治理責任制,健全工作機制,確定牽頭部門,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擔負起職業危害治理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積極組織開展職業危害治理工作,明確治理責任,制定治理措施,落實治理資金,確保治理效果。
(二)突出重點,依法治理。在全面開展專項治理的同時,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突出職業危害嚴重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重點企業,依法進行治理。要把治理工作與促進企業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結合起來,推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三)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組織,抓好落實。同時,要加強專項行動工作中的協調與配合,建立定期聯席會議、信息通報和信息溝通制度,要加強各級專項行動工作機構之間的聯系,加強部門間、地區間的溝通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綜合治理局面。
(四)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要通過宣傳教育、嚴格執法等措施,引導、扶持生產經營單位加快技術改造,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工藝、設備和材料,落實預防、控制、消除職業危害的各項措施,對生產工藝落後、危害隱患難以消除、不能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堅決關閉。要以此次專項行動為契機,著力構建職業危害防治的長效機制。
(五)廣泛宣傳,強化監督。要把專項行動作為貫徹《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的重要舉措,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此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大力普及職業危害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自我防護意識,並動員他們積極參與到專項行動中來。要通過各種途徑,教育、引導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自覺貫徹《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落實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要強化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鼓勵群眾舉報職業危害防治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和地區要進行曝光。同時,要加大對職業危害事故的查處力度,並將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通報。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衛生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全國總工會
二○○九年八月四日
❹ 粉塵的預防措施
粉塵雖然會發生爆炸,但若採取可靠的措施還是可以避免的,防範的措內施應著眼容於發爆的條件:控制粉塵濃度;杜絕起燃點;減低空氣中氧的濃度;採取有效降塵措施;建立預報系統;設置爆炸壓力泄放口等。此外,在管理上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落實管理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
2016年2月2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布消息稱,將在2016年3月至2017年底組織開展陶瓷生產、耐火材料製造兩類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以控制、減少和消除相關危害,嚴防塵肺病發生,切實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
❺ 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總結
開展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監總局、衛生局、人社部、全國總工會《關於開展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結合省、市安監局要求,我縣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提高存在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的監管水平,提高重點監管企業和存在職業危害企業的防控能力,完善職業危害和粉塵高毒物品治理的工作機制,統一部署,有計劃地開展監管和治理工作,形成監管合力,具體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明確整治目標和重點,堅持安全發展理念,以存在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為重點,突出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工作,依法規范企業,做好職業危害監管工作,強化企業告知、承諾、申報以及變更的情況上報工作,從2009年8月下旬起,我鎮確定了粉塵與高毒物品治理企業5家。接毒員工專項體檢除有個別員工需復檢外,大部分員工體檢都正常,為有效控制職業病發生做好前至基礎工作,從本質上提高和預防監控能力。
二、加大整改力度,確保治理行動有序開展。2010年元月下旬,鎮政府下發了張政發[2010]6號文件,明確了今年以對存在職業危害企業和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為重點整治年,要求各相關存在粉塵與使用高毒物品的企業深入開展職業危害隱患排查,重點排查作業現場通風系統,特別是防護設備運作狀況、員工個體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及管理工作,採用低毒或無毒產品替代有毒物品擦洗,包括粉塵、噪音等環節的防護與隔音裝置完善及監護,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加大資金投入,不斷完善及有效預防和控制職業危害內部監督機制,增強企業自我防護能力。
從今年3月8日至4月25日,我鎮第一次就存在職業危害、存在粉塵與使用高毒物品和使用有機溶劑企業開展專項檢查,明確告知了企業申報,承諾是企業法定職責,做好職業危害防治各項工作是企業應有責任;6月7日至7月28日,我鎮經鎮政府領導同意,邀請兩位專家協同安全辦,分兩個小組,歷時一個半月時間對全鎮216家企業進行一次專家檢查;8月下旬對專家檢查篩選排出30家企業進行了一次專項復查。1-8月底,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情況歸納為,出動檢查人員45人次,檢查企業39家次,申報承諾率100%,現場檢測已完成11家,體檢完成10家,(其中13家粉塵高毒物品企業有接觸高毒物品人數36人、接觸粉塵類187人、其他危化品113人),自查自改企業13家,檢查發現隱患65條,已整改57項,列入整改計劃8條,落實資金250萬元。
三、落實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在1-8月份例行檢查中都要求粉塵與高毒物品的企業應該做好三個方面防護措施。一是存在使用有毒危化品采購使用的單位需嚴格管理,禁止使用含有三氯乙烯、正己烷成份的擦拭劑,積極採用低毒物質無水乙醇或者碳化水素替代(不含正己烷);二是生產過程的防護,包括有效通風防護裝置,作業場所使用有毒化學品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包括設置警示標志、物質資料說明書報告上牆公示,標明存在職業危害種類、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三是職業健康監護和職工個體勞動保護並建立健康檔案,必須做好崗前、在崗、離崗時體檢工作,使職業危害預防和控制有一個明顯好轉的過程,防止發生職業病例。
四、存在問題,通過將近1年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部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還不夠重視,個人防護措施及通風設備裝置留有表面,在檢查中發現員工佩戴防護用品沒有在制度上嚴格管理;部分企業通風系統和預防控制能力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檢測和員工體檢包括建立職工的健康檔案不夠重視,部分企業台帳記錄空缺或不全;今年部分企業還沒檢測等,未檢測的企業能否在現場作業場所檢測達標還是個未知數,所有上述問題我們將在今後工作中督促企業加以落實。
職業衛生健康管理和粉塵、高毒物品治理行動要靠各企業單位負責人的重視,同時要求企業員工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重視各預警機制的落實,才能夠使該項工作做實、做好,要落實長效管理,有針對性地做好預防、控制措施,各職能部門要將監管和服務有機結合起來提高監管的有效性,要做好粉塵與高毒物品治理行動相關企業「一企一檔」資料存檔工作,並能有效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及職業健康管理的全面性,及時掌握企業動態或變更等情況,使這項工作能朝著更好的管理目標發展。今後我鎮將按照市安委會、市安監局統一部署,不斷總結經驗,探索有效監管模式,使存在職業危害企業在日常的工作管理水平明顯好轉,為有效提升全鎮職業衛生健康監管工作作出應有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