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意義
A.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於法治實踐具有哪四個方面的重要意義
六、依法治市的觀念基礎
依法治市不僅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為基礎,而且需要與之相應的觀念的支撐。法治要求人們對法律擁有一種神聖的情感,一種在忠誠與信仰基礎之上的歸屬感和依戀感,一種由此激發出的對法律的信賴、尊敬和崇尚。法律意識的發達程度既是一個國家法律運行的實現基礎,又是衡量一個國家或民族法治建設的尺度。沒有公民對法律的認同和信抑,沒有深厚的法治觀念,依法治國就沒有堅實的文化基礎。
(一)現代法律觀念的價值取向
法律意識或法律觀念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體系,是社會主體對社會法的現象的主觀把握方式,是人們對法和法律這種特殊社會范疇的觀點、看法、情感和態度的總和。包括法律知識、法律情感、法律意志和法律信仰。法律意識的內容歸根到底取決於一定社會賴以生存的物質生活條件;同時,它又與社會的政治制度直接相關,與一個民族的固有的法律文化傳統緊密聯系。法律觀念是社會物質生活與法律制度之間的中介,一方面,經濟基礎決定法律上層建築的性質和變化,法律制度和法律意識作為法律上層建築的有機組成部分,都受到經濟基礎的制約。另一方面,在二者之間,法律制度又是根據法律意識建立的,從發生上看,法律意識的形成是法的形成的前提條件。法律意識與政治上層建築之間具有十分緊密的聯系。政治上層建築包括整個法律上層建築。國家政治制度、權力配置模式和運行機制直接決定法律在社會調整體系中的地位和價值取向、法律的功能以及法律與權力的關系、法律的運行體系等,從而也直接決定了法律意識。同樣,一定社會的法律意識對社會政治體系和權力運作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
現代法律意識作為一種自覺的精神力量,不僅是法治建設內在的精神支撐,也是法治的有機組成部分以及衡量法治狀態的一項標准。關於現代法律觀念的內涵,學者的表述各有不同,有學者用「法治的精神」來概括現代法律觀念,認為法治的精神是一種安排國家制度、確立法律與權力關系的觀念力量,是一種相對穩定的、為保持法的崇高地位而指導人們認同法律權威的尚法理念。其實質是關於法在與國家和權力交互作用時人們對這一關系所選擇的價值標准和持有的穩定心態。這種精神是展現法治品格風貌的方向和靈魂,具有法治精神的社會,即使法制狀況不為理想,在這種精神的推動下也會逐步走向完善。現代法治社會中,構成法治精神的要素至少有四個方面:一是善法、惡法價值標準的確立。一社會中,人們有無抵抗惡法的意識,是衡量其法治觀念強弱的標准之一。公眾掌握了判別法律正義與否的標准,法制也就具有了去惡從善的內在活力。二是法律至上地位的認同。它要求全社會所形成的主流信念是只承認法律這一種權威。如果公眾心目中認同的最高權威不是法律,那麼這個社會就肯定不是法治社會。三是法的統治觀念的養成。這是法治精神的核心。它首先要求統治者守法,不承認法律之外另有主宰法律而不被法律制約的主體。四是權利文化人文基礎的建立。權利文化是法治社會得以形成的人文條件,它要求在觀念和制度上解決社會主體的人格獨立、身份平等、行為自由。權利文化的凝聚形態是權利本位理論(徐顯明《試論「法治」構成要件》,載劉海年等主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國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
現代法律意識作為社會主體的自覺的精神理念,它的產生及存在是與現代社會中社會主體的公民角色分不開的。因此有學者從公民意識的角度對法治理念的產生及其內涵進行了詮釋(馬長山《公民意識:中國法治進程的內驅力》,載《法學研究》1996年第6期)。現代社會是建立在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相互分離的基礎之上的,市民社會的運行形態是現代市場經濟,奉行財產私有、契約自由和責任歸己的原則,社會主體成為以交換價值為紐帶的獨立自由的個人。政治國家則成為以市民社會為目的的、公民平等而廣泛參與創制並共享的公共產品。在現代社會中,市民社會的市民同時也是政治國家的公民,獲得了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的雙重組織生活,在市民社會生活中,公民作為市民社會的成員,要在日常交往和交換、競爭與合作的相互關系領域維護自己的私權利,弘揚個性自由和自律精神。在國家生活中,公民要廣泛參與政治生活,主張政治權利,塑造公共精神和社會責任感。公民的這些權利的要求與理性的價值取向在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的互動發展中,就形成了現代的公民意識。它展示著一種自主自律、自由自覺的主體價值取向,是公民在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雙重組織生活中的個性與共性、自由與責任、權利與義務的和諧統一。公民意識在本質上必然呈現為與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以平等、自由為軸心的正義價值追求和理性自律精神,是自由追求與理性自律的統一(馬長山《國家、市民社會與法治》,第178頁,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公民意識的理性自由的本質,決定了它不僅是權利義務觀念的簡單合成,更具底蘊意義的是對公民在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雙重組織生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價值判斷和規范認同。公民意識包括合理性意識,公民對理想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價值追求,以及對國家、社會制度合理與否的價值評判;合法性意識,公民對符合合理性價值的國家制度有效性的信仰、認同和服從,從而使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獲得權威和尊嚴,並得以維系;積極守法的精神,基於合理性意識與合法性意識而形成的護法精神、權利主張精神和義務的自覺履行精神。法治理念依託於公民共同體,公民意識的自由理性精神和自由、平等及權利的正義價值訴求,則構成法治理念的生命根基。正是公民意識的合理性意識、合法性意識和積極守法精神,使法治的理念得以確立。
B.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體現社會主義法治內在要求的一系列觀念、信念、理想和價值的集合體,是指導和調整社會主義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方針和原則。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必須從中國社會主義國體和政體出發,立足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發展的時代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深刻地認識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精神實質和基本規律,系統地反映符合中國國情和人類法治文明發展方向的核心觀念、基本信念和價值取向。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
胡錦濤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憲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說:「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這是我們黨在總結社會主義國家興衰成敗的經驗,特別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法制建設的經驗,借鑒現代法治理論合理成份的基礎上形成的基本理念。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國體和政體的特點和要求。我們只有全面把握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內涵。
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價值取向
法治有兩項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訂得良好的法律,二是這種法律得到普遍的服從。所謂「良好的法律」,就是體現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法律。所謂「普遍的服從」,就是法律的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都得到全面的實現。現代法治既是公平正義的重要載體,也是保障公平正義的重要機制。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環節。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結構的變動,利益關系的多元化,社會公平問題日益凸顯出來。高度重視、科學分析、正確解決這些問題,對於保持社會的穩定與和諧,減少社會風險和動盪,至關重要。解決公正問題要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堅持依法、及時、合理解決的原則,採用教育、協商、調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過推進社會主義法治進程,逐步建立並從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機制、公平的規則、公平的環境、公平的條件和公平發展的機會。社會主義立法要體現全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要求和願望,使正義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實現正義的途徑程序化、公開化。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務就是要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由於我國封建傳統的影響,人們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重實體公正、輕程序公正的觀念,特別是在執法環節,一些執法人員片面追求事實真相,重口供、輕證據,違反法定程序,甚至刑訊逼供、超期羈押。因此,我們必須大力提倡和強調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的、全面的公正觀念。
