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自行車
㈠ 武漢整治共享單車有哪些措施
武漢整治共享單車,出台法律指導意見為共享單車保駕護航!
武漢整治共享單車,5月15日,武漢市公安局召開專門會議宣布,從即日起至6月15日,在全市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打擊故意損毀、佔有共享單車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損壞單車金額達2000元的可入刑。
4、尋釁滋事。為尋求刺激、發泄情緒,無事生非,將車輛故意丟棄到江河湖泊,或者其他不易發現的地點、部位。
5、利用二維碼實施詐騙。在單車車身二維碼之外另行設置二維碼,使用戶誤掃進行電信詐騙,騙取財物。
㈡ 如何整治電動車交通亂象
建立規則,定位清晰,廢舊迎新 電動車整治每次都只是短期的陣痛,永遠起不了大作用,要想徹底根治,需要做的努力還有很多。絕對不是靠幾場整治就能夠完成。圍繞電動車整治來說最應該抓起的源頭是標准,沒有標准就無從談起。回想1999年發布的舊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於40kg,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0km/h,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30min的腳踏行駛距離應不小於7km。在經歷了14年的發展創新之後,還是按照之前的標准來衡量和執法,這豈不是亂套了。 從交通管理的分類定位上而言,電動車也是一筆糊塗賬。不少人認為電動自行車其實很大一部分是屬於機動車類別,這個而且是需要具備機動車駕駛證。換句話說,即使嚴格意義上的電動自行車,只要上路了也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交安全法條例。但是對於消費者而言,他們不知道,可制度管理是明擺著存在的,只不過在某些時候管的不嚴而已。所以按照舊標准執行,將有大部分電動車無法滿足人們的日常出行與工作。建立有效和與時俱進的標准就成了電動車整治管理的第一步。從日常生活現象找管理本質 為什麼政府一天到晚喊著電動車整治,效果卻總是微乎其微。一切就是沒有對症下葯,總是敷衍了事,只做表面文章。他們真的有了解交通的現狀,真的有關心社會基層嗎?交警只能象徵,他們不是人,他們的能力有限。逮住一個是一個,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電動車猶如洪水泛濫,甚是壯觀,每當綠燈亮起、甚至綠燈根本就沒有亮的時候,上百輛電動車同時沖出路口...猶如脫韁的野馬,不受束縛。汽車行駛時車窗緊閉,電動車騎行原本就無噪音,加上速度相對快,碰上日久失修的電動車就更加危險,連剎車都是壞的。這一切他們有想過嗎? 隨著城區的擴建,里程等日常出行的需求也在加大,過去城區小,騎自行車就行,現在必須得有一定速度的電動車,一旦把電動車禁了,試想1.2億騎電動車的人必然會選擇別的交通工具,到時候只會越管越堵。大力開展公交系統與地鐵,也只是解決眉燃之急。 當然辦法總比困難多,關鍵是要有人管理與制定「游戲」規則。說到這,有人會想說限速其實不現實,一是監管太難,全城估計幾十萬輛車,二是改裝太容易,任何一個修車鋪都可以加大功率提速。小編反推,逮住扣車罰款。倒查改裝店鋪。參考國家對私刻公章的管理方法。
㈢ 共享單車整治又出什麼新招
共享單車整治又出新招:亂停亂放個體將被罰款。
共享單車「燒錢大戰」進入下半場,各地的單車存量規模也變得十分可觀。
共享自行車無序競爭投放、亂停亂放,也一直是各地城市管理者頭疼的難題。
資料圖
這份報告顯示,在現行共享單車信用積分體系中,規范騎行是信用加分的首要途徑,其次有效申報故障、停車幫助和舉報違停行為都可獲得加分。
今年2月,摩拜方面發布的新規,將用戶信用等級直接與騎行價格掛鉤。若信用等級為「較差」,以後每騎30分鍾要交100元;若等級為「一般」,騎行費將是當前單價的雙倍,同時將無法使用預約功能、月卡和騎行券。
同時,ofo在行業內也建立了信用體系。根據ofo信用評分體系,用戶默認的初始信用分為100分,最低信用分為0分,分值越高,代表用戶騎行行為越規范。若信用分降為0,用戶將無法使用小黃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創新發展研究部室主任戴建軍表示,共享單車企業本身掌握了大量的用戶騎行數據,這讓依靠信用體系來管理不文明用車行為成為可能。
此舉對於規范用戶行為、培養良好的社會公德具有積極意義,也會取得一定成效,但能否完全解決問題還有待觀察。
來源:鳳凰網財經
㈣ 電動車整治情況小結
XX團電動自行車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小結
為切實遏制電動自行車事故多發勢頭,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團安委會按照師市安全委員會關於電動自行車安全綜合整治的統一安排,持續開展了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大排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 加強督查、壓實責任。
為持續有效推進電動車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團、連(社區)兩級成立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整治小組,明確連隊、社區及相關部門責任,安全整治小組加強督查檢查,強化責任擔當,層層傳導壓力,全力遏制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安監科、派出所等部門多次深入6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維修點和居民小區、連隊,認真排查不合格產品和違規充電行為。檢查中,沒有發現銷售不合格產品現象,但使用存在以下情況:
1.強化源頭整治,對6家銷售、維修店面的消防、線路及電動車擺放進行檢查,對於存在的隱患進行現場整改。
2.對轄區居民小區進行全面檢查,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飛線充電現象16處。糾正違反規定載人載物、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加裝遮陽傘、不戴安全頭盔影響道路通行等交通違法行為26起。
3.7月份對每個小區每幢住宅樓電動車的擁有量和分布進行了摸排,8月份對新招人員的電動車使用情況進行了摸排。
三、加強宣傳。
