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環保問題整改方案
1. 企業環保整改方案
既然你要方案 當然要說出有什麼問題了? 知道什麼問題才能寫出整改方案啊?
比如:
企業沒有按環評要求上相關環保設施 那麼整改方案就是根據環評「三同時」要求建設相關環保設施
當然 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要逐一進行列舉
把問題說上來才會有方案可寫~
明白了 是不是爐窯不符合國家規定的? 國家有鼓勵、限制、淘汰三種 在指導目錄里可以查到 如果不符合國家規定 那麼就要拆除重新安裝
空氣污染 灰塵 也就是PM10估計沒安裝脫硫除塵設施,必須安裝 根據爐窯的型號
綠化 估計你們廠區綠化面積很少吧?增加綠化率
2. 農村的養豬場如何面臨著環保的整改
主要看你養豬產生的三廢(廢氣、廢水、廢渣)怎麼處理,處理的硬體(設施、設備等)、軟體(方式、方法)怎麼運作,有無對土壤、環境、水源地等造成影響。
3.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後監管自查整改方案
1、好處:有利於提高登記審批效率;降低市場准入門檻;推動監管方式創新;促使監管重心由事前向事中事後轉移;全面提高市場監管效能。2、「先照後證」顧名思義就是先申領營業執照後再有關許可證。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娛樂場所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等31項前置許可審批改為後置許可審批,各地工商部門一律不再將其作為登記前置,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相關經營范圍登記,營業執照,取得營業執照後再到相關審批部門許可手續。
4. 2016年國務院對環境方面有哪些整頓方法
篇一:環保專項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要求和部署,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湖北省20XX年度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鄂環辦[20XX]71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20XX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圍內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特製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和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及全省人口資源環境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推動各級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為構建和諧天門服務。
工作目標是:到20XX年底,建設項目環評率達95%以上,環保「三同時」制度執行合格率達90%以上,限期治理任務完成率達100%,市直重點排污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率達90%以上,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保持穩定,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錯誤做法基本得到糾正。
二、工作內容和重點
(一)檢查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重點檢查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是否出台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地方及部門規定;有關部門在環境監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存在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
(二)整治因企業違法排污嚴重影響群眾健康的問題。重點整治各鄉鎮「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的死灰復燃;群眾兩年內連續舉報大氣污染、雜訊污染、飲用水源地污染等問題;造紙、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業工業企業超標排污問題;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水泥、造紙等行業進行清理。
(三)檢查企業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政策規定情況。繼續開展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情況的清理;檢查工業企業是否按規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無擅自拆除、閑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等行為。
(四)檢查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環境保護的規劃、生態保護、改善環境質量的措施等。重點檢查飲用水源保護、建設項目環評率、污染防治及轄區內環境質量等環境保護責任狀落實的情況。
(五)加強對環境違紀違法行為責任人的查處。重點是查處違法排污、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負責人;查處部分鄉鎮擅自收取排污費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個人;查處拒不糾正已出台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地方政府及部門的負責人。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本次專項行動,採取自查、抽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分為四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15日以前)。市政府召集各鄉鎮、有關部門及市直重點排污單位負責人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6日-7月25日)。環保和監察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精心組織、集中力量,認真清理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地方規定,對群眾舉報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對企業排污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並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整改,確定第一批掛牌督辦的企業和鄉鎮名單並上報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全面整治階段(7月26日至10月10日)。對轄區內清查出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並公開處理一批典型案件,確定第二批掛牌督辦企業和鄉鎮名單並嚴格按全省的統一部署上報整改情況。同時認真做好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專項督查准備和迎檢工作。
(四)總結階段(10月11日-10月25日)。全面整治工作結束後,認真總結專項檢查工作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年底市政府將對各地開展專項檢查工作的情況以及工作目標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驗收,並將檢查驗收的情況綜合打分評比、通報,並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實績考核作為重要依據。
四、有關要求
(一)統一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堅決糾正企業違法排污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群眾利益無小事理念的重要體現。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整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汪發良為組長,市政府辦、監察、環保、發改委、工商、衛生、安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要建立工作專班,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將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綱化實施方案,突出重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全面開展整治工作。