尊重和保障人權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
人權是人之作為人都應該享有的權利,是現代社會的道德和法律對人的主體地位、尊嚴、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確認。人權來源於人的理性、尊嚴和價值。基本人權則是當代國際社會所確認的一切人所應當共同具備的權利。人的主體地位、尊嚴、自由和利益之所以被宣布或確認為權利,不僅是因為它們經常面臨著被侵犯、被否定的危險,需要社會道德的支持和國家強制力量的保護,而且是因為人權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尺和動力。現代法律就是保護人權的一種制度安排和強制力量。正是人權體現了現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權保障奠定了現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礎。在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革命年代,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推翻一切剝削階級和剝削制度,建立社會主義政權,就是為了爭取和實現人權;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全面改革開放的時代,隨著我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不斷完善,社會利益多元化和社會矛盾復雜化的趨勢日益明顯,中國共產黨作為長期執政的黨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必須突破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理論,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高度重視和維護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視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面臨的困難問題,把工作重點從調整對立的階級關系轉移到承認和保護社會利益多元化的政治關系、經濟關系、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等權利義務關繫上來,轉變重政權輕民權的觀念,提高人權保障意識和依法執政的能力。當前,在刑事司法領域,一些執法人員還存在著重打擊犯罪、輕人權保障的觀念,習慣於有罪推定,忽視刑事司法的人權保障功能。因此,我們必須著力提倡打擊與保護並重的觀念,增強以人為本、文明執法的意識。
法律權威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
任何社會的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都要求有一定的權威,而法治社會的政府權威是置於法律權威之下的權威。憲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權威則是一個國家是否實現法治的關鍵。在現代法治國家,有的宣布憲法和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有的宣布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都把樹立法律權威作為實現法治的重要內容。一方面,法律權威要通過立法建立具有客觀性、確定性、穩定性和可預期性的法律制度。如果法律可以隨時隨需而改,因人因地而異,那就根本沒有法治可言。另一方面,法律權威要通過執法、司法和守法保證任何個人、組織和國家機關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活動,特別是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嚴格依法辦事,違法必究,有效地防止任何人或組織享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原則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實質內涵就是要使社會主義法律具有極大的權威。我國憲法第五條對法律權威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確的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當前,樹立法律權威的觀念,要特別強調維護法制統一、反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反對把個人或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法律工具主義。
監督制約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機制
法治的意義就在於,既能充分地利用國家權力促進和保障公民權利,又能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和腐敗,保證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正確行使權力,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社會主義法治防止權力濫用和保證權力正確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把決策、執行等環節的權力全部納入監督制約機制之中,保證權力沿著制度化、法律化的軌道運行。任何權力不受監督和制約必然導致濫用和腐敗。實行法治就是要對國家權力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防止國家權力的異化。在我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並接受人民的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其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我們還要努力拓寬民主監督的渠道,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把民主監督、黨組織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形成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監督體系。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的方法和途徑是多樣的,最重要的是保證各個監督系統的整體協調和依法進行,必須實現監督工作的法制化,健全監督法制。要樹立權力接受監督制約的觀念,必須全面貫徹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憲法原則,反對重配合、輕制約的做法,反對排斥監督的司法專橫主義。
自由平等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理想和尺度
