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無證據
A. 想舉報一個人,沒有證據怎麼辦
沒有證據舉報法院也會受理案件,可到當地司法機關舉報。
《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自行調查收集。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只要原告是直接利害關系人,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法院的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院就必須受理。
對於一方當事人沒有證據支持的事實和訴訟請求,只要對方當事人認可,法院就可以支持。
《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自行調查收集。
(1)舉報無證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章,證據
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五十一條,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第五十二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
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
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第五十三條,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人民法院判決書,必須忠實於事實真象。故意隱瞞事實真象的,應當追究責任。
第五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
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B. 沒證據可以舉報他人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根絕以上兩條確定是可以舉報的。
C. 舉報的事,是事情實事,但沒有證據,如何辦,有用嗎
沒有證據可以提供線索,讓公安或者監察委等調查
如果公安或者監察委等也沒有證據,那麼就很可能舉報不成功
D. 請問一下有人舉報無證駕駛沒有證據能怎麼辦
相關管理部門會根據舉報,對被舉報人進行重點關注,因為沒有證據,不會採取什麼措施。
E. 沒有證據可以舉報偷稅漏稅嗎
你好,現在是法治社會,一切以證據為憑,所以沒有證據是不能舉報的。對方可以反告你誣告罪。
F. 沒有證據能舉報成功嗎
沒有證據你舉報的誰知道真假,誰相信你,何談成功。可以到建設部門調取相關規劃材料,確定是否屬於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