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用什麼治理國家
① 我國治國為不什麼不用道家,而是儒家其中的原因是什麼
儒家入世、道家出世。儒家講先天下之憂而憂、道家講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儒家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道家政治渺小藝術永恆
儒家講究禮儀 尊孔孟之道
道家講求修身養性~有樸素唯物主義
② 法家,儒家的治國方法有什麼不同
儒家與法家的政治思想從其哲學基礎,人性觀念,平等思想,政治統治思想以及民本和戰爭思想等方面均表現出不同點。 一、階級立場和哲學基礎 儒家思想代表的是春秋戰國時期已經沒落的奴隸主階級的利益, 提出的政治主張是不符合當時的時代潮流的;法家思想代表的是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銳意改革,主張征戰,是符合當時的歷史潮流的。儒家從自己階級立場出發,崇尚周朝「禮」,政治思想的哲學基礎是「仁」, 孔子把「仁」作為最高的道德原則、道德標准和道德境界。 「仁」是儒家學說的核心,對中華文化和社會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法家思想的哲學基礎源自於道家的「道」的觀點,認為人應該遵道行事,即法家所主張的「法」。 二、政治思想的主要觀點 儒家認為,禮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是使貴賤、尊卑、 長幼各有其特殊的行為規范。做到貴賤、尊卑、長幼、親疏各有其禮,自能達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
婦婦的理想社會,而臻於治平。儒家提倡的禮崇尚節制,杜絕爭亂,使貴賤貴賤、尊卑、長幼、親疏有別,是一種倫常的理想,渴望建立起儒家理想的西周初年的政治統治。 法家認為,法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主張「以法治國」, 「一斷於法」。法家重視法律,而反對儒家的「禮」。在執法上,主張賞罰分明,輕罪重罰。重視法律作用忽視仁義、教化。法家主張實行極端的君主專制統治,認為君主應當擁有絕對的政治權利,主張君主利用法、術、勢來家與群臣,統治民眾。 總之,儒家以禮為維持社會秩序之行為規范,法家以法律為維持社會秩序之行為規范,儒家以道德為維持禮之力量,法家以法律制裁為推行法律之力量。 三、人性論與政治統治方法 儒家認為人性本善,故而以人為本,提出一些民本思想,主張德 治與人治。儒家的「德治」主義就是主張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認為,無論人性善惡,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這種教化方式,是一種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恥辱而無姦邪之心。這是最徹底、根本和積極的辦法,斷非法律制裁所能辦到。儒家的「人治」主義,就是重視人的特殊化,重視人可能的道德發展,重視人的同情心,把人當作可以變化並可以有很復雜的選擇主動性和有倫理天性的「人」來管理統治的思想。從這一角度看,「德治」主義和「人治」主義有很大的聯系。「德治」強調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則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種賢人政治。由於儒家相信「人格」有絕大的感召力,
所以在此基礎上便發展為「為政在人」、「有治人,無治法」等極端的「人治」主義。 法家認為人性自利,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法家認為人 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所以就要用利益、榮譽來誘導人民去做。比如戰爭,如果立下戰功就給予很高的賞賜,包括官職,以此來激勵士兵與將領奮勇作戰,從這一觀點出發,也認為君主應當實現王權的專制,利用各種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力。法家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御群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法家認為「權制斷於君則威」,主張立法權掌握在君主手裡,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種「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的君主極端專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皇帝本人則凌駕於法之上,超越於法之外。 四、歷史觀 儒家的歷史觀是保守倒退的,孔子希望社會能退回到西周初年, 繼續「禮」治,而當時新興地主階級已然出現,這一歷史觀是背歷史潮流而去的,因而在春秋戰國時間儒家思想不受青睞。 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他們認為歷史是 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