(二)嚴格執法,堅決糾正企業違法排污行為。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按照環保系統「六項禁令」和環境執法人員「六不準」的要求,深入檢查,嚴格監管。對企業違法排污行為,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新、改、擴建項目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的要立即責令停建停產;拒絕排污申報或申報時弄虛作假的,要責令限期改正;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要責令恢復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裝使用;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要責令停業或關閉;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違法設置排污口的,要責令限期拆除,並處罰款;拒絕、阻礙環保部門依法行政的,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要確定一批嚴重影響群眾健康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典型問題,並實行地方行政首長掛牌督辦,嚴肅查處並公開曝光。
(三)協調配合,建立部門聯運機制。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定期聯系會議,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協同作戰,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發展改革和經濟主管部門要監督落實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司法機關要加大環境保護法制宣傳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門要及時注銷、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安全監督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監管。
(四)強化責任,落實環境保護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今年的專項行動,省政府明確規定,轄區內有5家以上企業存在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設備、產品等未按時淘汰、「十五小」和「新五小」出現嚴重反彈等環境違法行為的,要追究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因此,各地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全國和全省糾風工作會議精神,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突出問題。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地方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人員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暢通投訴渠道,加強公眾監督。全面開通和大力宣傳69環保熱線,加強舉報受理工作,完善公眾監督機制。對於群眾反映的污染問題,環保部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調查處理工作,並向投訴舉報人及時反饋調查處理結果。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篇二:環保專項行動方案
為切實解決當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環境權益,根據《20XX年省廳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緊密圍繞「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服務科學發展」的環保工作主線,以維護環境安全為主題,著力解決涉氣、涉水企業超標排放或惡意偷排等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確保我縣生態縣建設、人類宜居水城建設的順利完成。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繼續加大重點企業的監管力度。
一是繼續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運行監管。要重點加強海源水務城鎮污水處理廠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提高運行負荷率和出水達標率,確保已建成的環境基礎設施正常運營。對設施運行不正常或進水濃度明顯變化的情況,要及時查明原因,馬上整改。要進一步加大對污水處理廠產生污泥處理處置的監管力度,嚴格管理污泥處置台賬,規范污泥運輸和接收手續。加強與公安機關的配合,嚴厲查處非法傾倒和違法處置污泥行為。對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重點監管。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或威脅飲用水源地,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及時查明原因,重點解決。對偷排偷放廢水廢渣違法排污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加強食品園區污水處理廠、化工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和開發區重點企業的日常監管,確保園區污水處理廠與園區企業同時生產運行。
二是繼續加強燃煤、揚塵對大氣污染企業的監管。大氣中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空氣治理的關鍵,控制燃煤污染、揚塵污染、汽車尾氣排放是治理的三個重點。全面開展煤化工、水泥、磚瓦、玻璃製造行業等大氣污染治理,以上行業向大氣排放的氣體,必須加裝脫硫脫硝或高效除塵治理設施,並確保正常有效運行。經常督促企業加強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和管理。對偷排、超標排放、無故擅自停運脫硫脫硝設施,要依法從重從嚴處罰、追繳排污費。推行機動車環境保護標志管理。盡快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嚴防大氣污染工作格局。
三是繼續加大對地表水、河流斷面污染企業的監管。認真落實市政府下發的《濟寧市重點河流水質穩定達標實施方案》,以南水北調工程為總抓手,確保我縣出境河流斷面水質穩定達到南水北調控制目標要求。對難治理的小型脫水、小型化工用水企業,堅決進行關停,嚴防我縣已關停的小蒜干廠死灰復燃。工業向三大園區集中,污水集中處理,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力度。
(二)著力構建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各企業要緊緊圍繞預防、預警和應急三大環節,建立和完善環境風險評估、隱患排查、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四項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全防全控的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充分發揮環境預警監測、斷面特徵污染物自動監測系統的作用,有效預防環境突發事件,保障環境安全。
(三)認真查處環境信訪和媒體報道的突出環境問題。要將人民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反映的和媒體報道屬實的環境污染問題列為環保專項行動重要內容,嚴厲查處危害群眾健康、社會反響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關閉;特別是對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排水企業和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要一律取締。
