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造價師整改
發布時間: 2020-12-15 11:29:58
㈠ 工程造價的鑒定結論是否包含建設方自行找人整改部分的材料費、人工費
1、如果建設方是在工程移交、但還在質保期內,因承包人施工質量有問回題進行的整改(前提是承答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徹底),這筆費用就可以從承包人質保金裡面扣除,就不用計算在工程總造價裡面了;不屬於承包人責任的,應另行計入總造價,但是發生重大變動、更改時,應事先取得相關部門審批才能最終計入總造價,否則,只能沖抵將來的企業利潤(不屬於國家、地方政府監管范圍內的情況除外,私營企業、外資企業自行建設的也不受此限);
2、如果這個整改是發生在施工承包合同還在履行階段,且應屬於承包人進行整改的,這筆費用可以從承包人的進度款中扣除(前提是承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徹底),這筆錢就不用計算工程總造價里了;不屬於承包人責任范圍的,發包人因為想滿足其他要求自行進行的整改,發生的費用可以計入工程總造價,但是發生重大變動、更改時,應事先取得相關部門審批才能最終計入總造價,否則,只能沖抵將來的企業利潤(不屬於國家、地方政府監管范圍內的情況除外,私營企業、外資企業自行建設的也不受此限);
3、質保期過後,建設方進行整改的,應計入運行成本,不應計入建設總造價,但可以計入工程全壽命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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