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
社會治安來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源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2. 試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內容,主要任務,並就如何發揮公安機關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的作用談談你的看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目標是:社會穩定,重大惡性案件和多發性案件得到控制並逐步有所下降,社會丑惡現象大大減少,治安混亂的地區和單位的面貌徹底改觀,治安秩序良好,群眾有安全感。
社會治安管理機構的一般職責包括:
(1)執行和實施國家有關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研究制定城市社會治安管理的政策和法規草案。
(3)研究制定城市社會治安管理的規劃及其實施措施。
(4)組織和開展城市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
主要內容包括:
(1)預防和正確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安定
所謂突發事件,是指由於某種不特定原因引起而突然爆發規模較大的群眾性活動。如示威、遊行、靜坐請願、騷亂鬧事、到黨政機關進行圍攻搞打、砸、搶、燒、殺等行徑。
(2)同刑事犯罪作斗爭
揭露和打擊犯罪分子是城市社會治安管理的首要任務。所謂刑事犯罪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所列舉的罪行,包括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瀆職罪等.
(3)同擾亂公共秩序和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行為作斗爭
(4)同治安災害事故作斗爭
治安災害事故主要指火災、車禍、爆炸、中毒等各種人為的事故,這主要屬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危險物品的管理等。
(5)戶口和特種行業的管理
戶口管理包括戶口登記、戶口遷移、人口卡片、戶口調查、居民身份證管理;特種行業管理包括特種行業的開業、登記管理等內容。
3.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含義什麼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就是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運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對社會治安進行綜合治理,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穩定的社會系統工程。
4. 什麼是「綜治系統」
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含義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基本含義是: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任務、要求分解為若干具體目標,針對不同對象,簽訂不同的責任書,明確責任,定期考核,根據落實情況,實行獎懲。它是「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的具體化。
二、目標管理責任制的意義
目標管理責任制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行之有效的手段,是保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到實處的有力措施。具體地說,第一,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把現代科學管理方法運用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去,提高了工作效能。通過目標管理,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任務落實到每個地區、部門、單位,甚至每個責任人,使他們都明確各自的責任,增強這項王作的可操作性。第二,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就是把競爭機制引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建立激勵機制,通過檢查評比,獎優罰劣,消除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乾壞一個樣的弊端,從而使軟任務變成硬指標,促使各級領導責任人增強責任感,按照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要求規范自己的工作,充分調動廣大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第三,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是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的一種有力形式,能極大地改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責任不明、元人負責的現象,建立起一套從上到下的多層次的責任制4度,從根本上保障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任務的落實。可以說,社會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是我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系統工程中的「混凝土」,它把廣大領導幹部和群眾,把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都有機地組合起來,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5.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證明怎麼寫
本單位臨時工、暫住人口無違法犯罪和超計劃生育問題,單位內無人員犯罪,無可防性版(盜竊權、搶劫)案件發生,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
無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無失泄密案件,無「FLG」等X教練習人員,單位、行業內無群體性事件、無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事件發生、無民轉刑案件。
6.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如何服務營商環境
治安環境服務投資營商環境
比如:
到過清城的外地人,在流連於城區的青山碧水之餘,更感受到全區的社會安定和生活的休閑愜意,流露出對這座蓬勃發展的江濱城市的摯愛之情。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已成為清城過硬的投資環境和亮麗的城市名片。
可以說,平安是全區廣大幹部群眾齊抓共管社會治安的辛勤工作換來的,是全力打造「平安清城」所取得的豐碩成果。
然而,近年來,盡管各項嚴打整治斗爭成績不俗,但當前誘發刑事犯罪的各種社會消極因素仍然存在,這確實也是影響外商投資決策的一個重要因素。只有穩定的社會治安才能增強投資者的信心,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對來自各地的客商來說尤為重要。
站在新的起跑線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如何盡快打開新的天地,如何確保對全區各類重點項目的保駕護航,如何向更高的目標看齊、從更高的層次突破?
和許多工作一樣,社會治安工作能否搞好、能否讓人民群眾滿意,關鍵在於領導責任能否真正到位。有的領導幹部為經濟發展服務的意識不強,認為經濟建設只是經濟部門的事情,與綜治部門關系不大。筆者認為,這是一種無所作為的思想,良好的治安環境才是「第一投資營商環境」,綜治工作唯有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才能找准綜治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的結合點。
在這種大背景下,綜治部門要以「平安清城」創建為契機,完善綜治工作中心、治安監控中心、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優化社會管理,依法保障投資者和企業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將安全良好的治安環境轉化為吸引外資的有力支撐,使企業能夠在一個良好穩定的社會環境中實現自身的發展。
實踐證明,只有把綜治優勢轉化為優化投資環境的良好條件,才能夠推進經濟發展環境的進一步優化。因此,從有利於促進企業生存發展、有利於保障員工權益、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的角度出發,把綜治工作放在全區工作大局中去謀劃。本著還權於市場、還權於企業、還權於基層的原則,在市場准入、生產要素、享受法律保護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為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使國家、集體、個人、私營、合資、外資等各種經濟成分的市場主體在公開、公平、公正的法制環境下平等競爭。如凡是涉及企業的案件,堅持做到努力保持企業指揮系統不間斷、生產活動不受影響、產供銷渠道始終暢通、資金正常調度流動,既辦案,又不打亂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做好新形勢下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把大量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就把住了穩定的第一道「關口」。因此,綜治部門加強情報信息工作非常重要,必須密切關注、及時掌握、妥善化解因企業破產、改制、職工下崗、拖欠工資、征地、拆遷和非公有制企業勞資糾紛等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力求將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從而確保各項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