三、主要工作措施
各鎮街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圍繞今年確定的各項重點任務,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確保今年的環保專項行動取得更大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以縣主要領導任組長,縣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監察局、司法局、財政局、環保局、建設局、工商局、安監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鎮街也要成立相應機構,確定重點,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細化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和整治任務,具體落實到部門和負責人。將整改完成情況作為鎮街人民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對未能按期完成的單位予以通報。
(二)加強部門配合。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責,堅持聯合執法,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全面整治違法排污問題,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環保部門要主動做好和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工作格局。要利用媒體曝光、綠色證券、綠色信貸、責任追究等綜合措施,切實解決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發改、經信等部門要嚴把產業政策和市場准入關,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定期向相關部門通報淘汰落後企業名單。監察機關要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門要加強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財政部門要保障環保專項行動的經費支出。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工程建設和垃圾處理的監管。安全監管部門要嚴肅查處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或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避免由於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及時責令被依法關閉企業變更、注銷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嚴肅查處相關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律法規的行為。電力監管機構要監督供電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對違法企業依法採取限電、停電、斷電等措施。
(三)嚴格執法監管。採取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明查和暗訪相結合、專項執法檢查和「四個辦法」例行巡查相結合以及多部門聯合執法等方式,豐富執法形式,充分利用在線自動監控高新技術強化執法手段。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規范行使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對於檢查中發現的環保違法問題,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監督並指導企業切實解決問題;對於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限時解決;對於存在主觀惡意的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拒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企業違法排污屢禁不止、群眾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的企業堅決進行關停。
(四)加大督辦力度。各鎮街要按照環保專項行動各階段工作要求,將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環境問題作為重點,落實責任,跟蹤督查,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嚴格執行《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辦法》,督促環境違法企業切實履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命令,及時糾正環境違法行為。
(五)加強宣傳教育。各鎮街要根據專項行動階段工作重點,利用各種媒體,加強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力度,積極組織開展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同時,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向社會公布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一批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暢通「69」投訴渠道,鼓勵人民群眾對違法排污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營造全社會關心和參與「2013年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的良好氛圍。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3月10日)。各鎮街環保專項行動的要求確定本轄區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3月11日-至9月30日)。各鎮街要對重點排污企業、污染減排重點行業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對一些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違法排污企業,縣和鎮街兩級要聯合辦公查處一批、處理一批企業主。
(三)督查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適時對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對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完成全縣20XX年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總結報告。
5. 環保部門三服務整改的措施
環保部門三服務的整改措施,必須要把環保的意識以及環保的措施實施到位,同時把服務的態度做到最優化,這樣才能更好地完成整改。
6. 環境建議整改措施,環境的!!
具體整改措施:一是嚴把建設項目准入關。各縣(市、區)在招商引資和園區建設中要把握好項目的篩選,重點引入高附加值、高效益、低耗能、低污染的項目,對新批項目和企業,要把環評放在第一位,使污染處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從源頭上控制項目污染排放。未經環境評估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二是補辦區域環評審批手續。各縣(市、區)在工業園區建設中要把區域環境影響評估放在首位。潞城市政府、屯留縣政府要在年底前完成潞寶、康莊工業園區的區域環評審批手續,同步建設廢水、固體廢物處理設施和事故應急池。否則,市委、市政府將按照《山西省領導幹部環境保護實績考核暫行辦法》追究政府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環保不作為責任。三是清理環境違法問題,各縣(市、區)要對轄區的各類工業園區在建設、管理過程中的環境違法違規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重點整治洗煤、焦化、鋼鐵、水泥、化工、冶煉等重污染行業的集中排污問題。對工業園區內未履行環評審批程序或已完成環評但變更原有設計而擅自開工建設、投產的企業,一律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對建有污水處理廠但不能達標排放的工業園區限期治理,治理期間應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停產整治或依法關閉。