自由是人從自然力和社會關系的束縛下獲得解放,人的內在尺度與客體的外在尺度相互轉化、相互統一的進步狀態。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創造實現和保障人類自由的社會前提。社會主義法治就是創造和保障這種不斷發展著的自由的社會控制系統。只有堅持以人為本,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才能保證人的尊嚴、價值和主體性得到尊重,保證人的能動性和創造性得到充分發揮,才能創造一個充滿活力的、公平正義的和諧社會。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於,普通公民沒有成為法治的主體,法治只是統治階級治國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國」演變為「依法治民」,難以跳出人治的范疇。現代法治的優勢和成功之處在於,國家不僅要依靠法律的強制力、規定性來建立穩定的社會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來限制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的權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權利,使普通公民成為法治的主體。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發展,我們必須把公民權利(個人自由的法律表達)作為構成社會關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權利的平等保護不僅是社會主義法治優越性的體現,而且是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乃至整個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指標。近二十多年來,每一項重大制度的改革實質上都可以歸結為重新認識和調整權利義務關系、加大平等保護公民自由和權利的力度。中國的社會發展和法治發展的進程就是公民權利要求和權利意識不斷增長的過程,是公民權利平等保護機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過程。因此,我們應當樹立權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增強平等地保護公民的自由和權利的意識,擺正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系,反對官本位和長官意志。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上的、反映和指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的現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進的法治理念的進步性,又有立足現實、強調歷史發展階段的具體性。忽略其進步性,容易導致遷就人治的現實傾向;忽略其具體性,則容易導致超越現實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亂。
來源:學習時報
C.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何重要意
(一)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時代發展的需要
當前我國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的發展階段。新的發展時期,必然要對法制建設提出新的要求,政法隊伍、政法工作要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就必須有一個科學、明確、符合時代需要的執法指導思想。當前我國經濟社會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巨大變革,各種經濟成份不斷出現,使經濟實體呈現多元化,必然導致經濟利益的多元化。這一時期,既是戰略機遇期,也是社會矛盾尖銳化時期和社會問題多發期,地區之間的不平衡、各階層收入差距的拉大、就業形勢嚴峻等社會矛盾和問題不斷增多,人們的思想、觀念、利益也同時發生著變化,各種利益沖突不斷發生,這也要求政法機關要有一個科學、正確的法治理念,在實際工作中體現出公平、正義,維護各個階層群眾的合法權益。因此,在我國政法戰線堅持和貫徹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十分必要和非常及時的戰略舉措。
(二)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法制建設的需要
隨著我國各項改革的不斷擴大和深化,司法體制的改革和調整也必將提上日程。當前我國立法體制中存在諸多問題,例如,立法的超前、快速、規模龐大、盲目立法等,使出台的法律、法規難於滲透到社會生活實際領域,難於被民眾認同、消化、接受,最後變為一紙空文。目前中國的法律很難經得起理性的檢驗,中國的執法困境,立法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包括司法制度、執法機制怎麼改、如何改才能適應我國民主法制建設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法制需求,也需要我們有一個統一明確的認識。
(三)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社會穩定的需要
中國的發展、富強、崛起和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必須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但也要清醒地認識到,目前影響社會穩定與和諧的因素還大量存在,改革和發展中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逐步暴露出來,人民內部矛盾凸顯,有的甚至引發**。社會管理、經濟管理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也不斷出現,極易滋生和誘發違法犯罪,甚至導致嚴重刑事犯罪高發。而擔負維護穩定重任的政法機關需要進一步明確自己的使命,需要有一個正確的法治理念。
(四)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執法的需要
在建設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人民群眾民主法治意識日益增強,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不斷提高。而我們政法隊伍、檢察隊伍在執法中存在的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為的現象,甚至執法犯法的情況也時有發生,上述行為的背後存在著不合時宜的執法觀念急需糾正,混亂的執法思想需要澄清,不適應新形勢的執法思想迫切需要得到改變。
D.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意義有哪些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體現社會主義法治內在要求的一系列觀念、信念、理想和價值的集合體,是指導和調整社會主義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方針和原則。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意義是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從中國社會主義國體和政體出發,立足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發展的時代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
深刻地認識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精神實質和基本規律,系統地反映符合中國國情和人類法治文明發展方向的核心觀念、基本信念和價值取向。
(4)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意義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徵
1、鮮明的政治性。法治的實現需要相應的政策、組織和權力基礎,其實現程度受制於政治文明的發展程度; 法治為政治建設提供了權力運行的規則與依據
2、徹底的人民性。社會主義法治反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法律,有效治理社會的方式、過程和狀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利益。
3、系統的科學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吸收借鑒國內外法治的思想精髓和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總結我國法治建設經驗教訓,從現階段基本國情出發。
科學回答了「什麼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怎麼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了民族性與時代性的現實結合,是科學、先進的理念。
4、充分的開放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是一個孤立的存在,也不是一個封閉、靜止的思想體系,它的形成、發展與實踐都具有充分的開放性。廣泛吸收、兼容並蓄、與時俱進的特性,才使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能夠始終指導中國的法治實踐,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E.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法治實踐有哪四個方面的重要意義
