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社會治理意義
A. 如何充分認識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重大意義
一、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群眾觀點 堅持人民是歷史創造者,堅持人民主體地位,這是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的基本原理,也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同其他一切政黨的根本區別之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社會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的組成部分,社會治理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中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尊重人民首創精神,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積極投身社會治理。 二、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體現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社會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方面進行了不懈探索,對社會建設內涵和要求的認識越來越明晰、把握越來越准確、運用越來越科學,在不斷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同時,經歷了從加強社會管理到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從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到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逐步深化過程。
三、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體現了黨領導下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理念和主張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了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黨的十八大提出了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和開創社會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要求在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中繼續堅持政府主導、注重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增強市場主體社會責任,充分體現了黨領導下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理念和主張。
B. 怎樣理解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必要性
創新來社會治理體制,對於維護最源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具有重要意義。
簡單來說,就是因為現在社會存在的問題比較多,矛盾日益加劇,需要改變。
C. 社會協商在創新社區治理中的重要意義有哪些
一、《關於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意見》中明確了社區協商在創新社區治理中的重要意義:
1、加強城鄉社區協商,有利於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解決社會矛盾和問題;
2、有利於匯聚力量,推動各項政策落實;
3、有利於找到群眾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促進基層民主健康發展。
《意見》明確的協商主體既包括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關、村(居)組織、物業服務企業、第三方機構、基層群團組織等組織,也包括當地居民、非戶籍居民代表、相關專家學者、專業技術人員、老黨員、老幹部、群眾代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工作者等個體。
二、社區協商發揮的作用:
《意見》從議題、程序、效果三個層面對社區協商提出要求:
1、社區協商的議題需要廣泛徵集,社區協商的程序要嚴格規范,社區協商的效果要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村(居)務公開欄、社區刊物、村(社區)網路論壇等渠道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對渠道、程序和公開度的強調,是實現有效協商的基本要求。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將社區中的各類主體聯系和整合起來,構建基層民主的協商平台,激發基層社會治理的活力。
3、對各類歷史遺留問題得不到解決、導致群眾負面情緒積壓的現實,創新設立「周周會」的社區議事協商平台,為老百姓提供了一個暢所欲言、表達意見、排解情緒的渠道。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周周會」運作制度,每次「周周會」結束後,逐條梳理本周收到的訴求,當場明確責任部門、答復期限,提出辦理要求,確保每一條訴求都有明確的流轉方向,針對群眾訴求,跟蹤流轉,專題研討,答復辦理。
4、居委會推進的「三會一代理」制度,是對社區協商方式的一種探索。「三會」指的是決策聽證會、矛盾協調會、政務評議會。決策聽證會適用於涉及小區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由居委會召集各方利益代表,廣泛聽取意見。
矛盾協調會適用於涉及社區成員間的公益性、群眾性事務和各類重大糾紛,由居委會召集相關當事人進行協商解決;政務評議會是由居委會定期召集小區各方代表,對聽證會、協調會實施項目進行成效評估,對政府窗口單位、執法部門及服務行業、社會組織等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定的會議。這項制度的推行,不僅解決了眾多社區治理問題,也鍛煉了社區各方民主參與的能力。
D. 任用賢才對當今社會治理國家有何現實意義
1.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進行創造性勞動並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是人力資源中能力和素質較高的勞動者。按照國際上的分法,現在普遍認為人才分為學術型人才、工程型人才、技術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四類。
2.在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中,人才是社會文明進步、人民富裕幸福、國家繁榮昌盛的重要推動力量。當今世界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知識經濟方興未艾,加快人才發展是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贏得主動的重大戰略選擇。我國正處在改革發展的關鍵階段,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推動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大力提高國民素質,在繼續發揮我國人力資源優勢的同時,加快形成我國人才競爭比較優勢,逐步實現由人力資源大國向人才強國的轉變。
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人才工作,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提出了一系列加強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培養造就了各個領域的大批人才。進入新世紀新階段,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重大決策,人才強國戰略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基本戰略,人才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科學人才觀逐步確立,以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的各類人才隊伍不斷壯大,有利於人才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初步發揮,人才效能明顯提高,黨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國人才發展的總體水平同世界先進國家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比還有許多不適應的地方,主要是: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匱乏,人才創新創業能力不強,人才結構和布局不盡合理,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障礙尚未消除,人才資源開發投入不足,等等。
