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廠經常被鄰居惡意投訴環保怎麼辦
如果你廠的各項營業資質\資格\標准等等都是合格的
那麼,你可以就 被惡意投訴導致工廠無法正常運營
以及由於投訴而影響各項正常的生產和銷售收入等情況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對方停止惡意投訴、向工廠道歉
同時 對 因對方投訴而影響工廠無法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的各項損失
提出賠償
還有一辦法可以試一下
到相關部門,就對方多次故意且惡意投訴的這種行為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生活和良好和諧的社會秩序,請有關部門給予他們警告
維權之路總是艱難並坎坷著
不過,有充分的證據 有充分的理由 協商確實無法解決的話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是最有效的辦法了
B. 投訴12369環保污染,被泄密了怎麼辦
根本沒有部門管,中國就這樣。12369我都不知道打多少遍了,根本就是敷衍,尤其是小地方的
C. 公司被辭退的員工舉報,環保局要求整改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只有這三條可以,第三十六第三十八條有經濟補償。單位整改兩個月不一定算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到當地人社局問清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D. 我撥打了環保局電話,舉報了些事,可環保中心把我信息給了對方,怎麼辦
對方很可能要報復你,現在重要的是你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1)你可找到省環保廳去反映舉報環保局的徇私舞敝行為。
(2)省廳如果核實你的舉報屬實,會摘掉環保局泄露人的烏紗帽,至少要記大過處分。
(3)環保局有保護舉報人信息的責任。他們公開舉報者的信息,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你可以向上級單位舉報環保局這種侵害舉報人權益的行為。
1、建立舉報人保護制度:
(1)對舉報人的信息必須嚴格保密,控制知曉者的范圍。
(2)當舉報人遭到打擊報復時,應該及時干預,並給予嚴格懲處。
2、立法部門應完善舉報人保護的法律:
(1)不僅要規定事後救濟制度,更要積極借鑒和探索對舉報人及其親屬的預防性保護措施,加強對舉報人的事前、事中保護和事後救濟。
(2)在明確舉報人的權利范圍、受理舉報機構的責任和義務、完善舉報程序制度、建立與舉報權利保護有關的保密制度、舉報人安全保障制度、舉報人受益制度、舉報人權利救濟制度等方面,進行立法完善和制度創新,以構建完備的公民舉報權保護體系。

(4)被環保投訴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規定全文如下:
(1)第一條為維護舉報人合法權益,鼓勵個人和單位依法舉報職務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際,制定本規定。
(2)第二條 鼓勵個人和單位依法實名舉報職務犯罪。
使用真實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舉報,有具體聯系方式並認可舉報行為的,屬於實名舉報。
(3)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財政部門應當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舉報人保護和獎勵工作。
(4)第四條任何個人和單位依法向人民檢察院舉報職務犯罪的,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人民檢察院對於舉報內容和舉報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
《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網路
E. 沒有事實的環保投訴。被投訴方能反告他嗎
沒有40的環保投訴,被投訴方能反告他嗎?沒有40的環保投訴,肯定可以被投訴方反告
F. 被人投訴氣味大,環保局會來查嗎
看你們的氣味從何而來,處理方法多的是,你們這邊是生產什麼的?
G. 舉報公司環保不合格後被開除怎麼辦
對於你的行為對不對,見仁見智,我就不評論了。但既然都被開除了,那就從新找工作啊。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找個地方重新開始把。
H. 的,被別人投訴到環保局了,應該怎麼處理,保
積極解決。如果您對對方投訴的事情,有異議。你也可以申請復議。去是最好的
I. 被人家有意環保投訴,能找到舉報人協商嗎
找不到舉報人的。畢竟舉報人的信息是被嚴格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