答: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國家與法的理論同中國國情和現代化建設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實踐經驗的總結。其內容可以概括為五個方面: 一是依法治國的理念。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要求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必須不斷提高法律素養,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堅持嚴格執法,模範遵守法律,自覺接受監督,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二是執法為民的理念。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各項政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是公平正義的理念。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價值追求。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是和諧社會的首要任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首要目標。要求政法幹警必須秉公執法、維護公益、摒棄邪惡、弘揚正氣、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堅持合法合理原則、平等對待原則、及時高效原則、程序公正原則,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四是服務大局的理念。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必須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大局開展工作,立足本職,全面正確履行職責,致力於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努力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五是黨的領導的理念。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要自覺地把堅持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起來,把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嚴格執法統一起來,把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與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統一起來,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忠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使命。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下本質要求: 一是必須反映和堅持社會主義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符合我國現階段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堅持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堅持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堅持平等、自由、正義、效率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在的價值追求。 二是必須反映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在我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必須體現人民主權原則,確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反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始終把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永恆的價值追求。 三是必須反映和堅持黨的領導。在我國,共產黨執政,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新中國法治建設的偉大成就,是在黨的領導下取得的。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在黨的領導下進行。 四是必須反映和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馬克思主義是我們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根本指導思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必須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特別是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榮辱觀的思想道德和價值觀的要求。 五是必須反映和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的原則要求。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形成和發展必須吸收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但不能照搬照抄國外的模式。這是一個基本政治原則,也是堅持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具體體現。脫離中國國情,不從中國的經濟社會狀況、歷史和現實狀況出發,盲目照搬照抄國外的東西,不僅不會起到積極作用,甚至會給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乃至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來不良的後果。 六是必須反映和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一種先進的理念,應當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作為意識形態,應當不斷適應社會經濟狀況的變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個領域都發生了並將繼續發生廣泛而深刻的變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必須在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的指導下,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始終充滿生機活力。 按照這些本質要求,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可以概括為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的內容。這五個方面,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這五個方面相輔相成,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在總結長期的執政治國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制定的基本治國方略。黨的十五大報告指出:「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作為我們黨和國家的基本治國方略和發展目標,依法治國經歷了一個發展、演變的過程。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和國家所面臨的新問題和新任務促使黨不斷進行理論創新,「三個代表」等重要思想應運而生,從而進一步豐富和充實了依法治國的內涵。在新的形勢下對依法治國進行與時俱進的理解和認識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依法治國不僅是治國的基本方略,而且是我們黨的重要價值目標 法治是一種治國之道,同時也是一種價值觀念,法治或人治的取捨實質上是一種價值選擇。黨的十五大報告把依法治國提到治國方略的高度,明確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依法治國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並被視為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目標,不僅是我們黨就治國方式作出的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決策,而且也是一個重要的價值選擇。把法治設定為國家建設的重要目標,意味著法治不僅被當作一種治理國家和社會的工具和手段,而且成為黨和國家所追求的一種價值觀念。 二、依法治國在本質上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目標和要求相一致 法治是被世界各國長期的歷史實踐所證明了的治理國家和社會的有效辦法,是全人類文明和智慧的結晶,代表了世界文化的進步。就社會主義中國而言,法治針對的是權力的濫用,它反對特權,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反映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社會主義法治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是發展先進生產力的客觀要求。