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開展專項整治
⑴ 五查和六項專項整治總結
一、整治內容
(一)民政行政審批窗口服務態度不好,辦事效率不高的問題;
(二)民政服務單位服務意識不強、作風不優、效率不高、能力不夠等問題。
二、整治范圍
(一)全省各級民政部門的行政審批窗口單位;
(二)全省各級福利機構、養老機構、優撫機構、軍休機構、救助機構。
三、整治目標
服務意識明顯增強,服務作風明顯改變,服務效率明顯提高,服務能力明顯提升。
四、整治措施
(一)各級民政部門根據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專項整治方案;
(二)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整治,開展自查、互查。以市為單位組織縣(市、區)之間互查,省民政廳重點督查;
(三)推進各審批、服務單位內部管理制度、服務規范等建設;
(四)開展全省民政窗口單位示範創建活動。
五、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制定整治方案。1月中旬,制定下發民政窗口單位服務效能專項整治工作方案;1月下旬,市、縣(市、區)民政部門和廳直各單位根據省民政廳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各地各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專項整治工作安排,對開展專項整治做出安排部署。
(二)開展整治工作。2月份,各級民政部門行政審批窗口和五類民政服務單位,按照省廳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市、縣(市、區)民政部門的具體整治工作安排,緊緊圍繞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有序展開專項整治工作,切實解決突出問題。制定完善相關服務規范、管理制度、獎懲措施、責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水平。
(三)督促檢查總結。3月上、中旬,各市民政局組織所轄縣、市、區民政部門展開自查、互查,繼續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治。在檢查的基礎上形成全市民政窗口單位服務效能專項整治的情況報告,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廳直單位也要及時開展自查工作,並認真總結整治情況。3月20日前,各市民政局、廳直各單位要向省廳報送專項整治情況報告,省民政廳將根據各地、各單位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形成專項整治情況報告,向廳黨組和上級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