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復工整改報告
⑴ 安全事故之後,復工報告上交安監站了,安監站未回復,是否就視為同意復工,有沒有具體依據
照停工整改內容完成後,工地項目部申請,總監、甲方簽字,在總監、甲方陪同下一道去安監站遞交並聽後發落。
⑵ 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在施工項目生產活動中,根據工程特點、規模、結構復雜程度、工期、施工現場環境、勞動組織、施工方法、施工機械設備、變配電設施、架設工具以及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針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測和分析,找出危險點,為消除和控制危險隱患,從技術和管理上採取措施加以防範,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發生,確保項目安全施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包括: (1)進人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2)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 (3)高處及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 (4)施工用電安全。 (5)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6)預防因自然災害(防颱風、防雷擊、防洪水、防地震、防署降溫、防凍、防寒、防滑 等)促成事故的措施。 (7)防火防爆措施。
⑶ 給水工程因事故停工,整改後的復工報告怎麼寫
簡單明快即可。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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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原因導致**,而停工。經過**搶修,現已整改完畢,申請復工,同時保證以後加強管理,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申請單位*
*年*月*日
⑷ 事故調查報告未出來,可以申請復工嗎
調查報告還沒有出來,你們居然已經「整改結束」了? 難道你們比安監部門水平都高內,已經確定事故容原因了(確定了都沒用,因為你們是被審查對象而不是監察單位,沒有確定事故原因的法定資格)? 事故原因都沒有最後確定,怎麼個整改 ?所以,在調查報告出來之前,你們所有的工作只能是「端正態度」,根本談不上「整改」的。所以不可能被批准復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