因此,依法治國本質上反映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徑和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體現了社會主義法的價值取向,反映了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可以說,「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國法治建設的靈魂,是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也是衡量我國法治建設成敗得失的標准。我們立法和執法的整個過程都要體現和服務於「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三、依法治國與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是有機結合、辯證統一的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上的領導,主要表現為「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幹部,進行思想宣傳,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堅持依法執政。」作為執政黨,黨的領導的核心內容是領導和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掌管國家權力,途徑是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人大的基本職能是立法和監督法律的實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需要通過人大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法律;黨組織推薦的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須經人大認可。黨領導、指導立法,但又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約束。依法治國既保證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又要求黨通過法治來實施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從而避免以黨代政、黨政不分。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核心內容,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都必須服務於人民當家作主。在當前的情況下,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關鍵是要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其職能和作用得以真正實現和充分發揮。 四、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執政 把依法治國作為治國方略,標志著我們黨執政方式和社會主義國家治理方式的重大發展和轉變。黨的十六大報告要求堅持依法執政,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指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並把依法執政同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一起作為我黨執政黨建設的總體目標之一。依法執政的基本內涵和要求是: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意志,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和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堅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督促、支持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支持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提高司法人員素質,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和保障;以保證司法公正為目標,逐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形成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為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提供法制保障。在我們黨長期執政的情況下,國家政權機關中的骨幹絕大多數是中共黨員。這就意味著,我國能否實行依法治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黨及其廣大黨政幹部能否做到依法執政。當前,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 五、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輔相成 以德治國的基本含義和要求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為基本要求,以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設為落腳點,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相配套的社會主義思想道德體系,並使之成為全體人民普遍認同和自覺遵守的行為規范。道德和法律作為上層建築的中要組成部分,是規范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的重要手段。法律以強制手段規范社會成員的行為,道德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培養和提高社會成員的修養和思想覺悟。兩者具有共同的社會目的,即維護社會秩序,保證社會穩定、和諧與發展。黨的十六大報告再次強調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就是把法律規范和道德規范緊密結合起來,共同服務於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社會經濟文化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就國家和社會的有效治理而言,法治與德治歷來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二者缺一不可。我們在強調依法治國的同時,也必須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做到德治和法治並舉,「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片面強調法治而忽視德治的思想是錯誤和有害的。法治以德治為基礎,良好的道德風尚是法治有效性的社會基礎,只有法治和德治並舉方可長治久安。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治國安邦的基本方略;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和社會主義道德同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目標。
F. 如何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意義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形成具有特殊的指導和引領意義。它所要解決內的法律意識問題,容是帶有方向性、根本性、價值性、宗旨性、目標性、原則性和普遍性的問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決定著公民意識、法制觀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屬性,也規定著它們的內容。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核心與精髓。