未來十幾年,是我國人才事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們必須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危機感,積極應對日趨激烈的國際人才競爭,主動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堅定不移地走人才強國之路,科學規劃,深化改革,重點突破,整體推進,不斷開創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新局面。
E. 如何充分認識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重大意義
創新社來會治理體制,是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將「社會管理」改為「社會治理」,由「管理」到「治理」,只有一字之差,但含義更深刻、內容更豐富、要求更明確。這標志著由傳統的社會體制向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的現代社會體制轉變,也就是要通過深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逐步實現國家社會治理的現代化。這是黨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規律認識的新飛躍,是社會建設理論和實踐的創新發展。
F. 社會組織發展對社會治理的重要意義
社會組織的發展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到一定程度才出現的,社會組織對社會治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G. 結合你的實際談談如何加強基層社會的管理以及其意義
如何加強創新基層社會管理
作者:江平
當前我國正處於發展的重要機遇期,同時也是社會矛盾的凸顯期,如何實現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成為一項艱巨的歷史使命。由此,社會管理被擺上歷史的議程。黨中央在充分分析社會發展的形勢之後,從全局出發,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提出了「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的要求,並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進一步強調,「必須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中再次強調要「加強社會管理能力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由於社會管理的重難點在基層,加強創新基層的社會管理對於我國的社會發展具有決定性作用。
一、基層黨組織是核心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加強創新社會管理需要黨的統一領導,才能確保正確的社會發展方向,才能實現社會的穩定發展。基層黨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基層黨組織在基層社會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必須得到有效保障,基層社會管理的發展也必須緊緊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社會由不同的利益集團所構成,利益間的爭奪又導致眾多的社會矛盾,這就必須充分發揮黨組織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關鍵作用,運用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實現各方利益的動態平衡,增添基層社會管理的活力,實現基層社會管理的有序發展。基層黨組織所肩負的基層社會管理使命是偉大而又艱巨的,基層黨組織必須緊跟時代的步伐,充分發揮學習型黨組織的帶頭作用,在思想與行動上和社會管理的發展趨勢保持高度一致,切實將基層社會管理推向一個新的歷史層次。
二、制度保障是關鍵
基層社會管理的有序、良性發展離不開制度上的保障。首先,基層的社會管理離不開社會組織的支持與合作,然而我國的社會組織發展很慢,假使缺乏社會組織這一重要平台,那麼公眾的基層社會管理參與度將直接下降,進而無法形成基層公眾與基層政府的良好互動,所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必須注重在制度上保障社會組織的培育與發展。其次,公眾在參與社會管理的過程中缺乏利益表達機制,這與社會組織的培育與發展不夠有一定的關系,如果公眾不能夠有效表達自己的利益取向,那麼公眾對社會管理的參與熱情必將降低甚至消失。所以在制度上完善公眾的利益表達機制是十分必要的。最後,在基層的社會管理中必須擁有一批優秀的社會管理人才,才能夠有效實現基層社會管理的發展,但由於基層的艱苦性,無法吸引和留住眾多優秀人才,這就需要政府出台相應的政策,實現制度上的保障,從而推動基層社會的發展。
三、公共服務是重點
基層社會管理必須加強基層公共服務。首先,基層政府要著重從管理意識邁向服務意識,要加強基層工作人員的服務觀念、大局觀念,切實以服務公眾為先,以大局為重。其次,基層政府在具有服務意識的基礎上必須建立健全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基層公共服務不僅僅包括一些硬體設施的提供,更需要在軟體上加強,為公眾提供教育、培訓等服務,切實提高基層公眾的社會工作的適應能力,實現社會人力資源的優化組合,實現高效的社會發展水平。基層公共服務的意義重大,原因是基層政府與社會公眾直接接觸,他們的聯系最為密切,如果基層公共服務不到位將使政府在社會公眾中的形象受損,政府的能力和權威受到公眾質疑。所以基層公共服務必須貼合公眾的需求,關注公眾的難處,切實高效的提供一系列軟硬體設施,讓公眾感受到政府的關懷並享受我國的發展成果,從而在與基層公眾的直接接觸與互動中實現基層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四、民生保障是基礎
基層社會管理必須保障民生,必須保障基層公眾的基本生活需求。基層公眾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將產生大量的社會問題。首先,基層社會管理必須摸清基層公眾的實際生活狀況,必須重視對弱勢群體的關心與支持,必須建立健全對弱勢群體的救助與補助體系,不僅體現了政府對人民的高度負責,而且可以避免基層社會極端事件的發生。其次,需要加強和完善基本的醫療體系制度,特別是在廣大鄉村地區,要防止因病返貧對基層公眾造成極大的心理落差進而產生一系列社會問題。最後,政府在對基層公眾的民生建設中需要加大財政的投入力度,並且在資金的分配和運作上必須讓公眾參與,真正使民生建設符合公眾的現實需求,真正實現保障民生,造福民眾。
五、結語
基層社會管理的發展離不開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也需要制度保障、民生保障和一系列的公共服務。基層社會的發展將直接影響我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進程,處理好基層社會管理問題將是我國當前乃至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的重大課題。基層社會管理需要調動各方的積極性與主動性,需要多方的共同參與和努力,我們必須結合時代的發展要求,密切聯系社會發展實際,關注社會發展重難點,不斷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管理,以期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加快推進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進程。◆
H. 社會治理意義
社會治理是一個不斷變革的過程,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我國社會治理形態發生了深刻變革。在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社會治理具有不同的特點。最早在社會領域的體現就是「社會管控」,即國家對社會的嚴密管理和全面控制。改革開放後,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的市場化,即體現為一種「社會經營」。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首次提出社會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職能。2011年,社會管理及其創新上升為國家重大戰略任務。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社會治理」概念。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體現了黨的理論創新。
