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衛生治理
答: 衛生整治單位和鄉鎮、街道屬地責任按等級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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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鄉鎮衛生院的系統剖析
一、鄉鎮衛生院改革的政策與衛生院的體制沿革。考察了中國鄉鎮衛生院體制的沿革與政策的演變,明確了現行鄉鎮衛生院改革的政策規定。
二、鄉鎮衛生院體制改革中政策與法律的關系。對鄉鎮衛生院改革的政策所形成的「軟法」運行現狀進行了分析,對鄉鎮衛生院改革中政策與法律的全方位調整設計了制度框架。
三、鄉鎮衛生院改革與政府責任定位。鄉鎮衛生院的功能是認識鄉鎮衛生院改革的起點問題,在對鄉鎮衛生院功能的歷史回顧與現實對比基礎上,深刻論述了政府主導鄉鎮衛生院改革的客觀必然性,進而對政府舉辦鄉鎮衛生院的管理機製做了戰略構想。
四、法律視野下的衛生院法人機制重構。我們將鄉鎮衛生院的法律性質定位為公益性、非營利性的財團法人,以此為基點,對衛生院作為獨立法人的內、外部治理機構進行了法律理論分析和構建。
五、鄉鎮衛生院改革的法律適用。對衛生院相關的基本法律關系及其改制中的調整進行了分析,簡述了衛生院資源重組或改制、衛生院上收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管理所適用的政策、法規,設計了衛生院改制的法律適用與操作程序。
六、對鄉鎮衛生院改革政策再完善的論證。鄉鎮衛生院屬於「政事合一」單位,對鄉鎮衛生院所提供的預防保健、基本醫療服務與受委託進行衛生行政管理的三大功能的經濟學分析的基礎上,結合鄉鎮衛生院「醫防一體」改革的矛盾與症結分析,從政府購買預防保健模式的構建和宏觀調控角度,對現行衛生院改革的政策與法規提出了完善建議。
七、鄉鎮衛生院改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通過對衛生院在傳統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的定位進行分析,試圖對試點中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法律性質予以探討和定位;並對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監管參與權、醫患雙方法律關系性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的法律規制等進行創新研究。
3. 如何加強鄉鎮衛生院的規范管理
1、把握一個方向,鄉鎮衛生院承擔著轄區內廣大農民群眾疾病診專治,預防保健等屬重大任務,保健等重大任務,是以社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的公立性醫療機構,要把握公益性辦院方向,堅持以德辦院,以德治院 ,以德興院,時刻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確處理治病救人與經濟利 益的關系,才能實現公立醫院 「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的辦院宗旨。 2、搞好兩個關系,要時刻加強醫院內部關系的協調。一個醫院要發展,內部要團結,班子要協調,職工要和諧。
4. 怎樣做好鄉鎮衛生管理員
⑴宣傳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科普知識,接受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咨詢。
⑵具體實施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衛生監督規劃和計劃。
⑶按照國家規定在縣衛生局和縣衛生監督所的具體安排布置下對轄區內從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⑷調查摸底,反饋信息。整理本轄區內各項衛生監督資料,並及時建檔。對醫療機構、葯店、飲食店及其它相對固定的經營戶建立分戶檔案。
⑸受理轄區內衛生相關案件的投訴、舉報,並及時向縣衛生局或衛生監督所報告。
⑹受理轄區內的衛生許可和執業許可的申請初審、上報和批准後證書送達的具體工作。協助衛生局和衛生監督所開展轄區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的年度審核工作。
⑺經授權對轄區內的衛生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送達處罰文書,並協助執行行政處罰決定。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協助衛生監督所對轄區內重大衛生監督案件的查處。
⑻承擔村級經常性衛生監督,督促村衛生室規范經營。摸清轄區內非法行醫、無證行醫人員的底子,及時上報,並配合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對其進行查處。
⑼配合縣衛生監督所,依據國家衛生法律法規,開展轄區內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化妝品衛生和母嬰保健、傳染病、醫療衛生機構管理等公共衛生、與健康相關產品、醫療衛生保健服務及從業人員的日常性綜合衛生監督。並配合衛生監督稽查工作。