亂」,他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五、平等思想 儒家雖然提出人不分貴賤,都可以通過修身來達到「賢」,進而 步入仕途。但儒家否認社會是平等的,認為人有智愚賢孝之分,社會應該有貴賤上下的分野。勞力的農、工、商賈是以技藝生產事上的,勞心的士大夫是以治世之術治理人民食於人的,各有其責任及工作,形成優越及從屬關系的對立;認為親屬關系之中,應該以輩分、年齡、親等、性別等條件為基礎所形成的親疏、尊卑、長幼的分野。儒家認為,上述兩種差異之分同為維持社會秩序所不可缺。儒家心目中的社會秩序,即上述兩種社會差異的總和。 法家並不否認也不反對貴賤、尊卑、長幼、親疏的分別及存在, 法家注意的是法律、政治秩序之維持,人為有功必賞、有過比罰,何種行為應賞,何種行為應罰,完全是一種客觀的絕對標准,不因人而異,必須有同一的法律,一賞一刑,才能使人人守法,而維持公平。法家認為一切的人在法律面前均需平等,不能有差別心,不能有個別的待遇。但是法家的平等思想只是體現在法治方面,而且對於君主沒有限制,相反,君主應當凌駕於法律至上,藉助法律統治臣民。 儒家和法家的平等思想都有一定的局限性,都是有差別的平等。 六、法家的耕戰思想 儒家傳統思想將社會各階層劃分為士、農、工、商,重農抑商, 主張實行富民政策,但沒有提出實際的操作辦法。法家自商鞅起,便主張抑工壓商,使人民出於農耕一途;而農耕與戰斗,又緊密地連結在一起。法家採用軍事組織與人民平時生活相結合的方法,即耕又戰,
在加上連坐與戰時軍法的實施,遂將臣民牢牢控制在主君手上。對民眾的控制比起儒家更加的緊密,這也是為其大一統政權服務的需要。 儒家反對不義之戰,希望實現禮治。惟有法家徹底主張武力統一, 而且統一後的政治形態,是徹底的中央集權。即所謂:「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揚權》,最後也被商鞅在秦國應用,成就了中國第一個大一統的王朝。 七、尚賢思想 儒家主張尚賢,認為尚賢是為政之本,理想政治就是賢人政治, 主張教民,選賢任能,實現為政以德。 法家不尚賢,認為臣子權力過大會禍及君主專權,不利於統治。 法家認為「權制斷於君則威」,主張立法權掌握在君主手裡,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種「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的君主極端專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皇帝本人則凌駕於法之上,超越於法之外。 後人評述: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這極大的削弱了法 家在中國統治思想上的地位。而之後的各個朝代,大多的以儒家思想治國,法家被吸收在儒家之中,成為統治思想的一部分,儒法兩家,也成為中國政治思想,乃至中國文化思想中最為有分量的思想流派。其影響一直延續到現在。我們國家將「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就體現了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對我國當今政治思想的影響。
③ 儒家治國根本理念到底是什麼
儒家的治國理念擺在抄第一位的便是仁政。
這種觀念對於整個世界來說都非常的有借鑒意義,諸侯國相互爭霸,大家各自秉承著治國理念,以興國安邦平天下。當今大世道提倡文明、宗教,這與儒家萬物同處一折的理念是類似的。正是由於這種理念,今世才逐漸形成中華美德的優良傳統。
君王推行仁政,目的在於取之於民報之於民。當然這是官方說的,真正的利益有很大程度是流向統治階級,而判斷一個國家是否受人民愛戴的基礎在於,剩下的利益的多少。人們能夠安居樂意,審時奪度的耕種農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那就是仁政。
仁政的目的前提是大統一的格局,只有在維護民生安全的前提之下,人民才有可能得到文化素養的全方面提升,在生命安全面前,所有的理智、文化都在遜色一籌,特別是用暴力來針對,這是人類在生存面前的一個重要難題,人類可以注重詩詞歌賦、文化理想,但在純粹的武力威懾面前化為烏有。
④ 儒家治國思想
簡單地說,是因為儒復家思想適應了封制建社會的發展需要,有利於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在漢武帝之前,秦朝是以法家思想為政權的統治思想。秦始皇焚書坑儒後,加之漢字尚處於雛形,不具備准確表達的功能,正統的儒家思想已基本消失。在漢初,當時的主流思想是道家思想,所謂黃老道行無為之治。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統」和「罷黜百家,表章六經」,強調以儒家思想為國家的哲學根本,杜絕其他思想體系的根本。鑒於秦朝苛政的覆滅,統治階層意識到仁政對於維持王朝穩定統治的必要性,漢武帝採納了他的主張。從此儒學成為正統思想。
⑤ 孔子的儒家到底有什麼治國思想
政治思想:來
其核心是「源禮」與「仁」,在治國的方略上,他主張「為政以德」,用道德和禮教來治理國家是最高尚的治國之道。這種治國方略也叫「德治」或「禮治」。這種方略把德、禮施之於民,實際上已打破了傳統的禮不下庶人的信條,打破了貴族和庶民間原有的一條重要界限。 孔子的仁說,體現了人道精神,孔子的禮說,則體現了禮制精神,即現代意義上的秩序和制度。人道主義這是人類永恆的主題,對於任何社會,任何時代,任何一個政府都是適用的,而秩序和制度社會則是建立人類文明社會的基本要求。孔子的這種人道主義和秩序精神是中國古代社會政治思想的精華。
⑥ 儒家的主要治國思想是什麼
1.中國自古就有「半部《論語》治天下」的說法。此話雖然有些誇大,但也說明了治回國之道是儒答家文化的重要內容, 儒家禮治即以禮治國的主張,也就是施仁政,以德治國。總的來說儒家的治國思想有德治、仁治、禮治、孝治等,注重以德感化人,講究人的內在修為
2.現在我們講的是依法治國,如今,我們在實行以法治國的同時,如果大力推行以德治國,那麼其適用後所產生的結果也會是截然相反的。因為中國是一個注重倫理道德的國家。但伴隨當代中國的社會轉型,傳統倫理道德發生了劇烈了嬗變。過,傳統道德在20世紀下半葉中國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轉型的過程中,失去了進行自身調適的可能性,出現了道德"失范",面臨自身綿延的危機。道德立國已不可能。在當今社會,只有在法律治理不了的條件下或者在法律無法及時約束的情況下,道德才能發揮一定的彌補作用。 當然,社會從來就不是靠法律自身就可以單槍匹馬所能解決了的,法律的制定和實施也完全離不開良心道德的支持和輔助。