對已安裝治理設施而不正常投入運轉或排放污染物超過標準的,責令立即恢復正常運轉或限期重新安裝治理設施後投入使用;屬於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後工藝和設備,一律依規淘汰;對私設排污管線和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停產整治;對故意超標排放、弄虛作假、屢查屢犯或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違法企業,依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同時要追究企業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四是及時發現和解決建設項目在環評審批、環保"三同時"監管和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沒有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對擅自動工建設的,責令停止建設;對環保設施沒有建成,以及未經環保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的,依法責令停止生產。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監管失職或者違規審批環境違法建設項目的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市委、市政府將依照《山西省領導幹部環境保護實績考核暫行規定》和《環境保護違法違規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追究行政責任。五是加大違法建設查處力度。環保部門要把執法的重點放在違法建設項目的查處上,採取硬手腕,強化執法,堅決遏制住建設的勢頭。對轄區內檢查出的未批先建的違法建設項目,要依法予以處理。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項目要予以拆除,對符合環保准入條件的項目,監督企業限期補辦環保手續,對擅自投入試運行和拖延試運行時間不驗收的,要採取果斷措施停產處理。六是嚴格"三同時"管理制度。環保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已建成的建設項目監管,監督其及時申請試生產和驗收。對申請試生產項目,環保部門應按要求組織環評單位、環境監察部門和工程監理單位對工程是否具備試生產條件進行現場檢查,並向項目審批部門出具檢查報告。對不符合環評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允許進行生產,擅自進行試生產的應責令停止,並依法予以處罰。對符合試生產條件,但超過三個月滿足不了環保要求的項目,責令建設單位限期進行整改。七是扎實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今年12月底前,全面清理轄區內所有排污企業,依法落實治理任務、完成時限和責任人。保證全市489家企業的達標率達到80%。對不達標企業在市場准入、總量核准、新項目審批、治理資金安排等方面給予限制。對國家和省明令取締、淘汰的污染嚴重的落後生產設施、工藝和產品,要按照規定的期限予以關閉、拆除。八是加強濁漳河流域污染治理,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開展對濁漳河流域污染源專項調查,摸清沿岸排污企業現狀,按行業提出分類處置措施,在10月底前要落實到各個污染源,明確完成時限並予以落實。濁漳河幹流兩側3公里范圍內禁止新建污染水環境的企業,嚴格控制源頭礦產開采,嚴禁私開濫采,已建成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企業在年底前完成治理、搬遷或改造任務。加快濁漳河沿線特別是上游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落實收費政策,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
7. 生態環境保護整改方案有哪些內容
國家統籌好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始終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定力和韌勁,始終保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始終保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力度和勢頭,攻堅克難、真抓實干,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以長江大保護「雙十工程」為抓手,著力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奮力當好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生力軍。具體目標為:到20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態服務功能顯著提升,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完善,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蒸汽鍋爐清洗用什麼?國家考核地表水斷面水質Ⅰ~Ⅲ類比例達到88.6%以上,基本消除劣Ⅴ類國控斷面,市(州)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8. 養豬場環保整改方案
我國是一個養豬大國,養豬所佔的資源、能源的數量很大,在大力提倡建設節約型社會的今天,推廣節約型養豬是我國今後的發展方向,下面介紹幾種節約型養豬的途徑。
1.種草養豬,節約精料
我國目前集約化養豬的飼料多採用「玉米+添加劑」的方式。這種日糧雖然配置簡單,營養合理,料肉比較低,但需要大量玉米、豆粕從國外進口。目前,有的地方已試用部分青飼料來替代精料飼喂肉豬,如用美國菊苣、松香草、苜蓿等,在經濟上有較好的效益。據遼寧丹東市種畜場試驗,平均每頭肉豬喂美國菊苣77.5千克,精料214.5千克,每頭豬收益比對照組多32.92元,美國菊苣667平方米產6000千克,每千克成本約0.07元。用松香草、苜蓿等亦均有經濟效益,這些經驗值得推廣。
2.改革豬舍設計,降低成本
豬舍的通風與保暖是一對矛盾,在冬季,一些豬場特別是我國長江以北地區,由於過於強調保暖,採用關閉門窗,天花板屋頂或塑料布覆蓋,在豬舍內生煤爐等方法,結果雖然溫度提高了,但舍內的空氣質量變差了,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氣等有毒有害氣體大量超標,飼養員進入後,空氣刺鼻刺眼,母豬、仔豬發生咳嗽等呼吸道疾病,同時,由於濕度也隨之增長,在高溫高濕條件下,病菌容易繁殖,致使仔豬容易發生下痢等疾病,效果適得其反。改革豬舍保暖的新方案,是區分豬舍溫度與仔豬保育箱溫度。豬場動力網。豬舍溫度可適當降低,而保育箱內溫度保持在30~32℃左右,而且,隨仔豬日齡增加,可適當降低。保育舍的溫度只要
20~24℃。因此,在產房應採用天花板加可調節的屋頂通風,在哺育欄設保育箱,採用紅外線或電熱墊板。
3.改革豬舍技術方案
零排放豬場的建設,干撒式發酵床養豬,不用人工清糞尿,干凈且衛生,克服了「水沖糞法」的缺點,豬場每天用水量可大大減少;也減少了人工的勞動,只需要定期的反倒發酵床即可;用本技術養殖大大節省了成本,也不用污水池的投資,佔地面積小,日常維持費用低一個人就能完成日常維護。而且改發酵床在維護到位的情況下使用三到五年的時間沒有任何問題,只需平時添加墊料和菌種即可。
9. 哪些省份公開了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5月29日,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產建設兵團)等8省份公開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方案,8省份督察整改方案均圍繞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研究確定整改任務和目標,共確定530項整改任務,其中吉林省67項,浙江省46項,山東省59項,海南省56項,四川省89項,西藏自治區45項,青海省50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18項。
據介紹,中央環保督察組於2017年8月至9月組織對吉林等8省份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饋。反饋後,8省份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督察整改工作,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經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協調,8省份統一對外全面公開督察整改方案。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