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
『壹』 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如何處罰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 為了確保食品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加強對食品廣告的監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對涉及食品廣告的行為作了明確規定。如該法第五十四第一款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灘頭功能。另外,廣告法也對廣告行為作了專門規定。
如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根據廣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並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費影響,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
拓展資料:
食品質量與安全是以生命科學和食品科學為基礎,研究食品的營養、安全與健康的關系,及對食品加工質量和安全管理科學,其基本任務是通過對食品生產、加工和儲藏各個環節的管理和控制,保證食品的營養品質和衛生質量,促進人體的健康。
國外發達國家將食品質量與安全一直擺在首要位置,隨著我國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後,我國政府對食品質量與安全也特別重視,就業前景特別看好。開設本專業的目的在於培養食品產業化過程中所需要的有關質量與安全的科技與管理方面的高素質人才。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生物學、食品科學以及營養與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識和技能,能在食品企業、商檢、衛生防疫、科研院所等領域,從事和營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技術、管理、策劃、食品生產及教學、研究等相關工作的高級科學技術人才。
主幹課程:普通生物學、食品微生物學、生物化學、營養學、食品衛生學、食品化學、食品工藝學、食品安全與質量控制技術、食品質量檢驗技術、食品微生物檢驗技術、食品企業管理等。 學制學位:本科學制四年,畢業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貳』 遇到虛假宣傳怎麼辦
遇到虛假宣傳應該報警或投訴!不能讓騙子逍遙法外!
『叄』 虛假宣傳的法律責任
虛假宣傳的法律責任:
1、經營者(廣告主)的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1條第1款規定,經營者利用廣告和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廣告的,監督檢查部門應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並可根據情節處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2、廣告經營者的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廣告經營者在明知或應知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依法處以罰款。廣告法第37條規定的罰款,指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38條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廣告主應負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肆』 法律上對於虛假宣傳的定義什麼
虛假宣傳是指在商業活動中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或者服務做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信息,導致客戶或消費者誤解的行為。這種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反公認的商業准則,是一種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虛假宣傳行為是指經營者為獲取市場競爭優勢和不正當利益,對商品或提供的服務進行虛假和隱忍誤解的宣傳行為。 法律規定的虛假宣傳行為,從法律規定看,這種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分為:經營者利用廣告進行虛假宣傳和經營者利用其他方法進行虛假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