充分利用宣傳欄、廣播、電子屏、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宣傳形式,執法人員深入居民區通過講述電動車事故案例提醒廣大群眾必須認識到違規使用電動車的危害性,教育居民文明駕駛電動車、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嚴禁在居住建築走道、樓梯間、地下室存放電動自行車和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嚴禁私拉亂接臨時電線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嚴禁超時間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1)繼續發揮在團部的「兩員兩站」、派出所移動巡邏的作用,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
(2)持續深入社區及連隊,做好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宣傳及檢查工作。
(3)「三秋」前開展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道路交通安全培訓,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4)加緊與上級有關部門的聯系,盡快落實各類電動車辦證工作。
㈤ 專項整治持續至年底!中山力促電動自行車規范銷售
為進一步維護電動自行車市場公平競爭的經營秩序,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4月21日,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局發布《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決定從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專項整治行動。
據透露,市市場監管局將多管齊下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摸底調查,摸清我市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基本底數及相關情況。
●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督促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建立並切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推動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完善銷售告知程序。
●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查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行為。
除此之外,市市場監管局還將通過暢通投訴渠道、強化社會宣傳引導、建立信用懲戒機制、提高執法震懾和懲戒力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等措施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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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北京共享單車整治出新招效果如何
5月26日,北京市交通委停車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參加首都之窗在線訪談節目時表示,截至月底,北京市尚在運營的共享自行車企業有10家,運營共享自行車總數在190萬輛左右。共享自行車無序競爭投放、亂停亂放,也一直是各地城市管理者頭疼的難題。
條文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將非機動車停放在非機動車停車設施內;沒有設置非機動車停車設施的,車輛停放不得影響道路通行和市容環境秩序。禁止在人行道、未明確為停車區域的車行道等區域停放非機動車。
對於違規個人,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違法行為人拒不繳納罰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車輛。違法行為人不在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車輛,並公告違法行為人在15日內接受處理。
二審稿中還增加了企業的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其中,共享單車經營企業如果違法,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約談企業相關負責人;拒不改正的,可以限制車輛投放,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共享單車企業本身掌握了大量的用戶騎行數據,這讓依靠信用體系來管理不文明用車行為成為可能。
此舉對於規范用戶行為、培養良好的社會公德具有積極意義,也會取得一定成效,但能否完全解決問題還有待觀察。
㈦ 中山交警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
#中山交警一線#今天上午,中山交警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並進行交通安全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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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摩拜針對共享單車亂象如何整治提出來什麼建議
自從共享單車走入城市,自行車重新回到了人們生活中。但是,蜂擁而至的單車也給城市管理帶來了意想不到的挑戰,也對公民的素質展開了一場考驗。
在城市中,我們會看到這樣的誇張場面:
據悉,ofo單車機械鎖存有漏洞。ofo「小黃車」使用簡單的4位數字密碼機械鎖,每個車牌號對應的機械鎖密碼是固定的,只要記住對應車牌號碼的密碼就能開鎖。此外,機械鎖不具備GPS模塊,這使企業對車輛的監控、管理、調度更困難,安全性更難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