⑦ 古代歷史上,什麼王朝是不用儒家治國走向強大的
儒家剛由孔子提出的時候,是在春秋戰國時期。也就是那個道家、墨家、兵家、法家等諸子百家的思想如井噴般傾瀉而出的時期。這是中華民族第一次思想碰撞,文化超級燦爛的時期,史稱「百家爭鳴」。
法家的思想始終是秦國的治國主導思想,尤其是始皇帝後來統一六國後,還做出過「焚書坑儒」的暴行。
⑧ 儒家治國最高理想是什麼
是努力實現一個大同世界。
以下是大同的原文: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回,選賢與能,講信修睦答。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
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
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⑨ 儒家的治國理念是什麼
春秋戰國年代,是百家爭鳴的年代,誕生了無數優秀的治國思想。我認為其中的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最為突出,並且影響深遠。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他們以主張「以法治國」的「法治」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這為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制以及法律體制,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法家在法理學方面做出了貢獻,對於法律的起源、本質、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家政權、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以及人口、人性的關系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討,而且卓有成效。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極力誇****律的作用,強調用重刑來治理國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對輕罪實行重罰,迷信法律的作用。他們認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沒有什麼道德的標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榮譽來誘導人民去做。比如戰爭,如果立下戰功就給予很高的賞賜,包括官職,這樣來激勵士兵與將領奮勇作戰。這也許是秦國軍隊戰鬥力強大的原因之一,滅六國統一中國,法家的作用應該肯定,盡管它有一些不足。
儒家哲學注重人的自身修養,要與身邊的人建立一種和諧的關系。對待長輩要尊敬講禮貌。朋友之間真誠守信用,「與朋友交言而有信」。為官者要清廉愛民。做人有自知之明,盡份內事,「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統治者要仁政愛民,「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對待其他人要博愛,「幼吾幼,及人之幼。老吾老,及人之老。」。對待上司要忠誠,「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對待父母親屬要孝順,「父母在,不遠游。」,「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尊重知識,「朝聞道,夕死可矣。」,善於吸取別人的長處,「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提倡人要到達溫、良、恭、儉、讓的道德境界。
如果單純的以法治國,忽視道德的約束作用,缺乏道德意識的人,會在貪婪的誘惑下有違法作亂的意識,為了滿足自己的貪欲而又不受懲罰,就會想方設法的鑽法律空子。這樣,社會就陷入一種不斷鑽法律空子和不斷完善法律條文的循環中,在出現「完美法律」之前,社會將不會安定。
「以德治國」是治國的最高境界。當國民的整體道德素質達到比較高的程度,形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環境,良好的道德素質可以使國民喪失違法作亂的意識,從根本上斬斷犯罪的源頭。即使沒有了法律的約束,擁有良好道德素質的人也不會做出擾亂社會的事情。「以德治國」可以實現社會的絕對安定與和諧。但純粹的「以德治國」在現實社會中是幾乎不可能實現的。
西漢後期,法家思想被「廢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儒家所吸收,並開始以儒法並用「儒表法里」的理論治理國家,獨立的法家學派逐漸被排斥掉。流傳到現在的儒家思想,實際上已經充分融入了法家思想的一些精髓,在強調道德約束的同時,以法律對人的行為進行更加嚴格的約束。這就形成了中國歷史上以法律和道德雙重標準的約束體系。
中國的歷代統治者,通過對「儒表法里」的理解和運用,在國家建立的初始階段,因為經過建國前的戰亂,社會秩序混亂,百廢待興,通過頒布嚴格的法律規定,可以在最短時間規范社會秩序,當社會秩序穩定以後,通過對國民道德意識的培養,進一步提高社會秩序。
法律從表面上約束人的行為,道德從精神上約束人的行為,兩者的結合,創造出了儒家的治國理念。
⑩ 法家,道家,儒家,各有什麼治國之道
法家主張加強刑罰,以法治國,加強中央集權!
道家主張順應自然無為而治!
儒家主張德治,以禮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