G.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含義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現實和全局出發,借鑒世界法治經驗,對近現代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和法治發展的歷史經驗的總結;它既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建設規劃的一部分,同時也是執政黨對中國法治經驗的理論追求和升華.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精髓和靈魂,是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等法治領域的基本指導思想,必須反映和堅持社會主義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必須反映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必須反映和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反映和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必須反映和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的原則要求,必須反映和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精神。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容正如胡錦濤總書記所指出的,包括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大方面,其中每個方面又包括若干具體內容。在這五大方面內容中,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五大理念相互補充、相互支持,協調一致地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H. 簡述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
一、「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提出。
2007年12月26日,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三個至上」即「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觀點。這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規律的科學總結,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原則,因而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
二、深刻認識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重大意義。
「三個至上」從三個方面概括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精神實質,在法律思想史上第一次劃清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資本主義法治理念的原則界線,為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指明了
政治方向、明確了歷史使命、提供了科學方法、奠定了思想基礎,是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中國化的最新發展。
(8)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意義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徵:
一、鮮明的政治性
社會主義法治建立在社會主義民主基礎上,並確認和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將服務大局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將黨的領導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要求全面服務社會主義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及生態文明建設,不斷增強黨的科學執政、民主執政與依法執政能力,實現了講法治與講政治的統一。
二、徹底的人民性
社會主義法治反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法律,有效治理社會的方式、過程和狀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利益。社會主義法治與全體公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人民是法治的主體,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參與者和推動力。
三、系統的科學性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在內容構成上,從而成為一個科學的有機統一體。
「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這五大內容,從不同方面反映和規定了社會主義法治,明確了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本質要求、價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證,每個方面環環相扣,相輔相成,構成一個科學有機的整體。
I.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1、依法治國,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要求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必須不斷提高法律素養,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堅持嚴格執法,模範遵守法律,自覺接受監督,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2、執法為民,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徵。執法為民的內涵:以人為本;保障人權;文明執法。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把實現好、維護好、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宣傳,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3、公平正義,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價值追求。其內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公平正義的首要內涵;合法合理,這是公平正義的內在品質;程序正當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方式和載體;及時高效是衡量公平正義的重要尺度。
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是和諧社會的首要任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首要目標。要求政法幹警必須秉公執法、維護公益、摒棄邪惡、弘揚正氣、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堅持合法合理原則、平等對待原則、及時高效原則、程序公正原則,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4、服務大局,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把握大局,圍繞大局,立足本職。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必須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大局開展工作,立足本職,全面正確履行職責,致力於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努力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5、黨的領導,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包括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要自覺地把堅持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起來,把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嚴格執法統一起來,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忠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使命。
(9)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意義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核心精髓: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胡錦濤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憲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說:「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這是我們黨在總結社會主義國家興衰成敗的經驗,特別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法制建設的經驗,借鑒現代法治理論合理成份的基礎上形成的基本理念。我們只有全面把握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