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型治理體系
㈠ 簡述我國現行的預算管理體制的特點
國家預算管理體制的概念及類型國家預算管理體制是在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之間劃分預算收支的范圍和預算管理許可權的一項重要制度。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預算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在國家財力上的反映,也是國家實現其社會職能和經濟調控職能的財力保證。
在我國,國家的各級職能是由各級政府共同完成的,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在預算和稅收方面管理的職責權力。達到從財力和財權兩方面保證各級政府實現其承擔的職責。
國家預算管理體制
1.國家預算管理體制的概念國家預算管理體制簡稱預算體制,也稱財政體制,是確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分配關系,劃分各級政府的預算收支范圍,規定預算管理許可權與責任的一項根本性制度。預算管理體制規范並界定著國家財權財力的劃分和一切收支活動,是國民經濟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上層建築,反映著經濟基礎的特定要求。
2、預算管理體制的確立直接決定於財政分配關系,在不同的時期有著不同的內容。我國的預算管理體制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預算管理體制是規定各級政府之間以及國家同企業事業單位之間在財政資金分配和管理職權方面的制度,包括預算管理體制、稅收管理體制、國有獨資公司財務管理體制、文教行政事業財務管理體制、基本建設財務管理體制等。狹義的預算管理體制就是預算體制本身。
㈡ 現代安全生產治理體系概念模型一個總體要求是什麼意思
國家治理,就是黨領導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國家治理體系,就是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它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領導的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這些構成了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依託。
國家治理能力,就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能力,也就是制度執行力。這種能力體現在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治理能力的關鍵是人的素質,特別是幹部素質。提高治理能力關鍵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特別是建設適應現代化要求的高素質幹部隊伍。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
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國家治理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依照我國憲法,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治理的主體,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黨在國家治理中發揮著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擔負著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使命,要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須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國家治理涵蓋現代化建設五位一體總布局和黨的建設,而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層面。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社會治理的主要方式:一是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二是依法治理,加強法制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三是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四是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黨提出的全新理念,標志著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規律的認識提高到一個新境界。
社會主義是一種新生的社會制度,還處在實踐和發展的初期。怎樣治理社會主義社會這樣全新的社會,世界社會主義歷史上沒有成功的經驗,只能在實踐中探索。馬克思、恩格斯沒有遇到全面治理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實踐,他們關於未來社會的原理很多是預測性的;列寧在俄國十月革命後不久就過世了,沒有來得及深入探索這個問題;蘇聯在這個問題上進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實踐經驗,但也犯下了嚴重錯誤,沒有真正解決這個問題。
在全國執政以後,不斷探索這個問題,雖然也發生了嚴重曲折,但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上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開放以來的進展尤為顯著。我國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民族團結,同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不斷出現動亂局面形成了鮮明對照。這說明,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總體上是好的,是適應我國國情和發展要求的。
同時也要看到,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方面還有許多不足,有許多亟待改進的地方。主要是國家制度體系還不完善,法制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現象還比較突出,各級幹部的能力素質還不適應形勢任務需要,社會參與、群眾自治程度還不高,國家治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有待提高。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存在的許多矛盾和問題,都與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制度和法律執行不力密切相關。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我國正在經歷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農村社會向工業、城市社會,從「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型,這種轉型是實現現代化的必然趨勢。長期農業、農村社會形成了深厚的「人治」傳統,而工業化、城市化的現代社會則以「法治」為主要特徵;如果說「熟人社會」難免是「人情社會」的話,那麼「陌生人社會」則必然是法治社會。就是說,我國社會轉型已經對國家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就是對時代要求的回應。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任務,強調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都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