⑽在縣衛生局的統一安排下,配合縣衛生監督所、縣疾控中心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執業、職業衛生、消毒衛生、傳染病防治、預防性生物製品使用等進行監督、監測管理。
⑾承擔縣衛生局、縣衛生監督所交付的其它衛生監督任務。
2、主要指標
⑴開展食品衛生宣傳周(11月1-7日)、職業病防治周(4月24日-5月1日)、艾滋病防治宣傳日(12月1日)的宣傳工作,並配合縣衛生監督所搞好轄區內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和衛生法律知識的培訓。
⑵建立轄區內醫療機構、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傳染病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台帳,每月上報一次轄區內監管對象情況及違法事件統計報表,全年向縣衛生監督所上報6條工作信息。
⑶建立轄區內醫療機構檔案,建檔率100%;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含村衛生室)全年檢查覆蓋率100%,對違規執業、非法行醫行為及時摸底上報,並配合縣衛生監督所對其案件進行查處;做好醫療廢物的收集、登記、上繳銷毀工作;做好CT、X-光機、B超設備的登記管理工作。
⑷建立轄區內食品衛生監督工作檔案,被監督對象建檔率100%,監督檢查覆蓋率100%;對學校每期檢查不少於2次,其它監管對象全年檢查不少於2次;及時上報並協助處理轄區內食物中毒案件;做好食品投訴受理及上報工作;對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戶、餐飲業、集體食堂及違規開展保健品銷售的違法行為及時上報,並配合縣衛生監督所對案件的查處;做好鄉鎮食品生產經營戶、餐飲業、集體食堂申辦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資料收集、初審、上報工作
⑸建立轄區內公共衛生監督工作檔案,被監督對象建檔率100%,監督檢查覆蓋率100%;對每個對象的監督頻次全年不少於2次;對集中式供水單位的水質及消毒設施運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年不少於4次,學校每學期不少於2次;對「四小」企業職業危害因素進行調查、上報;對轄區內公共場所、集中供水、職業衛生等方面的違法行為及時摸底上報,並配合案件的查辦;做好鄉鎮公共場所經營戶申辦衛生許可證資料收集、上報、初審、上報工作;做好公共衛生方面的投訴受理和公共場所突發事件的上報工作。
⑹完成縣衛生局和縣衛生監督所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5. 管理整治好鄉鎮街道的衛生從何入手
2006年度鄉鎮(街道)公共衛生工作
指導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建設衛生強市會議精神,切實做好今年我市農村公共衛生工作。根據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意見》(浙政發〔2005〕50號)、餘姚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衛生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余政發〔2006〕35號)、餘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2006年度餘姚市鄉鎮(街道)公共衛生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試行辦法》(余政辦發〔2006〕47號),現就2006年度鄉鎮(街道)公共衛生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2006年農村公共衛生工作的目標和主要任務
到2006年底,建立基本適應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鄉鎮(街道)、村(社區)二級公共衛生管理體制;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社區)二級公共衛生服務網路;基本建立本地公共衛生的保障和考核機制。2006年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主要任務有3大類12項(詳見附件):一是保證農民享有基本衛生服務;二是保證農村重點人群享有重點服務;三是保證農民享有基本衛生安全保障。
二、建立鄉鎮(街道)、村(社區)二級公共衛生管理體制
(一)建立鄉鎮(街道)、村(社區)二級公共衛生管理組織和公共衛生聯絡員隊伍。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成立公共衛生管理委員會,由鄉鎮長(辦事處主任)任主任,分管教文衛工作的副鄉鎮長(辦事處副主任)擔任副主任,教文衛、財政、工業、農業、民政、社保、綜治、婦聯、團委等各辦線負責人及轄區內衛生院(醫院)院長為組成成員。下設辦公室,教文衛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並配備一名專職公共衛生管理員。各行政村應成立公共衛生管理小組,由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指定一名村幹部為兼職公共衛生管理員,並在每個村民小組落實一名公共衛生聯絡員。