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的區別體現在:管理是單一靠政府監管主體的模式,治理體現的是多方主體的平等參與;管理體現的是政府本位,治理體現的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管理體現的主要是行政命令,治理體現的是協商、民主合作與參與;管理是政府自上而下的主動性行為,治理則是上下互動、全方位互動的管理過程;管理體現的是行政效率優先,治理體現的是和諧團結、共享發展成果。政府的精力是有限的,要充分吸收社會、市場、群眾的力量參與到社會治理中來,通過民主協商,共同把社會管好,治理成果由群眾共享。當前,社會治理取得偉大的成就,但也存在很多問題,我們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通過分析問題,剖析原因,尋找對策。
一、當前社會治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社會結構問題
城鄉結構的失衡,「城市病」問題嚴重,環境污染、交通擁堵、人際關系疏離、相互信任度低、社會治安問題等還比較突出,農村則是「三留守」人員缺少關愛、人口離散化、土地拋荒、治安薄弱、家庭婚姻等各方面都有比較嚴重的問題。
(二)社會流動問題
由於區域和城鄉發展差異明顯,大部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必然是跨區域的、離土離鄉的轉移。往往是青壯年勞動力隻身外出務工,但在務工地,住房和子女上學等難以解決,客觀上必然形成農村「三留守」問題。當前,加強農村社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三留守」關愛服務體系,仍然是必要而迫切的重要課題。
(三)社會訴求問題
我國在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信息化發展的過程中,矛盾增多是個不可迴避的現象。工業化過程中,環境污染、產能過剩、勞務糾紛、安全生產等問題;城鎮化過程中,城市外來人口管理、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工作、社會治安等問題;市場化過程中,企業破產、改制,職工勞動關系、利益分配等問題;信息化過程中,針對網路虛擬社會管理等問題。我國現階段的群體性事件絕大多數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另外,群眾的需求是不斷增長的,比如群眾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優美的環境。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環境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對人身權、財產權等權益有了更高的期待。
(四)意識形態問題
拜金主義、官員腐敗、質疑英雄人物事件、富二代鬧劇、互聯網水軍、網路打手等問題,反映出「信仰危機、信任危機、信心危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這些都嚴重沖擊了社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富人與窮人貧富差距過大,再加上一些富人「為富不仁」和「炫富」行為,不斷激化階層矛盾,導致部分社會成員存在「仇富」「仇官」心態。
(五)治理方式方法上的問題
一些基層自治組織,軟弱無力,自治能力欠缺,缺乏組織、引導群眾致富能力,在群眾中沒有威望,使得各項工作難以推進;有一些更是矛盾重重,形成不同的派別,利益斗爭不斷,上訪事件不斷。干群互不信任,對幹部也缺乏有效監督,使得矛盾不斷激化。
一些領導,社會治理思路和模式上存在問題,比如選擇性執法、突擊性執法,很多問題不是長期以來一貫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去執法,而是媒體曝光了、上級來檢查了、領導有新要求了再執行,使得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迅速突擊解決,沒有考慮到群眾的接受能力,容易使社會矛盾集中爆發。突擊掃黃、突擊拆遷等,這些突擊做法,只能說歷史欠賬比較多,突擊治理後並沒有形成長效機制。執法中,存在選擇性變通執法,熟人來說情了,從輕解決。還有的是「越鬧越解決,不鬧不解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重視。對群體性事件,採取強硬措施,上綱上線。諸如此類行為,都反映出一些幹部「人治」思想很嚴重,缺少法治觀念。
二、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幾點要求
(一)創新社會治理的根本立足點
必須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帶領人民創造美好生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為什麼人的問題,是檢驗一個政黨、一個政權性質的試金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首先要解決為什麼人的問題,必須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不斷邁進。
必須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的需求和期望在質上和量上、在種類和范圍上都出現了一些新變化。一些基本的生活需求還需要持續保障,新的需求和期待又不斷出現。這就需要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當作我們社會建設工作的奮斗目標。
(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應把握的重點
由於我國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社會建設長期滯後,產生和積累了不少社會問題,有許多問題成為社會熱點和難點問題,人民反映強烈,嚴重影響了我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的積極性創造性發揮,影響到了我們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會治理就是要在做好社會保障的基礎上去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只有把群眾關心的教育、就業、扶貧、健康等問題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才能有更多獲得感。對於這些社會問題必須盡快逐步解決,分清楚輕重緩急,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要按照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的要求,有步驟有計劃地予以解決。
(三)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應處理好的關系
社會治理關系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事情繁多,任務繁重,必須協調好經濟與社會發展、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社會領域各項事業的發展、社會治理與社會服務,做到可持續發展。同時還應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關系,黨委、政府和社會組織的關系,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關系。
政府把經濟領域的問題交給市場來起決定性的作用,通過市場機制本身的運作實現好優勝劣汰,政府要把以前重經濟干預的做法轉到加強社會服務上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扶持社會組織更好地參與到社會治理中去。政府對於社會組織要給予更多支持,扶持社會組織做大做強,更好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更好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對於群眾不斷提升的對於美好生活的各種需求,政府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政府要努力改善民生,完善社會治理,努力讓人民群眾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但是,我們還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要遵循好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