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舉報
『壹』 安全生產事故舉報,是不是一定會處罰企業
對於舉報的違法行為,適格於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處罰條件或要件的,應予以處罰或行政處理。
『貳』 舉報安全生產事故打擊報復怎麼樣
第三十五條事故發單位主要負責列行處收入40%至80%罰款;屬於家工作員並依給予處;構犯罪依追究刑事責任: ()立即組織事故搶救; (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 (三)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三十六條事故發單位及其關員列行事故發單位處100萬元500萬元罰款;主要負責、直接負責主管員其直接責任員處收入60%至100%罰款;屬於家工作員並依給予處;構違反治安管理行由公安機關依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犯罪依追究刑事責任: ()謊報或者瞞報事故; (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關證據、資料; (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關情況資料; (五)事故調查作偽證或者指使作偽證; (六)事故發逃匿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單位事故發負責任依照列規定處罰款: ()發般事故處20萬元50萬元罰款; (二)發較事故處50萬元100萬元罰款; (三)發重事故處100萬元500萬元罰款; (四)發特別重事故處500萬元1000萬元罰款 第三十八條事故發單位主要負責未依履行安全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依照列規定處罰款;屬於家工作員並依給予處;構犯罪依追究刑事責任: ()發般事故處收入30%罰款; (二)發較事故處收入40%罰款; (三)發重事故處收入60%罰款; (四)發特別重事故處收入80%罰款 第三十九條關民政府、安全產監督管理部門負安全產監督管理職責關部門列行直接負責主管員其直接責任員依給予處;構犯罪依追究刑事責任: ()立即組織事故搶救; (二)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 (三)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 (四)事故調查作偽證或者指使作偽證 第四十條事故發單位事故發負責任由關部門依暫扣或者吊銷其關證照;事故發單位負事故責任關員依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產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事故發單位主要負責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起5內擔任任何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 發事故單位提供虛假證明介機構由關部門依暫扣或者吊銷其關證照及其相關員執業資格;構犯罪依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參與事故調查員事故調查列行依給予處;構犯罪依追究刑事責任: ()事故調查工作負責任致使事故調查工作重疏漏; (二)包庇、袒護負事故責任員或者借機打擊報復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關民政府或者關部門故意拖延或者拒絕落實經批復事故責任處理意見由監察機關關責任員依給予處 第四十三條本條例規定罰款行政處罰由安全產監督管理部門決定 律、行政規行政處罰種類、幅度決定機關另規定依照其規
『叄』 國家安全事故投訴電話是多少
12350是全國統一的安全生產投訴舉報電話
『肆』 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當地安監局已經調查還可以舉報上級部門嗎
具體參考《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如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第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一)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二)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三)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伍』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陸』 因工地事故 一死一傷 有人去安監局舉報,安監局已立案,舉報的人可以去安監局 撤訴嗎
舉報的人不可以去安監局撤訴。
工地上出現工傷事故的一般由勞動局處理,比較大一點的事故,安監局會主持調查。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
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六)事故發生後逃匿的。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三)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第四十條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對事故發生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有關人員,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執業資格、崗位證書;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為發生事故的單位提供虛假證明的中介機構,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及其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安全事故舉報擴展閱讀:
案例:
清華附中工地事故:直接責任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人民網北京12月29日電據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北京發布」消息,今日早晨發生的清華附中在建工地底板鋼筋倒塌事故,已有10名工人死亡,4人受傷,傷者目前無生命危險,直接事故責任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消息稱,事發時工人正在澆灌作業,目前,學校3個門全部封閉,正常上課,下課時學生不讓出教室,許多家長陸續趕到學校。
清華附中官方微信發布消息稱,由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清華附中體育館工地發生施工事故,造成施工人員傷亡,所有傷者已被往醫院救治。初步了解,事故為底板鋼筋在綁扎過程中發生坍塌。
『柒』 工地差點出現安全事故了能投訴嗎找什麼部門投訴
這種情況當然是可以進行投訴的,你可以直接找你們當地的安監站或者是應急管理部門進行投訴舉報,一旦查實,工地肯定是需要停工整頓的。aqui te amo。
『捌』 國企出安全事故,死兩人,怎麼舉報上告
跟監察局聯系