(二)明確鄉鎮(街道)、村(社區)二級公共衛生管理組織和公共衛生聯絡員的工作職責。
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委員會負責落實市政府下達的公共衛生目標任務,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落實經費保障,定期開展轄區內公共衛生工作的檢查和考核,協調重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處理。
村公共衛生管理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村(社區)的環境衛生、改水改廁、健康教育、集體聚餐、食品葯品等相關產品的巡查、信息報告和流動人口的衛生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本村(社區)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工作;辦好村衛生室,督促村衛生室履行公共衛生的有關職責。根據村(社區)地域和人口基本情況組建村級公共衛生聯絡員隊伍,做好公共衛生聯絡員的管理工作。
村(社區)公共衛生聯絡員並熟悉公共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貫徹執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宣傳公共衛生知識。在村公共衛生管理小組的領導及衛生院(醫院)的工作指導下,與村衛生室密切配合,具體承擔以下工作任務:
1、了解村民的衛生需求,積極做好村公共衛生管理小組的參謀,做好相關公共衛生信息收集與報告。
2、配合做好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和改水改廁工作,協助開展飲用水質監測和除「四害」工作。
3、切實做好外來流動兒童及外來孕產婦的調查摸底和上報工作,通知並督促其到衛生院(醫院)接受常規計劃免疫管理及孕產婦系統管理。
4、協助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及時了解和掌握本區域參加合作醫療人員的就醫和報銷情況。
5、其他相關工作或指令性任務。
三、構建鄉鎮(街道)、村(社區)二級公共衛生服務網路
(一)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社區)的公共衛生服務網路。
鄉鎮(街道)、村(社區)的公共衛生服務網路由本轄區衛生院(醫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為主組成,村公共衛生聯絡員輔助配合。加強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標准化建設,按照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要求,逐步把村衛生室建設成集預防、保健、醫療服務等六位一體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通過聯村醫生、鄉村(社區)醫生及村公共衛生聯絡員三支隊伍,建立「條塊結合、分片包干、團結合作、責任到人」的工作機制。有多名鄉村醫生的行政村可分片確定一名鄉村醫生為村片區的責任醫生,具體負責該村片的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鄉村醫生較少的村,可由衛生院聯村醫生分擔負責村片的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山區鄉鎮要力爭做到每個行政村都有村衛生室,承擔全村的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暫無法建立村衛生室的行政村,鄉鎮政府可在行政村設立公共衛生服務點,由衛生院派醫務人員定期到服務點開展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同時,可聘任無執業資格的原鄉村醫生或聘任一名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品德良好、熱愛該項工作的人員為該村的衛生員,經過一定的衛生專業知識培訓,協助履行部分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二)明確鄉鎮(街道)、村(社區)二級公共衛生服務網路的職責。
1、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共衛生服務職責。鄉鎮(街道)衛生院主要承擔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等六位一體的社區衛生服務職能,承擔市衛生局和鄉鎮(街道)政府委託的轄區內公共衛生服務的管理職能,開展對村衛生室的業務指導、考核和對公共聯絡員的工作指導。主要包括基本醫療服務、健康教育、衛生監督的協助和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康復保健服務、計生技術指導、衛生信息的收集和管理等7項工作。
2、村衛生室(社區服務站)工作職責。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主要承擔常見病的初次診治和轉診、健康教育、責任區域的公共衛生信息收集與報告、建立健康檔案、疾病防治控制和婦幼保健等工作。具體職責為:
(1)做好村委會參謀,組織實施村(社區)健康教育。設置健康教育欄,定期更新內容,發放健康教育資料,及時上門宣教,使健康教育進村入戶。
(2)提供基本醫療惠民服務。開展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診治、上門出診、設立家庭病床等服務,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葯。
(3)搞好健康管理。充分利用健康檢查、臨床診療、無償獻血、婚前檢查、重點人群服務等體檢資料,結合上門服務,協助做好農民健康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並開展有針對性的健康干預活動。
(4)定期開展重點人群服務。為60歲以上老年人和特困殘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戶等困難群體進行定期隨訪、跟蹤服務和動態管理。
(5)公共衛生信息收集和報告。按規定要求收集和報告傳染病疫情、集體中毒、職業危害及農村集體聚餐、飲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來人口等信息。
(6)協助落實疾病防治措施。協助衛生院做好傳染病人的消毒隔離、治療和其他防治工作,協助開展疾病監測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對區域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病人進行管理和跟蹤服務。協助衛生監督所做好農村集體聚餐的衛生指導工作。
3、村公共衛生服務點衛生員職責。村公共衛生服務點衛生員作為解決山區有些行政村沒有村衛生室的盲點問題,主要承擔責任區域的公共衛生信息收集與報告、健康教育、為村民提供非處方葯品等工作:
(1)做好村委會參謀,組織實施村健康教育。設置健康教育欄,定期更新內容,發放健康教育資料,及時上門宣教,使健康教育進村入戶。
(2)為村民提供非處方葯品。可以備有非處方葯品,通過電話等形式向衛生院的醫生提供病人的有關病情,詢問有關用葯情況,並向村民提供非處方葯品。
(3)公共衛生信息收集和報告。收集並向衛生院報告有關疾病、集體中毒、職業危害及農村集體聚餐、外來人口等信息。
(三)關於落實直接面向農民的3大類12項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分工原則。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落實,在鄉鎮(街道)、村(社區)二級公共衛生管理組織的領導下,主要由鄉鎮(街道)衛生院、村衛生室(村社區衛生服務站)承擔。由於服務項目直接面向農民,量大面廣,要做好3大類12項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鄉鎮(街道)衛生院、村衛生室(村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分工必須堅持以下三項原則:
1、「衛生院為主,村衛生室為輔」原則。在今年工作的分工上,鄉鎮(街道)衛生院要多承擔服務項目的內容,村衛生室(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安排少些,以便鄉村醫生有培訓學習的過程,工作任務可逐年增加。
2、「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原則。對項目的具體內容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衛生院與村衛生室的分工,並把責任落實到人。
3、「既分工,又合作」原則。鄉鎮(街道)、村二級既要明確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做到衛生院醫務人員、鄉村醫生上下聯動,公共衛生聯絡員積極參與,確保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到位。
四、推進農村公共衛生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要建立定期會議制度,召開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委員會會議,研究商量公共衛生工作;組織召開村公共衛生領導小組組長會議,聽取和部署公共衛生管理工作。要建立培訓制度,組織村級公共衛生聯絡員、鄉村醫生和衛生員開展業務培訓。要建立考核制度,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委員會要制訂對衛生院、行政村、村衛生室的考核辦法,並定期組織考核,考核業績要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相掛鉤。
(二)資金保障。各鄉鎮(街道)的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由市財政落實,並按余政辦發〔2006〕47號的文件精神根據工作考核情況下撥。各鄉鎮(街道)財政應根據實際情況安排適當經費,用於補充本地公共衛生工作經費。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根據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出台的《關於落實衛生事業補助政策的辦法》,落實醫療機構補助經費。鄉鎮(街道)衛生院從事預防保健的人員經費由鄉鎮(街道)財政按實給予補助,今年補助標准為6萬元/人;鄉鎮(街道)衛生院編制內在職人員的養老、失業和醫療等保障費用由鄉鎮(街道)財政給予全額補助。
(三)村衛生室建設保障。各行政村要加強對村衛生室建設的領導,要為村衛生室建設提供工作用房等硬體支持。
附件
直接面向農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基本內容
一、保證農民享有基本衛生服務
序號
項目名稱
服務內容及要求
1
健康教育
村村設置健康宣傳欄,定期更新內容;戶戶獲得健康教育資料,及時上門宣教;開展育齡婦女和學生的身心健康咨詢與教育。
2
健康管理
充分利用健康體檢、臨床診療、無償獻血、婚前檢查、職業體檢、重點人群服務等體檢資料,結合主動上門服務,為農民逐步建立健康檔案,並開展有針對性的健康干預。
3
基本醫療
服務
方便農民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診治;建立雙向轉診制度;結合農忙和疾病防控等情況,及時組織開展社區巡診,處理常見病患,訪視重點對象,落實防控措施,做到小病不出村鎮、大病及時救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葯,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醫葯收費政策,對困難群眾適當減免診療費用。
4
合作醫療
便民服務
負責合作醫療相關問題的解答,協助做好政策宣傳。及時了解本區域參加合作醫療人員就醫情況。通知並協助參加合作醫療人員及時報銷等。保證農村重點人群享有重點服務序號項目名稱服務內容及要求
二、保證農村重點人群享有重點服務
序號
項目名稱
服務內容及要求
5
兒童保健
向0-7歲的兒童提供省免疫規劃確定的7種一類疫苗的接種服務,確保接種率達到95%以上;0-3歲兒童在首次體格檢查時建立系統管理檔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體檢,系統管理率達到90%以上。
6
婦女保健
向孕產婦提供5次產前檢查、3次產後上門訪視和1次產後常規檢查;向育齡已婚婦女每3年提供1次常見婦女病檢查。
7
老人和困難
群體保健
為60歲以上老人和特困殘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戶等困難群體配備社區責任醫生,定期隨訪,跟蹤服務,動態管理。
8
重點疾病
社區管理
(1)結核病:發現病人及時登記報告並督導服葯、復查;
(2)血吸蟲病:開展查滅螺、病人檢查和葯物治療;
(3)艾滋病:開展艾滋病咨詢,協助做好艾滋病自願檢測和抗病毒葯物治療;
(4)精神病:對農村精神病人進行監護指導和治療指導;
(5)主要慢性病:對高血壓、腫瘤、糖尿病、肝炎等疾病開展咨詢服務和用葯指導。
三、保證農民享有基本衛生安全保障
序號
項目名稱
服務內容及要求
9
公共衛生信息收集與報告
按規定要求收集和報告傳染病疫情、集體中毒、職業危害及農村集體聚餐、飲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來人員等信息。
10
環境衛生協管
配合做好村居環境綜合整治和改水改廁工作,協助開展飲用水水質監測和除「四害」工作。
11
衛生監督協查
配合縣級衛生監督派出機構對農村學校、醫療機構、相關企業和經營單位開展衛生檢查。
12
協助落實疾病防控措施
承擔或協助做好傳染病病人的消毒隔離、治療和其他防控工作,協助開展疾病監測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說明:1、上述項目的勞務性服務開支,從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支出,對農民
實行免費服務。
2、國家規定向農民免費提供的項目,如向適齡兒童提供一類疫苗的免疫
接種、艾滋病自願檢測和抗病毒治療等,所需經費由各財政另行安排
落實。
6. 「針對目前我鄉鎮環境衛生條件差的情況,談談可採取哪些措施改善」
最根本的還是提高素質教育了,只有發自內心的有這個意識了才真正有效。其他的手段都是標,而非本。比如:制定環境衛生規則,附加獎罰制度;區域責任人劃分,環境...
7. 鄉鎮衛生院對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鄉村醫生的管理措施是什麼
鄉村來醫生由鄉衛生院統一自聘用,村衛生室從業人員按服務人口的1%。~1.2%。進行配置,保證每個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具有從業資格的醫療人員。村衛生室人員必須具備執業醫師、鄉村醫生、護士等法定從業資格,不得開展執業范圍以外的診療活動。由鄉鎮衛生院負責統一聘用村衛生室從業人員,並與鄉村醫生簽訂聘用合同書。將採取縣域內統一調劑鄉村醫生和引進執業醫師等措施,改善鄉醫老齡化和專業技術水平低下的問題。調劑不到的村衛生室,由鄉鎮衛生院派出醫療人員。村衛生室不得擅自聘用工作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服務。鄉村醫生實行60歲退休制度,對曾正式受聘在村衛生室工作過人員發放養老補助。
(其餘部分就沒有具體規則,在不同鄉鎮的管理措施也不盡相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